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子微微皱眉,这一身打扮都十多年了,让她突然做出改变,不亚于让一个50后去唱rap。
萧云见她一百个不愿意,也没再强求,开门走了出去,仙子愣了几秒钟,却突然折回了房间。
十分钟之后,在楼下等得快不耐烦的萧云霎时间灵魂出窍,因为他看见了一幅绝对称得上赏心悦目的动人画卷:她穿着一件胸前印有荷花的白色T恤,显得时尚靓丽,露出如莲藕般粉嫩的双臂,右手手腕上还戴着一只银镯,一条修身的牛仔裤,衬得那双黄金比例的长腿美轮美奂,一头青丝扎成及腰长马尾辫,自然垂在身后,露出精雕细琢的脸庞轮廓,肤若凝脂,容颜清绝。
一顾倾人城,再顾人倾国。
宁不知道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仙子依旧是那副不悲不喜八风不动的菩萨尊容,一如既往地将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对萧云极富侵略性的定睛观看视而不见,甚至望都不望他一眼,只是默默地、慢慢地走过他的跟前,再渐渐地、静静地走远。而傻愣了好一会儿的萧云这才从呆滞中走出,望着她清秀婉约的背影,感慨万千,这娘们打扮一下,还真是一瓢正宗祸国殃民的祸水啊。
旭日当空。
雷勇依然稳稳当当地开着那辆陈旧的北京现代,载着萧云和仙子直奔古城区而去,一路无话。
大约四十分钟后,到达目的地。
此时的古巷显得生气勃勃,门前小沟清如许,院落大树绿成荫,来此参观游玩的游人如织,络绎不绝,多是一些拍照发烧友,拿着价值不菲的单反,将这些无法替代的历史建筑或是其中的文化韵味一一定格。当然,也有不少当地的妇人各自晾完衣服后,相约三五知己一同去买菜,一边走一边聊着家长里短,比如昨晚看的电视剧剧情,比如孩子参加的暑假兴趣班,林林总总,爽朗的笑声此起彼伏,构筑了一帧生活气息浓厚而平凡的生动画面。
一条由青石板铺成的小路,狭窄的巷弄幽幽通往远端,行走其中,有种沧桑败落感。
仙子似乎很享受这种许久不曾遇到的清净,双眉舒展,始终以一种匀速的姿态恬淡前行。
走在她身后几步之遥的萧云心情似乎也不错,哼着轻快小调,步履稍显慵懒,时不时望向她的清瘦背影。这娘们拥有轻盈如蝶的绝妙体态,确实很适合这种T恤加牛仔裤的清爽搭配,就像夏日里的一缕凉风,让人眼前一亮,继而心旷神怡。尤其是那两条恰如其分的修长美腿,绝对会令无数牲口浮想联翩。要是她晚上睡觉的时候,褪下那身古朴装束,换上丫头那件薄如蝉翼的丝绸睡衣,不知会是一道多香艳的风景线啊。这个邪恶的想法,使到萧云内心的一些荷尔蒙蠢蠢欲动,鬼使神差一般,嘴角下意识勾起一抹他自己兴许都不知道的玩味弧度。
这条小巷最深处,是一座裂纹斑驳甚至龟裂的小房子,门上的年画残旧,对联却依然大红。
仙子不自觉就停下了前行的脚步,秋水长眸凝视着这座历史悠久的小房子,思绪早已神游四海。
“怎么了?”萧云见她一副极为罕见的魂不附体模样,疑惑不解。
“我曾在这里住过,很小的时候,大概一岁左右。”仙子淡淡道,像一本古色古香的《茶疏》。
“这么小,你都有记忆?”萧云诧异道,霎时明白了她今天为什么要跟来的目的,睹物忆昔。
仙子收回视线,瞥了一眼萧云,柔声道:“我有一张那时候的照片,背景就是这座小房子。”
“我还以为你真的完全与世隔绝,没想到还是有接触过现代社会的产物的。”萧云摸摸鼻子。
仙子并没理会他的揶揄,蹲下身去,捻起墙角的一些冰冷青苔,洒在门口,然后转身继续前行。
