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的,而自己所拥有的所谓妻妾欢悦,却是徒有虚名而已,其
实质却是,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留下了一个学生的包袱罢了。
我先前曾经客居临安,半夜时听见雁的鸣叫之声,有所感
触,写下了“忙于填饱肚子的群雁啊。却在风霜雨露中落得一
身凄寒”的句子。这并不是有感而发。主人王晴川先生把这两
句暗暗诵吟了几遍,悄悄地流下了饱经风霜的泪水。第二年,
他就以供养父母作为藉口辞官归家了 。那些正在干好差使的
人,难道不应该常常以此提醒自己吗?要注重珍惜民力
先儒曾经这样说过 :“一个人,如果在珍惜物力上用点心,
那么对物力必定会有所帮助的。”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尤其
应该每时每刻都存在珍惜物力的想法。假设碰上地方上有公事
不得不向老百姓征集劳动力,如果不严格地监察官吏行为,有
的人又会趁机假公济私,老百姓对这些扰乱和摊派又怎能忍受
呢?因此,要想从老百姓那儿得到帮助,就一定要先替老百姓
珍惜民力。这不仅仅是消除怨恨不满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自
己问心无愧。不要拿土特产作馈赠物品
地方上的土特产品,本来就不是上级官吏的利益。但是偶
然随便一点,孝敬上司,馈赠同僚,后来就沿袭为例,甚至到
了用官价购买的程度。这样就大大加重了所辖区域内生民百姓
的负担,由此而产生的副作用也是没完没了的。如此行事,怎
么能够鼓励官吏们呢?所以,如果是故老相传的习俗,还可斟
酌适当地减少。如果所出产的物品,一向都不出名,就千万不
能轻易地用来作馈赠礼物;如果这样做了,就会给后代人留下
祸根。这跟第一个拿陶俑来作陪葬的人一样可恶之极。减少官
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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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者所管理的辖区,地处交通要道,应酬就会特别繁多。
使用的器具和所吃的食品,偶然也就有了公家价格的名气。这
些东西,有的来自于铺户人家,有的是差役那儿供给,总之,
不是向老百姓摊派的就是自己垫赔进去的。这些事情,原本就
不是良好政风的表现,可是由于陋习相沿已久,也就成了习惯。
如果统统地加以裁减革除,事情恐怕反而更为麻烦。对于这种
事,应适当地节制,可以不搞就不要去触动,千万不要让它出
现苗头。要不然,幕客们从中渔利,蒙骗百姓;而当官的家里
的人又巧借各种理由在市场上勒索,从而导致老百姓没有能力
应付,激发他们向上控告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保护有钱
人的合法生存
把财富珍藏在老百姓的手中,并不是专门为老百姓考虑。
假如一碰上水灾、旱灾和战争年代,除了钱财的力量是不能够
真正帮助老百姓的。保证了富裕省份,遇到需要这些财富的时
候,诚恳动情地劝说大家,他们也一定能够捐献财物,接济穷
困的。即使是那些视财如命的守财奴们,也会因为受了感动,
而群起听从官家的号召,捐献出自己所珍视的财产。这样一来,
就没有办不成功的事情了。况且,富裕的人,是贫困的人赖以
生存的对象。地方上如果有省钱的人家,凡是自食其力的贫穷
人,都可以依靠他们而得以生存下去。如果等到了有钱人都变
得穷苦不堪的时候,那些原来就十分贫穷的人,就变得更没有
什么依靠了,无法养活自己了。在这个时候,如果刚好遇上什
么公事要办,那办起来就会遇到许多无法逾越的障碍,从而留
下不少无法治理的祸来。因此,保持自己辖区内的富裕,是治
理好政务的主要途径和办法,也是当官者的一个诀窍。保富之
道在严惩无赖
当官的人,如果他自己本身就不廉洁奉公,那么在他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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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治理的境内,那些无赖之徒就自然而然地把那个当官的人,
当作一笔极大的赌注,去骚扰当地的有钱人家,以便从中获利
而满足自己的私欲。在当地当官的也从这种有利可图的侵扰中
获得好处,而且通过打官司,当官的也从中获得好处而发迹。
所以他在表面上,是在治理杜绝这些事情,背地里却有意识地
放纵这些事。等到当地的殷实大富人家又不得不忍受这帮无赖
之徒的侵扰和欺诈的时候,这实际上是等于让这些卑鄙无耻的
小人气焰嚣张,风长了恶人的威风,当官的反而成了老百姓的
仇敌了!
