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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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伐清-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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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等央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以外,梦珠便端起土弩向着远处的树干shè出一箭,然后冲着朱永兴嫣然一笑,说道:“若是时间充裕,我族中巧匠可制出更精良的弩弓。大弩可shè二百步,小弩亦在百步左右。”
    明朝一步大概相当于现代的一米二三左右,难道弩的shè程能超过清军的弓箭?朱永兴表示怀疑,但脸上并没有流露出来,因为他并不十分确定,也不很相信后世的那些关于古代武器的数据统计。总要亲眼看见,亲身经历,才最可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仗着点知识,不管对错,胡乱指摘、出主意,那可真是太浅薄了。
    “跳花场时,那个缅派土司会来参加?”朱永兴岔开了这个话题,猜测着问道:“跳花场是在这个寨子,还是在别的地方?”
    花山节又名“踩花山”、“跳花场”、“踩场”、“踩山”等,由于苗族住地不同,服饰有差异,花山节的日期不一致,节日的名称也不尽相同。有的在农历正月,有的在六月,有的在八月。
    届时,四面八方的人盛装前来,由族长宣布跳场开始,小伙子们吹响芦笙,姑娘们围着花翩翩起舞,互相竞技。有时还兼举行赛马、shè箭及续麻针比赛等活动。期间又有青年男女对歌,演奏民族乐器,钟情者则互赠绣花手帕、腰带等物。老年人则趁机拜访亲友,互相谈心,活动一整天,甚至到深夜才结束。
    梦珠知道朱永兴并不熟悉猛山克族的节日和习俗,便简单介绍了一下,接着很笃定地说道:“缅派土司好色,每次过节都在缅兵护卫下前来,借以挑选漂亮的姑娘。”
    朱永兴轻轻点了点头,如果如此,可惜这次却是缅派土司的死亡之期,不用再盯着美女流口水,再欺辱猛山克族的好姑娘了。

第第二十一章 柔情蜜意
    天空出奇地晴朗,太阳炽烈难当。梦珠拉着朱永兴的手,走到河边的小树林里。在这里可以看见不远处草丛中繁星似的野花炫耀着各自的色彩,而芳香的气味在酷热中溶解挥发。远处传来不清楚的人声,越发让这里显得静谧。
    两人坐在一块石头上,可以靠着后面的树,而保持的距离可以让两人轻易地拉着手却又不那么亲密。偶尔有风吹过来,树叶子就哗啦啦地响一阵子,让人身上油然轻快起来。
    “自十一岁后,阿珠和很多族中姐妹便不得参加跳花场了。”梦珠略显遗憾地苦笑了一下,歪着头说道:“都被关在竹楼里,阿爹还派人看着,只能听着远处的乐声和喧嚣,着实闷得紧。”
    “阿珠能歌善舞,却不得展示,确实很可惜。”朱永兴随口安慰了一句,脑子里却在想着入滇以后的事情。搜索着记忆中的资料,他力求在历史的缝隙中插手,从而得到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梦珠眨了眨眼睛,有些调皮地跳了起来,在朱永兴面前歌舞起来。
    “坐久爱把歌来唱,写字爱把墨来研。把墨水研写细字,把歌来唱放宽怀。听妹唱歌郎也唱,听得风吹木也弹。口快接得歌来唱,听风莫得随风凉……”伴着婉转柔糯的歌声,梦珠向朱永兴展示着自己迷人的舞姿。
