《史上第一混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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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搭- 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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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待,而退下来的士兵在数里地之外同样重新列阵,后军与敌人厮杀一会,很快躲进友军的掩护里,就这样,洪烈军相互交替着撤退,每落一次脚,就相当于以逸待劳一次,黑吉斯冲在最前面的士兵经过多番鏖战已经筋疲力尽,想要冲破防线越来越难,洪烈军以此类推井井有条,竟丝毫不像败军,这大概就是史存道所说的交替法。

我见洪烈军此时阵法娴熟,配合天衣无缝,想是平时没就没少演习,这也从侧面反应出史存道其实早就做好了准备,看来在他的战略思想中和黑吉斯对战,撤退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也就是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和敌人硬拼。史存道安排完撤退诸事,上马道:“五郎,你随我一起走吧。”

我刚要上马,忽有一个浑身是血的士兵冲到我们近前,他头盔已失,胳膊和大腿受了好几处重创,嘴里不住大呼:“我要见大帅!”

史存道的亲兵见这人来得蹊跷,一起上前将他拦在外面,这人举起一只手臂,奋力探身道:“元帅,我是史迪威将军的护卫,有紧急军情向您禀报!”

史存道示意亲兵将他放进来,皱眉道:“你有什么军情?”

那人噗通一声跌下马来,紧爬几步来到史存道马前,抬起头来泣不成声道:“元帅,少将军有难,你快派人去救他啊。”

史存道道:“慢慢说怎么回事?”

“刚才右路军溃败,只有少将军死战不退,致使现在陷入重围,兄弟们就快要支持不住了。”

史存道道:“史迪威在先锋军任职,怎么跑到右路军去了?”

那人喘息了一下道:“属下原本随少将军在史驰将军的统领下在正面阻敌,是少将军听说右路军战事不利这才带着我们赶去支援,同往的还有先锋营飞虎、得胜两队人马共计8000余人,现在都被困在乱军之中!”

史存道板着脸道:“史迪威区区一个列将军,手下无非就是3000多人,怎么有权调动其它兵马?”

那人一愕道:“大家见少将军作战勇敢,都是自愿跟随他去的。”

史存道哼了一声:“分明就是想出风头。”说到这大家心里其实都明白,史迪威一直立功心切,见了这个机会一定是鼓动他人和自己一起冒险,而洪烈军中一些将领知道他是元帅的孙子,所以愿意捧他的臭脚。

史存道问报信的亲兵:“史迪威有难,你怎么不向你们抚远将军求救?”

那亲兵一听这话,顿时大放悲声道:“史驰将军他听说少将军被围,只说营中无兵可派,属下苦苦哀求,反被他狠狠训斥了几句。”

史存道道:“史驰总算还知道大局,他做得没错!”

那亲兵一听不是个话头,猛的抢上前抱住史存道的腿道:“元帅,少将军可是您的亲孙子,您不能见死不救啊!”

史存道脸色微变,挣开他的手道:“本帅已下令全军撤退,现在主力部队全在回城的路上,史迪威好大喜功自陷险地,这时谁去救他都相当于送死,如果你是我,你该让那位将军去?”

那亲兵愣了一下,说道:“那么请元帅派给属下一万精兵,我自去救人。”

史存道脸色一沉道:“胡说八道!为救一个人损失一万兵马,你道本帅和你一样糊涂?况且现在大军交替后撤,一旦抽兵就会破坏阵型,我也没兵可派给你。”

“那5000呢?”

“胡闹!这岂是讨价还价的事情?”

那亲兵一听又哭了起来,他深知此事凶险,所以抱着史存道能顾念骨肉的心思来央求,可是他显然不了解史存道的为人,如果是别的将军沦陷史存道或许还能想法一救,但这人是自己的孙子,他是万万不肯让将士们误以为自己假公济私的。

那亲兵眼中闪过一丝绝望,眼神不自觉地把史存道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看了一遍,好像还希冀能找到最后的救星,但现在能帮他说上话的史家众人都远在数里之外,我是唯一的一个,他身为史迪威的亲兵,知道我们俩之间素来不睦,几成敌对,所以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开口,猛的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抹眼泪道:“好,那我去和少将军死在一起。”说着把伤臂扎了扎,便向战马走去。

“算了吧,你现在回去根本到不了你家将军身边就得死在乱军中。”我说道。

那亲兵把脖子一挺道:“死就死了,总好过苟且偷生!”