萧云追上去,与她并排前行,时不时偷瞄一眼,安静如秋水深潭的她,像是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再看,就把你的眼睛挖出来。”仙子平静道,话虽蜻蜓点水,可其中蕴涵的杀机,还是令到萧云立即就选择了心猿意马。她那双穿透人心的眸子虽然始终直视前方,但却轻易就发现了这个年轻人颇为无礼的窥视,这还不是偶尔犯犯戒这么简单,而是打邮电小区出来,他就一直这样的肆无忌惮,尽管他的眼神中没有其他男人那种咄咄逼人的欲望,可依然不能原谅。
“米粒儿,那个,我能说句实话吗?”萧云小心翼翼问道。
“可以。”仙子淡淡道,也许由于看到了小房子,始终清寒的小脸线条竟柔和了不少,愈加动人。
“我觉得你今天穿这衣服特合适,那些男人想不丢魂落魄都难。”萧云厚着脸皮道。
“那些男人?不包括你吗?”仙子两道黛眉一挑,斜望着他,表情似笑非笑,破天荒也幽了一默。
“当然也包括我在内。”萧云谄笑道。
仙子浮起一个颇为轻蔑的笑容,言语清淡道:“拍马屁的人,最终只是为了骑马而已。”
“我说的可都是事实,有半句谎言,就让我煮粥的时候烫死。”就这一点嘴皮功夫,怎能打击到我们伟大的萧小七同志?只见他朝她绽放一个灿烂却不肤浅的笑容,又厚着脸皮道,“米粒儿,你知道避雷针给我们什么启示吗?避雷针告诉我们,最突出的地方总是最容易触电的,这就是为什么男人看女人时,第一眼总是落在胸上。而你最突出的地方就是这双腿,我觉得你睡觉的时候,如果穿上丝绸睡衣,绝对可以秒杀任何的雄性动物。”
仙子骤然停下。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自知理亏的萧云反应迅速,马上低头认错。
仙子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萧云不敢擅自抬头,只得眼观鼻鼻观心,心里狂叫苦,这下调侃过头了,不知她会怎样折磨自己。
上天保佑,阿门。
可就在他惴惴不安的时候,仙子又重新上路,而且甩下了一句让萧云脑袋霎时空白一片的话。
只听她波澜不惊道:“我睡觉的时候,不喜欢穿衣服。”
第三十二章 孤寂守候为了谁
达芬奇说过:世间将会出现这样的生物,他们永无止息地互相攻杀,每一方都有巨大的损失。
这是对人类战争再明显不过的辛辣讽刺了。
然而,处在风口浪尖的军人却鲜见被批判,相反历来都是赞歌不断,往往被世人称为最可爱的人。
这当然无可厚非,当一个人肯视死如归地捍卫国家的荣誉与人民的生命,他就理应受到尊重。
这里是南京军区一个高级军官住宅区,绿树成荫,规划统一,地面干净整洁,你找不到哪怕一片落叶或者一张废纸。至于守卫方面,并不见得有多森严,没有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也很少有巡逻的小分队,可任谁一进到来,都会强烈感受到一股挥之不去的压迫感,如同泰山压顶一般,因为就在那些毫不起眼的犄角旮旯、树枝草丛中,隐藏了不知多少暗哨,这些看不见的力量,才是最令人胆战心惊的。
一幢独门别户的二层小楼,楼前有一棵已经结了不少果的葱郁芒果树,树荫下站着一条狼狗。
它吐着舌头,炯炯双眼警惕地逼视着一辆准备离开的劳斯莱斯幻影,直到车子远去,才重新卧下。
忠臣。
二楼的一间卧室,由于没有拉开遮光窗帘,所以纵然是大白天,可里头却黑如深夜。
一盏床头灯孤单亮着。
一个身着绿色军装的中年人侧坐在床上,一语不发,四方大脸透着军人特有的刚毅与霸气,头发简短,显得龙马精神,两道剑眉又粗又浓,双目有神似箭,仿佛在他面前,胆子稍微小一点的人都不敢抬头直视。不过,耐人寻味的是,一向襟怀坦白的他在此刻似乎陷入了一种魔障,如同深秋初冬的晨雾阴霾,摆脱不了,也看不清前方的路,何去何从,感到迷茫,甚至胸口都有些闷。