    舞姿非常好看,朱永兴暂时放下心事,不断颌首赞赏。梦珠向上的手掌心托起,垂下的另一只手要反扣过去,还带有把一条小腿甩起的动作。她的小腿发肓得十分迷人,身材也婀娜多姿,手腕和脚腕上的银制环镯,在她舞动的时候,便发出清脆的响声,更显得美妙异常。
    “好男得了好女配千年长寿万年久;配成鸳鸯山海固结成鸾凤地天长。”梦珠的舞蹈结束了,拉着朱永兴的手,望着朱永兴笑殷殷地唱道:“听妹唱歌郎也唱,前世所修着通行。郎不开口妹心慌,只怕莫命配得郎。”
    这丫头,明知我不在行,却故意用对歌来调逗试探我。朱永兴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有心说几句海誓山盟,却又觉得煞风景,太俗。
    梦珠的眼神清澈柔媚,仿佛是晨曦里的海水,让朱永兴不由得被深深地吸引。在流水声中,在树荫下,在微风里,眼神已经代替了语言,在进行着心灵的接触。
    朱永兴有些惶乱起来,他不是坐怀不乱的圣人,难以抵抗那眼神中的魔力,只觉得全身每个细胞都在幸福莫名的波浪的冲激下簌簌发抖。他张开了手臂,说不上是梦珠扑过来,还是他将梦珠搂入怀里,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怀里的温躯玉体让整个世界变得光华灿烂,当然,那应该是朱永兴的心灵世界,一种神秘的感情正浸入了他的血脉。相拥相偎,喁喁细语,梦珠的美丽和温柔似乎净化了朱永兴的思想和感情,增添了他的勇气和力量,让他觉得奋斗更有意义。
    拼要拼个壮烈激昂,杀要杀个痛快淋漓,爱也让它来得激情四shè、无怨无悔!人生本身就是一种赌博,爱情更是如此。谁都无法预测将来,谁都不知自己此时的选择在若干年后到底是对是错。
    但在爱情来临的时候,最应该做的就是让自己无悔,不要放过每一次机会,不要因为爱情可能会灼伤我们而没有追求的勇气,至少她会让我们在年老时有美好的回忆,至少她会让我们告诉自己我曾经爱过。
    朱永兴把梦珠拥入怀中,就下定了决心要做这个纯洁、美丽的女孩的守护神,要让她一辈子幸福,要让他和她的后代都快乐幸福。而只有打出一片zì you安乐的天地,他,她,还有千千万万的人,才能够得偿所愿。
    朱永兴不是生来便有改天换地的志向,环境所迫,自身安危,再与个人的幸福联系到一起,这种誓要扭转乾坤的勇气才会与日俱增,直到变成他要为之英勇奋斗、终生不渝的最终目标。
    “亲爱的去花间里
    玫瑰花开,娇艳独妩媚
    亲爱的,你张张嘴
    沉醉花香,感觉伴雨飞
    转眼间,雨花飘散
    俗世辗转飞舞未觉累
    无对错,也休顾虑
    爱的chūn天沾满泪水
    我俩醉花荫翩翩展翅飞
    留住这chūn光人间里
    烦愁已别去
    一生几多泪
    都交给开心欢笑来面对
    我俩醉花荫不觉红叶坠
    莫负这chūn光多少岁
    凡尘岁月里
    抛开世间事
    来伴你一起飘去亦无悔。”
    在刻意压低的浑厚的男人歌声中,梦珠沉醉地依偎在朱永兴怀里,两只大眼睛眩shè出热切的光辉。她的表情,她的神态,她的偷笑,她的娇羞,无一不在说明一个深陷爱河的少女的特征。
    ………………
    温存和轻松是短暂的,在前途未卜、道路漫长的大形势下,或许是缓解朱永兴心头重重压力的一种调剂,但绝不会成为他全部的追求。
    而关系的进一步亲密,使梦珠不仅成为了朱永兴与猛山克族沟通联系的可靠桥梁,也逐渐成为朱永兴不可或缺的机要秘书。写毛笔字,对于朱永兴来说是目前难以克服的困难,梦珠则是解决这个困难的钥匙,也是朱永兴目前唯一能够信任的执笔者。
    宗室的身份异常重要,虽然朱永兴有做贼心虚的担心,但却有着清醒的认识,只能硬着头皮伪装下去。时不我待,从最底层奋斗而起固然令人钦佩,可大厦将倾的形势却没有留给朱永兴充裕的时间。
    到现在,朱永兴应该庆幸没有朝廷的官员随行,否则他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揭穿他,也不知道能不能狠下心来,用杀人灭口来实施自己目前的计划。
