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女人似乎更吃惊,下意识问了句:“他是谁?”
墨镜女人透过黑色的镜片凝望着萧云,轻声道:“一个谁也惹不起的人。”
黑暗中的女人顿了好几秒,然后掩嘴轻轻笑了起来,这充满魅惑的笑声足以引诱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情欲,轻声道:“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连皇甫小姐都无可奈何的男人,我还真想见识一下。”
墨镜女人冷笑,轻声道:“如果有机会让你认识他,恐怕你也不敢吧。”
黑暗中的女人脸上闪过无尽的恐惧,识趣地闭口不言。
墨镜女人纤手撑着香腮望了很久,叹息一声,轻声道:“可惜我就要离开宁州了。”
黑暗中的女人显得谨慎了许多,语气也没有刚才那么随意了,敛眉低目道:“皇甫小姐,白云人家这块地是我们古道集团送给您的见面礼,以后这里就是您在宁州的家,宁州随时都欢迎您回来。”
墨镜女人轻轻一笑,看着不坠红尘的萧云,轻声道:“我一定会回来的。”
第十三章 不惑之刃,逾矩之拳
夜幕低垂,月华如水。
人们卸下一天的疲惫,开始寻找片刻的安宁。
由地狱到天堂,有多远?
宁州市民会告诉你,只有几公里而已。
他们不是为了生活而工作,而是为了工作而生活,由公司到酒吧,只有短短几公里罢了。
宁州市民的时间观念非常强大,下班时间一到,所有的人都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之后的境遇,收拾包袱走人。不管手上的工作有多忙,不管手中的事情有多急,他们都遵循着上班游戏规则,正点下班,“加班”这个词从来不会出现在宁州市民的字典里。
灵魂需要超度,心灵需要归宿。
他们只是想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找到只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
生活无非就是跳跳舞、唱唱歌,偶尔站在战场上来耍两枪。
死人,是因为他该死了;活着的人,是因为他怕死。
所以我们都应该好好的活着。
今夜的十里清扬热闹依旧,觥筹交错,酒绿灯红,流光溢彩。
小青今晚很开心,一路工作一路轻哼着歌,霁颜浅笑,惹得狼人们一片火辣辣的眼光。
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还吹起了充满挑逗意味的口哨,起哄声如钱塘江大潮,不尽滚滚而来,她却并不介意,这群平日里在领导面前装孙子装惯了的老少爷们,花两钱来潇洒走一回,这点福利还是让他们惠泽一下,只是不时地看向那个忙碌的背影,笑容更盛,如三月樱花。
很多常客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平时对他们吝啬笑容的小妮子为何如此的意气风发。
其实,因为她用葡萄藤编织了一条精致手链,此刻正戴在萧云的左手手腕处。
这条纤细柔韧的藤是她叫父亲从安徽老家带过来的,她用葡萄酒将其煮成酒红色,然后花了整整三天时间,在葡萄藤上凿了20个小洞,用红丝线将20颗青绿的葡萄籽绑上去,送给她心仪已久的年轻人。在这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的社会,这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至于手链为什么要穿20颗葡萄籽,很简单,因为她今年正好是二十岁。
在英国古老的民间传说中,葡萄藤手链代表着一生一世套住爱人的手和心。
望着精致无比的手链,小青陶醉了,这绝对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礼物。
即便是再孤傲冷漠、超世脱俗的男人,恐怕也逃不出她这个精致的圈套吧。
果不其然,萧云伊始见到小青低头含羞地递过手链时,微微一愣,只觉一股暖意缓缓流向心田。正如王昌龄的一句诗,“一片冰心在玉壶”,这条并不贵重的红线手链凝结着这个女孩的心意,他微笑地接过,戴起。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多少年没有过这种蔓延整个心房的感动了。
或许是太久了,所以他特别珍惜。
对这个清纯如雪的女孩,他心生爱怜,如一本新书,爱不惜手。
不过他这几天有点心神不宁,一直在思考着一件令人觉得玄之又玄的事情。
那天跳楼身亡的是谢家的长子嫡孙,谢晓峰,一个在地产界刚刚崭露头角的企业家。
白云人家的大老板跳楼自杀原本是八级地震般轰动的大事件,但已经过去三天了,竟然没有一家媒体对相关事宜进行报道,无论是电视媒体,还是平面媒体都集体哑火,甚至网络媒体也无只言片语,可谓万马齐喑。
宁州更是风平浪静,这个噩耗就像被蒸发的水分,没有掀起一丝波澜,便销声匿迹。
不可思议。
一个堂堂的世家大族怎么能忍气吞声,肯咽下这个苦果?