朝廷设置官府,目的在于清除暴虐,安扶善良的黎民百姓,
这本来就是官府必须尽的义务。放纵暴徒的行径,欺侮善良的
平民百姓,这种负国负民同时也是祸国殃民的罪恶行为,难道
苍苍上天还会保佑地吗?所以在我看来,保持富裕最有效方法
就在于严厉征治那些奸恶之徒的诬告和侵扰,使他们不致寻找
任何袭。惹事生非,有钱的人也就可以相安无事。如果这样做
了都治理不好自己的辖区,那却是从来没有过的。赈济灾民,
切莫贪图私利
这件事不大好说出口来,而且也不敢说,但是在我良心上,
又不忍心不说出口来。在某个地方,十分不幸地遇上了收成不
好的年成。从查明灾情、核实灾情到请求救灾款项,每一个层
次和环节都需要费用,这些过程中不能有私毫伸展的余地。钱
从什么地方来?不大好说,也不敢说的正是这个问题。只是克
扣赈灾项目中的款项,装到自己个人腰包中,虽说富了自己,
然而在成千上万受灾的灾民之中,一定有正在眼巴巴等待救济
而还没有得到救济的人,会因为贪官的私欲,而成为那遍野饿
死的人中的一缕冤魂。这样做,上对不起皇上的恩情,下害死
了无辜百姓的生命。丧失人性,制造罪孽最多的,正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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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不忍心不说的事情。
从前,济源卫公哲先生在邓州当父母官的时候,他拿出了
所有的救灾款项赈济饥民,为流离失所的人建造了住房,供养
那些在灾难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难民。因此那些无家可归
的人,因为卫公哲的措施而生存下来了的,不计其数。和他同
时办理这次赈灾活动的官吏们,都竞相嘲笑卫公哲太迂腐,太
不识时务了。然而那些中饱私囊的官员们多数都没有得到好的
下场,而只有所谓“迂腐”的卫公哲反而得到了提升。
没有过几年,卫公哲先生经过了多次提升后,当了安徽巡
抚,继而又升任工部尚书,后来又到了中堂做高官。
文端公继善在当两江总督时,我亲眼目睹了他是怎样搞好
赈灾工作的。他在告示最后一条的内容是 :“倘若官府中有人
克扣减少了赈济灾民的款项,肥了私人的腰包,一旦被我耳闻
目睹了,决然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即使本督察考察不周到,没
有被发现,但我确信,这种人天理难容,他的子子孙孙命运将
极为悲惨,就是想当一个饿死鬼也办不到 !”他的这些话说得
多么沉痛啊!如果有人读到这里,却还不努力地赈济灾荒中的
难民们,这种人难道还有人性吗?执法贵在有人情味
我从前作幕僚,遇上犯人有红白喜事的,而他们的案情又
不是很重大的,这种情况就是我的主人也一定会曲意怜悯体恤
的,因而我也就全部成全他们的喜事,同情他们的不幸。有不
少人都议论我迂腐不切实际。直到我后来在读到《辍耕录》中
的“匠官仁慈”一条时,在我胸中终于获得了共鸣,发现其观
点与我心中所想不谋而合。匠官是杭州的金王府的副总管罗国
器罗世荣先生。有一个匠人犯法后案子都已搞好了,官吏们请
求判决。这时罗世荣说 :“我听说他刚刚娶了媳妇,若是责难
他的话,公婆必定认为新媳妇对儿子不吉利,争吵之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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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下去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姑且放下暂时不问。以后如果再
犯,重重加以惩治就行了。”这真是一个仁慈的人说的话 。乾
隆三十一二年间,江苏有个十分干练的官吏张某,这个人治理
案子十分严厉。在县城的时候,一个童生怀里挟带着他过去写
的文章。如果按照法律,这个考生应戴枷示众。可是这个考生
的各位亲戚朋友都来跑在地上求情,说这个人才结婚一天,请
求满一个月以后再补枷示众。张某不同意。他那刚结婚的媳妇
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上吊死了。于是张某才命人把枷打开,随
后这个考生也跳水自杀,随他媳妇去九泉相会了。怀里挟带资
料参考应该戴枷示众,。这是法律。执法人没有错误 ,但难道
他唯独没有听说过 :“法律设了死刑,礼却要顺通人情”吗?
