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差的不都是威风八面的吗,什么时候轮到他们如此低声下气。这只能说明两件事,僧人势大,并且自己敢杀那么僧人,捕快们不敢惹。
虽然早从烧饼少年口中得知了此事,卫小歌仍旧有些茫然。
不过,此刻倒是个良机,可以打探下背后的隐秘。
她一派高手气派,淡淡问道:“你给我说说,邑县怎地如此不济事,凭着那些恶僧嚣张跋扈,四处抢夺幼儿。还有,佛光寺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闻言钟大有立刻听出其中的蹊跷之处,顿时疑窦丛生。
这穿男装的抹黑了脸的小姑娘什么来头,竟然对僧人的事半点不知晓。
听口风根本不是乌金国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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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镀金之法()
钟大有没有表露出内心的疑惑,皱着个让人没眼睛看的苦瓜脸。
“和尚们真个惹不起,佛光寺有一名无月国师的记名弟子坐镇,来头大得很。不但本领高强,地位也高。
公子您的户籍落在我邑县,又曾经在稻花村住过,难道你竟不晓得此事。听说宝梁国并非如此,然而在我们乌金国,只要是上了度牒的僧爷,便是人上人。”
钟大有说罢,悄悄以眼角留意着卫小歌的神情。
他这般特地装作不经意地挑明心中的疑惑,却是想听听这小姑娘会说什么,便可推测一下对方的来龙去脉。
卫小歌看了钟大有一眼,神通自若,微微颌首,表示理解。
原来钟大有也不是真的是个草包,精明得很,已经调查过她的来历。只随口问了一句话,人家就识穿她并非乌金国本土人士。
就当是来自宝梁国吧,随便你十八猜。
她神秘地微笑了两下,并不否认她是个外来人口。
既然默认了是外来的,更没什么顾忌,卫小歌继续询问了一些细节。
邑县属于沛阳郡管辖,沛阳郡郡守一心巴结无月国师。如果官府干涉了僧爷们的事,便是县丞老爷也得吃挂落。因此也不是所有的县城都是如此古怪。
只不过僧人的确地位极高,乌金国全民信佛。
不过钟大有姿态放得可真够低的。
据他说,衙门里当差的,各有门路,如他这样,家里几辈子都是捕快,子承父业,其实最受欺凌排挤,倒霉事总往他身上推。
外面还有八名差人,都是些没来头的可怜人。然而,交代下来的差事不得不完成,不过是个人都不想白白送死。
尤其是为恶和尚们英勇捐躯。
因此,迫不得已前来送菜挨打了。
字里行间,除了不断强调他们几个都是可怜人,当然也少不了痛斥和尚们的凶狠行径。
卫小歌边听边忍不住想笑。
这么不堪的苦肉计,亏你们有脸想得出。
她却忘记了自己的空城计也十分蹩脚。一没很优雅的弹琴,二没拿本书装模作样的看,还抹了满脸的锅底灰。一点都没有诸葛之亮,关云之长的气派。
大家都是三十六计的忠实拥护者,一时间倒是有几分投契。
敌我双方商议了一阵,钟大有积极的出谋献策:小公子您还是出城吧,我再与县丞老爷说两句好话,送些仪程来。如果您要真一门心思的留在邑县,沛阳郡那边派遣高手来,非常划不来。
竟然还有“仪程”送!
你当我想留下,卫小歌心道。一路杀出城门,难免伤及无辜,并且还带着孩子,很难照应周全。
“你们别是使诈,弄了个圈套让我钻!”
钟大有大惊失色,一脸惶恐。
“不敢不敢,公子都是一招杀人,全部都在咽喉。仵作们的验尸格还从未有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写完了。”
看来真是吓着了,卫小歌笑而不语。
真按她的本事,如今才不过通了不到两条经脉,与高手相差甚远。然而打架靠的不全是真气的多少,经验多的更占便宜。
打架杀人的经验是不是太多了,她暗道,前世的职业很值得人怀疑。
“你们来了几人?自己互殴一顿就成了,我懒得动手。今夜我便走,不给你们添麻烦,记得将城门打开便是。”
免得夜长梦多,当然是越早走越好。
邑县虽然是个小地方,却与稻花村不可同日而语,有不算很矮的围子墙,外面还有不算浅的壕沟。分别在东南北有三个大门,并有高大的门楼。
带着白泽和两个孩子,人家不打开门,绝对出不去。
钟大有忙点头同意,“连带在下,一共只有九人,不多不多。放心,今晚便送小公子离城。不过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这个,还须得公子亲自下手打我的这几个手下”
卫小歌挑眉,“打人还分谁下的手?”
