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字似乎有千钧重,曾献羽的精神马上好了很多。脸色更是比之前好了几倍不止,想了好一会儿都不知道跟沈菱凤说什么。
“好,我让人去预备。”踌躇了好一会儿,才冒出这几个字。
沈菱凤脸上泛起一阵寒意,出卖色相只是女人的专利?做人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药可医。
“小姐。”看沈菱凤放了碗箸,澜惠赶紧进来伺候她梳洗。给她预备了一件暗绣着竹叶脉络纹饰的长裙,还有一支看上去不起眼,样子却跟真竹子无甚分别的翡翠簪子。就连上面的竹节都清清楚楚,一样的翠绿别提多好看了:“这样子可好?”
“也罢了。”不甚了了的神情,看到簪子的时候忍不住拿在手里摩挲不止:“记得那次看到这簪子的情景?亮哥说是有个好东西给我瞧,我说拿个破竹枝子来哄人,后来亮哥说不开眼哦,这可是昆仑山出产的千年翡翠,还能长成这样子,别提多难了。就这样的竹枝子,再想要可就难了。”
“公子只要得了好东西,一准送到府里来。”澜惠跟着笑起来:“奴婢还记得公子去狩猎,猎回来犀牛的时候,把犀牛皮硝制了做铠甲的事情。小姐笑话公子是从马棚里出来的。”
“就是那次做安宫牛黄的事情,后来那副铠甲跟着他走了。他说,犀牛皮的铠甲刀枪不入。怎么锦囊上还是有血呢?!”自问自答似地说话:“想问,都不知道去哪里问他。父亲说他不成器,千金之子戒垂堂,好好的非要跑去出兵放马,是个人都想不透他。”神色黯淡下来,又好像回到那个时候了。
“小姐。”澜惠听到廊上的脚步上,知道是曾献羽过来。小姐虽然从不避讳曾献羽知道些许从前的事情,只是这里面的故事,却也只有身边两个丫头偶尔探知一二。那些年,谁不说他们会是天底下最般配的夫妻,就连老爷都是捻须默许的,要知道老爷多方正的一个人,都答应了。谁知道会有后来,会有那么多事情。
等到曾献羽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沈菱凤眉目间的神伤早就消失殆尽。在屏风后换好衣裙出来,依旧是端庄秀雅的大家闺秀。三千青丝被翡翠簪子挽成别致的发髻:“大人,妾身这样子可以去拜见翁姑?”
遇到这种时候,曾献羽那点墨水就少得可怜了。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沈菱凤不着痕迹将了他一军,夸不夸都是一样。不要跟她说还要去祠堂拜祭祖先,罚跪的事情老早就做过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像列祖列宗忏悔自己的罪过,为何让那人远走他乡。
谁逼他走远的,真是她沈菱凤吗?是谁给他那么多桎梏,让他将来如何如何?他也是血肉之躯,光复祖德自然应该。可是不该一而再再而三要他承诺做到。如今这位做到了?恐怕连他一星儿都不如吧。
嘴角依旧是一丝骄矜如旧的笑容,澜惠赶紧过来给她顺顺耳边有些纠结的坠珠儿。沈菱凤摆摆手:“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我今儿补行这个大礼。”
曾献羽终于找到一句可以回复的话语:“是我委屈了夫人,这么些年才让夫人见到爹娘。”
“不能怨大人,只是这次说什么也该带着赵姑娘一起回来。这么大的喜事,恐怕能让萱堂转危为安也未可知。”文绉绉的话,不知道谁是科甲出身。曾献羽是不是能全通暂且不论,要想说上两句得体的话,最好先想透彻。
曾献羽想辙的时候,她已经带着澜惠出了房门。昨晚来得急促,来不及看到丝绒般的夜幕中,居然很清晰看到天边的太白金星:“澜惠,瞧。”
“小姐,那是什么?”澜惠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觉得一弯新月边有着不一样的璀璨。那枚星辰隐隐透着赤光:“怎么隐隐发红?”
