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到了穆乘风,剑如游龙,身体轻盈之极。然而即使在空中,也会借力直线纵飞,并没有玩那些漂亮的花样。
见过高手打斗,不是没有好处的。
眼下虽然做不到在天上直线飞,那么就贴着地面纵横吧。
速度才是王道,直线永远比曲线来得快。
除了主动被丁土拉进那个没门没窗的小房间,每次昏迷,都会进入丁土的地盘,而返回之后必定是清醒的。
这点卫小歌已经深有体验。
这次的体验更深。
简直是无敌金大腿。
晕过去马上就醒来,谁会料想得到,一回来就趁着对方措不及防,干掉了对方的boss。
索普那没头的尸体,鲜血喷得非常夸张,很快将整片黄土地面都浸透了。
众僧瑟瑟发抖,呆若木鸡,有几人手里的刀都握不住,咣当掉在地上。
死了,怎么可能?
他是无月国师的记名弟子,怎么能这么轻易的死了。
一阵寂静之后,忽然有人大叫,“快跑了,索普大师死了。”
仿佛如炸了锅似的,众人全部反应过来,朝着四面八方逃窜。索普死了,佛光寺都要完蛋,他们这些保护不力的喽罗,绝对死定了。
赶紧找个地方蓄发还俗,还能保住小命。
卫小歌大喝一声,“都给我站住,谁动谁死。”
如同天降圣旨一般,所有正在拔足狂奔的僧人,齐齐停住脚步。
“啊!”
一声尖利的惨叫传来,她扭头望过去,却见长贵骑在驴子上,双手握着长剑,剑从背后直接刺穿了一名没来得及收脚的少年和尚。
脸上还带着得色,仿佛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卫小歌愣住。
不知道该赞许还是该狠狠过去揍他一顿。
收回注视着长贵的目光,卫小歌冷冷对一群僧人说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哪里有那么容易的事,你们全当我是吃素长大的吗?”
顿了顿她继续喝道:“将身上的财物,兵刃,功法,全部留下,自断右手经脉,然后有多远滚多远。如果再有人前来拦截,休怪我直接杀上佛光寺,鸡犬不留。”
她一个人要堵截这么多人肯定不行,但是放他们轻轻松松的走了,回头说不定又去找个高手卷头重来。
索性弄残了这些人,给他们一条活路,却是要吓破他们的胆。
众人冷汗淋漓。
断人的右手经脉,这意思很明显,就是废了人的修为。可是比起立刻就死,这还算是轻的。
然而真要举刀自残,却又无论如何砍不下去。
众僧正犹豫着,忽然听见驴子跑来跑去的响声。
他们扭头望过去,见之前偷袭杀人的小孩,双手握剑驭着白鼻子毛驴,朝着其中一个跃跃欲试似乎想逃的矮个僧人一剑劈下。
被砍的僧人立刻举刀招架,不料小孩的剑十分锋利,如切豆腐似的,咔嚓一声将刀给砍成两截。
一群人骇然,好锋利的剑!
卫小歌早发现了长贵的动静,脸色顿时垮了半边。
死长贵,尽捣乱。
先前他杀第一人还算了,可以震慑一下逃走的众僧,继续杀人却会逼得这些人逃走,或者爆起拼命。
她先前已经干掉的那些人,体力已经不够用了。这些僧人力气都大得很,不是县里的那些地痞们,如果包抄过来,速度跟不上节拍,难免会受伤甚至丧命。
卫小歌却没办法去喝止长贵,不能给己方漏气啊!