这个是必须的啊,钟大有忙解释,“伤势不能瞧着太假,怎么也得是高人的手法。倘若鼻青脸肿的回去,如市井流氓互殴,岂不让前去衙门里叫嚣的僧人们起疑心。”
当然,他也存在想看看“小公子”的手段的想法。
那些弯弯道道的心思卫小歌并不懂,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够高明,不过却能理解钟大有的顾虑。
人家如此让步,人犯都不抓了,还一起“同流合污”,再为难下去没意思。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她的手如蛇一样黏住一名差人的胳膊,速度极快的一拉一推,胳膊便立刻脱臼。
部位不一,有的是手腕,有的手肘,有的却是膝盖。
不见一滴血,衣服都没起皱,干净利落得让人彻底瞧不清手势。
卫小歌有意卖弄自己的手段。这等落人的关节的手法,她熟练得很,仿佛干过无数次了。
众人皆骇然。
幸亏没真的傻乎乎来缉拿凶犯,不然可不是关节脱臼这样的小伤,大概是脖子和脑袋脱臼了。
不少人都是三四十岁了,年龄是小姑娘的两倍,也亏得公家饭吃久了,老皮老脸的一点都不脸红。
心有余悸,一行人互相搀扶着往回走。
“钟头儿,你说这事能就这么完了吗?”一名只有十六七岁的小捕快小声问道,心有余悸。
小捕快的爹腿脚不利落,他十天前刚顶了缺,不料进了衙门就遇到这种要命的事。
他暗道,今天这差事真是吓人,就连钟铺头远远没有平时威风。不但没有穿铺头的官服,不知从哪里寻了件旧袍子。头发也弄乱了,还在脸上抹了点灰。
这个倒罢了,还让杀人的贼子卸了大伙儿的关节。
想来,遇到厉害的江洋大盗,看来就得立刻示弱。
钟大有笑了笑,“不完还能怎样,都是惹不起的,最多我再给那小姑娘脸上镀点金,让佛光寺的和尚自己去解决。”
“镀什么金?”小捕快一脸迷惑,忙又问道。
钟大有摇头笑而不语。
旁边一个三十多岁的高壮捕快呵呵一笑。
他与这小捕快的家中有些渊源,自然得提点。抬起那只没脱臼的胳膊,拍了拍小捕快的肩膀,示意小捕快稍安毋躁。
“小二子,钟头儿心里有计较。这些事,你慢慢就知道了,话不能说得太透,小心隔墙有耳。”
小二子点点头,若有所思。
众差人彼此看了一眼,心知肚明。
钟大有笑了笑说道:“你们回头再好好指点下小二子,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不方便。”
做捕头嘛,当然是要欺上却不瞒下,出了事,大家众口一词,这样才不会出纰漏。不过话也不能说得太透,免得上头听起来,好似大家都对好了口供。
几个人也跟着呵呵笑了几声,当差久了,都明白其中的道道。
钟大有所说的,给贼人脸上镀金,乃是惯常的做法。邑县这种小地方,平常并没有大事,如果出了比较大的事,大伙儿就是拼了身家性命也解决不了。
尤其是给僧爷们办事,能糊弄就糊弄。
既然凶犯的手段太高强,奈何不了对方,就只能将人家的本事,越发的说得神乎其神。光这样还不行,必须得安插个什么响当当的组织或者教派。
不是我们太脓包,而是敌人来头太大,非战之罪。
几个经验老道的捕快心想,这次钟头儿会给那个穿男装的小姑娘,安个什么了不得的来历呢?
这个却得钟头儿自己去伤脑筋,反正如果县老爷问起来,大伙儿就含糊其辞,说那男装小姑娘家学渊源之类的就行了。
回了县衙门,钟大有立刻去禀告,总捕和大老爷不信也得信,反正大家只能心照不宣。总不能为了恶僧,将手下的人都折在里面了。
这点共识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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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纳头就拜()
捕快们刚走,卫小歌正要关上大门,不料门口却晃过来一个脏兮兮的少年。
少年一言不发“扑通”跪倒在地,脑袋朝地上,猛磕了几个脆脆崩崩的响头。
卫小歌一眼就认得了,是那卖消息的烧饼少年。
她顿时啼笑皆非。
竟然享受了一把纳头就拜的风光,有“小弟”前来投靠了。
然而,自己这个老大只是个样子货。对付普通人十分利索,可是遇到真正有修为的高手,恐怕马上就露馅,到时候反而让这少年看轻了。
她不由得沉吟了片刻。
见卫小歌面有难色,少年抬头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满面乞求,“我什么都愿意做,只求学些本事,求公子收留!”
学本事这个,我才刚开始修炼呢!卫小歌更是迟疑。
“你多大了?”
“十五岁。”少年感觉到卫小歌语气中的松动,面上露出一丝欣喜。
卫小歌点点头。
这个年纪倒是不错,太大了不方便管束,太小了又多添个弟弟,简直是自找麻烦。
拜师肯定拉倒,她可没那么个耐性。不过日子久了,倒是可以传授些修炼的法门。万人屠的“纵云梯”不能传,但是穆乘风的基础功法显然是大路货,没那么多讲究。
留下这少年当然有好处。
长贵和长富还小,还真需要个人当保姆。收个小弟往后也方便差遣,免得她总分不开身。光是每天做几顿饭都得花大量的时间,已经烦得她跳脚抓狂了。
这小子说话有条理,看着也实在,并非是个久混街头的油滑乞丐。恐怕也是有些说不得的故事在后头。
“可识字?”
