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显得更加紧张了:“我叫斯柯德,十七岁,g级佣兵,初级猎人。”
“猎人?”米拉犹疑了一下,快腿马上凑到他耳边:“是弓箭手的一个分支,在森林山岭地带或许还有些用,去沙漠里么,难道去猎响尾蛇和沙蝎?”
米拉一下子明白了,看来这少年在其他佣兵团碰了不少的壁啊,他把腿收起来,正要开口回绝,斯柯德却叫了出来:“求你了,我妹妹得了重病,我必须要找到工作赚到足够的治疗费啊。”他的脸色一片苍白,眼睛里腾起一层迷朦水色。
独眼和小麻雀都转过头来了,小麻雀的脸上表情已经换成了好可怜的孩子么么哒,大块头叹了一声道:“我也曾经有个妹妹,后来病死了,唉。团长,要是经费不紧张的话,收了他吧,就当做个善事。”
做个善事?当时佣兵团降级,薪水都发不出来的时候,怎么没见人来对我做善事?米拉眼珠子骨碌骨碌地转着,合着你们都做好人,让我来做恶事?一个个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轻轻咳了一声:“你是g级的?好象薪水也不高吧?”
“是的,我做自由佣兵的时候,一般是五十铜币一天,如果遇到魔兽捕猎队雇佣可以有一个银币一天。”
魔兽捕猎?好象有点真本事的样子,米拉斟酌着道:“那我们签个短期合约吧,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十枚银币,三个月以后如果能转为正式团员的话,薪水面议,怎么样?”
从佣兵工会设在营里的办事点办完手续出来,米拉随口问道:“斯柯德,你的弓箭呢,去训练场射几箭让我看看你的实力。”
斯柯德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团长,城里的佣兵工会停业好一段时间,我一直都没有合适的收入,所以我的弓箭都已经卖掉维持生活了。”看见米拉眼中升起的熊熊烈火,斯柯德迅速从怀里掏出一把弹弓:“不过,我的射击技巧没有荒废,用弹弓一样可以达到弓箭的威力,而且,石子到处都有又不用费钱,所以……。团长你怎么了?你怎么昏过去了?来人啊,救命。”
第五水车队的队长辛格是个很胖的矮子,或者也可以说是个很矮的胖子,他对米拉这一团人的实力很不满意,可是水车队在军队里的地位一直不高,如果不是因为目的地是沙漠的话,只怕连护卫队都不会配备。
看见辛格一脸的不爽,米拉显得有些拘谨,他试探着问道:“队长,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出发?出什么发?前头部队还没走完呢,我们这些后勤辎重急什么?我估摸着,半个月之内能轮到我们就不错了。”
“半个月?”米拉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说话,后面跟着的吃货已经欢呼起来:“好啊好啊,不如我们一起去吃五香珍珠**,上次一进城就被带走了,连鸡肉香味都没闻到过。”
米拉黑着脸看着正在大快朵颐的几个人,这个什么珍珠鸡难道是金子铸的吗?居然要两枚银币一只,不过味道确实不错就是了。快腿剔着牙齿意犹未尽地道:“实在是太好吃了,要是再来两只该多好啊。”
他看了看米拉的脸色,觉得没有多大的可能性,忽然大叫一声:“啊哈,看看斯柯德在做什么,居然在偷鸡哎,难道你认为能够瞒得过一个盗贼的专业眼光吗?”
斯柯德正在偷偷地抓起半截鸡脖子往胸前的一个小袋子里装,这一下被快腿喝破如遭雷击,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半天才抖抖索索地道:“我,我拿的是我的那一份,我没有多拿。”
众人这才记起刚才大呼小叫抢鸡腿的时候,这少年似乎确实没有加入,实际上大多数时间他只是跟着别人吞咽口水。看见米拉的神色缓和下来,斯柯德接着解释道:“我妹妹一天没吃东西了,我,我想把我的那一份带回去给她。”
斯柯德的家,严格来说只是一间低矮潮湿的小房子,坐落在一处斜坡下面,由斜坡上各种工坊流下来的脏水几乎是紧贴着房门口穿过,让人闻之欲呕。进入房子,到处都是随意摆放的各种动物毛皮,很多还没有经过硝制,散发出比门外废水更加刺鼻的气味。
斯柯德的妹妹翠丝是个有着海水般湛蓝眼睛的姑娘,一边羞答答地行礼一边道歉:“对不起,咳咳,这些都是哥哥以前的战利品,咳咳,因为行情不好一直没卖出去。咳咳,家里太乱了,请多包涵。”
米拉看了看翠丝,见她脸色蜡黄,双眼陷出黑色的深坑,担心地问道:“斯柯德,你妹妹的病,不要紧吧?”
