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慢慢同你说,姐你别安心养病别心急,外头有我呢!”
长贵坐到床尾,眼睛朝四周略微扫了扫,忽然发现长富的一件贴身小衣裳正好在他的脚边,衣服上有几个明显的脚印,看尺码属于姐姐。
六号姐姐虽然凶得要命,但是不会乱扔衣裳,更加不会踩上几脚。因为所有的衣服都归她洗,只要摊上洗衣裳就跟对付仇人似的。
应该是这个新来的踩的,她脑子有病吗,大冬天的弄脏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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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二章 小伪君子()
要论什么活计最让长贵讨厌,无疑是洗衣服,因为这是女人的事,偏偏凶姐姐却不管这样的规矩。
但是,万一七号推说什么头疼手疼的,薛绍奚腿伤未好,弯腰都困难,保不定长富他们几个小家伙的衣服就归他洗。
他忙捡起被扔在地上的衣裳,免得不小心又踩了几脚,搞得更难洗了。
随手这么抖了抖灰尘,不料明晃晃一只烂了肚子的爬虫跌了出来。
原来如此,拿长富的衣裳杀虫呢!
难怪还有几个脚印。
长贵不动声色,你要找死也不用这么快吧!
若无其事,长贵将衣服收了起来,便摆出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慢慢和七号聊天,将她需要知道的事娓娓道来。
“丁土,你这样堂而皇之的偷窥,就不怕长针眼?”卫小歌问道。
眼前的情况很诡秘,虽然七号和长贵在矮棚里,但是盖在上面的粗油布却形同虚设,根本就不存在。
至少,在丁土和卫小歌的眼里是如此。
这让卫小歌想起知微的幻阵,然而似乎是更加高明很多的法术。
丁土明白卫小歌意有所指,嗤之以鼻,“求我都不看,就你那小身板,怕弄脏了眼睛。”
“哎哟,看吧看吧,我求你了,反正看的是七号。不知道你听说没有,看姑娘家洗澡换衣服,生儿子会没菊花的。”
也腻粗俗恶心了,丁土勃然大怒,“我从来没看过你洗澡。”
见他不似作伪,卫小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两人互不服输,暗藏玄机地聊天,没一会儿停住了嘴,开始专注地听长贵说话。
距离很近,不过四五尺远的半空,因此看得很清楚,也听得分明。
长贵似乎已经慢慢习惯他现在的角色——有着责任心的家中长子。
他用很温文有礼的态度,讲述着姐姐“失去的记忆”。
当然,内容经过他的润色,比如说卖身契的事绝口不提,当然更不用说先前已经来过六个鬼魂了。
父母双亡,留了些田产,后来村里嫌弃他们姐弟晦气,搬家去了县城。长富被抢,姐姐出头夺了回来,却又杀了个大人物,因此躲入山中避难。
基本的主要内容并没有改得太多,但是重要的部分全部修饰过了,在这个故事里,长贵本人是绝对无辜的。
至于薛绍奚,长贵这次并没有说什么是家仆,而是见义勇为的小伙伴。豆儿和四丫都是一起救的,眼下认了做妹妹。
——姐姐,是全家挑大梁的那个!
这点他强调了好几次,重中之重。什么活儿都是姐姐在做,烧饭洗衣服带孩子,没有姐姐这个家根本就撑不起。说着说着,眼睛还红了几次,眼泪欲滴未滴,用袖子擦干了。
长贵脸上那股既坚强又担心的表情,让上头观看的卫小歌忍不住拍了好几次巴掌,拍案叫绝。
“真精彩,我这弟弟简直独一无二,天下再没有比他能装的了。这样一来,七号哪里还敢装柔弱可怜,逼上梁山也得当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强人,洗衣烧饭往后都是她的活计了。”
丁土默然。
他一点都不觉得好笑,长贵真是越来越精了,往后该怎么办啊?
卫小歌用膝盖想,就晓得长贵打的是什么心思。
暂且稳住这个七号,然后徐徐图之,是驱鬼魂还是留下来,就看七号接下来的表现了。都将这位七号架到一家之主的位置上了,接下来如果不苦逼的干活,恐怕长贵不会给七号什么好果子吃。
至于自己这个六号姐姐,恐怕已经被他放进那过目不忘的记忆中,深深藏了起来。按照长贵的思维,定然以为她已经翘辫子滚蛋了,这个倒是可以理解,毕竟前面都来过五个了。
长贵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卫小歌敢肯定,他一定翻来覆去,在心中将老天骂了个贼死!
真是被各种玩弄啊。
不知为何,她心中泛起一丝悲伤,脸上却无悲无喜,不敢让丁土看出什么端倪。
实在是非常放心不下三个小的。
至于长贵,已经是快十一岁的小少年,他机灵得要命,只要不惹大人物,总归无事。如果干了什么大恶事,被人秒掉,那也是纯属活该。
没有见证长富长大成人,没有将长贵一点点带回到正路上,答应了薛绍奚教导他修炼,此刻就此中断。新来的七号,会不会将豆儿和四丫当两个皮球一样的踢走,是个很难预料的事。
所有的一切都让她暗暗揪心。
人与人之间,一旦有了关联,就很难就这么一刀砍断。
至于兽皮僧三人组,陌路相逢的人,不予理会。
丁土偷偷看了看卫小歌脸上的表情,却看不出什么来,他不由得犯嘀咕,真的一点不在意吗?