是出于对黑龙团的恐惧,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萧云不知道,所以他很好奇。
吕彪破天荒地出现在了酒吧里,坐在二楼的雅座,抱着其中的一个艳女郎上下求索。
那个艳女郎叫夏花,和萧云一样,也是三个月前来到十里清扬的。
模样还算漂亮,浓妆艳抹,酥胸翘臀。
此刻正倚在吕彪怀里,面容绯红,青丝微乱,娇声不断。
萧云到二楼雅座给客人送酒时,吕彪嘴角露出了一丝讥诮的微笑,眉头一挑,粗暴地吻上了夏花的性感双唇,措手不及的夏花被动地发出“嗯嗯”的声音。萧云眼神掠过吕彪的脸庞,轻轻笑了笑,知道他多半是向自己挑衅,所以并不理会,转身下楼。
萧云并不会看低夏花,虽然知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追求。
这社会,男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所受的诱惑不够;女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萧云刚给一桌客人送完果盘,手机适时响起。
“大哥,找到那混蛋了。”张宝的声音从那头传来。
“在飞扬?”萧云面色不变,放下手中的托盘。
“嗯,要不要动?”
“暂时不要,等我。”
“好。”
萧云把手机放进裤袋,跟小亮说了声有事出去,便换好衣服前往飞扬酒吧与张宝汇合。这是老板谢哥的特许,萧云可以无故请假。在这点上,谢哥倒不像明太祖那个老流氓,登基不久,便迫不及待地开始诛杀功臣。
飞扬酒吧不在南湖路,而在与南湖路隔三条街道的朝阳路,宁州著名的步行街。
飞扬与十里清扬风格迥然不同,十里清扬清幽高雅,似一片青竹,飞扬则显得桀骜不驯,像初生牛犊。这里的装修新潮前卫,墙上尽是顾客们的信手涂鸦,强烈的重金属音乐让飞扬动感十足,每一个音符都震撼人心,忽明忽暗的灯光更让气氛诡秘异常。
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
他们喜欢无拘无束,个性张扬。
垮掉的一代?他们对这个骂名嗤之以鼻。不是愤怒,而是不屑。
时间将会在这里停驻,没有白日,没有黑夜,无论男女,无论老幼,在这里,都一样,都是买醉寻欢的人。荒腔走调的动感舞曲喧闹着,众多饮食男女随着这闹心斥耳的劲曲手舞足蹈,其中不乏面色红润、眼神迷离者,一看便可知是嗑了药之后的神智不清,在舞池里如同群魔乱舞。
萧云在飞扬门口见到等待已久的张宝和孔阳。
张宝一套专门定制的高价黑西服,器宇轩昂,高贵的气质一下子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孔阳则休闲装示人,双目炯炯,只是脸上的那丝帅气邪笑让他显得有些纨绔不拘。
当初萧云第一次听到孔阳的名字时,立刻联想起了《诗经·国风·豳风》的一句诗:“七月流火,八月萑苇……我朱孔阳,为公子裳。”不曾想孔阳之名竟然真的出自于此,萧云不禁暗叹孔阳父亲的文学修养之高。
他的父亲,便是宁州市委副书记,孔南行。
萧云三人并肩走进飞扬,门口保安见三人气度不凡,一脸恭敬之意。
音乐纷扰,众生倾舞。
“他人在哪?”萧云凑到张宝的耳朵,大声吼道。
“在二楼。”张宝如法炮制,艰难地在人群中挤开条路来。