斯柯德简单向翠丝说明了自己入团的情况,然后皱着眉头道:“一开始只是轻微的咳嗽,到后来越来越厉害,一天到晚的咳个不停。我也去教堂里问过,祭司大人说翠丝是感染了什么毒素,需要用金龙草才能解毒。唉,我们这样的穷人,哪里买得起金龙草呢。”
翠丝拉起斯柯德的手:“哥哥,我自己的病自己知道,不值得再为我浪费钱了。只是,我如果不在了,你该怎么办呢?谁来照顾你?”
接下来的几天,米拉一直都和水车队混在一起,和辛格的关系也慢慢熟络起来。第五水车队共有十七架水车,本来是负责军营救火的,由于沙漠的特殊地形,现在被当作移动水库看待了。因为配属民夫的问题,辛格已经去军需处吵过几次了,可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人手不足,需要优先配给更高序列的部队,为此,辛格每天都气呼呼的,好象一个烧开了的茶壶。
这天,米拉陪茶壶聊了一会天,羡慕地看着又一支作战部队拔营而起,在军旗招展中尽情挥洒自己的英姿。他正在摸着下巴估计水车队还有多久的时间启程,忽然看见快腿站在营外对他挤眉弄眼,连忙向辛格告辞出来。
“怎么样?买到弓箭了?”米拉对斯柯德的弹弓怨念极深,要是真带着这么个玩具上战场,估计对方都不是被射死,而是笑死的。
“没有,现在弓箭什么的都是军管物品了,正常渠道根本买不到,黑市上最初级的樱木弓也要三十金币一把,还只送十只箭。”
“三十金币?那就让斯柯德使劲玩弹弓吧,我管他去死。”米拉恨恨地骂道。
快腿附和了两句,转移话题道:“虽然没有找到弓箭,不过我终于问出来金龙草是什么东西了。”
金龙草,是生长在新大陆的一种药草,对生物毒素有不错的疗效,也是制作很多炼金药剂的必备前置材料。自从神魔纪海族开始切断海路运输以来,只有一些铤而走险的走私商队敢于夹带少量金龙草来林梵大陆,所以,金龙草的价格自然就水涨船高了。
“两百金币?他们怎么不去抢?”米拉的肺都要气炸了,自己九死一生杀了烈焰狮王才得一百金币,这么一棵药草居然就要两百。
米拉气呼呼的样子引起了许多路过士兵的注意,他们笑嘻嘻地看着这个好象青蛙一样鼓着腮帮子的少年。快腿脸上一红,连忙低声道:“根据我在盗贼行会打听到的消息,斯迪威城北部药王谷里的药王殿,可能长着金龙草。”
米拉一下子兴奋起来,可转眼瞥见快腿脸上浮出的古怪神色,马上又问了一句:“那个什么药王殿,很危险吗?”