    至于那个太监赵国维,作为一个见证,是必须存在的。朱永兴刻意地让族长思威把他安排在别处,尽量先不与他直接接触。给赵国维的信息也是朱永兴希望他相信,并要他在日后予以传达的。
    老天保佑!就让一切从刀光血剑中开始!当几天后,朱永兴在一队猛山克族精壮的护送下出了寨子,沿着山路越走越远时,他不由得回首眺望,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第二十二章 血溅跳花节
    蔚蓝色的天空,一尘不染,晶莹透明。朵朵霞云照映在清澈的河水上,鱼鳞般的微波,碧绿的江水,反过来又增添了浮云的颜色。
    寨子边上,靠近河水的草坡平坦茵绿,象一幅巨大的绿毯,给人一种躺下去滚上几滚的冲动。草坡zhong yāng新树起了一根丈许高剔削了大部份枝叶的披红挂彩的香樟树,树顶悬有一幅红绸和一个红布小包,这就是“花树”。花树下摆了一张漆光水亮的条形供桌,桌上摆着美酒、香茶、芦笙等物。
    穿着干净整齐的思威走到花树前,往杯中斟满了酒,双手举杯伸向天空,仰望着苍穹,他嘴里喃喃地叨念了片刻,然后微微弯腰,将美酒慢慢地绕着弧形洒到地上,再举起第二杯酒、第三杯酒。
    酒祭完毕,芦笙便一齐鸣叫起来。几个中年人打头,若干青年人跟随,吹奏起喜悦欢快的芦笙舞曲,围着象征团结、繁荣、吉祥的花树绕圈蹁跹起舞。芦笙曲不断变换,有的情绪热烈,节奏明快,舞姿矫健,充满了乐观向上的激情,给人一种美妙的感觉;有的节奏舒缓,如涓涓细流,给人喜悦欢庆的气氛。
    离花树不远,搭着一个席棚,桌椅俱全,香茶、美酒、菜肴、瓜果摆满桌案,椅子上坐着思威寨老,中间则坐着肥胖如猪的缅派土司叉戛。
    在芦笙吹奏的舞曲声中,猛山克族男子合拍踏步,舞动手臂,绕着花树,进退自如。叉戛却无心欣赏,只顾睁开平日被脸上的肉挤成一条线的眼睛,象贪婪的饿狗般在站在花坡上的姑娘们的脸上舔来舔去。浑身那灌满邪yù的毛孔仿佛也胀大了,丑得可怕。
    当然,对于一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来说,在花坡上最令其注目的当然是站满花坡的年轻姑娘。每逢跳花坡,猛山克族的姑娘们都要盛装打扮起来,一个比一个打扮得漂亮,并从衣裙上刺绣或蜡染着变化多端的图案上可看到各自刺绣手艺的精绝,双手的灵巧。
    这些打扮俏丽的年轻姑娘或撑着油伞驻足观看,或三五成群殷殷说笑,或脸带红晕走进人海之中。偶尔张嘴一笑,露出一口银齿,象突然绽放的鲜艳花朵,但又很快闭上了。
    竟有这么多的美女,叉戛的眼睛都不够用了,心中暗自怨恨思威:这个老狐狸,如果不是听说了“”的事情,还不知道要把这些美女藏到几时?哼哼,现在想讨好于我,怕是晚了。蛮莫土官思线,对此也是垂涎三尺,急yù使其成为事实呢!
    几声惋惜般的惊叹令魂不守舍的叉戛暂时把注意力转移过来,原来是一位年轻的猛山克族后生一边吹笙,一边想爬上花秆顶端,取下红绸和红布小包,却是半途而废,未能成功。这是一种比赛,谁能吹着笙爬上杆顶,取下赏物,再吹着笙下来,才算优胜。
    “思威寨主啊!”叉戛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便歪了脑袋,皮笑肉不笑地对思威说道:“听闻你有一女,貌美如花,却深藏不露,不知是真是假呀?”
    “此事是真。”思威并没有隐瞒,带着恭顺的笑意说道:“小女虽容貌尚端正,可年纪尚幼,所以才少见人面,非是深藏不露。”
    “年纪尚幼?不知可否让我见识一下,外面可是将其说得仙女一般哦!”叉戛肥重的眼皮缓缓动了两下,贪婪的眼睛显出了几分兽性。
    思威象是犹豫了一下,然后稍显无奈地点了点头,说道:“土司大人,小女在寨中竹楼歇息,不如等这里结束再去可好?”