三人穿越重重人墙,几经辛苦,终于由隐藏在一角的螺旋楼梯上到二楼。
一楼龙蛇混杂,密密麻麻全是人,抬头看脸,低头看脚,污浊的烟气夹着浓郁的酒气,还有廉价的脂粉香水的味道,再加上不少男女搂在一起的暧昧轻笑,混乱不堪。一楼多是散客,点不了什么昂贵的东西,茶几上多半摆着几瓶喜力百威,顶多一瓶廉价的红酒,那赤赤的红,在醉翁不在酒意中,漫不经心地就倾洒在了雪白的桌巾上。
乱,浮躁,大杂烩,红尘俗世。
二楼则与一楼大相径庭,如果说一楼是咆哮不息的黄河,二楼便是水波不兴的漓江。一地落地白灯,明如星河,桌面的烛光点点,更显浪漫。如此美妙的氛围,与一楼反差巨大,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身,一时半会让人适应不了。
来二楼坐的客人,都是相当有背景身份的公子千金,喝的都是英国百加得朗姆酒,抽的都是古巴LaFlordeCano雪茄,喷的都是法国EsteeLauder香水。他们选这儿,就是贪这够潮,够乱,够闹,尽管他们不屑掺和其中,但还是很容易被一楼那种张牙舞爪的气氛所感染,心跳不期然地加速。
盛夏的夜,本应闷热,但飞扬的空调足,凛冽的寒意止也止不住地冒了上来。
萧云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冷冷一扫,转头用眼神询问张宝。
张宝会意,望向二楼的最里头,靠近栏杆的一桌。
那桌坐着一男一女。
男人的年纪很轻,那股青年人应有的嚣张冲劲犹在,嘴角挂着令人很不舒服的邪笑,眼神阴森冷漠,右脸的一条两寸刀痕显得狰狞突兀,左手端着酒杯,右手则旁若无人地在女人的领口内肆意蹂躏。
女人相貌不错,一件漂亮性感的长裙把她衬托得像只尤物小野猫,风骚妩媚。
兴许是喝了很多酒的缘故,这女人两颊殷红,被那男人撩拨得娇气喘喘。
酒精真是一样好东西,再贤淑端庄的女人也会在怂恿蛊惑后放浪无忌起来。
更何况是熟透了的女人。
那桌的旁边一桌坐着六名一身黑色打扮的男子,面无表情,却透着一股历久弥新的萧杀气,丝毫没有被这吵杂难堪的音乐所影响,只顾埋头喝酒,不时还往嘴里扔进几颗花生米。不知是何原因,那两桌附近都显得空荡荡,隔了好几桌才坐着客人。
那六人的身后是一堵用玻璃砌成的墙。
玻璃颜色其实是很鲜艳的,姚黄,魏紫,品红,枯黄,仿造牡丹的富贵,只可惜掩在昏暗的灯光里,都失了颜色。可偏偏如此乌沉沉的背景,却遮不住那六个男人的颜色,黑色,纯黑色。
孔阳敛去那抹邪笑,那张略显青稚的脸庞立即深刻起来,凑到萧云耳边,轻声道:“那男的没人知道他真实名字,只知他外号叫‘刀伤’,黑龙团的新生代力量之一。在黑龙团吞并扬州第一大帮派‘秋风堂’时,他带领20名兄弟杀进百人混战,奋勇当先,刀刀伤人,从此圈里送给他一个外号,‘刀伤’。”
萧云轻轻点头,双手优雅插于袋中,睥睨着正揉搓女人那傲人双峰的刀伤。
他飘然出尘的脸庞悄然挂起一丝很淡很淡的微笑,不邪魅,不妖异,清净如竹。
在这么喧嚣杂乱的一个环境底下,他却有着一份天然的淡定,就像清音平湖,在青嶂翠峦的重重环抱下,如碧玉般嵌入其中,深深浅浅,点点滴滴,幽静到了一种境界不知是树映绿了湖,还是湖染绿了树。
这种气质,怎么可能会出现在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身上呢?
