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筝静静地站在床前,看着倒在床上的男子一脸如登极乐的畅意和满足,耳中听着他的呓语,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在唇上使劲的擦拭着,尽管她唇上的口脂早就被某人给吃了个干净,她却仍是固执的一下又一下,极用力的抹拭着。
她没有在酒里下药,当着秦恒的面在他的酒里动手脚,她已经被发现了一次,这一次她当然再不会蠢的故技重施,要是再被他发现了,不管后果如何,都不是她所乐见的。
真正让秦恒中招的是她涂在唇上的红色口脂,那里面掺了一道秘药,迷心醉梦散;还有她身上今天佩戴的这个香囊,*夺魄香。
这两样药分开用倒也罢了,但若是合在一起同时用在男子的身上,则会生出一种奇效来,可迷其心、夺其魂,使其在心醉神迷之下,生出一场极为真实美妙的春梦,于幻梦之中和心爱之人共赴巫山,尽享鱼水之欢、男女之爱,如登极乐仙境。
这两样奇药,洛筝是从一位胡妓处重金得来的,那胡妓已年近五十,门前却不见冷落,反而宾客盈门,客似云来,其中不乏年轻俊俏的少年郎,全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宝贝。
按说这两样宝贝该是千金不换的,因为胡妓手中的药已剩得不多,只够再用十二次,而配成这两样药的其中一味药材极难获取,要想再配一瓶出来得等到百年以后。可是洛筝却只用了三千金就将它们从胡妓手中买到了。
因为……,洛筝想起那名胡妓当日所言,“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日子,便是再有足够的迷药和香,我也不想再做下去了,客人来的再多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为我而来,为的只是那两样药。”
“这两样药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它能让男人们梦见和他们心底最深处,最心爱、最想要的女人巫山*。这些年来,每一个不能和爱人在一起的男子到我这里来圆梦,可是让他们欲仙欲死的梦中女子却从来都不是我,我累了,倦了,不想再听到躺在我身边的男子口中唤的却是别的女人的名字。”
而秦恒,用了这两样奇药的秦恒,他此时唤出口的却依然是她的名字,“阿筝!”
第64章 金风玉露()
要说心里没有被震动到,那是在骗人,可是秦恒心里越是如此想着她,洛筝心里就越是愤怒。
前世他去睡别的女人就罢了,反正他心里也没有她,可是这一世,他心里有了她,却还是要去召那些宜男相的女人来侍寝,生个儿子对他来说就那么重要吗?
他甚至都不愿意再多等一等。
不过就算他一直等下去,难道自己就会被他打动然后接受他吗?
洛筝在心底摇了摇头,也许她还是做不到,既然如此那也不怪秦恒去睡别的女人,要怪就只怪和女人比起来,男人永远更为现实,而不像女人那样很多时候都是感情用事。
纵然这一世的秦恒再爱她,也还是一样不懂她心里最想要的是什么,最在乎的又是什么?
