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高高在上的豪门少爷,一个是可怜巴巴的贫穷小子,因为一场意外,人生轨迹互换。
这种戏剧化的桥段很受观众的喜欢,假少爷要么飞扬跋扈,假穷小子自强不息,要么假少爷严于律己,假穷小子无恶不作,反正交换人生的这两方必定是对立的。
委托者一生的遗憾和不甘,也正是因为一次错抱。
陆晴出身很好,父母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哥哥大她七岁,家里人都很疼她。
被这样护着的陆晴天真单纯不谙世事,按理说这样的她,结婚恋爱恐怕会遇到麻烦,因为容易被人骗。
然而有些人就是那么容易受到上天的偏爱。
遇上了舍不得骂他舍不得委屈她的霍川,看到她皱个眉头都要心痛半天,他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星星都摘下类送给她。
两人结婚十多年,霍川对她的态度依然像是刚恋爱的时候一样,将她疼入骨髓,舍不得陆晴受一点苦,要不是这样,陆晴也不会看着比实际年龄小十岁。
陆晴一直都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遇到霍川,就连她的父母哥哥,也因为她有了这样一个丈夫,而感到放心。
可是生活就好像给她开了一个玩笑,在她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的时候,在她得到了身边所有女性的羡慕嫉妒的时候,收到了一份匿名快递,里面躺着一份报告。
打开这份报告,上面清楚地写着鉴定双方的没有任何亲缘关系。
而她的亲生儿子,是个混混也是个烂人。
混混,泛指社会上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招摇撞骗、仗势欺人,没有正当职业的人。
林安,男,只有初中学历,农村户口,身无长处,偷鸡摸狗坑蒙拐骗打架斗殴在行,其他的都不行。
上至八十岁的老人,下至三四岁的小孩,每每看到他,只会摇头叹气来上一句––哎,这就是个混混。
泡吧抽烟喝酒赌博,除了不嫖,其他样样精通。
这就是一个被养废的孩子,社会的蛀虫,活着浪费粮食,死了只有父母亲人会为他伤心掉两滴眼泪。
委托者当即就懵了,她拿了一根儿子的头发和自己的头发去做亲子鉴定,检查结果出来,霍明就是她的孩子。
第405章 我的儿子是混混2()
那个匿名快递,就是个恶作剧。
委托者讨厌死了,那个寄快递的人。
这种人就是羡慕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心胸狭隘,是实打实的小人。
更何况委托者和霍明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然而却有着各种方面惊人的相似:性格、爱好和长相等等。
林安死了,死得不光彩,死于饮酒过度,被发现的时候,躺在一个妓*女的床上。
一个人渣混混死掉,也不可惜。
陆晴前六十年的人生,没有一点遗憾,知道病入膏肓,死的那一天。
一个红光满面的老女人,走进她的病房,陆晴认出了她,那个小混混的妈妈,林安死了的那一天,她哭得很伤心。
这个女人,来她的病房干什么。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彻底颠覆了她的认知。
那个女人,也就是李多彩说,她是霍川的女人,她和霍川有一个儿子。
陆晴是坚决不相信霍川会出轨的,因为他真的对她很好,几乎无微不至,好到她的朋友都为他撑腰。
可惜,还不等她反驳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竟然就又给她看了一叠照片,是霍川和对方光着身子在一起的照片。
而照片上的内容是相当的激烈!让人一看,就觉得羞耻,沙发上床上地毯上,厨房卧室酒店汽车内,不忌地点不忌姿势。
那样的霍川,是陆晴所陌生的。
看到自己丈夫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翻滚的照片,陆晴本来以为自己会感到伤心的,然而现在她只是觉得恶心。
说起来,她的这一生其实从没遇到过真的让她害怕的东西,因为不管是她的父母哥哥,还是霍川都会让她的前路一片平坦。
她活得就是象牙塔里的公主,世界里除了黑就是白。这样的女人,有时候想法意外的简单。
更可怕的是,她一直以来疼爱的孩子,不是她亲生的,小混混林安才是她的孩子。
甚至于林安之所以会变成这个样子,也都是她的手笔!归根究底,就是因为根本不是李多彩的亲生儿子!
她的亲生儿子,在刚出生那天就被收买的护士偷偷做了交换,顶替了她儿子的身份,做起了霍家的小王子!
而她抱着恶意将他早早地引入深渊,几乎不给他挣扎悔悟的机会,将他塑造成了一个小小年纪就吃喝嫖赌无一不精的孩子,死的时候不过十九岁。
没有一个人真的为他伤心,所有人都觉得他死的实在是太好了,反正活着也是社会的蛀虫,一堆垃圾。
本来是不用这么早死的,谁叫那个护士得了绝症,到最后的时候发了善心,寄了一封信,以防夜长梦多,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弄死那个孩子。
他本应该是天之骄子是人中龙凤,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可是却有那无耻之人,将他给偷了出去,李代桃僵,偷梁换柱!