话说回来,长贵一个山村长大的孩子,怎么行事如此令人生畏,好生嗜杀。她这个身经百战的,看到尸体都觉得不舒坦,不到迫不得已,并不喜欢杀人。
担心长贵吃亏,她又多看了两眼。
只见长贵削断了人家的刀,得意洋洋哈哈笑了两声,举剑再次劈下。
僧人也是有些手段的,虽然修炼不得其法,可是到底练过几年武,长贵只懂得横劈竖砍直刺,几个闪身就避开了。不过要想反攻,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长贵骑在驴背上,比他高出很多,手里有神兵利器大占便宜,即使想打也打不到。
这矮个僧人被长贵追着砍,奔跑的速度又远远及不上驴子,他便立刻转身,举着手里断了半截的刀朝着驴子捅去。
这是射人先射马。
不过白泽十分机敏,跑得比兔子都快,脚一蹬就窜出去老远。
长贵显然知道没什么危险,也不着急,拍拍驴屁股又催着白泽上前。白泽冲到矮个僧人的身边,长贵又是当头一剑劈下。
僧人躲开长剑,仍旧是用老办法,再次以半截断刀杀驴。
两人这般如拉锯一样,你来我往,谁也伤不到谁,斗得好不热闹。
卫小歌看了一阵,跟老鹰抓小鸡似的,顿时好笑之极。
众人也都盯着瞧,虽然场面好笑,可他们那里笑得出来。彼此面面相觑,真是虎落平原遭犬欺。仗着驴子灵活,长剑锋利,一个小毛孩竟然逼得人没办法还手。
见那僧人伤不到长贵,卫小歌略微放心,便不再理会,随他去浑闹。
回过头来,她再次厉声喝道:“还等什么,想活命的,赶紧将功法金银放下,挑断右手的手筋。”
必须要趁热打铁,不然这些人进入暴走状态就麻烦了。
众僧凄凄惶惶,心想索普也太不知死活了,仗着是无月国师的记名弟子,竟然连紫薇星的人都敢得罪。断了手筋,往后就是个残废,哪里下得了手。
正犹豫着,忽然一声惨叫传来,大家不由得看过去。那个双手拿剑,骑在毛驴身上的小孩,已经得手,又杀了他们其中一人。
这哪里是什么驴子,动作如此灵活,速度又快,难道是山里来的妖?逃也逃不掉,肯定会被驴子追上。
想到这里,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将装银子的钱囊放在地上。咬牙举起手里的刀,闭着眼朝着自己的手割下去
十几名僧人看都不看那些死去同伴的尸体,落荒而逃。
卫小歌见四下再也无人,便大声喊道:“长贵,将钱袋都捡了。”
长贵愉快地高声答道:“是姐姐。”
他心情很好。
今天杀了两个人,并且是用剑砍死的,与往常那种使出各种阴谋伎俩的感觉完全不同,仿佛跻身高手之列。
一时间信心大增,几乎要与老天叫板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七章 赚大发了()
见长贵的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卫小歌头痛欲裂,妈淡的,这种弟弟怎么教?
她随即便想到另外一个弟弟。
“长富呢?”
长贵得意地说道:“在马车里。姐,我很厉害,可以帮你忙了。”
卫小歌没搭理他,转身走回到马车旁,对帷幕里的千红叮嘱了一声,“千万别让长富出来,你自己也好好呆在里面。”
本来将长富交给长贵的,让他随时准备逃跑,结果他早将弟弟丢进马车了,自己跑去逞能。杀索普纯粹是运气,没有丁土的女主系统,她肯定完蛋。
老马拉着一车人,哪里跑得快,长富估计也跟着倒霉。
