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出谷口,忽然后方传来大声呼喊,“卫姑娘,等等我!”
卫小歌回头,却见段添财独自一人,背着个包袱急匆匆地跑来。进了桃源谷之后,他早换了衣裳,如今并不披兽皮。几个月的时间,头发也略略长了不少,不过小段仍旧以布巾裹着头,生怕人知道他曾经是个僧人。
万人屠微微一笑,心想小村女竟然还收了两名手下。
段添财一脸坚毅,“姑娘,我不愿留一辈子庸庸碌碌,想随你一起去大魏。姑娘前番已经给了十两金子,如今又添了不少银子,姑娘是个正气的人,对薛兄弟教导那般用心。我愿鞍前马后,砍柴烧饭,只求姑娘往后指点我修炼!”
面上露出一丝踌躇,卫小歌心中有些为难。薛绍奚是万人屠答应保下的人,可是段添财却不是。她将目光投向万人屠,去见他一直看着前方,似乎有些不耐烦的模样,仿佛觉得小段耽搁了行程。
“添财,你可知此行随时会丢了性命?”
“做武修任何时候都有可能丢命,跟着索普不差点就死了,还死得那么窝囊!我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却不能躲一辈子。”
段添财已经想清楚了,从小给送进庙里,那是身不由己。但是如今有选择,却不能继续这种毫无希望的生涯。外面的世界很大,他还很年轻,还有无限的可能!
“好,你若想随我一起,咱们就一起走!”卫小歌豪气顿起。
三个孩子也嘻嘻笑着,长富猛地一声大喊,“段哥哥,一起。”
“一起!”
段添财高声重复了一声,此时此刻,他心中充满了希望,充满了身为一名武修的骄傲。甚至忘记看戴着帽子遮住半个脑袋,将尾巴藏着百褶裙中的狐姬。
“一起!”忽然远处传来一声高叫,却不是身边的这十几人。
其实大家修为甚高,早觉察到附近的动静,不过此地是妖山,不说各种动物窜来窜去,也有大小妖怪出没。
“白泽!”卫小歌没好气地说道。
这个不靠谱的驴队友,躲了这么些日子终于出现了。
白泽略带忐忑地奔过来,试探地蹭了蹭姑娘大王。
“不是我丢下你不管,是一直没找到你。等发现你丢下的药篓子,也不晓得你去了哪里。后来回到鹿鸣山同巡山的新郎官打听,说被虎王抓了,危燕已经去找那两个厉害道长。”
“你怎么没回谷里?”
卫小歌并没有责怪白泽的意思,这家伙不过就是一头驴子,难道指望他同虎啸岭的妖怪拼命。
花费了一颗夜明珠换来的帐下小妖,要是不见了还挺可惜。此刻见到白泽,其实心中挺安慰。至少没叫虎啸岭的妖怪抓去,炖成一锅驴肉汤。
白泽垂着头,“鹿大王早就说过了,我不是鹿鸣山的妖,往后都归姑娘你管。这次将姑娘你弄丢了,怕回来被鹿王打。”
“走吧!”卫小歌笑了笑。
白泽咧开大嘴,露出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板牙,嘻嘻地笑了。
如急行军似的,几个月的路程缩短到十五天。
卫小歌因为身体轻盈,轻身功法好,又得穆乘风一路指点,还能勉强跟上。段添财和薛绍奚却是彻底不成,一路都是被万人屠的手下带着飞奔。
进入邑县那破旧的城门,她有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回到原点,又仿佛经历了许多。
当时走得匆忙,那座两进的院落原本付了一年的房租,剩下的都没来得及讨回。也不知房主知道不知道,她有些想去瞧瞧的想法。
万人屠已经匆匆离去,带走了六人,留下了四人。
这四人是抱着虎娃娃的十七,还有抬担架的二十四和二十八,另外又多留了一名三号。
