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鸭子。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我的肚子也饿了,一看鸭子,顿时眼睛发亮,赶紧凑上去。“什么是麻鸭?”我问卖鸭的大妈。大妈告诉我说,麻鸭因羽毛呈麻褐色而得名,只有绍兴才出产。麻鸭的躯体狭长,背平腹大,肉嫩而味道鲜美。麻鸭最好的做法是整只清炖,用麻绳捆好,炖好以后依然是整支鸭子的形状。我看到店里一只接一只已经炖好的、浅褐色的麻鸭,立即说要买一只。我问大妈:“这鸭需不需要切开呢?”大妈笑了笑说:“不用,这鸭都炖熟了,入口就化了。”有趣的是,鸭子按照只来卖,而不称重量。大概这些鸭子的重量都差不多,所以当地人习惯于把它们按只来卖。更有意思的是,装鸭子的一次性饭盒是扁圆性的,跟鸭子的形状一样,一只热腾腾的鸭子放进去,刚刚充满。我端着这个盛着鸭子的饭盒,喜滋滋地回酒店去。
一回到酒店,我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果然,这只鸭子已经炖得非常熟了,入口不用咀嚼,轻轻用牙一咬就化了。因为是仔鸭,所以肉像乳猪一样嫩。这是我吃过的最嫩的一只鸭了。就着一瓶啤酒,我硬是将整只鸭子都吃了个一干二净。宁萱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对我说:“你的前生大概是一条鱼,被鸭子吃了,否则你怎么吃起鸭子来这么有劲头。”我听了一笑,说:“是绍兴的鸭子太好吃了。”
次日参观完鲁迅的纪念馆和故居,一直观看了四个小时,我们都饥肠辘辘了。于是,出来寻找一家有些特色的小店充饥。就在百草园的旁边,有一家小小的“百草园饭店”。我看了店名,很是感慨鲁迅先生的福泽。就在短短的鲁迅路上,就有十多家店铺,冠以鲁迅先生作品中的地方和人物的名字,如“孔乙己饭店”、“阿Q商店”、“三味古玩店”、“九斤茶庄”等等,要是先生看到这一切,不知是高兴呢,还是苦笑?我的观点是利大于弊。不管人们对先生的作品理解到怎样的程度,但他们在使用先生的作品,就说明他们对先生和先生的作品充满着一种敬意。这就足够了。显然,“百草园饭店”也是搭旁边“百草园”的车。
进了饭店,其实仅仅是一家单门面的、只能容纳七八个客人的小店而已。我们刚刚坐下,老板就走上来介绍特色菜,当然最得意的一道菜就叫“百草炖老鸭”。宁萱一声惊呼:“怎么,又是鸭!”我说:“看来,鸭与我有缘分呢。”宁萱说:“是什么缘分?我看不是缘分。昨天我说你的前生是一只鸭,今天看来不是鸭,而是一条鱼!”我疑惑地问:“此话怎讲?”宁萱笑盈盈地说:“正因为你的前生是一条鱼,被鸭子吃掉了,所以你才对鸭子有这样的深仇大恨,整天都在吃鸭子!”
