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枕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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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枕山河-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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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那种情况会好一些呢?告诉小木子,她爱的人从未爱过她,还是她爱的人,带着对她的爱死在了一位贼人的刀下?

    等等!小木子!

    林甫好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株水草,一个沙漠中的旅客看见了绿洲,已经绝望放弃的内心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焰。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只是单单纯纯的喜欢他这个人,而非是他所象征的当年事,又或者是他可以带来的价值的话。那就是小木子!

    小木子其实是比神仙姐姐还要纯粹的一个人。

    因为即使是神仙姐姐,也有可能是因为当年事,而当时什么都不知道的小木子则是完完全全的喜欢自己啊!

    就在那一个瞬间,林甫觉得自己找到了这一世的意义。

    不应该是作为一个将军遗子以供当年的那些权贵们伤春悲秋,就如陛下,他的同情心多么廉价啊,偏偏自己又不能够拒绝。

    也不应该是作为一个少年天才,供京城里的诸多派系拉拢利用,成为一个稍微强大一些的棋子。

    之所以林甫一种都有一种,自己在玩角色扮演游戏的感觉,就是因为每个人眼中的林甫其实都不是真正的他。

    但此刻突然想起小木子,想起那个十几年来整日追在自己屁股后面叫哥哥的小木子;想起那个从来不提当年事,也不说什么你父亲母亲之类的话的小木子;想起那个唯一会和自己聊《红楼梦》里的宝哥哥到底算不算悲剧的小木子。

    他不能死,因为他想起了有一个爱着他的人在等他。

    林甫从来没有哪一个瞬间觉得自己如此的强大。

    面前贼人的刀飞速的斩下,而他身下踩着的林甫却已经不是之前的林甫了。

    林甫有一种毫无依据感觉,这个人已经再也伤不了自己了。好似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轻柔地绕着他打转,丝状的真气强行挣脱了毒性的束缚,右手中被死死踩住的佩剑,也不再是如何用力抽拽也纹丝不动的。

    在这生死时刻的最后一秒,一种他所不了解的力量,自他的中枢脊椎迸涌而出,沿着经脉猛地冲向他握着佩剑的右手。

第一零四章 绝境中(下)

    这股澎湃的内力直接轰开了死死踩在林甫剑身和身上的贼人,只见他连连却步,几乎不能维持平衡,眼神之中满是震惊之色,显然是怎么也想不明白林甫哪来如此强大的力量!

    林甫也不知道这股力量究竟是从何而来的,他只知道这一下若是实打实地集中这个贼人,少说也能撑到小王爷赶到。

    他心里知道毒性正在蔓延,这一击之后自己恐怕就会不省人事,所以根本无暇去想什么,连忙用尽了全身的精神和力量,将所有自己可以控制的内力都集中于剑尖。

    对准那被轰开了几步,此时正站立不稳的贼人使出了分光。剑如霞光,内力沿剑身倾泻而出,转瞬之间就劈至这贼人身上!!

    林甫到底还是低估了自己的实力,这一抹转瞬即逝的霞光好似从天外而来,就如流星划破长空,自下而上直冲云霄。

    面前这个八品上的练家子竟然完全无法正面抵御这一抹分光,自胯部到头颅皆尽被分裂开的剑光划破,鲜血好似消防栓一样疯狂喷涌而出!

    林甫觉得自己想到的这比喻很是滑稽,自己九死一生的关头了,竟然还有心思去想这么无厘头的比喻。

    但还没来及笑出声来,就跟着一口鲜血喷了出来,不要钱一样从口中往下流。刚才他顶着毒性强行发力,此刻损伤不小,虽然没有眼前那贼人被剑光贯穿那么惨,可身体负荷极大,虽无外伤,内伤却是颇重,猛地再吐出了半口鲜血。

    眼前那贼人,犹自挣扎着向前挪动了几步,最终仍是不甘地颓然倒下。虽蒙着鼻嘴,但林甫仍可以从他的眼神当中看出他的不甘心。

    等到那贼人高手轰然倒地,林甫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两辈子第一次动手杀了人,两个人的血腥味混杂在一起,加上贼人被自己分光一剑炸了个半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流了一地。

    方才在生死之间没有在意,此刻贼人倒地,林甫猛地胃酸上涌,感觉恶心至极,嘴里的血还没有吐完,就是一阵反胃,大吐特吐。

    等吐了个差不多,还没来得及挪开一些,就觉得毒性反噬,已经觉得意识开始模糊,脚上的箭伤也不觉得疼了,两眼一翻就昏死了过去,倒在了一片血污与呕吐物之中,样子悲壮惨烈至极。

    这一切都只发生在几秒钟之间!