她想着那个早早就死掉的孩子,顿时心如刀割。
而李多彩呢,偷走了人家的儿子,顶替了别人的人生,让他享受王子般的待遇,却还要折磨和养歪林安,这种人是简直就是败类渣滓。
而最可怕的是霍川竟然知道。
委托者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个笑话。
她以为的好丈夫,她疼爱的孩子。
他们怎么配,怎么配得到她的爱。
她的孩子,本来该享有这世上最好的一切,被所有人宠爱的,结果就因为那个男人,死得那么不光彩,死得那么可怜。
她的丈夫,明知道那个误入歧途的孩子,是两人爱情的结晶,呸,什么狗屁爱情,真的侮辱了这两个神圣的字眼。
想想就觉得恶心想吐。
两个孩子同年同月同日生,这代表着什么,这代表着霍川在和她亲密之后,又去找别的女人了,他和别的女人亲密过之后,还又来找她了
那么多不顾场合花样百出的丑态被照下来,李多彩在霍川心里肯定是有一定地位的,总不可能是单纯地被算计或是别的
还有那张体检报告单,绝对有人做过手脚。
比起李多彩,她更恨自己的老公。他骗了她半辈子,在她傻乎乎对着那个野种掏心掏肺时,这个男人是不是在心底偷笑,觉得她又蠢有好骗。
想起自己还和这个男人同床共枕那么多年,她都忍不住想要把这身皮给搓干净。
也许是她的父母哥哥把她保护的太好,倒是让她有了洁癖,霍川如果是在她之前有别的女朋友,她不在乎,毕竟那是以前的事情,但霍川和结婚之后还有别的女人,想想都觉得恶心。
霍川做的事情,就像是让她不得已吃了一只苍蝇,她不能把苍蝇吐出去,难道还要放在嘴里嚼吗?她又不是抖m,她又没有病。
在这件事当中,林安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从头到尾都是无辜的,却承受了这么世界上最大的恶意。
她期待了那么久的孩子,结果却遭受了那么大的伤害,甚至就连死后,都会被人瞧不起,戳他的脊梁骨,说他不是个东西,归根究底,是他的母亲不够尽责,没有坚持到底。
因为知道自己的孩子可能是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她的心里,本能的排斥,她的孩子不说是个精英,但也不可能是个无赖啊,而且他长得和自己一点都不像。
所以知道林安不是自己的孩子以后,心里就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压根就没想着再去求证,因为坚信她的孩子肯定不可能是这样的混蛋。
委托者从小就是一个乖宝宝,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支持环保反对浪费活得就像象牙塔里的公主,真善美,这样难能可贵的品质,她都有。
所以她压根想象不到,有些人坏起来,真的是丧尽天良。
养成一个好习惯要二十一天,养成一个坏习惯只需要一分钟。
让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很不容易,但要将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幼童,往不务正业吃喝嫖赌的道路上引,却很简单。
她的愿望很简单,一将林安的三观掰回正轨,二要知晓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让霍川吃点苦头。
第406章 我的儿子是混混3()
狭窄的小巷又深又长,路灯坏了,也没有人来修,地上随处可见细碎的纸片还有食物的残渣,夏天热,食物发酵以后的味道很不好闻,委托者金贵的鼻子有点受不了。
没走两步,纤尘不染的高跟鞋就粘上了污垢,这样的地方,是委托者从来没有去过的,也是不屑于去的,但这却是林安长大的地方。
这条巷子里总共有30户人家,调查资料上显示从从巷口往里数,第九个门,就是林安的家。
“我的事,你少管。”少年的声音冷硬,没有半点和妈妈说话的亲昵,很是不耐烦。
似乎是热脸贴了冷屁股般,门里的女声有几分暴躁,“不管就不管,你怎么不死在外面啊,有你这么个儿子,真是丢人,早知道出生的时候,就应该把你按在马桶里。”
“后悔了吧,后悔了也没用。我艹,我的电脑呢!你翻我东西干嘛,你个神经病,你个bitch,****”少年的声音很是暴躁,变声期的公鸭嗓,听起来不是那么的悦耳。脾气一上来,就开始满嘴脏话。
“岳父最近身体好吗?等我有空,我到明明去看他老人家,他应该很想明明。”霍川的声音很有磁性,很好听。
但唐柠完全免疫,她觉得自己大概有点性*冷淡,反正所有男人,在她眼里都一个样,都是大猪蹄子。
“我在逛商场呢!我看见了一件很好看的衬衫,你穿上肯定好看。”她的话语间流露出的全是亲热味道,和脸上的冷淡截然相反。
她充满诚意的语气,成功得到了霍川的相信。
霍川是个很霸道的人,一开始追杨晴的时候就表现的非常强势,几乎将她视为了自己的所有物。
比如霍川不喜欢委托者穿裤子,一是因为裤子贴身,会让她美好的曲线一览无遗,二是因为不方便,是脱还是穿都不方便。