“百草炖老鸭”很快就端了上来。原来是用一口大沙锅炖的。鲁迅当年在信件中曾经写到过“神仙鸭”,用它来比喻夏天天气炎热,人在狭小而闷热的小屋中憋闷的感受。鲁迅的这一比喻,来自与绍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神仙鸭”。这里的“百草炖老鸭”实际上就是“神仙鸭”的一种。神仙鸭一般选用老母鸭,先不加任何作料,装入一种叫“神仙罐”的长颈瓦罐中,隔水用文火清炖。炖到半熟的时候,加入各种各样的作料、补药,如当归、人参、大枣、枸杞、八角等,继续炖到十成火候。这样炖的老鸭原汁连一滴都没有损失,不仅味道鲜美,而且最具滋补效果。我一边吃,一边与昨天所吃的那只相比较:味道淡了一些,却更有鸭子的原汁原味。我在绍兴不到两天,就品尝了三中风味迥然不同的鸭子,真是“各领风骚三只鸭”。
到绍兴,就应当放开肚子,吃遍各种各样的鸭子。不管我的前生是鸭子还是鱼儿,既然此生有机会,就千万不能够放过。
茴香豆与臭豆腐
到绍兴,吃的第一种食物就是茴香豆。
其实,在很久以前我就尝过茴香豆,不过那是袋装的。那时,有朋友到绍兴,他知道我喜欢鲁迅的文字,爱屋及乌,一定也喜欢鲁迅笔下的茴香豆,便千里迢迢地带了一包茴香豆给我。虽然那是小小的一袋,但我却视作宝贝一样。带回家,一打开,尝了一颗,立刻就皱起了眉头。茴香豆怎么是这样的味道呢?它远远没有我以前想象中的那样好吃。有点硬,有点粗糙,淡而无味,比起我四川老家的怪味胡豆来,简直差得太远了。
但是,这次既然到了绍兴,不吃茴香豆怎么说得过去呢?再加上宁萱对我说,茴香豆并不是你说的那么难吃,只是你上次吃的不是新鲜的、不是正宗的罢了。于是,我便硬着头皮与宁萱一起来到咸亨酒店。挤到柜台前,一看价格,茴香豆贵得吓人。一小盘,数得清楚颗数的数量,居然就要5元钱,比其他的荤菜还要贵——如熏肉、酱鸭之类的,同样是一盘,份量却还多一些。这是什么原因呢?是不是物以人贵、物以“文”贵——鲁迅先生的一篇文字,就让小小的茴香豆身价百倍?要是先生没有提到过茴香豆,它的价格还会居高不下么?
其实,茴香豆的成本很低。茴香豆是用蚕豆做成的。在绍兴,人们不管蚕豆叫蚕豆,而叫做罗汉豆,因为它的外形长得像罗汉。不说不觉得像,一说还真是像。从一个小小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绍兴人的确很是富于想象力和艺术天赋的。鲁迅在很多作品中,多次提到罗汉豆以及用罗汉豆做成的茴香豆。20年代末,鲁迅在广州的时候,广州的天气炎热,政治气氛也严峻,他的心情很不好。这时,他看到桌子上那盆青葱的“水横枝”,引发了缕缕的乡思。鲁迅对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既向往又有些厌恶,向往它的纯朴,厌恶它的死寂。于是,先生便在记忆中、在梦中回到故乡,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记忆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在最普通的事物身上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和浓郁的诗意。
我一边指责茴香豆太贵,一边还是去买了一盘。端着小小的盘子,找张桌子跟宁萱一起坐下。宁萱先夹起一颗,尝了尝,连连点头称是。我疑惑地问:“真的好吃吗?还是出于心理作用?”宁萱又夹起一颗,顾不上与我说话。于是,我也夹一颗,投进嘴里。果然,这次吃的茴香豆与我原来所吃的不一样。它还有一点热度。入口时软硬适度。初一咀嚼,带着浓浓的甜味,吃完后却还有淡淡的清香和苦味。这种回味,比刚刚入口时候的味道还要强烈,也更让人留恋。古人形容美妙的音乐说,余音悬梁,三日不绝;与之相似,茴香豆也有这样的魅力。宁萱笑着对我说:“怎么样,我说的不错吧!”我会心地点点头。然后,我们一人一颗,很快就把一盘茴香豆吃了个干净。
咸亨酒店的店员介绍说,茴香豆的制作方法其实并不复杂。一般是先将罗汉豆用盐水浸泡到一定的程度,再阴干,最好有几次的由湿到干、再由干到湿的反复。如此这般之后,再放上盐、茴香、桂皮等作料,用温水煮熟就可以了。其中的要领是:煮之前的生豆不能浸胀,煮时水要适度,火则不能过猛或过小。这样煮出来的茴香豆就软硬适中,风味独特。制作茴香豆的工艺,说简单其实也不简单,要准确掌握分寸却也不容易。
吃完一盘后,我还觉得不解谗,又买了一份,装在塑料袋里带回房间去吃。这时,我才理解孔乙己为什么如此喜欢吃茴香豆了,就是到了贫困不堪的时候,还要把最后的几个铜板拿来喝酒和吃茴香豆。“今宵有酒今宵醉,今日有豆今日吃”,这就是中国人、尤其是中国读书人的生活态度。