    自从贼人轰爆大树之后,小王爷这是飞速从船舫往古树这边赶。拢共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小王爷等人只用了五六秒的时间就飞奔至战场,但却还是将将差了一两秒。

    方才贼人刀已举起,自己却还有十几米的距离要赶。

    就连林甫自己都觉着小命不保,已经失去希望了,小王爷自然也是明白自己已经赶不上了。

    所以他其实心中所想的,已经是一定要为自己这个弟弟报仇!一定要留下这个贼人,搞清楚事情的真相,让幕后的人付出代价!

    哪知道就在此时,那个看上去弱不经风的小林公子,竟然在这种时候仍旧能够突然爆发出如此大的力量,将这贼人堪堪震退好几步!

    这一来一回的时间,小王爷已经赶到附近,正要出手的时候,半跪在地上很是狼狈的林甫却是如此发狠,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然使出了如此惊艳的一击!好像。。。。好像还大喊了一声“傻。b”,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这一抹剑光劈出,贼人遭到重创,死相很是难看。

    而小林公子则也是狂吐不止,又是血又是今日登科宴会里吃的喝的,然后就两眼一翻倒在里面了,样子也极为狼狈。

    一直拼命飞奔而来的小王爷,此时刚刚赶到,战斗却是已经结束了!

    这死得死,昏得昏,小王爷扑了个空,却也没时间多想了。

    连忙查看了一下林甫的伤势情况,所幸没死,可弩箭上泛青,似是有毒,这该如何是好???

    小王爷也不避讳这一地的脏乱血腥,连忙把林甫从一滩混杂物里捞了出来,托起一条手臂架在了自己身上,浑然不觉自己华贵的龙纹衣物被沾染上了泥血和呕吐物。

    往回走了几步,将林甫交给了太子亲卫,小王爷反过身,便去查探那个贼人高手,要看看他究竟是什么人!

    结果揭下糊在脸上的面纱,却是发现小林公子方才那一抹剑光真是极准的,自下而上,从跨中央劈到了眉心,此刻这贼人除了双眼,整个面部都是一片血肉模糊,躯体更是被炸了个七零八落,根本看不清身份。

    不过倒也无妨,小王爷招手唤来跟在后面的亲卫,示意吩咐他们把这具尸体抬走,去找专门的仵作细细查验。

    “验尸!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李彻还就不信了,竟敢在太子船舫面前,当着太子和自己这位禁军总指挥的面,堂而皇之地要扑杀刚刚出炉,还热着的新科状元,真是天大的狗胆!

    最关键的事他们还险些得手,若不是小林公子自己实力惊人,还真特么就让他们当着自己两人的面把新科状元杀了。

    一想起若是方才林甫真的死了,不说陛下,太子,傅风雪这种已经表露了意思的人会如何反应,也不谈京城朝堂的局势会如何动荡,单单就是自己父王和自己妹妹就能把自己剥了皮下油锅炸了吃!

    “查!这件事要彻查!“

    不仅要彻查,还要和他死磕!

    李彻心里无名火烧到了极点,自己来当禁军统领的这几年,谨遵父王命令,行事低调不在皇子之间站队,只替陛下做事。是不是这京都里的人就以为自己好欺负?

    “你有种别让我查出来到底是谁,否则老子不把你整得后悔出娘胎来,我就不姓李了!”