张宝与孔阳看着镇定自若的萧云,微微怔住,感觉眼前这个年轻人从未如此陌生过。
萧云缓步向刀伤走去,张宝和孔阳回过神来,紧跟一步。
刀伤似乎感觉到了有陌生人来访,徐徐抬头,却并不妨碍他今晚的兴致,右手的揉搓动作依旧没有停下来,斜睨着缓步前来的三人,嘴角虽然露出一丝不屑笑容,眼里却没有过多的鄙夷之色。
这三人敢向这里迈出那几步,就已经让他觉得非常有意思了。
倒是那女人见到来人,多少有点不自然,扭扭捏捏的,不像刚才那样放得开。
一直只顾低头喝闷酒的六名黑衣人终于有所行动,猛然起身,横档于萧云三人面前,表情清一色的冷峻,双拳紧握着,青筋毕露,眼睛里流露出嗜血的味道。他们对于这三个人的贸然打扰,并没有太多的惊讶,也无需惊讶,有实力的人,从不惧怕任何人的出现。
“滚。”领头的一名黑衣男子冷声道。
萧云脸色不变,眼中盈满笑意,绚烂得如同一片万顷桃花林般,灼灼其华。
可就在这片万顷桃花林的最深处,却隐藏着无限杀机,让人不寒而栗。
笑,有时,比怒更可怕。
纵然那六名黑衣男子经历过无数次的生死搏斗,多大风浪也遇见过,然而,被这个年轻人那笑里藏刀的眼神轻轻一扫,竟然徒生出一种本能上的恐惧,紧握拳头的双手不由自主地轻微颤抖起来,好在他们还是喝过几年粥水的,竭力控制住了这种消极情绪的蔓延,所以并没有过多的外在表现,依旧充满杀气。
“大哥,让我们来吧。”
张宝戏谑地看着眼前的六个人,像是顽皮孩童看到心爱玩具一般,玩心大起。
萧云颔首微笑,后退两步,双手依然插于裤袋中,心如秋水,性比远山,静静地看着事态发展。他心里清楚得很,在这里,他没有任何谈判的条件,只有让对方产生恐惧,才有可能让对方妥协。这两位尊贵的公子哥肯帮他这个忙,找到刀伤,已经让他深怀感激了,这会儿就让他们闹腾一下,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毕竟他们背景深,深似海。
张宝、孔阳其实并不是那些争狠斗勇的纨绔子弟,只是两人在部队里呆了这么多年,兵的那股匪气早已渗入到他们的脊髓里面去了,打抱不平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乐事。这个年轻人是他们十分敬重的朋友,兵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讲哥们儿义气,无论你身份是什么,哥们儿有事,就是自己有事。
刀伤笑容敛去,一脸严肃,冷冷地盯着那仨人。
三个青年,三个可以轻易勾去女人魂魄的青年。
在他眼中,这三人的举动,是那么的愚蠢可笑,那么的胆大妄为,那么的不知天高地厚。
妩媚女人终究只是一个柔弱女子,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男人间的争狠斗勇,在她眼中,是那么的暴戾恣睢。面对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她噤若寒蝉,俯身贴在刀伤的怀里,双眼掩不住其中的恐惧。
张宝立于左,孔阳立于右,两人皆面露喜色。
宁州两大顽主的声名远播,上流社会圈子中就流传着一句话:宁惹神龙,莫惹张孔。
二楼其他桌的公子千金们见到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局面,不惊反喜,纷纷站起身来观摩,端着酒杯窃窃私语,品头论足。当中几个集世界名牌于一身的女人更是神采飞扬,那股兴奋劲,似乎比买到限量版LV提包还要疯狂数倍。
宁州的安宁祥和,已经令这座城市很久没有见过血雨腥风了。
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其实都有嗜血的一面。每个人都曾经梦想过提把剑,让仇人见血封喉,以报眦睚之仇,彻骨之恨。又或者拎把刀,管尽天下不平事,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便是人的原罪。
孔阳邪笑一隐,当先发难,恰似深山老林中的斑烂白额大虎,上身一探,挥掌而出,雄猛凌厉,势若洪水,一看便知是萧云传教给他的“八风拳”,再配上他在秃鹰尖兵连里学到的硬气功,端的是八面威风。
离孔阳最近的黑衣男子面色一凛,双腿变虎步扎稳,步落手起,双手一架,硬挡孔阳一掌,然后偷步进身回转,肘击孔阳肋部,孔阳回手一拨,提膝怒袭,正中那名黑衣男子腹部,那名黑衣男子轰然倒地,表情痛苦。
全部动作都是在电光火石间一气呵成,二楼喝彩声不断,重金属音乐反倒成了和音。
反观张宝,神情毅然,拳脚并用,力量雄浑,外形稳健,其声如雷,其势吓人,“扶灵拳”让张宝耍得虎虎生风。三名黑衣男子一拥而上,上下齐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