最终能逃出生天,估计只有骑在白泽身上的长贵一人。
卫小歌十分恼火,狠不得拿扫把狠狠揍他一顿,只是黄土路上还摆着数具尸体,却不是训人的时机。
她扭头看了看薛绍奚,见他虽然脸色苍白,却一直坐在驭位上没动,手里还拽着缰绳。
为什么薛绍奚不是自己的弟弟呢,这少年多靠谱啊。
一时间她倒忘记了,薛绍奚比她年纪还大,做不了弟弟。
“小薛,将尸首拖到路边,实在太显眼,就怕惹得官府也不得不前来干涉。随便拿些树枝盖着就成,我们没那么多时间,还是赶路要紧。”
这条路上,原本应该有不少人赶着牛车马车来去,远远瞧见不对劲,都掉头跑了,连热闹都不敢看。
一堆尸体摆在黄土路上,简直就是强迫官府出面缉凶。就算官府想做缩头乌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都没辙。
薛绍奚点点头,善后的事自然由他来做,卫姑娘的弟弟一看就不是个干杂活的。
“卫姑娘,你先歇息下,我这就去拖尸首。”
薛绍奚这颗心一直七上八下的,这会儿还口干舌燥,接不上气。
实在是太惊险了。
最先卫姑娘快速杀了三名僧人震住了众人,可是对方并不放行。她奔着对方的首领而去,一路披荆斩棘尚算顺利,不料对方的头领使了个邪招,卫姑娘倒地不起。
他正打算立刻赶着马车带着孩子们逃跑,忽然峰回路转,原来卫姑娘只是假晕,故意引那个头领上当,这才斩杀了对方的头领。
真是有勇有谋。
薛绍奚满脸敬佩,心中更是坚定了跟着卫小歌的心。
与薛绍奚交代了一声,卫小歌快步走回到索普的尸首旁,开始翻这人身上的东西。
绣花荷包一枚,里面塞的不是金银,却有两颗圆滚滚的珠子。卫小歌见之大喜,瞧着有点像万人屠拿出的那颗夜明珠,只是个头没那么大。
她没空仔细研究,将荷包塞进怀中。
继续翻下去,僧袍下的腰带夹层里,又找到一个荷包,里面仍旧没有金银,却又一张折叠好的旧桑皮纸。
打开来,晃了两眼,似乎是一份功法,上面写着“因果摄心术”几个大字。
看名字,估计就是索普先前用的那个邪招。撒银砂烧黄纸,眼睛瞪一瞪,就能将人瞪晕过去,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她心中惊喜,毫不犹豫,再次揣进怀里。
普索的习惯很奇异,浑身上下,一共找出六个绣着各色图案的荷包,竟然还有鸳鸯戏水的。颜色不是桃红就是柳绿,精致得很,并非是男子常用的素色钱囊。
里面都塞了东西,有不少金银,玉佩一枚,有拇指头大小的夜明珠两粒,竟然还有两件精美的女子首饰,简直莫名其妙。
估计是个花和尚,卫小歌心中很是鄙夷。
僧袍的袖子中更是暗藏玄机,有几个暗格,藏着符纸和几个小小的瓷瓶,看样子不是疗伤药就是毒药。这个却是不好判断,估计还得拿些小动物来试试。
难怪有人喜欢杀人越货,光是从这些僧人手里得来的东西就不少了。
尤其是索普的那柄一尺来长的厚背短刀,似乎非常锋利合手。
一寸短一寸险,她向来喜欢用短兵刃。
赚大发了!
太监总管的一寸相思里都没什么好东西,然而在这个圆脑袋的没头僧人的身上,却翻出一堆玩意来。
卫小歌十分困惑。
她想了想,估计暴发户都喜欢将私货都藏在身上,生怕人偷了。反而真正的有钱人却崇尚低调,总管太监那么高的大高手,金银财宝肯定不少,却并不会带在身上。
“姐,另外那些和尚身上,没发现什么好东西。这边可有什么收获?”