她最大的心愿和天下间所有的女子一样,“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他的心里只能有她一人,身子更是只能她一人独享,而他也会是她的唯一,就这样携手相伴着慢慢老去,相亲相爱、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
她再想要孩子,如果这个人不能生育的话,那也没关系,她有他有够了,孩子,养生堂里那么多的弃婴,她大可抱养一个。她要的只是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离不弃、共度此生。
可是对那些男人而言,娶妻生子,娶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生子,妻子于他们而言是什么呢?不是长相厮守、相伴白头的爱侣,而是供他们泄欲和生孩子的物事,所以年老色衰或是生不出儿子的女子就会被男人们弃如敝履,另寻新欢,而不是始终如一,忠贞不渝。
所以当她不愿与他共寝,秦恒很理所当然的就另睡了别人,如果她去质问他的话,只怕他还会振振有辞的说他这是逼不得已,一切都是为了后继有人,为了江山社稷。
洛筝不再多想,从怀中取出那个装着*夺魄香的紫色香囊,轻轻放在秦恒枕畔,再不犹豫的转身而去。
既然他已经和别的女人同床共枕想生个儿子来传宗接代,那么她也该为了实现自己做母亲的心愿去睡睡别的男子了。
洛筝快步来到那间密室,推门而入,反手便将门合上关好,迎接她的是一片漆黑。
不同于先前那间内室里的红烛高照,这间狭小的密室里却是门窗紧闭,半点烛火都没有,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洛筝却对这样的黑暗很满意,这是一段注定不能见光的露水情缘,自然是谁也看不见谁的脸最好,这样才不会有什么牵扯,等到她一有了身孕,她就再不会见这个人。
洛筝慢慢走到床前,却再也不能更进一步。
她再是在塞外草原长大,无视中原的规矩礼法,可到底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更何况,这可是她这辈子的第一次……
她又想起前世她和秦恒的第一次,那可实在不能算是一次愉悦的欢爱,痛得她要死。这一次,会不会也是一样的痛的要死?
洛筝忽然觉得手上一暖,一只温热的手掌已握住了她的手,沿着她的手臂慢慢朝上滑去。
那只手抖的很厉害,接着洛筝就听到一个青涩的声音小小声的道:“姐姐,我,我这是第一次,若是服侍不周,还请姐姐——”
洛筝听声辨位,抬手便堵住了他的嘴,她不要看到这人的长相,也不想听到这人的声音,任何能让她今后认出这人来的特征她都不想知道。
她当然更不会让他知道他此时要服侍的“姐姐”是谁,一言不发的将他推倒,咬了咬唇,还是躺到了榻上。
那只温热的手又摸上了她的身子,虽然还是有些发抖,但是手法却很是老到,细致轻柔的一一抚过她的身子,那种小心翼翼的温柔摩挲,几乎让洛筝生出一种他不是在服侍客人而是在服侍他心爱的女子的错觉。
这种错觉让她的身子也渐渐有了些变化,纵然隔着衣服,也觉得被他摸过的地方有些酥酥麻麻的,既舒服却又……
“到底是术业有专攻啊!”洛筝在心底感叹道,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发出舒服的喟叹声。
在长安城里,可不是只有为男子们提供美人的勾栏院所,也还有些铺子,明面上做些别的生意,暗地里也为那些盛年守寡的贵妇人们提供鲜嫩可口的俊俏小倌儿,以解她们长夜漫漫、独守空床之苦。
洛筝便是找了董记珠花铺的董大娘选中了这么一个小倌儿,董大娘倒是给她推荐了好几个更有经验的小倌儿,说是个个身经百战、技艺精湛,更懂得如何把女人侍候的舒爽无比。而不像那些雏儿,便是有人教导,到底没真刀真枪的上过阵,多少还是嫩了些。
可是洛筝还是选了个第一次上阵的雏儿,即使这样的第一次还是会痛,但会让她心里舒服些,至少这个小倌儿在她之前是没被别人用过的。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家伙虽然是第一次上阵,但却几乎没怎么弄痛她,除了进入的那一瞬间,但是跟着而来的便是如潮涌般的快感。让她在拼命咬住唇控制□□的同时再一次感慨专业的就是不一样!
