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香,你不是说了,人间事了,就跟我一起在崂山修行吗?以期早日成仙吗?对了,你身上的妖气怎么越来越重了,是不是这些年,你荒废了修行。”唐柠慢吞吞变做了人形,她肤色生得极白,五官逼人,眉心间一抹绿色细纹跃动。
“你一个人在这修行不会觉得枯燥吗?在去崂山修行之前,去人间走一遭,感受那滚滚红尘不也挺好的吗?”阿香笑得有些尴尬。
“凡间也没什么意思。”唐柠轻轻一跃,跳到了好几米高的树上,看着蓝天白云,笑得没心没肺的,“我刚从凡人的地方回来,觉得凡间也就那么一回事。我吃过皇宫里的御膳,喝过凡间最烈的酒,吃过最甜的糖葫芦,看过最热闹的戏。读过不少有趣的话本,然后觉得还是做仙人比较好,做人怪没意思的。”
“你去凡人的地方了?难怪这三年,我总是找不到你。”阿香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唐柠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去了人间,见识过凡间最烈的酒,最美的风景,最好吃的饭,最甜的糖,自然也见识过人间最丑恶的人心。
人比妖魔鬼怪神仙,复杂多了,他们有很可爱的那一面,也有很丑陋的那一面。
“三年前,有一天我突然头痛了一下。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在一个山脚下,几步开外就是一个小村庄,我想这大概就是缘分,我和这滚滚红尘,有那么一段。我在人间呆了三年。前段时间刚回来。”唐柠虽然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对白蛇阿香依旧没有生出多少警惕之心,她们认识一千年了,交情很好。
可以说,人间她就这么一个朋友。
阿香不会害她是。
她本是蓬莱的一株仙草,不曾位列仙班,不曾在蓬莱留下姓名,因为蓬莱爆发了一场大战,她沦落到了人间,在人间化了形,一待就是一千年。
她不知道怎么回蓬莱,但对蓬莱是很向往的,所以她才一直缠着白蛇阿香去崂山修行,那里是最接近蓬莱的地方。
去蓬莱的路,断了,她回不去了。
但能待在离蓬莱最近的地方,也是好的。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很快就要死了,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到崂山修行了。我要食言了。”阿香笑得有些悲伤,“这一千多年来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所以我想再见见你。我死了以后,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把我埋了吧。”
作为一株仙草,唐柠其实没什么东西要收拾的,点了点头,就跟着她去了。
这是一间非常整洁的竹屋,陈设很简单,桌椅蒲团都是干净的,墙上还挂着一个装药丸的小葫芦,竹屋的窗半开着,可以看见窗外是百丈深渊,竹屋背靠山壁,前面就是悬崖,显然只有修行之人或者妖怪,才能上去。
她隐隐地感觉到了竹屋里的灵气——她自幼生活在蓬莱,后来下了凡,哪怕是人间的几个宝地,都没有这么充沛的灵气。
她开始运转内丹,灵气哗啦啦往身体涌,特别的舒服,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阿香打开了香炉的盖子,舀了一些香料在里面,点火,盖上香炉。
一会就有一股淡淡的味道随着烟雾一起从香炉孔洞中飘了出来,味道很淡,闻在鼻尖有股一股咸腥的感觉。
“你这是在做什么?”唐柠闻了闻味道,觉得这大概是用旁门左道练出来的东西,瞧着有几分诡异。
“我不想他死。这是用我的心头血炼成的丹药,能给他续命。”阿香咳了两声,看着有些虚弱。
唐柠能感觉到阿香的妖元很是浑厚,看起来并不像是一只用心头血给心上人续命的可怜妖怪。
在凡间的三年,教会了她不少。比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所以她虽然察觉到了阿香在撒谎,也没有去戳破。
只是觉得物是人非,很多事情都和从前不一样了,她长大了些,懂了些人情世故,阿香也变了,变得不纯粹了。
情情爱爱,果然是很可怕的东西,把一个好好的妖怪,变成了奇奇怪怪的模样。
作为不识情爱的小仙草,唐柠眨了眨大眼睛,“你们只有三世的羁绊,这是最后一世了,他已经六十多岁了,凡人很少能活到一百岁的,你再怎么给他喂丹药,他还是会死的。有些事情是强求不来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倔强?你以前说过,妖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仙,你说报完恩,就一心求道的。现在的你变了。”
她去了凡间,自然也知道,报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一定要以身相许。
而且人妖相恋,是有违天道的,阿香要报恩,未必是对的。
在人间,她听过这么一句话,强扭的瓜不甜。
每一世她的情郎都不得善终。
第一世,他是个和尚,破了女戒,被主持赶出寺庙,他自杀了。
主持说他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与佛家有缘,本来打算把袈裟传给他的。
第二世,他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士,好打抱不平,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那个女孩被人玷污了,跳崖死了。
阿香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再后来他生了很重的病,阿香来求她,她用一小片叶子救了他。
他们一辈子都没有在一起。蛮夷入侵,男人上了战场,杀了数不清的敌人,被敌人用乱箭射死了。
他武功盖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本来应该成为赫赫有名的将军,镇守一方,而不是英年早逝,功名被小人冒领。
第三世,他是一个卖药郎的小儿子。
阿香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蹲在一块大石头上,手里还捏着一个软哒哒的柿饼,砸吧了一下嘴巴,看起来吃得很香的样子。
大石头边上,来了个小孩子,磕磕绊绊地背着书,“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后面,后面怎么背来着。”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他流畅地背了下去,“你怎么这个都不会背,我昨天在边上听了一遍就会了。”
他大概是极聪明的,是过耳不忘。
以前唐柠只在话本里和传闻中听说过有这样的奇才,这种人千万里挑一,要是好好培养,别说秀才了,考中状元也是早晚的事。
人类的学问,那是极难的。
反正直到现在唐柠都还不会背三字经,人类的书,真的是太难懂了,讲真,她现在都还没把字认全呢!