我冲张世磊一努嘴:“拦住他。”

“这……”张世磊犹豫了一下,似乎颇为不忍,他和这亲兵身份相似,此刻也很是佩服对方的忠义和胆气,只要史迪威一死这人必定也会以死相报,所以他并不想阻止他。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又不好公然违背我的命令,只好拉住那人的手道:“兄弟,你先休息一下再说。”

那亲兵怒发戟张道:“怎么,连死都不许吗?”

“你活着比死了有用。”说着我转头笑眯眯地看着史存道,叫了一声:“爷爷。”

史存道与我四目相对,眼神里闪过一丝期许,也有几分矛盾,我在这个时候跳出来,不管别人怎么想史存道一定知道我的目的,同为史家人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史迪威是他的孙子,此刻天下最揪心的恐怕还得是当爷爷的,然而史迪威却处在了一个必死无疑的境地上,作为父亲和祖父,史驰和史存道一定恨不得和他易地而处,但是他们却不能派兵,那会搭上更多人的性命而且未必能成功,史驰和史存道都不敢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而我不同,于公我是洪烈军中的剑神,于私我是史迪威的弟弟,我去救他不但成功率最高,而且别人也说不出什么来。所以史存道眼睛亮了,但担忧和犹豫也是真的——这一去的危险可想而知,于公于私史存道和洪烈军更不能承受这个风险。

我冲史存道笑笑道:“我去吧。”

史存道道:“你和迪威……”

我摆手道:“废话不说,史迪威是我的兄弟。”

史存道欣慰地点点头,转而又低声道:“可是你去我同样不能派兵给你。”

“这个无碍,我自有办法。”

这时史迪威那个亲兵才明白了我的心意,一头扎在我面前,泪流满面道:“小的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我扶起他来道:“一会你要负责给我领路。”

张世磊等人见状一起拥上,急切道:“五少爷,这次你可不能不带我们!”

说实话我是真不想带他们,可是似乎不行,我的剑气已退,要带着一个伤兵在百万军中穿梭救人,非得有人照应不行。我站在众人之中,郑重道:“兄弟们,这一去可是九死一生……”

张世磊哈哈一笑道:“五少爷,既然你把我们当兄弟,那就用你话讲,咱们废话不说!”

我也一笑,飞身上了乌龙骓,一挥手道:“走!”

第十七章 打仗不是请客吃饭

史迪威的亲兵带头,我们一行包括张世磊等60多名护卫向着右路军的方向快马奔驰,一路上都是撤退的洪烈军,前方喊杀声格外震耳,这会正是战斗最焦灼的时候,无论敌军友军都顾不上我们。

然而这种情况在渐渐靠近右路军的时候发生了改变,别处的洪烈军都在有条不紊的撤退,史动的右路军却一窝一伙地乱跑,郄志德的5000宪兵想要收拢15万败军谈何容易,此刻早不知道被冲到什么地方去了,随着情形越来越乱,正西方黑吉斯的军旗隐然可见,史迪威的亲兵忧心忡忡道:“咱们须得快点,少将军恐怕支持不了多少时候了。”

说话间眼前冷丁冲出一拨人马,都是黑吉斯的骑兵装束,大约不到100人的样子,各挥马刀追在将近千把洪烈军身后砍杀,洪烈军的逃兵见我们迎面走来,纷纷喊道:“快闪开,不要命了?”

张世磊大怒,一马鞭抽在最前面那士兵脸上,厉声道:“谁让你们撤的,你们这么多人居然让百十来号人追得屁滚尿流?”

那士兵看张世磊的服色盔甲知道是长官,讷讷道:“大家都在跑,我们不走不是凭白丢了性命?”