他幽幽说道:“长贵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你难道不觉得全是你的有责任吗?”
卫小歌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讶异道:“又关我事?你那只眼睛看到我教他学坏,教他骗人。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提着耳朵教。我不知道多痛苦,天天以身作则当典范挂着墙壁上,都快成为全天下最正直的君子了。”
丁土长叹一口气。
旁观者清,六号不明白的事,他清楚得很。
“你教会了他该怎么做一个君子,该怎么做一个有担当的人,然后他才明白该怎么假扮成一个小伪君子。你教导他易地而处,他才懂得换位思考,将自己放在对方的角度,如此才懂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还没等丁土说完,卫小歌已经满面恐惧地叫了起来,“不要说了。”
因为她自己也隐隐想到这一点。
真的无计可施了。
丁土不理会卫小歌无比惊恐的叫喊声,眉头紧皱。
“因为你,他懂得这世上君子更加受人尊重,因此才一味模仿。如今是小打小闹,用来骗骗人,长此以往,打着君子的旗号,收买人心,谋权夺利,谁知道他会翻出多大的浪来。”
呆滞了良久,卫小歌终于吐出一句,“还是趁早干脆掐死这妖孽吧!”
“掐什么掐,他死了,你也跟着玩完了。”
“咦,我不是已经被你抹杀了吗?”
“哼!“丁土撇了撇嘴。
卫小歌又喃喃说道:“老丁,你说这娃,怎么就这么聪明,为什么聪明却偏往歪门邪道上跑,不嫌浪费吗?”
换了是自己,如果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又懂得细心揣摩,绝对到处去看武修们打斗,琢磨着怎么修炼。嗯,也可以读点书,当个饱学之士也很好。
长贵这种天赋,按照知微的说法,妥妥就是个法修的好材料啊!
偏偏用来装模作样揣摩人心。(。)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一三章 夜半歌声()
兽皮僧三人组都觉得很沮丧得不行,凌云子虽然显得豪迈,可是口风紧得很,压根不打算带上他们几个没用的人。
卫姑娘又一直呆在矮棚子里不出来,连晚上的饭食都是由段添财送进去。
他们三人虽然同情卫姑娘忽遭大难,其实更加同情几个小的。三个小娃娃被薛绍奚和长贵拘着,不敢去打扰,时不时朝着卫姑娘的棚子看几眼,那小眼神真是可怜巴巴,凄凄惶惶。
至于凌云子,原本就与这家人刚刚相识,并没想那么多。他却是对长贵非常感兴趣,一直暗暗留心。
与姐姐说了一阵话之后,长贵便红着眼出了棚子,从下午到晚上一直忙出忙进没停手。
照看弟弟妹妹,哄着他们玩,给他们洗脸擦手。
小孩的脏衣服,都叫他抱着放进了木盆,烧了热水,竟然坐在石头上,正儿八经的拿木棍子敲打着洗衣裳。虽然有点敷衍了事,不过看那架势,竟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等妇人的活计。
凌云子哪里知道,长贵曾经被卫小歌强迫着洗了两个月的衣服,手势还没忘。
长贵这番老实样,薛绍奚也不好说什么,虽然怀疑他居心不良,借此表现。不过本着将人往好处想,未必不是因为姐姐生病,长贵良心发现。
他腿伤未愈,卫姑娘这些日子不让他干活,其实洗洗衣服倒没什么。本来还想等着明天一早再说,不想长贵这小子抢了个先。
凌云子却在一旁感慨不已。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
这孩子只有一只手能用,肩膀有伤,很是狼狈费力,只是他自己却没怎么在意。洗完衣裳晾上,差不多天黑了,他还很懂事的哄着几个弟弟妹妹睡觉。
长贵受伤的肩膀,他虽然帮忙治疗了下,但是骨折却没办法好得那么快速。
不过,最让凌云子困惑的是——
卫家这两个兄妹,真是怪异难言。姐姐身体里存有先天真气,已经让他百思不得其解。早先给弟弟长贵疗伤的时候,本着好奇,略微探了探他的修为,这个差不多十一岁的孩子,体内也有先天真气。
天地精华,都给他们家占全了?
要不,收了长贵当徒弟?
