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各种甜言蜜语,当年能追到董云,靠得就是他这张嘴,不然董云也不会跟了他,甚至跟家里决裂。
虽然生活偶有磕绊,但总体来说还是甜蜜的。
但这样,唐柠第一个不满意。
她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的。
为欺负委托者瞧不起打委托者的人说话,替委托者原谅那些加害者?
唐柠可没那么智障,也没那么圣母,她从来都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贱人是没有天收的,老天爷又不是收破烂的,他怎么会稀罕这些个烂人。
所以,是时候给他们的生活,制造一点小惊喜。
一个女人每天工作累得要死,回去以后还要搞家务,丈夫还疑神疑鬼不相信她,总觉得她红杏出墙,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时不时就来单位查岗,动不动就生气。
在这种时候,女人就需要一点宽慰。
还有什么比善解人意的牛郎更能了解女人的呢?
又一次激烈的争吵。
董云哭着跑了出去,坐上了黄包车,那车夫还挺有雅致的,一路上都在引吭高歌。
在一个弄堂口的转弯,黄包车跟一辆缓缓开出来的黑色汽车撞到了一起,车夫当场被撞趴,汽车紧急刹车。
“啊!”董云摔倒了地上。
一辆车在她身边停了下来。
车子后门打开,有人走了下来。
她率先看到的是一双锃亮的皮鞋,往上是笔直有力的长腿,服帖的西装,最后是男人成熟俊郎的面孔。
“你没事吧?你没有受伤?”男人在她面前伸出一只手,丝毫不介意她身上的脏乱,一双眸子只带着些关心地看着她,声音充满磁性,“你看起来不大好,我送你去医院看看?”
男人的声音温柔磁性,目光里没有半点鄙夷,只剩浓郁的关心。
她如同被蛊惑了般,下意识就抬起手。待看到自己手上的脏污时,她缩了缩手,就想往后退却。却被身前的男人一把握住了手,“没,没关系的,是我自己走路太不小心了。”
“你膝盖都擦伤了,不去看医生,怕是要留疤的,你不愿意去看医生,难道是因为担心我是骗子。”他眼神带笑,看起来颇有魅力。
她心里一热,有些红了眼眶,“不,不是,我没这个意思。”
“那上车吧。”男人看起来很绅士,但说话的时候,又隐隐流露出一丝霸道。
董云走路一瘸一拐的,看起来很吃力。
“都这样了,你还说自己自己没事。”男人伸出手扶着她走路。
她有些受宠若惊,带着惶恐地哽咽道,“不,不疼的,没事的。”
“嘘,对待女士温柔,是一个绅士该做的。”男人笑着说。
男人让她坐在了副驾驶上。
“你的衣服脏了。”董云觉得不好意思,自己把别人的衣服给蹭成了这个样子。
她刚刚拽住了那人衣摆,那西装不知道什么材质的,但摸起来却很有质感,这件西装肯定不便宜。
男人毫不在意自己皱褶脏污的衣服,“衣服哪有人重要?”
她坐在车上,看到男人扶黄包车师傅起来,动作同样温柔,原来他对所有人都这么好,心底竟隐隐有点惋惜。
确认黄包车师傅没事,男人给了十个银元,这才坐上了车。
去了医院,到处都是人。
“让我看看。”医生将董云将的脚左右转了转,淡淡地说道,“没事,皮外伤,擦点药水就好了。”
她一边说着,一打开了瓶盖,用夹子夹了一小团棉花沾了药水替她涂药,董云顿时痛的叫了一声,捂着嘴巴吸气。
医生语气不悦地说,“动什么,擦药肯定有点疼。”
只觉得这个医生态度真差,按在伤口上的力道很大,再加上药水里的酒精,伤口好疼。
医生又拿着棉团沾了药水,往她的小腿上擦药,下手还是一点都不温柔,董云痛得直吸气,最后忍不住躲开了医生手中的夹子。她看着医生手中雪白银亮的夹子,感觉伤口非常疼。
“医生,要不我来吧,我在国外学过一点急救技术。”男人张了口。
这个时候,人们对海外华侨特别尊敬,觉得外国的月亮,就是比国内圆。
医生很放心地将工作,交给了男人。
男人动作轻柔,但还是很疼很刺激,她的眼泪都彪出来了。
第508章 女人之觉醒6()
出了医院,男人站在阳光底下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对上男人的眉眼,董云莫名有些脸红耳热。她的声音像蚊子一样,“董云,我的名字是董云。”
“我叫姜东。”男人一如既往地绅士。天也不早了,男人请她去吃饭。
“这个是蛋挞,国内从前是没有的,西洋那边传进来的,我之前留洋的时候经常吃,你尝尝。这个是咖啡,有点苦,你可能喝不惯。”姜东点了单,“来一杯果汁。”
“我也要一杯咖啡,虽然咖啡有点苦,但是多加点奶精跟方糖,就会很好喝。”董云仪态端庄秀气十足。
男人在美丽的女人面前,会展示自己绅士的一面,女人在优秀的男人面前,也会拼命展示自己美好的那面。
两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
“我送你回家吧。”
“不,不了,太麻烦你了,我自己回去就好了。”董云摆了摆手,然后又问,“你在国外待了很久吗?”
