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甜又腻口感还差,但卖得又很贵。
很快女孩出来了,她的面容灵动而美丽,装扮却是妖艳的,卷发如瀑布般散在肩头,旗袍毫不吝啬地勾勒出她的玲珑身段。
她站在表演区中央。
一个两丈方圆的人工水池,水池中心处的平台被设置成了小小的表演区。
水面可以反射声波,这样表演区中传出的音乐便会更加清晰悦耳。
她唱了一首悲歌。
她身上穿的一身艳丽的旗袍,露出来了几丝苦笑,眼泪也跟着掉了下来。再加上那浓厚的妆容,颇有一种凋零般的美感。
然后又应客人要求,唱了欢快的歌。
她唱着唱着笑了起来,这一笑千娇百媚,与原本绚烂到快要凋零的模样截然不同,现在的她,多了一丝活气。
歌女坐在镜子前,目光微微垂下,一点点擦掉自己脸上的妆。
她换上一身裹身小洋裙,戴了顶遮住小半张脸的纱帽。
“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谁让你进来的?”她看见了唐柠,张口就是质问。
“我走错地方了。打扰了。”唐柠瞄了两眼,走出了后台。
歌女小半张脸在灯火通明的歌舞厅显得十分明艳,嗓音如珠滚玉盘,唱得十分好听。
灯光打在她身上,为了蒙上一层光,这个时候她突然抬起小脸,半张脸中薄红中带着娇媚,露出了装扮得极其昳丽的一张脸。
在省城这边,歌女可以不卖身、只要能讨客人欢喜,收入还蛮高的,已经算是平民女子中能接触到的最好选择。
唐柠远远地便看见舞女围着一个男人,满脸幸福的模样。转过身来,就是林秋风。
等唐柠快要走的时候,舞女又跑前跑后地为林秋风拿衣服。
林秋风满脸温和,配着他一张斯文的脸,文质彬彬通体透着书卷味的气质,很容易给人好感。
两人含情脉脉,周身冒着粉红色的泡泡。
这是真爱吗?
对此唐柠只能回以呵呵哒一声,这些人就只看到了林秋风一副温柔的样子,没有看到他伪善面孔之下的冷酷。
如果真的放在心尖上的人,爱惜还来不及,哪里愿意让她呆在这种污浊的地方?
在这里待久了,名声可都是要坏了的。
这个舞女,真不是唐柠找的。
他也怪有意思的。
林秋风本该称呼董云一声内子,跟别人介绍也应该是,这是我的太太,但是怕歌女曼曼生气,歌女问起,就说董云是他的表姐,因为男人跑了,太可怜了,他就收留了她们母女。
表姐,这套说辞,用了一遍不够,还要再用一遍。
谁家的表姐给你生孩子,养孩子,谁家表姐大晚上的会和你躺在一张床上。
他在女孩的面前表现得很大方,再加上少时富贵生活养出的气质,一看就是不缺钱的人。
他从来没有在歌女的面前谈起自己的家庭,瞒着歌女自己有妻子孩子,他的心理就是能瞒多久瞒多久,哪天瞒不住了,再坦白就好了。
简直恶臭。
林秋风和歌女曼曼的相识于英雄救美。
歌女被调戏,他当时因为情绪郁闷,喝了点小酒,脑子一热就冲上去英雄救美了。
那段时间他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寸步难行过,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怨恨,困苦,窘迫和不安,真切地感受了一下落魄大少爷的苦楚。
年轻他从来没有为钱财操心过,没有钱了就朝家里发电报,后来也可以压榨林晚娘林阮阮母女,现在不行了。
那天和人打了一架,他可没有刚刚的意气风发,他的圆眼镜掉了一边镜片,领带歪歪斜斜,衬衫扣子也少了几个,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为狼狈的状态。
但在歌女曼曼的眼里,他大概就是那个踏着七彩祥云来拯救她的大英雄。
他很快就心动了,当然他知道这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可回到家里看到只会嫌东嫌西的董云,他又觉得她不够精致和优雅。
男人真有意思,他们既喜欢良家妇女,又喜欢烟花女子,家有妻女,还要和烟花女子谈恋爱,还自以为是救世主,一切都是出爱与欣赏。
真是恶臭。
这段时间,林秋风写了两个小短篇,总算没被退稿了,被登在了当地报纸上。
他写了一个歌女从良,结果被男人骗光了钱,最后又不得不回到风月场所继续唱歌的故事。
他还写了个女孩被逼成为舞女的故事,晚上跳舞,白天做家务,生活的十分辛苦。可即便是这样,她也得不到尊重,整天不是嘲讽就是辱骂的。
为了养活家里,她一直没嫁人,直到年老色衰的时候,却被家人赶了出来,说她是家庭的耻辱,如果留着她在家,弟弟妹妹都找不到好人家。
这两个短篇故事,谈不上很好,但也不算很差,因为写歌女舞女的作家太少了,有名的作家写了歌女舞女,就会被认为私生活不检点,有辱斯文,你不进风月场所,怎么能把这些女人写得这么鲜活这么真实呢。
文学没有高雅低俗之分,对社会进步有益的就是好文学。
散文啊诗歌啊什么的很多人欣赏不来,倒是这样的文章看着很有感觉。
他的文采其实不错,可惜他的文章,往往只有文采,没有内容,给人是感觉就是华丽词藻堆砌出来的垃圾文章。
他从不去真正接触那些贫困的被压迫的人们,他从未真正思考过这个国家的未来,他从未想过如何改变这个国家改变这个世界,他总是对身边的一些事情视而不见,这样的人又怎么能写出好文章?