沈菱凤暗叫不好,太白金星最怕的就是犯赤光。太白金星主刀兵,这是父亲在日常说的一句话。曾献羽说是一等骠骑将军,已经被留在帝京。而真正在外的人,是他。如果真的要动刀兵,他会是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金星凌日。”喃喃自语是为了缓解心中最大的恐慌,甚至在澜惠看来都是担心动刀兵以后,曾献羽需要披挂上阵。可是这层隐忧,只有沈菱凤最清楚。她知道只要帝国边陲一旦出现战事,当朝者第一个就会把他找出来,然后领兵出征就顺理成章了。虽然这样可以见他一面,只是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
“对了对了,我知道了。这个太白金星就是他们说的那位神仙,最喜欢管人间的不平事,是不是啊,小姐?”澜惠看到她的神情,有意大声说话惹她注意,不想她想得太多。等下去见安人,绝对是擅长的事情。
“神仙束手是什么样,你见过么?”强迫自己镇静下来,不要杞人忧天。天象示警,只是自己心中胡乱想的。这些东西,钦天监的人都会看到。说不定到时候又是另外一种说法,真的只是自己吓自己。
“没见过神仙,怎么知道神仙束手呢?”澜惠跟得紧紧的,有点担心。这个神气就有点怪怪的,不知道是自己那句话说错了,惹得她心绪大乱。还准备说什么,曾献羽已经到了旁边,不止是沈菱凤怪怪的,曾献羽同样也是。
第一卷 京城 第四十三章 家传
“往这边走。”乡间的场院是不能跟规划齐整的府第相比的,沈菱凤即使在廊上都有灯的照耀下,还要在岔路口踌躇不前。这要是在京城,那个暗合相生相克的五行八卦操手游廊,沈菱凤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
不知道回转了多少步,至少在前面看到一间亮着灯,连带着抱厦和左右耳房大概是有了一座小宅院那么大小的正房。昨晚没能看清楚,走得有点昏昏噩噩。看来这老头儿老太太还是挺会给自己找个颐养天年的去处,院子里种着密密麻麻的萱草,堂前两个高大的椿树。是为了告诉所有人,这里就是他们的住处?
迟疑了一下,跟在曾献羽后面进去。看到的还是昨天那两个老人,老太太靠在床上,背后是一摞厚实的被褥,脸色比之于昨晚的蜡黄稍微添上了些许红润。从不认为有起死回生的神药,这一刻有点相信了。
老太爷还跟昨夜一样,歪在桌边的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杆时明时暗的旱烟,时不时在嘴里嘟噜一下,冒出一丝旱烟的气味。
这幅情形还是第一次看见,好像一幅画放在那里,多少年都不会改变。带着摇曳烛火的色调,晕黄而温暖。很美的一副图画,不忍心进去破坏属于它的安详静谧。
曾献羽就在她身边,没觉察这一瞬间沈菱凤心中唯一的一点细腻心思,或者是觉得她在这一刻犯了大小姐脾气,根本就不屑于进去。
“这么晚,你们怎么来了?”听到门口的响动,专心抽烟的员外爷扭头,看到儿子跟媳妇就在门口:“在门口站着做什么,天热也禁不住穿堂风。”
“担心扰了爹娘。”曾献羽刻意看了眼沈菱凤,说话的语气不自觉加重了不少。
“一家人什么扰不扰,你让媳妇在门口站着,还不是委屈了她?”遇上沈菱凤,就不自觉多了客套和拘谨,别人家都是儿媳妇担心见到公婆自己礼数不周,日后受气。曾家恰恰相反,公婆担心自己在儿媳妇面前礼数不周,让儿子为难。
“媳妇不孝,少事膝下。”沈菱凤极其规矩地福了一福,要是面前有拜垫的话,说不定还要磕个头当做是新媳妇见公婆的大礼。
在半梦半醒之间的老太太听到有人说话,已经是醒了大半,等到看清楚来人是谁,就越发清楚了。连连咳嗽好几声,只是不像昨天吃药之前那样吐痰为难,清清楚楚吐出来两口痰。
一脸的诚惶诚恐:在神智清明以后,老头子不止一次说,昨晚儿媳妇拿出神药来救命,你就对她不理不睬的。她到这里是贵脚踏贱地,恭恭敬敬礼数周到,是大户人家的身份和礼数,还不叫人觉得这个媳妇难伺候,就很难得。你这样子,让儿子以后怎么做人?