    “现在就去!”叉戛用不可反驳的口气说道:“这里就交给其他寨老好了。”说着,他费力地挪动肥躯,身后的两个缅兵立刻上前扶持。
    思威拖沓着站起身,在前引路,心中暗自冷笑:这是你自寻死路,倒省了我不少手脚。不远处,一直关注着席棚里动静的猛河脸色冷厉起来,挥一挥手,带着几个精壮蹑足跟在了后面。
    几十年的隐忍和恭顺麻痹了缅派土司叉戛和蛮莫土官思线,而永历和小朝廷入缅避难,又增长了他们自大的心理,涣散了他们应有的警惕。试想,大明已经衰落,甚至有灭亡之险,猛山克族没有了外助,哪还有反叛的心思,还不是任由缅人捏圆捏扁。
    竹楼清雅而素静,进去后便闻到一股清香,沁人心脾。叉戛精神一振,肥胖不便的身体似乎平添了许多力气,顺着楼梯便往上爬。
    “土司大人。”思威赶忙提醒道:“小女未经世面,十分害羞易惊,这两位身带利器,怕是——”
    叉戛翻了翻肥厚的眼皮,不耐烦地冲着两个缅兵摆了摆手,踩得楼梯嘎吱作响,自己慢慢爬了上去。听闻此女美貌无双,直似仙女一般,今日——嗯,近水楼台先得月,下手晚了可就被那思线占了便宜。叉戛这样想着,兴奋得脸上的肥肉都在颤动。
    上了竹楼,叉戛便眼冒亮光,四下张望。
    思威早已抢先一步,挡住了他的视线,径直来到卧室门前,轻声唤道:“阿珠,阿珠,土司大人来了,还不起来见礼。”
    叉戛咽了口唾沫,满怀期待地望着思威的背影。
    好半晌,思威身形不动,也不见女声应答。
    “怎么啦?”叉戛挪动肥躯,面露不悦地迈步上前。
    楼下突然传来了两声惨叫,叉戛愕然而停,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思威猛然转进身来,手中匕首直刺进叉戛的肚子,然后用力下划,一堆血淋淋的零碎“哗啦”流在叉戛的脚步。
    叉戛惨嚎一声,一下子跪倒在地,瞪着难以置信的眼睛,力气随着鲜血和内脏的喷涌迅速消失。
    “畜生,记住了。”思威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乃大明孟养土官孟养思轰之孙,今日报仇雪恨。”
    时间不长,随着鼓声的隆隆响起,欢快祥和的跳花节变成了复仇的战场。在血光惨叫中,猛山克族男女战士抽出兵器突然袭击,将一个个措手不及的缅兵杀死,将几十年所受到的屈辱和压迫猛烈地渲泄出来。

第二十三章 伏击之地
    落日,艳丽极了,炽烈的红光映红了西部天空,象漫天大火。云霞飘浮,象冒着热气的鲜血之河在流淌。
    朱永兴感觉到地势突变,陡然升高,再走了一段路,已经能看见坡下的道路。队伍停了下来,已经到达了目的地,朱永兴得以仔细观察地形。
    道路不宽,两旁是山坡和丛林,林深草密,藤葛纵横在无林之处,山茅高达两米,有些地段,是低矮的荆棘丛。这里是蛮莫通往缅关的道路,也是要伏击缅关援军的险要之地。
    确实很适合伏击。朱永兴暗自点头,对可能在此爆发的战斗很是期待。因为这个设想是他提出来的,是他来到这个时空将要目睹的第一场厮杀。
    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猛山克族在制定整个叛乱计划时并没有背着朱永兴,甚至还征询他的意见。或许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客气,但朱永兴却真的为此冥思苦想,翻遍记忆中的战例,提出了奇特而新颖的建议。
    当建议被采纳后,毫不意外地为朱永兴赢得了更多的钦佩和尊重。一个有显赫身份的大明宗室,一个非常有谋略的人,一个对蛊神发过誓的人,一个要娶猛山克族女人为妻的人。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对于要把全族命运孤注一掷的各家寨主和寨中寨老,无疑是巨大的安慰,更是坚定信心的源泉。
    甚至那个冷若冰霜、不假辞色的女寨主央,对朱永兴的态度都有所转变,赞同并支持了他的计划。
    因为有才能,所以更受重视。朱永兴知道现在显摆的好处,以后要让猛山克族的战士听他指挥,就必须证明他有这个能力,有这个资本。
    随着对猛山克族的更深入的了解,朱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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