在车上的时候,男人常常国语和西洋话掺杂着说,相当洋气。说国语的口音,也带着洋人的腔调。
“可以算是吧,不过以后就在国内定居了,还是国内待得比较舒服。”姜东侧头对她微笑,甜腻腻的蛋糕和暖暖的咖啡的香气弥漫,温暖的午后的阳光之下,她心里有什么被触动了。
“我在哪里可以见到你?”男人的眉眼,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深邃。
“阳光报社,我是那里的一位编辑。”董云鬼使神差地告诉了男人自己工作的地点。
“现在新时代女性要独立要坚强,董小姐,也算新时代女性的楷模。”男人毫不吝啬地夸赞了一番。
董云的脸都红了,“不敢当,不敢当,你太抬举我了,天色不早了,那我先回去了。”
“这个送你。”男人掏出了手链。
“这个我不能收。”
“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是个小玩意儿,董小姐要是不喜欢,那我就扔了。”男人作势要扔。
“勤俭节约是新时代男性的优良品质,你,你这样”董云腮帮子鼓了起来。
“所以为了让我也变成新时代男性的楷模,董小姐务必要帮我这一回,收下这份礼物。”姜东最擅长的就是顺杆爬。
“你,你这分明就是歪理。”董云最后还是收了手链,一脸娇羞模样。
绝味轩煲的汤是一绝,唐柠喜欢极了,她一边小口喝汤一边用筷子捣鸡肉,鸡肉柔软,但却充满嚼劲,鸡汤鲜美至极,她一边喝一边吃鸡肉,然后看着窗外上演的大戏,不知道有多快活。
唐柠收到了一张纸条。
计划一切顺利——姜东。
想了想,唐柠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清水煮青蛙,不可操之过急,钱不会少你的。
前一阵子本来不知道董云每天出去干什么,回来的时候这么高兴。
他心觉不妙,偷偷跟着对方,没想到对方居然去见了一个男人,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
“你要去见谁?”林秋风一下子就炸了。
她浑身的汗毛炸起来了,瞳孔颤动,直到林秋风走到身边来,她的身体都是僵硬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事情要败露了,该怎么办?
董云很心虚,下意识地将包包放在了身后,捂住了手腕上的手链,“你不是明天才回来吗?”
“本来是明天回来的,但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我特地早点回来了,然后,正好撞见你要出门,你告诉我,你现在要去哪里?”林秋风咬牙切齿地说。
“见一个朋友。”董云弱弱地说。
“什么朋友会让你半夜出门?见什么朋友,你要穿成这个样子,你看看你露出来的肉。”林秋风脸色铁青地看着董云,眼睛通红,眼神恐怖,像择人而噬疯狂的野兽,声音尖利的能刺破人的耳膜,“你真是自甘下贱。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要去干什么吗?你是要去私会男人,你怎么就这么自甘堕落呢!”
“孩子还在睡觉呢!”董云压低了声音。
“孩子,你还有脸提孩子!”林秋风眼睛都红了。他的脸瞬间狰狞了一下,看着董云的眼神充满了厌恶和痛恨。
“拿个包而已,你怎么磨磨蹭蹭这么久都还不下来。”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女性站在楼梯口说。
“忘了告诉你了,这就是我要见的朋友,她是以为睿智的女性,而不是男人。”董云吐出一口气,然后愤愤说,“我连出去见朋友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然后,她拿着包,伸手一把打开林秋风的手,转身就往外走,门哐当一声在他眼前阖上。他理直气壮地去了楼下。
男人就在楼下等她。
这段时间男人态度暧昧,却又不捅破那张纸,他说欣赏自己的大胆、不屈、独立、有一个自由的灵魂。
当然她知道这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可回到家里看到阴郁狂躁好吃懒做顶着鸡窝头的粗糙男人,她就觉得他不够有魅力,她已经忘记第一次看到侃侃而谈的男人是什么样子,失败彻底磨灭了这个男人身上曾经让她迷恋的特质。
姜东一个人住在一栋郊外的房子里,他的家和他一样很体面。
这样体面的生活,是她向往的。
现在她和林秋风的薪水加在一起还不到二十大洋,上学的时候,她可是随随便便请同学去西餐厅去喝咖啡去吃蛋糕,嫁了人以后,她的生活,就和体面没什么关系了。
现在呢,这么点钱要抠出房租跟衣食住行,还要给女儿读书,这么点钱哪里够?