“听说那里亡灵生物很多,是剑士转职十字军的试炼地点之一,危不危险么,至少我们团这个样子过去肯定是要扑街团灭的吧。”
第十三章 野蛮人的传说()
这天晚上,米拉做了个很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骷髅走进了药王殿,在一段幽暗的甬道中独自前行,推开一扇沉重的石门,进入一间宽敞的石室。石室里密密麻麻都是站立着的骷髅,白的灰的紫的什么颜色的都有,还有金黄色的。察觉到石门被推开,这些骷髅齐刷刷地转过头来,千百双空洞的眼睛盯住米拉幻化成的小骷髅,小骷髅的额头上顿时现出三条黑线。
正在他发愣的时候,石室正前方一阵幽光闪过,接着一名浑身包贯在黑色盔甲里的死亡骑士出现在高台之上,他抽出巨大的斩马刀,用力一拉缰绳,骷髅战马人立而起,发出无声的嘶鸣。石室内所有的骷髅也都跟着高举起手上的骨刀,张大口发出无声的呐喊。
米拉吓了一跳,也跟着举起自己瘦弱的骨手,可是死亡骑士很明显已经注意到了他,米拉感觉一道腥红的强光撕裂空间瞬间来到面前,蓦地一下把自己的灵魂紧紧攫住,再狠狠地捏紧。他大喊一声惊醒过来,浑身是汗。
本来可以容纳一两百人的帐篷里只剩下了他们这一团人,显得异常空旷。随着米拉这一声喊,睡在不远处的斯柯德翻身而起,半蹲在地上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小麻雀张开眼睛看了看,又沉沉睡去;独眼仿佛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一直握在手上的剑略侧了侧位置;至于帐篷另一边的快腿、吃货和大块头,呼噜声此起彼伏,似乎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米拉抓了抓后脑勺,不好意思地对斯柯德道:“对不起,做了个恶梦,你继续睡吧,不用管我。”说完,他披上衣服走出帐篷。
月色如水,大营里除了偶尔出来巡逻的几队士兵,再也没有一丝动静。米拉手扶着额头,随意地坐到平地上。刚才梦里的情景太真实了,似乎自己还是置身在那奇怪的石室里,那种深入到灵魂的惊悸,让米拉再一次颤抖起来。
米拉深吸一口气,从衣袋里摸出口琴,开始吹奏起安魂曲:吾主,请拯救因信仰而死去的灵魂,于地狱和痛苦的深渊;请从狮子口中拯救他们,不让地狱吞噬他们,不让他们堕入无尽的黑暗。让米迦勒,众天使的领头人,带给他们主的圣洁之光,如同你对人类许下的诺言。
这首安魂曲是学院大考的必考之作,米拉一直都没能掌握其中精髓,都挂科好几回了。没想到在这个晚上,米拉仿佛一下子莫扎特附身,在那种触及灵魂的战栗中浑然忘我地吹出了整部乐章。一曲既终,米拉脸上满是泪水,似乎有许多感悟涌上心头,却又无从言说。
第二天一早,米拉被军号从睡梦中唤醒,慵懒地伸个懒腰,正想叫快腿给自己倒杯水,忽然看见快腿的嘴张大成了o型:“团长,你的脸怎么了?”
米拉也感觉自己脸上似乎有点不对劲,探手摸了摸,发现在额头正中长出来一个小小的突起,随便碰碰就是钻心的疼,米拉疼得泪水直流。
其他几个人也围了过来:“难道是这几天吃珍珠鸡太多,上火了?”
“不象是上火,倒象是个黑色的青春痘,这就是团长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吶。”
“我也来摸摸,很硬,象是个小牛角,团长你不会有恶魔血统吧?”