他尤其钟爱她穿裙子,还必须是那种曳地长裙,连一寸皮肤都不露出来的那种。
但委托者不喜欢这种长裙,看起来的确很仙很女神,但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很麻烦。
夏天的时候,热的要死,里头还必须穿安全裤,以防意外走光,上台阶的时候更要小心翼翼,不然,很容易摔倒。
但霍川完全看不到这些困扰,反正他就是不喜欢陆晴穿裤子。
他的女人就应该穿裙子,各种各样裙子,家里的衣帽间全是他给陆晴买的衣服——基本上是清一色的长裙。
好在委托者本来就不是个强势的人,所以一直相安无事。
要是唐柠,分分暴走。
出门前看着衣柜里千篇一律连颜色都差不多的衣服,唐柠只觉得脑壳疼。
不好的就扔掉,曾经喜欢的人,也能换新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衣服是,人也是。
穿上超短裙,烫个波浪卷,画个烟熏妆,穿个小吊带,踩着高跟鞋。
既完美的展现了自己的优点,又没有太过暴露,剪裁得宜的吊带将她饱满的胸部与纤细的腰肢勾勒的一清二楚。
她就是整个巷子里最风情万种的女人。
和乖乖牌陆晴,判若两人。保证不是特别熟的人,看见她,绝对认不出来。
这时候两个男人从巷口晃进来,混侃着国家的外教形势、外交政策,仿佛自己比国务院外交部的人还要懂得社会形势。
眼角却时不时的扫过白洁白嫩精致的脸颊,苗条中带着掩饰不住的丰满的身材。
察觉到这种贪婪火热的目光,抬头不满的扫了男人一眼,心里很厌恶这个两个猥琐的男人。
人长的瘦瘦的,戴着一副高度近视镜,看上去文质彬彬,有知识分子的风度,就是林安现在的监护人之一林峰。
唐柠转身就走,眼看着瘦高男人进了屋,另一个男人慢慢走远,她才又进了小巷。
“你个臭小子,怎么又惹你妈生气,看我不打死你。”沉寂了数十秒,男人从牙缝里迸出这么一句话来,他气势汹汹地盯着少年,一副要将少年给生吞活剥的架势。
门开了,唐柠看见男人脸上一片潮红,眼睛也红红的,一副气得不轻的模样。
他手上拿着一根竹条,从竹子上折下来的分枝,去掉一部分的小枝杈,把叶子摘了,用来打人,细细的竹条,看起来不起眼,打上去却很疼,只会有外伤,不会留内伤。
被打的地方,会出现手指长短的红肿,尤其是夏天,穿着短袖,露出来的部分看起来格外吓人。
看起来斯斯文文书卷味很浓的男人,却有家暴倾向。
“有本事你就打死我啊!”少年倔强不肯认输。隔着门,都能想到他昂着头,宁可流血也不肯流泪的架势。
少年漂亮的闪着野狼般凶恶目光的黑眼睛此刻被恨意填满,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十四岁的少年,而是一匹孤狼,桀骜不驯,充满野性,被他看着,隐约有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
男人踩着气雷霆步伐向他走来,愤怒地问他,“老子在外头辛辛苦苦赚钱,结果你却在家气你老妈,老子非揍死你个王八蛋不可。”
“他也不是故意推我的,你就不要和孩子生气了。”女人掐着嗲嗲的嗓音,捂着额头一脸的柔弱相。
这不说还好,越说男人越生气,“翅膀长硬了是不是!信不信老子打死你啊!”
“那是我比赛赢来的电脑,你凭什么说卖就卖,你问过我的意见吗?从小到大,你就没盼过我好,你安的什么心呐!我有时候觉得你根本就不是我亲妈,而是我后妈!”少年很生气,气得连眼角下的朱砂痣都浓了几分,似是染了颜色。
“你个小兔崽子叫你犟,我叫你再犟!”
“我艹你****”少年又一次飚起了脏话,如果脏话十级满级的话,他大概有八级吧。
原来骂人还能这么骂呀!长知识!只骂人一时爽,骂完火葬场,这一下又一下的,听得人头皮发麻。
好歹是自己的便宜儿子,她总不能视而不见,若是她真敢这么干,委托者非恨死她不可。
“阿婆,那小孩被打得好惨啊!身上这里一道红,那里一道红的。”唐柠软软地说,虽说已经是三十几岁的人了,却愣是有种说不出的少女气,好看的叫人吃惊。
她抓着手里的包包,看得出来她真的很紧张,因为包包的带子都要被她扯断了,“可不可以劝劝那家大人不要打了,要出人命了。”
第407章 我的儿子是混混4()
委托者长着一张娃娃脸,上天的眷顾让她脸上一丝皱纹都没有,卸掉脸上的大浓妆,表现出温柔羞怯的模样,声音娇娇软软跟小猫似的,看着就叫人生不起防备。
面对美人,无论男女,都有欣赏之意,因此老太太的态度很好,“你倒是个心善的,只是那孩子啊不大行啊!”
这林家的孩子不学好,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还翘课。
老太太眯了眯眼睛,抬了抬老花镜,努力去看唐柠的脸,只觉得越看越乖巧越看越好看。
这两人是怎么认识的。
她回头得劝劝这小姑娘,这好姑娘,不该被小混混耽误。
“林峰,你住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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