当然这要是穷苦人家二十块钱能用小半年,然而董云她不是穷苦人间出身,她本来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
这会才真切感受到什么是人穷志短,心里忍不住怨恨林秋风,如果林秋风不带着她私奔,就不会出现这么窘迫的情况。
眼前的男人又有钱又绅士,是个女人都会喜欢。
这段时间两人为了联络感情常常有书信来往,他会为她作画,一个娇俏美丽的女人形象跃然纸上,去他书房看看就知道,他都给她画了好几幅美人像了。
也是被鬼迷了心窍,这一夜,她留在了郊外的房子里。
姜东幽默风趣,风度翩翩,越是与他接触,她就越舍不得这种美好。
林秋风心头冒火,这火气堵得他面色难看,喉头跟卡了什么东西似的。
他胸膛剧烈起伏了几下,抬脚就往董云的方向追去,只闻到了汽车尾气。
他气恼得一拳头砸在路边的柱子上,顿时手指刺痛无比,他脸色发白地甩了甩自己的手,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刚刚还明月高照,此时阴沉沉的,片刻后细雨飘了下来,雨势渐渐越来越大,他心里堵着一股气,被冰凉的雨水淋着,不仅没有消散,反而火气愈发的重了。
气得脸都青了,甩了甩自己的手,感觉手腕很疼,而且这股疼意还窜到了指尖,让他的手肿痛得厉害。
他在外游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背影。
他盯着女人的背影看了好久,觉得这个人有些熟悉,觉得眼熟,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他根本就没有往林晚娘的身上想,林晚娘穿着旗袍他还相信,但是林晚娘成为了时尚女郎,林秋风只有三个字,不可能。
而且林晚娘现在应该躲起来了,而不是在这座城市,不过想到林晚娘,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怒气。
唐柠回来的时候,看见林晚娘整个人精神有点儿恍惚。
“我,我看到你爹了”出去买个菜,就迎面撞上了,不过她好像没被认出来。
“娘,你现在还害怕吗?”唐柠单手托腮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不害怕。”林晚娘想了很久以后说,“我行得正坐得端,没什么好怕的。但是女儿,你真的不要这个爹了吗?”
她不是原主,对林秋风没什么感情,所以就很不客气地说实话了,“过去我都听娘亲的,觉得我们都是爹爹的附属物,他想打想骂都可以,我们是不能反抗的,要是爹爹不高兴了,那必定是我们的错。”
“但后来逃了出来,才觉得外面的世界,原来这么美好,自由的空气,原来这么舒服。我们做牛做马这么多年,该还的早就还清了。现在是新时代了,没有主仆那一套了。”
“是啊,现在时代变了。”林晚娘还是有点恍惚,但态度较之前已经改变了很多。
现在的生活,太好,太幸福了,幸福都有点儿虚幻了,但是不想回到从前的心是坚定的。
以前租的房子,是很破的很旧的,隔壁声音大点都能听见,要是有人想闯,那是轻而易举,她提出要租个安全点的房子,没想到跟林秋风说了之后,被一顿狂揍。自己身上的钱全被摸走了。
她怕地缩在了角落里,他却还是不依不饶,他几步上前,脱掉了她的棉服。
那时是冬天,林晚娘突然没了棉衣,冻得瑟瑟发抖,他却毫不怜惜,还淡淡地扫了一眼,“现在去河边洗衣服。”
他还喜欢看她大冬天的去河边洗衣服,看她将长满冻疮的手,放进冰水里再拿出来,如果不是因为她要绣花赚钱,怕是在就被打死了。
她一边流泪,一边洗衣服,好不容易洗好衣服,脸色已经惨白得冒起了虚汗,几乎走不动路了。
林秋风是个读书人看着挺斯文的,但力气却很大,她们母女这样瘦伶伶的人,他一只手就能提起来,而这也是她怕他的原因之一。
她从小接触到的讯息女人都是不公平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被要求从一而终,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了。
但后来她才知道外面的世界早就变了,女人也可以有人权。
她看了眼唐柠,中跟鞋洋装,还剪了短发,戴着金色的腕表,干练不失优雅。
女大十八变,她越变越好看,早先看她面黄肌瘦的,如今再看她,和城里姑娘没丁点差别。
她看起来和早一年已经很不一样,林晚娘倒是没感觉陌生,就觉得不管闺女变成了什么样,她还是那个比谁都贴心的好姑娘。
现在这样真好,如果下次见了林秋风,她不该胆怯的,她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她在刚刚搬来这里的时候,还在为林秋风这个男人而苦闷的,不过待了这么久以后,她已经把事情都想开了——现在有那么多的女人还被封建思想所束缚着,她可不能只关注自己的感情!
唐柠看了她一眼,然后去做饭了。
林晚娘虽然精神有点儿不振,但还是揣着钱去买了好鱼好肉,然后把材料啥的都准备好了,鸡汤炖在了锅里,别的菜瞪着唐柠回来再开火做。
唐柠从来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挣了钱,很快就买了房子,小四合院里,林晚娘将屋里屋外收拾了一遍,该擦的擦,该扫的扫,又给院里种的花修了枝,放了石桌石椅,看起来很雅致。
这里家具齐全摆设精致,和以前住的地方简直就是天上的云彩和地上的泥土的区别。
“我想,我想招两个女工。”吃饭的时候,林晚娘鼓起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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