二十八是糜红尘。
揭开蒙面的布巾,果然是那熟悉面孔,单眼皮,鼻梁不算高,虽然风尘仆仆,却永远带着一股勇往直前的冷然傲气。
二十四的名字叫做戴遥,武器是一张古朴的大弓。
戴遥看着二十上下,瞧着比糜红尘大那么一两岁。两人身形相当,不算特别高,却也不矮,绝对不胖,但是未必很瘦。他面上总是带着一丝显得调侃的笑容,有点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味道。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家的纨绔败家子。
十七是一直照看虎娃娃的女子,二十五六岁的模样,面色微黑却十分俏丽,笔直高挺的鼻子上有几颗淡淡的雀斑。行走之间虎虎生风,不管是坐还是站,都是笔直笔直的,比戴遥还显得有男子气息。
她的名字叫做孟飞翎,擅长使剑。
卫小歌对三号比较陌生,即使这一路走山间奔走基本上也毫无接触,万人屠离去之后,三号才揭开蒙面布巾。
三号姓贺,贺远山。
贺远山比众人略显高大,大约三十上下却并未留胡须,面上轮廓分明,隐隐有一股铁血的味道,仿佛杀了很多人似的。他的武器是一柄大刀,斜斜背在后背,与万人屠相似。
既然是三号,应该是修为最高的,卫小歌是这样认为的,凭他沉稳而扬不起灰尘的步伐,也与其他人不同。这位才是真正干活的人,到时候挡刀子似乎得靠他。
“贺兄,不知大人可有其他的吩咐,譬如说住在何处,哪日启程?”进了城门,卫小歌便笑着问道。
贺远山淡淡一笑,“大人交代,一切全凭姑娘吩咐。”
这就好,一个队伍里不能有两个声音,卫小歌点点头,“先去我从前的家中略作歇息,明日备齐一应所需之物,后日启程。”
门口结了蜘蛛网,洒满灰尘,不知为何卫小歌瞟了瞟对面嚼舌妇的大门,见仍旧留着一条缝隙,仍旧是爱偷窥啊!
忽听一声轻微的“啊”,然后那大门立刻合上了。她忍不住好笑,那位妇人被削掉了头发,还是积习难改。
自家的门没有锁,却是从里面栓上,她纵身飞过院墙进去打开门。
贺远山早知道她虽然修为不算高,但是身姿出色。此刻略有些好奇,听闻这位卫姑娘曾经是一名村女,这座小院也是租来暂住,显然从前穷得很。
并且从不曾拜师,凭自己摸索步入通脉期,着实有些奇异。
一名稚龄之女,能得万大人的看重,应该有些与众不同吧!
仰头看着那株开满白色小花的梨树,随着春风轻轻飘飞,卫小歌怔怔。
一树梨花白,莫名惆怅涌上心头。
她一心想着安安稳稳过日子,特地挑了有一株大梨树的院子,希望春天时节能瞧见那满院梨花开的景色,喝两口小酒逗逗长富。
然而却住了不到两个月,却就急急奔命。
此时此刻,恍若隔梦!(。)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九五章 不可骗之人()
前院的正房主房由穆乘风糜红尘等男子居住,第二进的后院则是女人和孩子的天下,包括卫小歌,狐姬,十七号孟飞翎和几个孩子。
白泽嘛,他就住院子里,爱去哪去哪。
“小薛,这一带你熟,不如去买些吃食。顺便问问贺兄他们中意吃些什么,然后再问问”
卫小歌话还没说完,段添财便扯着嗓子高声叫道,“我与薛兄弟一起去,从前来过邑县数次,也很熟。”
卫小歌笑道:“小段你与狐姬将厨房归置下,烧些热水。”
薛绍奚办事几乎滴水不漏,她没什么不放心的。非常之期却是少出门为佳,就算出去一定得带个内窍期保镖,相信这点小薛心中清楚得很。
至于段添财,缺少眼色和磨练,还是去厨房烧火吧!