张世磊一指我道:“剑神在此,你们都随我杀回去!”

众人一愣,都是半信半疑,固然是不敢再跑,可是也无心恋战,都迟迟疑疑地站在了一边,这时黑吉斯的骑兵杀到,我见情况危急,只得一咬牙道:“先把这些人清理了再说!”

张世磊大声应和,率先迎了上去,头一偏让过砍来的一刀,回手将敌人刺在马下,他手下的亲兵都是好身手,一时间都和敌人对上了阵,黑吉斯人察言观色看出我是这群人里的最高长官,三名骑兵同时围了上来,我知道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能不能收服人心全在此一举,虽然剑气不灵,也只有凭借剑童的底子使出佛光普照来勉强应对,当先那人长刀欲砍往我左胸,我放他靠近,身子右闪,然后一把把他扯下马来,这时左右两个敌人也刚好攻到,我如法炮制巧妙地将两人击落马下,骑兵落马那就相当于螃蟹脱壳,顿时被张世磊等人击杀,我不施杀手是因为此刻我的剑气对这些身披重甲的敌人构不成多大伤害,众人见我手法虽然巧妙但似乎和传说中的剑神不大相称,不禁都面露质疑之色,这还在其次,要想救人我后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就凭这点力量也就能勉强自保,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危急时刻,我忽然想起当初苏竞为了让我掩人耳目教我的钓鱼法来,用丹田里一点点剑气慢慢钓引身体里扩散的力量,最高可至剑师后期水平,用苏竞的话说,这手功夫基本就是画蛇添足,因为临阵对敌人家不可能等你准备好了才动手,不过她说的是高手对决,此时此刻它无疑是一门救命的法宝,在混战之中,敌人都不可能是太厉害的人物,一个剑师后期的高手足以横行,想到这我退在一旁,专心致志地运起功来,对方见我躲在一边以为我生了怯战之心,又有两人扑上,钓鱼法应手而灵,顷刻我已感觉到丹田里剑气充实了不少,劈手两掌将之震落,这一次他们落马之前就已经身受重伤,余人一滞,我利用这段空闲再接再厉,张世磊他们坚持了片刻,我已感觉到丹田有明显变化,剑气结成厚厚的一团,眼看张世磊和对方一名军官斗得正酣,我来到他身后随手一指点过去,那名敌人的胸口立刻冒血,张世磊趁机补了一刀,随即把对方尸体踢下马,擦了一把汗水笑道:“五少爷好功夫!”

“别光顾捧臭脚,去帮其他人!”我说着话一边加紧运功一边主动迎敌,我迄今为止和人动手经验也算有一点,可是在马上还是第一次,而且我不会用兵器,全靠一对肉掌,一边打一边积聚剑气,渐渐的,我丹田里剑气越来越厚,敌人递来的招数也随之越来越明显,先前一掌只能把人打伤,还只能和眼前的敌人纠缠,随着剑气的加强,已经能给对手以重创,黑吉斯人也当真勇悍,见我越战越勇反而一起朝我扑了上来,我仗着剑神技和佛光普照,初时还只能自保,但逐渐反客为主,视野也有了余裕,到最后我在十几个人的围攻下仍然能好整以暇地一边还击一边攒气,我侧身闪开两把长刀,伸手将两人抓在空中对撞一下扔在地上,又觉旁边有人偷袭,看也不看一掌挥出,就听两米开外的地方一声惨呼,我纳闷地回头一看,原来这人使的是一杆长枪,他利用枪杆加上胳膊的长度偷袭我,满以为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引火上身,没想到我剑气竟能及远,这一来围攻我的黑吉斯士兵都大吃一惊,同时拨马观望,只这么一顿,我明显感觉丹田里剑气涌动似乎已经达到饱和,试探性地朝5米外一个敌军劈出一掌,那人表情一愕似乎不明所以,就在我以为失败的同时他嘴角慢慢沁出一丝鲜血,脑袋一歪竟然就此死在马上!黑吉斯士兵顿时大哗,我掌劈指点嗤嗤有声,不管远近的敌人纷纷中招落马,这伙人一共也就100来号,顷刻间死伤大半,余下的被张世磊等人解决,围观的洪烈士兵见我举手杀人轻描淡写,无不骇然,张世磊趁势大声道:“我们跟着剑神大人杀回去!”