“少时认得几个,多数都忘了。”少年面露一丝尴尬。
这年头认字的人很少,流落街头必定有些缘由。
卫小歌没想太久便道:“你去东门大街那边,应该有个叫做千红的女子,守着几个幼儿,正等着他们的爹娘来认领。瞧瞧事情进行得怎样了,有事回来报我。如果做得好,我便收下你。
还有,今晚就我便会离开邑县,三更前记得来找我。”
必要的考验还是需要的,完全不能办事也不行。
少年一脸喜色,又猛地磕了两个响头,跳起来就跑。
卫小歌笑了笑。
掩门后,去后院叮嘱了长贵两声,叫他在地洞里忍耐下,晚上就离城。自己随便吃了些点心,便倒在床上睡觉,趁机养精蓄锐。
可惜没睡多久白泽就回来了,将大门踢得砰砰作响。
“八个小孩,三个已经领走了。还剩下五名,千红正在想办法。又来了一个小子说是你派遣过去帮手的,他们两人商量着呢!”
白泽报了一声,口里嘟嘟囔囔的,要回房歇息,说是外头的人气重,熏得它难受。
这家伙胆小得很,能在东门大街那边熬这么久,卫小歌已经对它刮目相看了。
“去休息吧,半夜我们就离开这里了,你有什么要收拾的赶紧些。”
她想象不出白泽该怎么收拾行李,只有蹄子能将包袱打结吗?然而此驴的蹄子能直接撩起到嘴边,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打发了白泽,卫小歌继续蒙头睡觉,不过心中忧虑甚多,并不敢睡得太沉。
正如她威胁对门胖妇人的那句话,担心“有头睡觉,没头起床”。
三更的梆子敲过,卫小歌已经准备停当。
已经超过六十天,不用穿男装了。第三个主线任务,失败或者成功,就得看丁土一句话了。
一个姑娘家,穿着男装太显眼了。
她一身朴素的女子装扮,低调的绛紫色的交领窄袖襦裙,裙子并未拖到脚面,只到小腿,里面套着一条阔脚的同色裤子。
不过,裤子盖住的却不是寻常的绣花布鞋,而是一双结实牢靠的小牛皮靴子。
头发编成辫子,在脑后绕了两圈,用布带绑住,免得万一动手打起架来碍事。
长贵也收拾得很干净利落,一身利索的靛蓝色短褐。身上挂着个有数个口袋的褡裢,瞧着鼓鼓囊囊的,塞了不少东西。
背上还斜背着一柄剑鞘磨损得厉害的长剑。
长剑看着有些年头了,不知道他是哪里弄来的。
你小子尽出花样,卫小歌竟无言以对。算了,小孩子有柄长剑装样子,显得家学渊源,反倒会让那些捕快们不敢放肆。
双肩的柳条背篓中铺了柔软的小毛毡,这是长富的窝,按照老规矩被她扛在身后。
打开大门,便见门口不远处停着辆半旧的马车。马车的驭位上斜斜靠着个瘦长的少年,脑袋一点一点的,如小鸡啄米似的在打盹。
卫小歌笑了。
新收的小弟在这里等着呢,还以为他后悔了。而且竟然颇有些眼色,没去敲门打扰。
她趋步上前,在少年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少年猛地惊醒,睡眼惺忪地看着卫小歌,“啊,公子咦?”
因为过于惊诧,浑身不自在,手脚都没地方摆。
“小公子”是个姑娘家,他自然早瞧出来了,只是人家要男装打扮,当然不能戳穿讨打。
不过眼前的“公子”洗去了脸上的黑灰,换了一身女子装扮。
一张稚嫩的瓜子脸,眉清目秀,嘴角弯弯噙着一丝笑容,瞧着十分娇美可喜。
那些僧人都是一招就死,全部咽喉被切断,简直太厉害了。可是眼前这姑娘,这哪里是什么杀了十几个和尚的英雄,简直就像个需要人保护的小丫头。
少年整个人都呆了。
傻傻地愣了半晌,他才结结巴巴地说道:“姑娘嗯,我叫薛绍奚。千红姑姑她在马车里,说是要跟着姑娘一道,还有小孩找不到人收留。想请示姑娘该怎么办。”
卫小歌打量了下薛绍奚,见他与长贵的打扮有些相似,换上了一身全新的墨灰短褐。
脸上的污迹擦洗干净,面目十分端正,浓浓的眉毛透着些正气。因为瘦得厉害,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好似占了半张脸。
哪里还有半点之前的那副乞丐模样。
“我姓卫,叫做卫小歌,歌曲的歌。你叫我卫姑娘便好。孩子的事,我再问问千红吧。”
她直言相告,免得人家不知该怎么称呼,不过她却不晓得,这年头女子的闺名不应该随意告诉旁人。
只是薛绍奚流落在外数年,也不晓得这个理,点点头,恭谨地说道:“是,卫姑娘。”
薛绍奚终于从惊讶中恢复过来,不由自主地朝着长贵那边溜了一眼,看见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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