这种状态维持了很久,他才轻轻叹了口气,望向一个黑暗角落,轻声道:“影子,你来了。”
“来了。”角落里飘出了影子那把冷漠的声音。
“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想问?”中年人闭上眼睛,使劲揉了揉绷得有些过于紧的太阳穴。
“刚才走的,是南宫青城?”影子脱口而出。
“是。”中年人回答得很干脆,根本没打算隐瞒,也没什么好值得隐瞒的。
“为许丫头而来?”影子又抛一个问题,语气愈发寒冷,第一次听他声音的人,一定会毛骨悚然。
“是。”中年人这一次答得就很勉为其难,带有一种不知如何抉择的无奈,还有患得患失的喟叹。
“你怎么表态?”影子不肯就此罢休,非得刨根问底。
“打太极吧,还能怎么表态?其实我很不能理解矜儿的态度,南宫青城多好的一个小伙,要样貌有样貌,要人品有人品,要学历有学历,要资产有资产,他的才华是得到举世公认的,就连那些不学无术轻世傲物的富二代都崇拜他,为什么矜儿总是拒他于千里之外?”中年人扼腕叹息道,刚才与南宫青城相处了仅仅半个小时,但是非凡的谈吐以及清隽的气质,都留给他难以磨灭的印象,太深刻了,他从未接触过这么一个优秀得无可挑剔的青年,像皇太子一般的高贵。
“你不懂爱情,也不懂你的女儿。”影子冷冷一笑。
“你懂?”中年人一挑眉毛。
“我也不懂,但我会试着去理解。”影子冷然道。
“理解什么?”中年人转为皱眉。
“咫尺,天涯。”影子淡淡道。
中年人一愣,好像明白了什么,瞬间陷入了沉思。
影子也随之沉默。
“这个话题暂且不聊了,不是今天的重点,先说说那个混小子的近况吧。”十分钟后,中年人才轻声道,很明智地点到为止,突然想起了正事,又将离题千里的话题给生拉硬拽了回来。他,当然不是什么外人,而是许子衿的父亲,四川省军区副政委,许世说少将。这一次来南京,表面是来参加南京军区的新武器成果展示会,实则是带着老爷子的密旨来的,任务艰巨。
尽管老爷子从不会让他接触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他也未能透过管中窥豹了解清楚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但一些不方便让外人去办的事,老爷子还是会交给他去完成的,毕竟最值得信任的人还是最亲的人。至于军人的身份,并不影响他的价值取向,忠于祖国忠于党的信念始终铭记于心,但家恨情仇也未敢轻易遗忘。
“少主近况不错,商场风生水起,情场春风得意,最近还得了一个私人保镖。”影子删繁从简。
“男的女的?”许世说感兴趣问道,他是看着这个年轻人长大的,在他心里,与亲儿子无异。
“女的。”影子淡淡道。
“女的?来历怎么样?”许世说骤然皱起了眉头,以前,他没少与暗杀那混小子的杀手周旋过。
“放心,至少不是敌人。”影子自信道。
“有你在,我当然放心,不过还是得多加注意,尤其是对女人。”许世说嘱咐道,坐正了身子。
“明白。”影子应允道。
“说回正事,老爷子这次叫我来,主要是让我通知你,找机会去杀一个人。”许世说轻声道。
“谁?”影子淡淡问道,似乎对他来说,杀一个人,就跟吃顿家常便饭一般寻常。
许世说微微眯起双眸,褪去了军人的正义,慢声道:“陶黑石的心肝宝贝,干女儿,陶妲己。”
旧墟街。
人山人海。
一间昏暗简陋的小饭馆,没有招牌,只是用粉笔在一块木板写着:填肚子。
小店很小,光线也不大足,虽然是晌午时分,可房梁屋顶中央的那盏60瓦灯泡还是亮了。
就是这么一间破旧残败的小饭馆,脏乱差哪样都沾,也没冷气,大热天的,还有谁会光顾呢?