这会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若能添这1000人马我自然是求之不得,但杀入包围救人在兵家而言最凶险不过,除非兵力多出敌军,否则很容易鸡飞蛋打,不但救不出人还把自己也搭上,战术中有围点打援这一招就是利用这个办法,让一群失去了斗志的败兵干这事,在我看也有点强人所难,理论上讲,这些人没有得到命令就擅自撤退其实就是逃兵,事后一定会被追究,现在所有人都在败退,他们都是普通士兵,大不了无非就是被训斥一顿,跟着我却无疑是送死,所以众人面面相觑,没一个人出声应和。我在马上一抱拳道:“弟兄们,要走要留全凭自愿我绝不勉强。”张世磊急道:“少爷,这会可不是心软的时候!”

我淡淡道:“都是爹生妈养的,我怎么忍心叫他们跟着咱们送命,况且我是为了救自己的兄弟,又不是军务。”

张世磊无奈,冲着那些士兵大喝道:“大人不忍心,你们就忍心吗?”众人个个面有惭色,默然不语。

我一拽缰绳道:“时间紧迫,咱们还是快走吧。”

这时一个士兵策马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道:“剑神将军去救人,算我一个!”

我看他一眼说:“你可以不去,放心,我绝不会事后为难你们的。”

那人微怒道:“将军也把我瞧得太小了,我又不是怕你找我后账。”他叹口气道,“我们不是怕死,只是所有人都在跑,就算我们这些人拼命也无济于事,将军你要把我们当人,就允许我们跟着你。”

我由衷道:“我谢你了!”

那人振臂一呼道:“兄弟们,咱们出征的时候发过誓,要死死在疆场上,现在剑神将军要去救人,愿意一起走的就随着将军轰轰烈烈地杀一场!”

众人轰然道:“好!”1000多人拨转马头再不多说,都跟在了我的后面。

我意外道:“你的号召力倒是挺强的。”

张世磊小声道:“大家大多都是同乡兵,一个走其他的自然都走,要不然以后回了家乡就永远抬不起头来,再说也不是个个都贪生怕死,右路军溃败……恐怕其中还有别的原因。”

我一挥手道:“不多说了,这次咱们要能活着回来,我请大家吃饭!”

有人笑道:“我们这么多人,吃也要吃穷将军了。”

我一笑道:“哥可是富二代,再多几千人也请得起!”

这一说笑,不知不觉中众人士气已起,我照旧让史迪威的亲兵带路,1000多号人杀往正西方向。

其实我心中明白,这些人之所以跟我走不是因为怕被追究,也不是贪图什么,是因为他们觉得能和剑神并肩作战是无上光荣的事情,剑神一直是两个大陆上的传说,平时别说一起打仗,就算能离着老远见上一面也是极其难得的事情,打起仗来人命贱如狗,在军人的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是高于生命的……

再往前走,黑吉斯的追兵越来越多,不断有小股的被我们出手打发掉,也不断有我们解脱出来的逃兵,这时张世磊等人就会大喝一声:“剑神在此,随我们杀回去!”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洪烈的士兵一听剑神的名号便大受振奋,身不由己地随着我们掉头,我们的队伍像滚雪球一样越聚越多,不知不觉中我回头看了一眼顿时吃了一惊,只见跟在我们身后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略具规模,大概有两万多人了,我呵呵一笑道:“照这样下去,少爷我真的要给你们吃穷了!”

向前突进数里,洪烈军的逃兵已经渐渐稀少,前方黑黢黢的已见黑吉斯军的旗帜,我奇怪地发现在这两军交界的地方,洪烈军明明已经溃散,但是此处的追兵却最少,一个偌大的黑吉斯军阵翻翻涌涌地裹足不前,似乎在集中精力围剿什么人。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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