想想她和秦恒的第一次,那混帐就只知肆无忌惮的横冲直撞,蛮横的捣来捣去,就跟只饿狼一样,哪像现在这个这般的温柔小意、体贴万端,如一汪温泉将她包裹其中,也化了一滩柔水。他甚至将他手指放到她的唇边,让她别再咬自己的唇,而是咬他。
洛筝头一次知道,原来即使是和不爱的人做这样的事儿,也能从*上得到这样大的欢愉,这可是她活了两辈子都没能体验过的欢愉。
前世和秦恒的床第之事,纵然后来也慢慢得了些趣儿,但那人每次都太过刚猛,虽然得趣,但让她感觉更多的却是累,每次都累得她腰酸腿软,大大抵消了这种床底第间的乐事儿。后来他登基为帝,纳了一堆的妃嫔,每夜召不同的人侍寝,他的身子再不是只有她一人可以独享,纵然她最后还是让步让他进了她的寝宫,可是当他再在她的身上奋力劳作时,即便他此时的床技已大为精进,仍能让她的身子一阵阵颤栗,可是她的心里却再没有任何的感觉。
所以后来索性再不让他进门,于她而言,不但一点没觉得寂寞难耐,反倒觉得再不用去做那样麻木无味的苦差事,真是一种解脱。
大滴大滴的汗水洒落在她的身上,那烫人的热度灼得她的身子又是一阵战栗,这种快乐的感觉可真好!
可就是结束的也太快了吧!这人前戏到是做得足足的,可是这怎么才刚刚上阵,枪还没磨几下,就鸣金收兵、偃旗息鼓了。当年秦恒那个生瓜蛋子的第一次都比他坚持的时间久一点。
那个有些青涩的声音慌忙开口道:“对不起,我,我头一次,实在……”
他的慌张反倒让洛筝的唇边绽出一丝笑意,这一次她抬手轻轻捂上他的嘴,另一只手轻轻在他背上一笔一划的写道,“不急,还有下次。”
他伏在她身上,将头埋在她的脖颈处,像只小兽一样蹭来蹭去,让她忽然就想到秦恒送她的那只小白虎,心中莫名就是一软。便跟哄小白一样拍拍他的脑袋,便想起身离去。
哪知她刚从榻上下来,还未在床边站定,便被人从身后一把又给抱上了床,温热的呼吸近在耳旁,“再来!”她听到那个青涩的声音说,这一次他再没有紧张慌乱,而是既温柔又勇猛的再次扑了上来,从一汪温泉化成了一股惊涛骇浪,席卷着她一浪高过一浪的不断向着极乐的仙境飞升。
在脑中白光闪过的那一瞬间,洛筝忽然想到一句词,“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原来床第之欢当真可以这样让人□□。
可是为什么此刻两人间这种激荡不已的热烈碰撞,还有身上这人突然的不管不顾、勇往直前,都莫名让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第65章 姨母来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明明应该是不同的两个人才对,可是洛筝心底就是生出了这种莫名的熟悉和恍惚,她的手下意识的便朝身上那人的脸上摸去。
她在黑暗中闭着眼睛,细细感受指尖下那人的眉眼、口鼻、还有脸型、耳朵,一颗心渐渐安定下来。
这人绝不是秦恒,不但声音不一样,他的长相也和秦恒完全不一样。
前世她和秦恒之间还没相敬如冰的时候,每次欢爱过后,身边的男人沉沉睡去,她却总是睡不着,很想看一看他的睡颜。可恨这人和她欢爱之时从不许点灯,便只能用指尖代替眼睛在黑暗中凝视她的恋人,一遍又一遍细细描摹他的眉眼,在指端,在心头。
一定是前世她描摹过太多次他的眉眼,居然到现在她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在她指下他的面容是什么样儿的。正是这一点让她越发肯定此时正和她欢爱的男人不是秦恒。
不是他就好啊!
当她回到寝殿时,秦恒还在床上沉睡,脸色潮红、呓语不断。想来还在幻梦之中,也是,这药效可是能一直持续两个时辰的。看看快到了他该起的时辰,洛筝犹豫了一下,还是躺到了他的身边。
没过多久,便感觉到身边有了些微的动静,不用睁开眼,她也能感觉到某人那两道灼热的视线,跟着便觉得额上一暖。
一夜好梦的秦恒在她额上轻轻印下一吻,轻声道:“有了昨晚,我才知道什么叫只羡鸳鸯不羡仙!”