老太太嘴上不说,心里说到底还是不希望儿子受委屈,加上沈菱凤大晚上过来请安,面子足了,气也顺了,就连痰也去了大半,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在京城也是多事。要不是你娘病得狠了,说什么都不敢给你们写信。”那封信是让村头私塾里的教书先生帮着写完的,写的时候还在想不能让人看了笑话自己没念过书。
曾献羽顺便拉过她的手,拽得紧紧的没有缝隙。大步进去到了床边:“娘,凤儿一直担心昨晚的药没效用,看到您好了,她也放心了。”
“多亏了你的药啊。”说到这里,不知道是因为心疼儿子还是别的什么,老太太眼角忽的沁出几滴眼泪:“我这个穷婆子也没什么好的,这还是我做媳妇的时候,羽儿的奶奶给我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带着好了。”说着,就要把自己手指上已经黯淡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戒指撸下来,很用了点力气力,却又没见到什么效果,手指莫名发抖。
“娘,奶奶给您的,您就自己戴着好了。”曾献羽不等她说话,便要去拦着母亲的手。
“我给我媳妇,又不是给你。”老太太一把甩开儿子的手,戒指已经撸下来大半。枯瘦得有些变形的手指上,一道深深的印痕。
哆嗦着手指,把手伸到沈菱凤面前:“来,娘给你戴上。要不是你,昨晚上我就去阎王爷那儿了。”说这话的时候,眼角又不自觉沁出两滴眼泪。
经惯见惯多少大场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人里,多是跟父亲一样,把自己最真挚的情感都埋藏在心里,很少能够知道他是爱自己的。除了替自己把所有的事情都设想周到以外,从不会说一句太露出自己感情的词句。
连她自己都变得跟父亲差不多了,不过有时候也会想,要是当初跟亮哥在一起的话,可以一样大说大笑。后来又觉得自己太傻,那怎么可能。试看从小他们见到的那些人,谁不是戴着面具示人,等到要卸下面具的一瞬间,忽然忘了自己的本来面目究竟是什么。
努力让自己在私底下的时候,多保留一丝纯真,哪怕偶尔做一次自己也是好的。只是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以后也不会有多的了。
枯瘦的十指里拿着或者是老太太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交到她手里的时候。说实话,沈菱凤都不清楚自己是该要还是不要。她见过多少堆山填海,外藩进贡来的奇珍异宝。那些首饰,哪一件不是巧夺天工的。只是除了常用的那几样以外,还不是放在库房里,没事谁喜欢这些东西。
只是这枚戒指好像有了千钧重,沈菱凤看着戒指,觉得时光好像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一切都停顿住了。
“你们在京城见好东西多了,这个戒指实在是拿不出手。只是这穷乡僻壤的,也找不出什么好东西给你,第一次来家里没说让你们省点心,就连吃饭都不得安生。”老太爷坐在摇椅上,怡然自得抽着旱烟,好像是有点赧然的样子。大概也是觉得这样一枚戒指多少是有点拿不出手,只是除了这个似乎别的东西儿媳妇更加瞧不上了
第一卷 京城 第四十四章 无语
“不是,是这戒指太贵重了。”沈菱凤瞬间收拾好所有的心事,本来就是做戏给人看,做贤孝的媳妇给人看,不算是太难的事情:“媳妇恐怕是受不起。”
“怎么说受不起,原本就是给你留着的。”老太太说话语不成句,一字一停,让人觉得她是在透支本来就不够好的身体:“曾家的传给长媳多少代了,到了你这儿也不能断了。”一面说,一面强撑着把戒指非要套到她手指头上。
下意识想要弹开手指,这个东西应该不是她能够承受的。不论轻与重好与坏,她沈菱凤都没有必要给自己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她跟曾献羽过一辈子都已经是无可奈何,为什么还要让这个分量太重的戒指,给自己增添无限烦恼。
来不及推却,曾献羽笑着握紧她的手,给她戴好戒指:“既然是娘给你的,接着就好了。他们都回来过,娘也没说要给别人。”一气呵成的言行举止,熟稔至极。
从头皮开始,一直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一阵寒气自上而下席卷全身。一个擅长伪装的男人,做戏起来毫不费力。不让人觉得突兀,是不是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子?难道是她沈菱凤太幼稚,甚至都看不透人心有多险恶?