狐姬老老实实地给几个孩子洗澡,换上干净衣裳。又将脏衣裳放入盆中,端到水井旁边打算洗了。
一心一意当丫鬟婆子。
“不用洗了,全部换新的。”看这么娇滴滴的女妖洗衣裳,卫小歌几乎有些不忍了,她手一挥便免去狐姬这一趟的差事。
当然也不是真的怜香惜玉,主要是小孩子们长得飞快,如今过去了半年多,从前的衣裳不但紧巴巴,而且又脏又破。
这一路上即使在大人的背上颠簸,长富却是吃睡自如,回到家中更是极其兴奋。虽然只住了两个月,他还记得这个地方,四处带着四丫和豆儿到处闲逛,还将从前的木马和数个大小不一的藤球通通贡献出来。
不过,他也有不太理解的地方,那个多出来的还不会说话的弟弟,到底是哪里来的?
并且,包括他自己在内,所有的小孩子都是从哪里来的?
这两个费解的问题在长富那个小脑袋中闪了一下,他便立刻忘记了,踢藤球比什么都好玩。
洗漱完毕后,卫小歌与贺远山略作交代,便对穆乘风说道:“大哥,我们出去走走。”
路过那株开满梨花的树,穆乘风抬头瞧了数眼,然后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身边的绿衫小姑娘。若说表妹是娇艳欲滴的枝头桃花,目如弯月的卫姑娘则是淡雅的梨花了。除却那嘴角常噙着的那丝笑,两人并不相似。
走到外间,他轻轻问道:“你喜梨花?”
“嗯。”
“为何?”
“因为梨花可酿酒!”卫小歌嘻嘻笑道。其实是因为梨花似雪,春天下雪不但好看而且还不冷。不过古人似乎觉得此花略有些悲意,梨花带雨什么的,好似是说梨花是女子的眼泪。
穆乘风莞尔,却是想起在虎啸岭醉酒的那晚,“酒还是少饮为佳。”
却不知是说他自己,还是劝旁人少饮。卫小歌愣了愣神,“大哥,这次原本打算与你各奔天涯,不想万兄建议我去大魏,因此不得不劳驾大哥相帮,实在是万分过意不去。”
穆乘风神情有些严肃,正色说道:“卫姑娘,此次你我同行,恐会为你带来诸多不便,你可想明白了?”
“我不怕,与大哥你同行,虽有危机却又有方便之处。“
穆乘风心中有些不安,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楚的复杂。
这事早在鹿鸣山,卫姑娘已经略略提起过,他虽万万不想与家中有任何纠葛,却还是应承下来。权当是祖父欠他的债,略略讨一笔也好。
再者,他自己也要离开乌金国。
既然卫姑娘不惧怕被自己牵累,勇气可嘉,那么他还怕什么。这般连自身性命都不顾了,足见她对自己定然是深情之极。
略略抬头望着那一树雪白的梨花,穆乘风原本有些严肃的脸,此刻却变得柔和起来,泛起一丝浅浅的笑容。
他其实也不舍得就此分别。
抑或,自己心中实则也心悦她。
卫小歌并没有留意穆乘风的表情,她正绞尽脑汁,想着该将此事说得更加通透一些。
“万兄的本意,应当是欲将金山寺的势力引出,却只能借虎婴和你的名头。他到底是何打算我并不清楚,然而此事却是两利,我思来想去,大约是为了彻底铲除残害幼儿的恶僧,从此便不会再有九幽鬼婴那等邪物现世。”
诱饵,除了虎娃娃,穆乘风,当然少不了自己这个挂在黑名单上的渣渣。她其实早已经稍微说了一些,这次只是再次详细地说明而已。
要取得通关文牒,其实万人屠应该有办法,可是必须得将穆乘风扯到这条船上,还得拉得光明正大才行。
有的人,如穆乘风,一辈子最好都不要骗他一次,不然绝对失去他的信任,一生一世都不会再原谅。到如今,卫小歌哪里还不明白,穆乘风极其重情义,越是亲近信任的人就越不能对他撒谎。
不相干的人即使骗他,这人却未必会放在心上。
即使是利用,也堂堂正正的利用,事先说清楚,阳谋最佳。