不过她也不觉得羞耻,人类当中,认识字的人很少很少。
像他那样聪明的百年难得一遇。
她在人间的那三年,看过不少小孩子,没有一个像他那样聪明的。
不过他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她在人类的皇城没有听说过有他这号人物。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大概又是一个伤仲永的故事,又或许,他的命运被人改变了。
她已经很多年没见过阿香,没见过他了,他们这一世看起来远比前两世圆满,至少他们长相厮守了好多年呢!
“只羡鸳鸯不羡仙,你不懂男女之情,自然不会明白,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宁愿用千年的修行。换他百年的寿命。”阿香的眼里是唐柠看不懂的执拗,“如今能活一天便算一天。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我已经眼睁睁看着他死了两次,太痛了,心太痛了。”
“他命数已尽,即便你强自为他续命,也留不住他多久。你要做的,是放手让他走,他是有大气运之人,以后他会过得很好的。放他走,这样对你,对他都好。”作为朋友,唐柠不好直白地告诉阿香。
这三世,如果没有你,他可能会过得更好。
唐柠能看得出来男人不是普通人,他这样的人,无论到了何种境地,不论是什么身份,大概都是能出人头地的。
可他遇上了妖精,千年的妖精,很多路,一开始就被堵死了。
“我不可能放手的,除非我死了。”
阿香拿着药丸,进了最里头的屋子。
“你是阿香的朋友吧,我听阿香说起过你。”男人一副招呼老朋友的样子,他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娘子的朋友,是这么年轻的姑娘。
他应该知道她不是人。
他应该也知道阿香不是人。
毕竟正常人是不会住在悬崖上的。
正常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容颜易老,最美的年华,就那么几年。
而阿香一直维持着她最美的模样。
阿香是不能接受自己变丑的,她很早以前,为了一片不小心蹭掉的鳞片,哭了整整三天。
但这样真的很奇怪啊,一对夫妻,看起来相差五十岁,妻子是二八少女,丈夫是六十多岁的糟老头子。
唐柠撅了下嘴巴,大概是她不够聪明吧,三年了,还是不怎么懂人类是怎么想的。
而且她发现人间已经大变样了。
千年之前,人间有不少妖怪,有时候一天之内就会遇上五六个。
现在妖怪越来越少了,三年来,唐柠见过的妖精,两只手两只脚就数的过来了,而且道行很浅。
但她见过正常的妖精,是怎么和人相处的。
有只鲤鱼精,也是报恩的,她只有三百年的道行,嫁的是个卖鱼郎,卖鱼郎四十多岁了,鲤鱼精看起来比卖鱼郎还要老的样子。
唐柠看见了,当时就想起了阿香和她的情郎。
那小屁孩如今应该六十多岁了,阿香现在的模样应该和六十岁的阿婆差不多了吧,牙齿都快掉光了,头发花白,脊背弯了,走路颤颤巍巍的才对。
这么一想,还挺有意思的。
卖鱼郎和鲤鱼精,有个孩子,孩子不是鲤鱼精生的,是他们捡来的。
他们过得很幸福。
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这是鲤鱼精告诉唐柠的。
鲤鱼精送了唐柠两条鱼,她给放生了,因为她不会烧鱼。
等真的见了阿香和她男人,唐柠觉得这一人一妖看起来怪别扭的。
阿香明摆着是走了歪路。
男人现在应该也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人了,他好像不用吃饭,因为唐柠在没有在这个屋子里发现柴米油盐酱醋茶,也没有在这个屋子里发现米肉和青菜,正常人都是要吃饭的。
男人的那张脸上爬满了皱纹,脸色还是蜡黄蜡黄的。一双小的时候很大很明亮的眼睛,现在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眼袋也很深,看起来有些吓人。
他老了,不复幼时的活泼可爱,跟她记忆里的小孩已经很不一样了。
唐柠盯着他鬓边的白色,还有脸上代表岁月流逝的纹路,轻轻叹了一口气。
“我是不是见过你?在我小的时候。”
他身前一米外停了下来,喊了她的名字,看上去还挺平静的。
声音不比六十年前那么清脆动听了,但嗓音温醇,是个很慈祥和蔼的语气。
“没见过,她第一次来。”阿香插了嘴。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阿香要撒谎,但唐柠还是友善地保持了沉默。