如果说茴香豆以“香”来吸引人,那么臭豆腐就是以“臭”来征服人。我与宁萱走在绍兴的小巷子里时,看到三五步之外就有摆小摊卖一种小吃的。究竟是什么小吃呢?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种用油炸过的方块的豆腐。远远的,就有一种特殊的味道从小摊上飘过来。因为小摊是一个接一个的,所以这种味道也是似断非断、似连非连的,似乎整条小巷子都被笼罩在这一气味之中了。小巷边上是条小河,河水荡漾着,而臭豆腐的气味也荡漾着,跟着行人的脚步。行人走多远,它就飘多远。初一闻到,我还不太适应,觉得味道太刺激、太臭。多闻的几下,就觉得这种臭之中有一种奇特的异香,然后就像烟草一样,让人越闻越想闻。
小摊大致都是一样的,设备很简单。一个小火炉,上面放着一口黑色的小铁锅,铁锅里是还在烧着的大半锅油。主人一张小板凳,坐在铁锅面前。铁锅上的架子上,整整齐齐地放着一排已经炸好的臭豆腐。炸好的臭豆腐呈现金黄的颜色,在阳光下似乎在闪烁着,煞是好看。而最诱人的还是它散发出来的味道。究竟是香还是臭,我已经很难分辨清楚——它是很难用语言来描述的,它挑拨着人的嗅觉器官和胃部,让人不由地不停下脚步,流连在小摊前面。小摊的主人一般都是老头老太太,他们也不急着做生意,安祥地注视着走来走去的行人。他们坐在秋日的阳光下,白发被柔和的风轻轻吹起。偶尔感到寂寞了,他们才用纯正的绍兴方言吆喝两三声,“卖臭豆腐呢!卖臭豆腐呢!”而似乎并不太在意是不是真的有人来买。当然,如果真有人来买,他们会殷勤的招呼,这种招呼没有受多少现代商业的侵染,更多是出自内心的温情。
我们走到一个小摊前,觉得有些累了,便停下来买了几块臭豆腐。老太太从滚烫的油锅里捞出一块又一块的臭豆腐来,然后仔细地在外面浇上红通通的辣椒酱。她一边浇,一边向我们介绍她的手艺,而我们只能听懂一小半。酱的颜色比西红柿酱还要红。说是辣椒酱,比起我四川老家的辣椒酱来,简直不算是辣椒酱了,它只是微微有点辣,更多的还是咸味和香味。我急不可耐地咬上一口,外面的是一层黄色的脆皮,里面的却是嫩嫩的白豆腐。红、黄、白乡相间,真是让人赏心悦目。而最享福的还是舌头了——它被烫了一下,然后又坚贞不屈地品尝起来。
每当到一个我没有到过的地方,我会最迫切去寻找这个地方的小吃来品尝。这个习惯当然是源于我是个很谗的人。同时,我认为只有在小吃上才能够最鲜明的体现出这个地方的民风民俗。而小吃要找最平民化的、最不起眼的,因为在今天许多小吃已经变得比大菜还要繁琐、还要复杂、还要高贵了。我在绍兴,与茴香豆和臭豆腐不期而遇。从茴香豆和臭豆腐中,我吃出了绍兴的味道。
这种味道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秋瑾故居的柚子树
在20世纪所有的中国女性中,我最推崇的是鉴湖女侠秋瑾。来到绍兴,不能不到秋瑾故居。于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秋日,我带着一本绍兴旅游指南前往这心灵的圣地。
上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我说去秋瑾故居。司机想了想,不好意思地说:“我还真不知道在哪里。”我掏出旅游手册,翻到乘车提示,告诉司机说:“就在海港大酒店旁边。”司机恍然大悟。一个酒店,比秋瑾的故居还要知名,这个事实让我感到有些不舒服。但转念一想,生活本来就是如此——秋瑾难道会在意于后人是否记住她?司机见我沉默不语,便一边开车一边自我解嘲地说:“本地人往往不去本地的地方。我每天都会送客人到鲁迅故居去,可是我自己一次也没有进去过。天天开车,谋生不容易,哪里还有玩耍的功夫呢。”然后,司机又告诉我,我们很快就要经过轩亭口的秋瑾烈士纪念碑,到时候可以在纪念碑前稍停片刻。
一听“轩亭口”这三个字,我的鲜血为之一热。这正是秋瑾烈士就义的地方,也是无数清末民初的革命者们提到过的地方。鲁迅先生在若干文章中都明确或者隐讳地写到它。在我心目中,轩亭口是个阴风惨惨的处所,就像某些武侠小说中描写的场景。没有想到,今天的轩亭口已经成为绍兴市中心的一片闹市区。纪念碑孤零零地矗立在闹市当中,矗立在车水马龙之中。方形的碑座分两层,正面刻有辛亥元老张静江手书的“秋瑾烈士纪念碑”七个大字,碑文则是由蔡元培撰、于右任书。岁月静静地流逝着,纪念碑之类的东西,其实与秋瑾本人已经没有多少关系了。秋瑾最关注的还是后人们的日常生活,她的同胞尤其是女性同胞是否过上了真正称得上“人”的生活?但是,今天的人们,有几个感知到了秋瑾的生命与我们今天的生活状态息息相关呢?