“金山寺如此也好吧!”小声念了一句,穆乘风不知在想什么,面色有些古怪。
卫小歌见说得差不多了,便笑道:“我们先去成衣铺子买些置换的衣衫,订制靴子却是来不及,不过至少得换一双过得去的皮靴子,也好方便走路。”
说罢她将脚略略翘起,露出一双已经破破烂烂的绣花鞋。一路飞奔一直以脚尖着地,鞋头早已磨破,布袜全部穿孔,脚趾头也起了厚厚的茧。
穆乘风瞧了一眼,忍不住笑了笑。
撒了一大把的银子,以不缺钱的姿态,卫小歌为几个孩子买了两身最厚实舒适的衣服鞋子。除此之外,又给自己弄了一双结实的靴子,只是没买到合脚的,略大了少许。
一路行走,穆乘风仍旧穿着万人屠的长衫,此刻他也随意买了一件并不起眼的长衫,以结实为主。
“大哥从不备换洗衣裳?”卫小歌不明白,为什么不多准备一件换洗的。
穆乘风愣了愣,“带着行李实在不方便,若是在山间行走,惯常都是跳入湖泊之中连衣裳一并洗了。若是在城中,只需重新买一身便是。”
难怪首次见他之时光着上身!没见过这么离谱的王孙,难道不应该有一大票家臣跟着,随时哭喊着伺候?卫小歌呵呵一笑,“还是多买一身,等下去买两辆马车,有马车便不用自己带着。为何你不骑马,我瞧贺兄等人也不惯使用马匹?”
“马的耐力有限,又时常需要喂养,武修为锻炼自身的缘故却从不使用马匹。”
“还是白泽好,自己将自己就喂饱了。”卫小歌笑道。
两人缓缓走在人潮不算多的街道行走,却没留心旁人异样的眼神。
穆乘风并非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美男子,他的面孔略显柔和,眉目秀美,棱角并不分明。若是不知道的,总会觉得此人是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
而卫小歌自带白莲花属性,即使性情彪悍,然而乍一看却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
两人这般走在街面上,好似一位士族公子带着一名贴身小婢,男子雅致,小姑娘娇美,在邑县这个小地方却是非常显眼。
也很容易被人留意到。
一名才十六七的小捕快,原本在对街的小摊贩前,正拿着一朵堆得尚算细致的绢花细看,正要问价格,却见货郎有些心不在焉。小捕快正要发火,却顺着货郎的目光,斜斜地瞧见卫小歌。
心头剧震,小捕快也不打算买绢花送给街坊的青梅竹马,赶紧垂下头装透明,等卫小歌去得远了,他这才慌里慌张地跑了。
“钟头儿,那名姓卫的女子又回来了!”这名刚当差了大半年,被大家称为小二子的小捕快,寻到正在酒楼吃喝的钟大有。
那次跟着钟大有去抓捕人犯,最后大家却是胳膊腿都脱臼,彼此搀扶着回衙门,小二子印象十分深刻。
同时也明白了作为捕快的要点——看菜下饭。
愣了许久,钟大有重重放下手里的酒盅,然后显得若无其事地说道:“回来了?回来就回来,我们又不知道这件事。”
小二子心想,刚才不是对头儿你报告了,你怎么会不知道,应该是假装不知道吧。他又忙问道:“不用报知给黄总捕头?”
“黄总捕忙得很,哪里有闲工夫。对了,我也很忙,今天就得下乡公干,听说下河村那边死了一头牛,两家打起来伤了人,还没来得及去查,带上几个兄弟,我们赶紧走。”
小二子意会,钟头儿的意思是将几个相好的兄弟一并带去下河村,免得撞见那个女阎王,说不定又会被打一顿还外带敲竹杠。
说走就走,钟大有原本是窝在一间酒楼的雅间,翘着腿在吃免费酒菜。这下子吃喝也没心思了,抓起手里的刀别在腰间,套上之前脱下的靴子,站起身来就往门外走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