念头转了转,凌云子摇了摇头,罢了
作为一名性子懒散的闲云野鹤,光是跟在知微这个小师叔屁股后头当“护花使者”,他已经觉得很痛苦了,哪里还有什么闲心去收徒。世人都有同情心,然而同情心却不能泛滥。
万籁俱寂,所有的人都安歇了,只听见柴火燃烧的轻微噼啪之声。
凌云子坐在火堆旁,闭目养神,不料忽然之间,却传来卫姑娘轻轻唱曲的声音。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一曲罢了,卫姑娘幽幽一声长叹,仿佛带着无限的愁绪,配合着这首词曲,还真有那么两份意境。
调子怪得很,从前从未听过有人用这种相似的曲调唱词。虽然他对诗词之类的彻底不熟悉,但是听着倒是很文雅。
问题是,凌云子完全摸不着头脑,大半夜里,唱什么曲啊,会吵到别人睡觉的。
凌云子不明白为什么,但是知微却是含泪领悟了。
这是在借曲子向他表达心意啊!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他抬头看了看天上那轮清冷的月亮。
敢不敢让我上月亮上一个人呆着?
敢不敢让人安静一下!
明月夜,短松岗,知微默默无言,唯有泪千行。
许久之后,他终于下了个决定,以感知力向凌云子传音:咱们赶紧回百草堂马队那边吧!
两人素来极少用嘴交谈,主要是知微长期独自闭关,钻研数理法术,因此说话不顺畅。反倒是使用感知法力传音倒能凑合着交流。可是此法有个时间差,每次问他话,知微总得过个三五息的时间才回答。
凌云子瞟了他一眼,心想就你事儿多,要来卫姑娘这边的是你,说回去的也是你。
“为什么要回去,你特地躲过来,不就是因为不喜顾三小姐吗?”
“我觉得卫姑娘,似乎有些不妥”
“疑神疑鬼,定然又是嫌饭不好吃。”
“这是哪里话,我根本就没吃饭,以丹药饱腹,真是觉得卫姑娘不妥。
至于哪里不妥,知微却是不好意思传音。
如果顾三小姐是只烦人的猫,那么如今的卫姑娘就是一只虎视眈眈的母老虎。好几次卫姑娘都偷偷撩开帘子,带着一股强烈的势在必得,看着他。
刚才又莫名其妙的唱这种情意绵绵的曲子,知微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哪里是失忆,简直是神经失常了。
两害取其轻,万一凌云子出去遛个弯,大半夜的豪情大发,去闲逛望月怎么办。自己反应又慢,难保不会被神经病的卫姑娘给敲晕了脑袋,拖到阴暗处。
看知微那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凌云子稍微有点明了,目前看来,知微怀疑卫姑娘起了什么诡异的念头。
这位“天昊宫一枝花”避开马队的顾三小姐,跑到这边,他便已经问过了,小师叔自己说卫姑娘虽然粗鲁,但是为人却是爽快得很。这会儿怎么又反口,让人纳闷。
因为传音的缘故,与知微交谈顺畅得多,就是每次得等个几息,让凌云子好不耐烦。
他懒得再继续讨论走与留的问题,“走吧,反正我是你的护花使者,职责就是保护你不受揉虐。你平头整脸的出观,我就得全须全尾将你带回去。”
这次却是忘记传音,直接说了出来。
知微顿时一窒。
简直被此人打败了,凌云子这张无敌大臭嘴!
虽然凌云子是个师侄,那只不过是因为他辈份极高,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其实算是个长者。这点知微也是很认同,平时从不充那个大头,以师叔自诩。
问题是,凌云子性子豪放不羁,口无遮拦是常有的事,有时候还真是太不给面子了。
护花使者云云,什么不受揉虐,这说的是人话吗?知微真是给凌云子活活气死,竟然还当着外人的面说。难道他没瞧见,旁边还坐着一直闭着眼打坐的糜红尘呢,没听见才见鬼了。
这帮武修,一个个都是粗胚。
糜红尘睁开眼,扭过头冲着知微,冷冰冰地说道:“我不好那一口。”
“呃?”知微莫名其妙,一脸懵逼,哪一口?
凌云子“扑哧”笑出声来,却也不出言解释。他与小师叔之前都是传音,人家当然不晓得指的是失常的卫姑娘。眼下只有他们三人在场,难免会让这位姓糜的年轻人想远了。
还当是哎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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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四章 原主就是个圣母()
满脸笑呵呵的,凌云子拱手对糜红尘说道:“贫道先回马队了,这位公子咱们后会有期。”
对于这名连修为都看不出的大高手,糜红尘还是有些敬意的,抬起还有些不太便利的双手,抱拳回礼,“道长客气了,后会有期!”
两人朝着马队那边走着,过了许久,知微传音道:“糜公子所指何为?他不好哪一口?”
凌云子忍不住又是哈哈大笑,这次勉强顾及小师叔的颜面,以传音的方式回答他。
“当然是指采花,糜公子说他不好采你这种花。”
能捉弄到知微,是他枯燥的路途中唯一消遣的乐趣了。
知微垂头默默。
为什么脑欠问这么一句。
与慢吞吞的小师叔走在一起,一直得迈小碎步,凌云子并没有不耐烦。他悠悠说道:“就凭糜公子刚才说的那句话,我相信他没出手伤卫姑娘,他不是会撒谎。”
知微总觉得自己又中刀了,师侄啊,你这是多少个意思啊?
是指糜红尘不采花,所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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