终于到了故居的门口。这是一处平凡的江南水乡的建筑。白墙黑瓦,层次分明。白与黑都是我最喜欢的颜色,白与黑的对照使整个建筑具有了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这也正印证了鲁迅的说法——绍兴非藏污纳垢之地、乃报仇雪耻之乡。我尊重这种平凡人家中的庄严感,而厌恶皇城那种由红墙黄瓦营造出来的森严感。
如果说鲁迅的故居堪称大富人家,那么秋瑾的故居就是典型的小康之家。秋瑾故居由三间平房和一间小楼组成。西首的一间是秋瑾的书房兼会客,陈设简单,窗明几净,素雅有致。少女时代的秋瑾就是在这里开始了她的阅读和思考,曾经写下豪情万丈的诗句:“肉食朝臣尽素餐,精忠报国赖红颜。壮哉奇女谈军事,鼎足当年花木兰。”东首的小楼是秋瑾当年的卧室,离婚以后她一人独居于此。床头还放着她男装的小照。这间卧室看不到丝毫的脂粉色、闻不到丝毫的脂粉气,让人惊叹的是卧室后面居然设有秘室,隐藏了相当数量的文件和枪械。这里留下了秋瑾的豪情,大通学堂的学子们络绎不绝地前来与她商讨起义事项,其他的革命领袖们也前来与她交换意见;这里也留下了秋瑾的寂寞,她有战友,也有学生,偏偏没有一个爱她并值得她爱的男人——是她走得太快,还是与她同时代的男人们走得太慢?是她的眼光太高,还是与她同时代的男人们都长得太矮?
就在小小的院子里,生长着一棵挺拔的柚子树。柚子树的高大,反衬出院子的小来。碧绿碧绿的叶子之间,一颗又一颗硕大的柚子已经成熟了。看到树上那浅黄色、泛着柔和的光芒的柚子,我才知道现在正是柚子成熟的时刻。江南温和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透下来,在我的身上留下跃动着的斑斑点点。空气中散发着柚子诱人的清香,清香中有玉石的温凉。闻着这清香比吃着柚子还要舒服。没有一丝风,院子角落的青石板上长着青苔。我干脆就坐在已经被磨得溜滑的门槛上,数着树上的柚子。一边数,一边想,当年年少的秋瑾大概也经常坐在这儿数柚子吧?从照片上看,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儿,正适宜于过这种安谧、祥和又具有诗意盎然的生活。但是她放弃了这种生活,而选择了另一种生活——刀光剑影的生活。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仰望着满树的柚子,我终于明白了鉴湖女侠的心思。秋瑾在《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一文中写道:“我还望我们姐妹们,把从前事情,一概搁开,尽力做去,譬如从前死了,现在又转世为人。”每个人理所当然地应当拥有自己的柚子树、拥有自己自由自在的生活。一个小天井里的温馨是不够的,还要扩大到更加广大的外面的世界去。那一刻,她的眼睛仰望着诱人的柚子,她的双手紧握着寒光闪闪的匕首。秋天,不仅是柚子成熟的季节,还有“秋风秋雨愁煞人”。她不愿意一个人享受前者,她心甘情愿地去承担后者。我想,就在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