他明知某人是在装睡,却也不点破,仍怕吵到她似的,轻手轻脚的起身抱起衣裳到外间去更衣净面,穿戴好后忍不住又进来想再看她一眼,结果这一看,哪里还迈得动步子,直到王福贵实在是等不下去在门外催他,他这才恋恋不舍的出门登车。
他到是想“*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可惜还不到时候啊!匡正署那帮人已经上了好几本折子说阿筝椒房专宠,若是他再因她而误了朝政,那帮人更会闹得凶。他昨日是下了朝才陪着阿筝赶过来,为了不耽误今日的早朝,现在天不亮就得再往宫里赶。
至于阿筝,他再不愿和她分离,也不舍得要她也这般行色匆匆,现下又是阳春三月的大好时节,骊山处处山花烂漫,留她在这里赏玩几日春花春景倒也不错。
他本是想最多只留阿筝在骊宫十天的,可是十日后,纵然他派了王福贵亲自去接皇后回宫,也没把人给接回来。王大总管苦着个脸,一看自家陛下的脸色,胆战心惊的把皇后的上表给呈了上去。
秦恒打开一看,脸色顿时黑的不能再黑。
洛筝表示因为她椒房专宠了一年多还没有任何喜信,便打算在骊山的温泉行宫好好调养调养身子,她不在宫里,也好让陛下多去亲近临幸别的女子,好早日诞下龙嗣,为大秦朝传宗接代。
一言以概之就是,她不打算回宫了,打算一直在骊山行宫住下去。
毕竟这行宫到底不比皇宫宫禁那般森严,更方便她出墙。等哪天她月事迟来超过三天,她便立刻回宫。
也多亏了秦恒这一世无比注重给她调养身子,她现下的月信真是准的不能再准,这都半年多了,从没有早来一天或是晚来一天。
她也是算好了易于受孕的日子,每逢两次月事之间才会和那小倌儿同房,若是半个月后月信未至,那便多半已是珠胎暗结。到时候她再回宫和秦恒同寝一晚,想办法再让他做一场美梦,等到生产之时便是错个十几二十几天的,也不易引人怀疑。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秦恒居然不辞辛苦、隔三岔五的就往她这儿跑,大部分时候都是轻车简从,连王福贵都不带,带着几个侍卫骑着他那匹赤焰马就偷偷溜过来了。
为了不引人注目,落人以口实,秦恒都是晚上天黑后出宫,一路快马加鞭赶到骊山,然后抱着洛筝睡一晚,第二天天不亮再快马加鞭的赶回去。亏得他那匹赤焰日行千里,让他还能有些时间睡上一会儿,不然这不停的来回奔波就是个铁人也受不了。
按说这秦恒愿意主动送上门,也是好事一件,更方便她遮掩行事,可问题是她手中迷心醉梦散和*夺魄香这两样奇药,只够再用十一次,哪禁得起他这样动不动就跑过来求欢。
于是,她只能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拒绝。
“我今日身子不舒服?”
“来人,传太医!”某人着急。
……
“好吧,其实是我今天不想那个……”
某人松了一口气,“你身子没事就好,你不想那咱们就不做,我抱着你睡可好?”
洛筝纠结,想说不好吧,可之前明面上的合卺酒都喝过了,他在梦里都和自己那啥过了,现在又不许人家近身,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阿筝,我赶了近百里的路只为了见你一面,还只能睡两个时辰就要再赶回去,你好歹可怜可怜我,不许我疼爱你,那让我抱着你总好吧!”
“又不是我请你来的,嫌耽误你睡觉,你别来不就完了!”洛筝怒,骊山行宫到皇宫明明只有六十多里路,哪有百里,这人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
秦恒已经老实不客气的一把抱住她,用下巴蹭着她的额头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古人诚不我欺!”
“我只要一天见不到你就跟失了魂似的,你不在宫里,我没一夜睡得好过,在这里虽然睡得时间短些,可只要有你在怀,我才能踏踏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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