“戴着吧。”屋内的三个人全都用同样一种企盼的目光看着她,让人如坐针毡站立不安。沈菱凤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换个地方就算是金銮殿或是御书房,面前做的是皇帝也是一样毫不掩饰地驳回去,这种情形下为什么就做不到?
他们父子之间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曾献羽坐在老太太的病**边,很自在地跟父亲说话,靠在**上的老太太,目光始终在面前两个男人身上打转,不插话只是安安静静听着,这大概是她最欢喜的时候。
沈菱凤由始至终都是一个外人,根本就不用怀疑的外人。戴上一枚莫须有的戒指,然后就是一个看客在旁边,看他们一家人谈笑风生。
澜惠在门外探头,沈菱凤半垂着脸站在旁边。里面的一切人和事都跟她没关系,咦,小姐光秃秃的手指上怎么多了枚金戒指?除了簪子和耳坠子是必不可少的饰物以外,基本上就没见她用过任何首饰。再说一枚普普通通的金戒指,毫无出色之处,也未见得多名贵,怎么就戴在手上了?伺候她出来的时候,也没看见有这个。打哪儿来的?
“明儿你们就要启程,早点休息好了。”大概是站了一顿饭的光景,还是老太太心疼儿子,满是怜爱而恋恋不舍地看着儿子:“有空的时候,带着你媳妇多回来看看你爹和我,就是你最大的孝心。”
“您放心,有了空我就跟凤儿一起回来。”曾献羽满口答应。老太太更期待地好像不止于此,眼睛盯着沈菱凤的脸看了看,往下移到了平坦纤细的腰际,这才是老太太最希望的东西,曾家后继有人,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
沈菱凤照旧是福了一福,跟在曾献羽身后出了房门。深夜的乡村寂静极了,长长舒了口气,在充满了烟草味道和久病气息的屋子里呆久了,一口长长的闷气淤积在胸口。终于等到一吐为快的时候,才知道坦坦荡荡有多舒服。
“小姐,没事吧?”澜惠赶紧跟上来,悄悄拉了拉她的衣角:“瞧您脸色不好。”
“没事。”声音很低,侧过脸:“把东西收拾一下,天亮就走。”
“哦,好的。”澜惠点头,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随行来的太医说,安人的病已经好了大半,只要日后好好服药,就没什么大碍。一再说是小姐带来的安宫牛黄丸派上了大用场。
这不是明摆的事情,简直就是续命的仙丹。别人家一辈子也未必有这么好的事情,小姐心里在想什么还真是捉摸不透。不过这样也好,自己猜不透的话,让别人也想不透她想什么,容她一点空儿,别让人太多走进她心里。
一路无话,等到了门口曾献羽依旧没有离开的意思,沈菱凤先进去,他后脚跟着进去。一直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猛然转身,准备让澜惠关门的时候,直接撞到一个人怀里,愣了一下,很快退过来:“澜惠,跟我去收拾东西。”
“诶,来了。”第一次,澜惠从她口中听到了浓浓的火药味。一个明晃晃的东西重重搁在桌案上,噔的一响吓了人一跳。根本就不合适的戒指搁在桌上,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没有任何商量。
曾献羽先前还有些飞扬的眉眼黯淡下来,看着沈菱凤的背影一语不发。沈菱凤熟视无睹,她不需要用自己的底线去促成某些人的爱好。尤其是要把自己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
澜惠很认真地收拾东西,沈菱凤早就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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