一个肚子里没货的人,自然不可能出口成章。
这些个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不过旁观者不是林秋风,而是歌女曼曼。
假以时日,他还真可能会成为一个大作家。
唐柠还看了他最新发表的文章,写的是个抽鸦片的瘾君子。家里本来有几十亩地,因为吸鸦片,流连烟花之地,钱败光了,成为了乞讨者。
城里有救济院,用来收容乞丐、鸦片鬼、流浪者。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乞讨者往往不愿意到救济院。
究其原因,他们依靠乞讨来的钱,要养活一家几口,而救济院只能救济一个人。
同样许多鸦片鬼也不愿意到救济院,因为进了救济院就不能抽鸦片了。
鸦片让人麻木,吸食之后会全身无力,产生一种放松和兴奋的幻想,它让人沉迷,不思进取,只知道浑浑噩噩地过日子。
在鸦片的摧残下,吸烟人的心态逐渐走向了畸形。
字里行间,能看出他对鸦片的抵制。觉得鸦片毒害了国民的身心健康。
能很明显地看到他的进步。
但唐柠心里别提多厌烦林秋风了。
既然不能杀了林秋风,那就只能斩断他的成功之路。
在这个跌宕的时代,没有林秋风,也会有人崛起,这个时代最不缺的文人,少了一个林秋风还有千千万万的文人。
唐柠不想让他功成名就,权色兼收。
他忘记了两个女人的血泪,他心中没有对林晚娘和委托者有一点的感激和怜惜,甚至把她们当成了耻辱,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人怎么有这样的妻女呢。
这些故事,都是歌女曼曼口述,然后林秋风再加工的,既然如此,歌女曼曼也能写。
林秋风在意什么?
金钱,地位,权利,亦或者是美色?
唐柠看了一眼漂亮的歌女曼曼,又看了眼林秋风,如果这些东西都一一远离了林秋风,林秋风该多么痛苦啊。
唐柠想了想,约了姜东,给了一大笔封口费,然后就让他走了,离开这个城市,然后以后都不要回来了。
姜东不见了,怎么都联系不上了。董云急死了,可她又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找这个男人,她不知道他有什么朋友,做什么地方工作。
最后她想到了郊外的小别墅。
按响了门铃之后,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孩而不是姜东。
“你找谁?”来人的声音清脆,美丽的面容上带着温婉的笑意。
董云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女孩,白衣、柔顺长发、气质温和,她心里另一道身影突然就浮现了上来,“姜东,姜东你给我出来,有本事你就给我出来,做什么缩头乌龟”她喃喃地道,然后心里猛地跳了一下,心里生出一股愤怒。
她觉得自己被背叛了,这个男人口口声声要和她过普通的生活,不会让第二个女孩进入这里,这是他们的小天地没想到这么快就变心了。
“你让开,我找姜东。”董云目光不善盯着男人,提着包一把推开女孩,走进屋里。
“这是我家,你是不是认错地方了。”女孩挡在董云面前,寸步不让。
“你说这是你家?不可能,这明明是姜东的家,你是不是姜东的亲戚。”看着眼前的女孩子,她心底似乎什么地方重新燃起了希望。她深吸了口气,面庞上带了几分温柔的笑意。
“老婆,怎么了?”一个男人从卧室里出来,“这是谁?怎么堵在我们家门口。”
“我也不知道,莫名其妙就闯进来,请你出去,不然我就要报警了。”女孩警惕地盯着董云。
“你们是谁?姜东呢!他大概一米七五,长得很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董云蒙了。
“前段时间,我们家的房子,租给了一个人,不过现在那个已经走了,现在请你离开。”女孩眼神警惕。
“他真的走了,以后,以后还回来吗?”董云的脸惨白惨白的。
“不回来了,这房子我们自己要住的,好了,没事了,你就走吧。”女孩把门直接关上了。
董云走出去了,然后忍不住无助地大哭起来。哭到最后又没办法,只能回家了。
她眼眶通红,神色有些空白地看着大街上来往的人流,觉得心如死灰。
回到家,邻居凑上来说,“老林成大作家了,三篇故事都上报了,你以后就不必这么辛苦了,你可真是命好。”
“你说什么?”董云一脸的难以置信。
“难道你不知道,就你家那位啊!前两天我看见他在咖啡厅喝咖啡,还想跟他打招呼来着,结果他压根不理人,直接就走了。”邻居嘀嘀咕咕的,“他成大作家了,你不知道??不应该啊,你们可是夫妻啊!怎么这都不知道呢!”