听声音就知道是长贵,卫小歌抬起头来,见他一脸得色,大概还沉浸在杀人的愉悦感之中。
她顿时感觉到很是心寒,冷冷说道:“有收获也与你无关,回头再和你算账。”
马马虎虎收拾了一下残局,卫小歌躲到一个小土坡后面,将身上的血衣换下,用火烧了个干净。
马车继续上路。
大概走了二十来里路,便有个小集市,连个镇子都称不上,不过却有几家杂货铺子和挑着幌子的小食肆。
一行人早已经饥肠辘辘,尤其是想着将点心留给三个幼儿,薛绍奚与千红都只是吃了几小块。
急速杀人,精神高度紧绷,卫小歌耗费极大,早饿得头晕眼花。要坐下来点菜吃饭却是不方便,没那个时间,便叫薛绍奚找长贵拿银子铜钱随便买些熟食。
“馒头烧饼熟肉随便买,不需要节省银子,最好是那种可以放得久一些的,免得路上还得垒灶烧饭。长贵,你拿五两银子给薛哥哥。”
她想了想,又添了一句,“小薛,假若瞧见卖酒的,打上一些。”
卫姑娘竟然喝酒,果然不走寻常路线。薛绍奚愣了愣,并没有多问,点头答应了一声。
长贵此刻却忽然发现自己上当了,值钱的金子和功法都不在他手里,却被当了苦力扛银子。并且姐姐需要花钱的时候,全是找他要,根本就是管家婆子啊!
长贵没奈何挑了一块成色不太好的银子递给薛绍奚,气鼓鼓地坐在白泽的身上一言不发。
卫小歌瞟了他一眼,心想,臭小子跟我斗,谁不知你昧下不少银两。藏私货也不看看谁是当家做主的,咱们小事不管,大事你别想糊弄过去。
她淡淡说道:“长贵,去杂货铺子买几个水囊,找附近的茶摊灌足了热茶水。再去卖几包盐,暂时先买十斤。”
姐姐都收了两个手下了,怎么还要他这名“卫小公子”干活,长贵顿时连声叫苦,“盐很贵的啊,十斤吃到什么时候,腌制几十头猪也够了。而且我刚才打斗了一阵,很累啊,背不动这么多盐和茶水。”
“少废话,要你去就去,带上白泽。再啰嗦我就抛下你不管了,你自己一个人过活。”
长贵目瞪口呆,姐姐这绝招太凶残了。
临走千红还向他支了十两银子,长贵又是一阵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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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四,六双更,下星期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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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交代遗言()
千红去了成衣铺子,给新添的两个孩子多准备两套衣裳,再扯些布头以备急需,还得买两床被褥铺盖。
卫小歌一直守着马车,不敢离开半步。
三个孩子需要人守着。
长富添了两个“妹妹”,一直在里面嘀嘀咕咕地说话,听口气十分愉快,并且将他喜欢的藤球和拨浪鼓都贡献出来了。
听他们玩得如此开心,卫小歌却愁得挠腮抓头。
原本是打算带着两个弟弟去山里躲一阵,等风声过了,然后再想办法去燕城找穆乘风。
可是如今带着一大家子人,真是太不方便了。如果要寻个山村居住,也不合适。类似稻花村这种地方,村民一般都十分胆小怕事,而且村长也不会随意收留外人。
这倒罢了,给些钱未必不行。
她却是担心僧人们有些后手,弄死了无月妖僧的弟子,说不定会有人追来寻仇。倘若害死一村的人,却是于心难安。
想来想去,还是得进山。这么多人进山,光是食物都得准备很多,这也是为什么她一口气要长贵买十斤盐。
薛绍奚是个能办事的主,买了许多不怕馊的酱肉面饼,足够吃上三五天了。另外还有两坛子咸萝卜,一袋米,一袋面,还有一口袋豆子。
外带一大葫芦酒。
闻了闻酒味,带着些米酒的芳香,沁人肺腑,卫小歌嘴巴里酸水瞬间涌出。不过虽然闻着不错,味道肯定差强人意,邑县都买不到好酒,更别提这个小镇子。
这具身体从前并不喝酒,虽然不是个“一口倒”的体质,酒量却很窄,因此一葫芦酒可以顶许久。
这会儿她却不打算喝,留着慢慢打牙祭。
到了山上,短期内绝对弄不到酒。
将酱肉夹在面饼里,异世的肉夹馍味道差强人意,卫小歌不挑食,饱饱吃了一顿。吩咐大伙儿看着点,由着薛绍奚赶车,她则钻进马车,表示要养精蓄锐。
用简单的话说,也就是睡大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