满月后补带枷锁示众,既顺应了人情也没有歪曲法律,为什么
就不可以变通一下呢?一定要这件事上树立权威,这是多么残
酷的事情啊!后来张某调到南汇去当县令,犯了乱收港粮的罪
行,按法也应该杀头。我们从处理怀旧文章一事,大概就可以
知道他的冷酷无情。上天的正道喜欢回报他人,快得像报喜一
样。所以法律也有一定准则,而人情却千差万别。在准许人情
的前提下用法,就不会触犯造物主的仁慈和原则。反躬自问方
能宽恕他人
再说那些自己身为执法官的人,又真的能够做到在任何时
候都维护法律的尊严,任何事情都遵循法律办事吗?贪婪而冷
酷的人,无论他多么谨慎自持,却终究不能做到在自己的薪水
之外分毫不取。像在前面说到的各种陈规陋习,其中哪一样又
不是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只不过是多年的积习难以改变,老百
姓和官府中人都习以为常了 ,而法律却又没有触及到这些问
题,侥幸地免于法律的制裁罢了。况且任何官吏也不能把自己
置身于法律之外,而只把老百姓绳之以法,这样做能够问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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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吗?所以碰上老百姓犯法,只要能够反躬自问,那么,就会
在执法时宽恕犯法的百姓。法律不能容许的,原本就不应该扭
曲法律以助长奸情;如果可以从宽发落的,就不妨根据实际情
况从宽处理。不干涉百姓议论官府
判断是非善恶,人人都有一个标准。在没有当官的时候,
听到别人谈起官吏残害百姓的各种事情,没有不气愤痛恨得捶
胸顿足的。而一旦戴上乌纱帽的时候,就忘记了早年曾多次告
诫自己要引以为鉴的往事,正是所谓“当局者迷 ”。这正是古
往今来的人们共同感叹的深刻原因。如果有幸而能在当官后回
想到自己没有发迹之时的种种感慨,从而常常在工作中努力做
到不去干涉老百姓对于官府的各种议论,这样自然就可以在自
己工作中,不会出现举措失当。当官不做黑心事
我们大清王朝使用贤人没有固定的标准,只要有一技之长
就都加以重用。那些王公贵族们,世世代代享受皇家恩泽,加
上耳濡目染,早就熟悉了当官所忧虑的各种事情。他们呱呱坠
地后,就处在良好的环境之中,只晓得富贵是我家本来就有的。
刚当官时,震摄于象齿之焚的家训,尽力使自己的言行不辱没
门风。至于贫穷的读书人,靠科举及第起家,把自己和那些读
得头发都白了的读书人比较而感到幸运万分;哪里又能够马上
放弃自己所学到的礼仪和良心,去和那些贪婪狡猾的官吏们一
起同流合污呢?如果在其他方面努力进取,自问还可以为时所
用。但为什么一到了登上仕途就开始不自爱了呢?既然已经当
了父母官,那就有了培养廉政的银子,有了薪水官俸,另外还
有一些自然可得到的利益,无论差使好坏,即使是最差劲的,
都比在乡下私塾中教几个学生糊口要强得多。努力去干还担心
不能干好,怎么可以味着良心做黑心事呢?不辜负老百姓的希
望,因为百姓是把身家姓命托付给了父母官,如果昧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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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鬼神都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从前孙子林先生在浙江做官时,
在官薪之外,他一分钱都没有。有人劝他为子孙买点地,他说:
“我没有看到过红项官儿的儿孙到了当乞丐的地步。如果到了
这个地步,那就是他的祖宗的过错。”这几句话,到现在人们
都还在广为传诵。贪官不可作
当官不能够贪污行贿受贿,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则认为这
样做不仅是不能够,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十多年前,当官的
人都洁身自好,小心谨慎地按理决定各类诉讼案件。诉讼人中
虽偶尔也有通过行贿取胜的,但他们都极为保密,不敢声张。
自从一两个短缺银两的官儿借口弥补开支,稍微接收了一点贿
赂后,诉讼的人就都以行贿取胜作为自己的本事夸耀。当官者
只有不开纳贿的方便之门,才不会有什么事能达污他在官的声
誉。偶然一次受了贿被发觉,那么受贿人的名声就四下传播开
来。大概家里的人和身边的随从们都喜欢那种不廉洁的官儿,
因为他们能够趁机施展阴谋诡计,捞取好处。虽然做官的也并
不是每件事都收求贿赂,但他们一定会说 :“不接受贿赂就不
能够显示出官府的声威和力量,也不能充实手下人的荷包 。”
当官的人一旦受到了行贿者的挟持,就不能够惩治奸邪之辈的
丑恶行为。再说,如果一个当官的人以受贿出了名,那打官司
的人必定会以财力雄厚而称霸,即使他没有行贴也打着行了贿
的招牌。那些行贿送礼的人,都喜欢夸大行贿的数目,并且因
此而沾沾自喜。富豪之家如果花了三百两银子的赔礼,必定在
别人面前吹牛说成五百两。可是这到手的三百两银子,从双方
说妥到付钱,随从和家人们层层分肥,当官所得到的还没有一
百,可别人在议论传播中却都是按虚数五百两算的。听说他的
上级官吏贤明廉洁,就一定要找点事情去弹劾他。上司就算很
爱才,也必定会拿出的数目超过了受贿所得到的钱的数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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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就不得不羊毛出在羊身上,再去寻求一定要受贿,受贿的
人会更加贫穷。这样一些正义的谴责就会加到他身上,而背后
还有既没有对不起老百姓也会受到上司的嘉奖表扬。清官不可
刻意追求
做官清正严明,只不过许多治理方法中的一种而已,并不
是做到这一点就够了。以前曾有过不少洁身自好的官吏,把为
官清正廉洁为本钱来炫耀。而这些人处理政务时一味严厉,执
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