第612章 我是一株仙草2()
吃完药,男人倒头就睡,睡得很安详。
“他叫什么名字?”一千年了,唐柠还是不知道男人叫什么。
她和男人并不熟,对于妖怪和神仙来说,人类的寿命真的太短暂了,弹指一挥间就过去了。
“长暮,沈长暮。”阿香笑得很开心,笑过那么多次,唯有这一次的笑意真正到达了眼底,像是光提到那三个字就在眼中燃起了烟花。
给她的房间,摆设简单冷清,一看就是没人住过的。
虽然没有奇怪的味道,但就是令唐柠觉得不舒服。
她刚化形的时候任性的要命,一千多年以后才终于好了点,不过也就只是好一点点而已,所以她忍了一会儿就忍不下去了。
掀开被子,她跳下床,她跳到了屋顶上,今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很亮,很适合修炼。
妖的耳朵,比人要灵很多,哪怕唐柠动作很小,阿香还是听到了。
“你怎么不睡觉?”阿香拍了拍唐柠的肩。
“反正他也知道我不是人,睡不睡都一样。”唐柠打了个哈欠,修炼很枯燥乏味,让人昏昏欲睡的,但修为是她安身立命,存活于世的保证,所以这三年来,她一直没有懈怠。
“你在做什么?”唐柠悄然出现。
看着扶着墙走了大半天的男人,好奇地问道。
他穿着单件的春衫,满头都是汗。鬓发黏在额头,汗水顺着发髻往下滑落,看着唐柠,一言不发。
真是个奇怪的人儿。
“你们人类不也有会法术的人吗?你学一点,也许能活久一点,这样阿香可以少操点心。你是阿香的伴侣,我勉强可以认你这个朋友,我在人间三年认识不少捉妖师,他们本事都不大,喏,这本书给你,也许能管点用。”唐柠扔了一本书过去。
对于妖怪,没有什么比雷劫更可怕。而对于凡人来说,寿数是悬在头上的一把的利剑,任你帝王将相也罢,拥有泼天富贵也没用,百年之后,依然是尘归尘,土归土。
男人什么都没说,只是把书妥帖地收了起来。
“你不害怕我们吗?我的意思是说,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不怕有一天我们张开血盆大口,将你骨头带皮一口气吞了吗?”
唐柠的眼睛漆黑如墨,这样认真看着人的时候,总让人有种连灵魂都要被她看透的错觉。
“我老了,肉不好吃,你不会想吃的。”明明是年过花甲的老头子,却有着比年轻人更加锐利的目光,像冬夜里静静看着草原的狼,或者巡视着自己领地的狮子。
这一对看起来怪怪的。
唐柠低垂着头,手指慢悠悠的一寸一寸地捋着衣衫上的褶子,等衣服褶子被捋平了,她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然后干脆就不想了。
屋外的藤蔓已经茂盛到快要伸到竹屋里了,秋后下过几场雨,屋子有一股潮湿藤蔓的味道。
这里的秋天很是难熬。
因为靠着海,所以空气里湿气重,一到秋天就阴雨连绵,沈长暮年纪大了,又没什么修为,身上又有旧伤,一到阴雨天骨子里就绵绵地疼,他又很倔,不肯求唐柠,找了个炭盆,给自己取暖。
他于修行之道,大概是有那么一点天分的,唐柠感觉到了一丝法术波动,然而很快就消失了。
人类有奇奇怪怪的宝物,其中就有能隐匿气息的,掩藏修为的,他大概是有这么一件宝物。
他年纪太大了,修炼的时间太晚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凡人妄图成仙,本就是想改变蝼蚁的命运,这条大道上,每一步都留下了无数先人的尸骨。
唯有披荆斩棘,逆流而上,成为那亿万分之一,才能成为仙人。
但仙人也不是不死不灭的。
月光如水,云影如藻,照得房间里的一切都如同浸在水中一般。
阿香回来了,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玉葫芦来,那玉葫芦原本应该是绿色的,被他不知道用什么抹得血红血红的,她坐在竹屋的地板上,把葫芦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不过拇指大的葫芦,里面竟然装了一堆东西。
其中最为显眼的是一株鲜红的灵药,细长的火红色叶片舒展开,像鸟的羽毛,十分耀眼。中间长出一枝长穗,有三寸多长,上面密密麻麻地长了十几颗鲜红的果子,看起来晶莹剔透。
有那么一瞬间,唐柠是感觉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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