“据说恶魔的犄角是长在脑袋两边的,团长这个是长在脑门上,不象,不过挺象独角兽的。”
米拉发火了:“一大早你们没别的事做了是吧?我只不过长出个黑痣而已,有什么好围观的,等会我就去找医生把这个点掉。”
米拉的担心终于变成了现实,找了好几个街头摆摊的江湖医生,对方都摇头表示爱莫能助,有个猥琐的大叔还亲热地搂着米拉的肩膀道:“少年人,风流并不是坏事,不过把花柳弄到脸上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对了,那个妞技术怎么样?”被连续笑了好几场以后,米拉愤愤地在军营里找了个破损的头盔,刚好把那个小黑疙瘩盖住。
等到真正心平气和下来,米拉终于发现自己有点不一样了,似乎,视觉听觉嗅觉什么的都比原来更敏锐了一点,就连走动蹦跳之间身体仿佛都要灵活不少。米拉仿佛走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能看见烈日的虹彩,他能触到月华的光晕,他能听到风的呼吸,他能感受灵魂的呢喃。
刚开始的时候,米拉吓坏了,他总是看见层出不穷的华采,听见莫名其妙的声音,可是周围其他人都浑然未觉,似乎那一切都是他自己的幻觉。过了几天,米拉也慢慢适应了这种状况,除了头上的小疙瘩还偶尔会剧痛一下。
终于,第五水车队凑够了需要的民夫,辛格通知米拉可以出发了。吃货带上了一大篮子的珍珠鸡,小麻雀穿上了新买的皮草,众人对斯迪威城似乎已经没有多少留恋,只有斯柯德一边迈步一边向站在城门里的妹妹挥手致意,满脸都是不舍之意。独眼突然问了一句:“斯柯德,你的外号是什么?”斯柯德终于把目光收了回来,望着前方遥远的道路深吸了一口气:“在捕猎队的时候,他们都叫我夜羽。”
和水车队一起出发的,是一队新加入远征军团的野蛮人狂战士,据说是凯宾斯基城主用五百车大米换取到的支援,带队的是个什么部落的酋长儿子。他们拒绝了辛格的一切好意,只吃自己带的硬邦邦的肉干,在地上随便铺一张兽皮就能酣然睡去,当发现路上有大石头挡道时,他们会争先恐后地把石头举起来抛向远方,似乎在比试谁的力量更大。
辛格从车厢里往外探了一眼,叹气道:“这些蛮子真变态,有车不坐非要自己走路,这里到前线好几百里呢,要是我非得累趴下不可。”
米拉把头盔的前沿直覆到眉线上,看去就好象顶了个大锅盖,好奇地问道:“这些野蛮人有的就穿了件麻衣,有的就直接赤着身子,连一身盔甲都没有,真的能打仗吗?”
辛格连忙道:“可别被他们听见,要是知道你质疑他们的战斗力,一定会有人要求和你决斗的。这些蛮子虽然装备不怎么样,可是打仗起来可真是不要命,要不是他们,我们林梵大陆的人类早就被黄祸消灭了。”
“黄祸?那是什么?”
辛格抿了一口热茶,舒舒服服地靠在车厢内垫上,满足地叹了口气道:“从这里一直往北,很遥远的北方,有一个地方叫做兽人荒原,兽人们就在那里生活。那里实在太冷太荒凉了,许多兽人冻饿而死,他们无时无刻不想南下占领人类温暖的家园,可是总是一次次被人类赶回去。”
“在神魔大战中,人类屡遭重创,而北方的兽人却一直养精蓄锐,终于,在愚昧的兽人中出现了一名真正的智者,人们都叫他成吉思汗。成吉思汗统一了兽人荒原和北方所有的草原荒漠,然后他分兵同时从东方西方一起南下。东方的华国曾经强盛无比,可是仅仅十年内就被独眼巨人和比蒙攻破了所有的城池,末代华国皇帝在崖山投海自尽。”
“西方的人类组成百万联军在哈提大草原与成吉思汗决战,却被他用曼古歹战术轻松击败,百万俘虏全部被活埋,人类几无可战之兵,因为兽人的毛色多为土黄色,所以人们把他们称为黄祸。这时候,人类统帅萨拉斯公爵吟诵起远古盟约,无数野蛮人从深山、从荒谷、从沼泽走了出来,他们闪烁着战神的信仰之力,一批又一批地冲向漫山遍野的狼骑兵,终于以无上的勇气和力量于阵前格杀成吉思汗。兽人们急着争夺汗位,根本无心作战,终于又被赶回了兽人荒原。而萨拉斯公爵直接把整个哈提大草原封给了野蛮人作领地,一来表示感谢,二来可以防止兽人再次南下。”
米拉连声赞叹:“辛格队长,没想到你故事也讲得这么好,看来这一路上我肯定不会无聊了。”辛格咧开嘴正要说话,忽然外面传来急促连续的军号声,辛格一下子从车座上弹起,连声叫道:“下车,所有人都下车。”
第十四章 米拉立功()
在辛格的命令下,大家手忙脚乱地把水车和马车都推到路边,那些野蛮人也退到路的另一边,在一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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