当然有。
在熙熙攘攘的赶集人群中,一对与众不同的年轻男女踽踽独行,径直往这家小饭馆走了过来。
一个枯瘦伛偻的老头正蹲在门口,捧着一根泛黄的竹节烟斗,掏出火柴点燃,咂巴咂巴抽着。
突然,他停止了动作,因为在他的视线中出现了两双鞋,一双男装帆布鞋和一双简朴黑布鞋。
“您好,请问谭惜是住在这吗?”萧云轻声问道,语气要多友善有多友善,要多礼貌有多礼貌。
老头没有回答,只是抬头静静望着萧云,那双浑浊的双目顿时清澈起来,整个人激动得微微颤抖。
“您好,请问谭惜是住在这吗?”萧云以为这老头的耳朵有点背,听不清,所以提高了一个音调。
可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而老头的双目却又发生了变化,由清澈变回浑浊,因为有泪在凝聚。
萧云苦笑,只得尴尬地摸着鼻子,这个闭门羹还真是难咽。
倒是他身后的仙子依然是那副无欲无求不悲不恸不惊不喜的菩萨神情,不理会这一老一少的鸡同鸭讲,已经无声无息移步走了进去,视线随意四处游走,五十平米的铺面摆了七张八仙桌,显得有些拥挤,没有太多繁琐雕花装饰,简单实用,几只苍蝇停留在桌面没有仔细擦干净的油迹上,偶尔搓搓几条细腿。
“神仙姐姐,神仙姐姐……”一个矮小漆黑的青年忽然从一个角落里走出来,咧着嘴傻笑喊着。
仙子疑惑,回眸望去,百花失色。
矮小青年端着一碗猪肉炖粉条,走到她跟前,仔细端详了许久,才失望道:“你不是神仙姐姐。”
仙子嫣然一笑,清淡,这个矮子傻里傻气的,还挺逗,淡淡道:“你知道一个叫谭惜的人吗?”
“知道。”矮子憨笑点头,但又立即谨慎起来,审视着这个仙子,问道,“你找她干什么?”
“门口那个哥哥,是她的朋友,今天特意来这里找她。”仙子指了指已经蹲在地上的萧云。
矮子伸长脖子,警惕地瞟了瞟萧云,然后又望了眼仙子,想了想道:“你等等,我去喊她。”
“谢谢。”仙子拈花微笑。
矮子愣了一下,这女孩虽然不及神仙姐姐漂亮,却更像仙女,他脸刷地红了,低下头小跑去屋后。
须臾,一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成熟女子急急忙忙走出来,矮子跟在后头,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女孩。
“云子!”成熟女子见到正蹲在门口跟老头聊天的萧云,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人未到声先到。
萧云听到呼喊声,站了起来,见到这个许久没见但仍风韵犹存的女子,微微一笑,清净如竹。
“真的是你啊?天哪,我都不敢认你了,你咋变成这副模样了呢?真像个富二代啊,你看,衣服也光鲜了,鞋子也高档了,整个人的气质都翻天覆地了,嗯,这抹笑容还是很熟悉的,温柔一刀,不知迷死多少女人。唉,对了,里面那个女人是你什么人?女朋友吧?也太美了,不像凡人,肯定是仙境走出来的,云子,你太有福气了。”谭惜一激动,一连串的话就疾风暴雨一样蹦出来了。
“姐,你还让不让我说话?”萧云苦笑道,半分钟下来,他连见缝插针的机会都没有。
谭惜一拍额头,自责道:“你看,都怪我太激动了,来,别在门口站着了,咱进屋聊去。”
说着,她就热情洋溢地拉着他进屋坐下,也招呼正习惯将双手交叉置于腹部静静站在一边的仙子坐下,然后火急火燎地跑去里屋拿了两个干净的杯子出来,泡了两杯热茶,她知道萧云好这个,虽然茶叶不算好,但这年轻人沾茶叶就行,不会太计较的,沏完茶,她又去把一直躲在矮子身后不敢见人的小女孩给拽过来,抱着她在萧云的对面坐下。
“妞妞,快叫小七哥。”谭惜吩咐着怀里的女儿。
“小七哥~~~”妞妞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才忸忸怩怩地喊了一声,然后又害羞地藏进妈妈的怀里。
“她是妞妞?”萧云诧异道,有点不敢置信,眼前这个小女孩皮肤白嫩,长发黝黑,像一株清晨的水灵白菜,虽然两只眼睛还是有点浮凸,但已经没有那么明显了,也恢复了不少孩子应有的天真无邪,根本无法与从前那个中毒颇深而面目全非的妞妞对上号,难不成上天真有好生之德,让她神奇复原了?
“这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