“我,我当然知道,只是今天脑袋疼,现在脑筋还没转过来。”董云尴尬的笑了笑。
“你们两口子发达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邻居啊!”邻居笑得谄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苟苟”
“苟富贵,勿相忘。”
第511章 女人之觉醒9()
她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自己的丈夫。
只记得之前他的压力很大,瘦了很多,也颓废了不少,脸色发黄。
他身上的衬衫有点皱,而且皮鞋脚背上的褶皱非常明显。
忙着解决生计生存问题,暂时对于自己的形象不是多放在心上。
他身上带着浓浓的暮气,男人因为成功而璀璨,成功带给男人很多的光环。因为郁郁不得志,所以看着真的老了很多。
但现在他事业成功,自然有时间和金钱对自己进行包装。
整个人容光焕发,嘴角的笑容遮都遮不住。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身材高大。
长相也英俊。
精神状态很好,一身西装穿在他的身体有股别样的味道。
“孩子要交学费,家里要买衣服,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你有没有十块大洋?”董云叹了一声,试探着说。
林秋风捂紧了自己的口袋,信誓旦旦地说,“没有,我身上一个铜元都没有。最近的稿件又被退回来了,我这么有文采,这些报社太没眼光了。”
看林秋风紧紧捂着自己口袋,觉得他的身上应该有是有十块大洋的,但是不想拿出来。
以往这个时候,她就要生气了,他们就要吵架了。
他该不会早就想着不要她了,发达了自己一个人跑了,然后再娶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再给他生个儿子。
董云的心里有火,脸上却笑得体贴,“我自己再去想想办法,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狠,我相信你早晚会大放异彩的。”
等到晚饭吃完了,他还有要给一分钱都意思。
“这有瓶酒,主编送的,你要喝的话,我去炒个菜。”
林秋风喝了点小酒睡了,董云翻了他的裤子口袋没钱,冷笑了一声,把厨房的一块砖撬了,发现下面藏着六十块大洋。
一瞬间心都凉了,她把砖放了回去,一张脸黑得跟炭一样,胸膛剧烈起伏,牙关紧咬。
她气得浑身颤抖,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林秋风居然是这样的王八蛋,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
这么多钱,给女儿花一分都舍不得,真是好样的。
她磨了磨牙,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
躺在床上,听着旁边呼啦的打鼾声,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姜东不见了,丈夫也有了二心,如果她不抓紧一点,那就什么都得不到了,她不甘心,非常不甘心。
“我太无能了,如果,如果有好的人追你,你,你就答应了吧。”第二天饭桌上,林秋风抓了抓头发,看起来很是痛苦。
现在看到林秋风这幅嘴脸,恶心地要命,以前她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这辈子就是你的妻子,生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董云咬牙切齿,眼睛有些发红,面目狰狞。
她就知道他想抛弃她,想得倒挺美的。
他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她跟了他,结果现在他发达了,就要撇下她,门都没有。
至于姜东,反正林秋风也不知道,她也没什么好心虚的。
“娘,老师催着要交钱。”女儿眼睛红红的,拿筷子戳了戳碗里的米饭,整个人蔫蔫的。
摸了摸口袋,董云低下头才说,“我想想办法,你先去上学,放心,学费一定会有的。”
林秋风不说话。
董云心里更恨了,男人身上有六十块大洋,十块大洋都舍不得拿出来给女儿用。
她到了歌女曼曼家门口,敲了门。
开门的是歌女曼曼,她披散着头,身上穿着红色洋装,露出了一双洁白修长的腿,光着脚,小巧粉嫩的脚指头涂上了红色的指甲油。
一双脚踩在地毯上格外好看。
她站着的时候,两条腿尤其长,又白又嫩修长好看。
就是身上的衣服,太刺目了,刺得她眼睛生疼生疼的。
她看着看着,心里的妒恨如何能用言语来形容,真是恨不得能生食歌女曼曼的肉。
这是她压箱底,现在穿不出去的那件衣服。好多年过去了,衣服还是跟全新的一样,而且款式也不落伍。当年男人花大价钱,为她量身定制的。
本来蕴含着甜蜜与情意的礼物,此刻却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董云快要气死了,这一刻,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的懂事她的风度什么都没有了,此刻她只想把这个勾引了他丈夫的小贱人给碎尸万段!
但不行呀,这是一场拉锯战,谁先动气了,谁就输了。她忍住想把手里的包包砸到对方脸上的冲动。
她深吸了口气,重新打起了精神。
“我是林秋风的妻子,不是他的表姐,更不是什么借住在林家的穷酸亲戚,我们有一个女儿,而我是一名记者。”董云开门见山地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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