    本来是愉快的相见,转眼之间却上演了这么一出危机四伏的戏码。这顿饭也是吃不成了,卫兵们没有能够抓住弩手们,但是缴获了一些来不及带走,遗留下来的箭矢,这也是一份证据。

    众人把有关的东西都收集了走,便连忙将小林公子送到了太子府中,传唤了御医来。

随笔短篇…可是那都过去了

    韩一一比我大两岁,不论用什么标准来衡量都是一等一的美女,以前在格高的时候是我学姐,我刚进校的时候她新概念拿了一等奖,一众老师们顿时觉得我校人杰地灵,一拍脑袋办了一个文学社想交给学姐负责,但没想到他们心目中学习好爱写作的韩一一根本是一个懒到无法形容的人,说什么也不肯出力。

    虽然文学社最后还是办起来了,我出于对风云人物韩一一的憧憬也加入了进去,但彼时的我对于文学和学姐都不甚了解,只记得学姐的原名是韩辞,改名韩一一是因为觉得笔画太多写起来很累,考试的时候干脆连姓氏也省略了,只留下孤零零的两横,再后来可能是发觉了这两横的孤单,索性把它们拉成了很长的一横。

    仔细想想,这样的逸事也只能在韩姐的身上才会是加分的趣闻,而这样的人在我看来,就连成为朋友都是非分之想。

    虽然是校友,在同一个社团,但彼此之间的交流其实少得可怜,唯一一次称得上是交流的一次对话还是因为学姐的一张问卷,坊间传说是学姐择偶选拔第一关的一张“基础”文学知识问卷。

    之所以要加引号是因为这份打着基础旗号的问卷我一题都答不出,但最后我惊人地获得了97分,不是因为百度,是因为刘溯。

    刘溯是个彻头彻尾的文艺青年,擅长语文历史,能写出让人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小清新小哀伤,也能稳稳当当地在区级模考中拿下65+的作文分数。

    但以我多年来对他的了解,文艺到骨头里的刘溯的思维方式实际上与正常男性并无差别,但这并不妨碍他获得屎一样的理化成绩,所幸魔都的高考制度让他得以彻底摆脱钾钙钠镁铝和牛顿各定律纠缠,这也是为什么他在人人自危的物理课却能如此悠闲地帮我填问卷的原因。

    虽然完全没有帮到我。

    因为既然会有这样的问卷出现,那么如果有人答得很好的话,类似“啊?你为什么觉得卡夫卡是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啊?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会这样认为呢。”这样的问句的出现完全是理所应当吧。

    我完全可以事先请教刘溯,把每题的相关知识都记下一些,这样即使完全回答不了学姐的问题也可以不留痕迹地转移开话题。但那完全没有意义,实际上韩一一这样的人也不会真的在意这个所谓的问卷,97分和0分在她心中并没有什么区别,至多是一个好像知道一些什么的路人,从路人甲变成路人乙,我感觉这之中并无太大差异。

    完全没有任何区别,不论从什么角度上来说。

    所以我能说的只是,“哈,那个表是我朋友填的,上面提到的书我才开始看呢。”

    “唔。”

    表情平淡,大概是已经习惯了在这种问题上得不到有共鸣的回答了吧。

    我得知我和韩一一在同一所大学的时候已经是大一快结束的时候了,可见如果两个人不联络的话再相见的机会到底有多么渺茫,在仅仅万余人的大学中,也需要接近一年的时间才会发生一次偶遇。韩一一依然是那个韩一一,眼神慵懒、行事傲然、气场强悍,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改变,也是往好的方向。

    人么,去了一个新地方之后总是会怀念以前的,即便是韩一一也不能免俗。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社团两年也从未真正交谈过的两个人,在大学中偶遇倒摆出了一副多年未见的架势,让我想起刘溯以前的一句话,“无论多么糟糕的过去也比现在美好。”

    啊,对了。我们偶遇的时候,站在韩一一身边的就是麦芒,我之后能够和韩一一有交集的最大功臣。

    高中三年所有的体育课加起来也没跑满800米的懒惰女王韩一一开始打乒乓了,还进了校队。这样的事情即使是一向淡定的我,得知之后也不免露出诧异的表情。韩一一大概是很见不得这样的表情,解释说是因为室友麦芒像牛皮糖一样整天缠着她要她陪练,就只好打了。

    结果由于自己太聪明,一年下来竟然已经能和打了八年的麦芒平分秋色,轻松跻身校队。她大概觉得我吃惊的原因是“为什么她这样的人会去打乒乓”,但这番解释之后我显然因为“她这样的人也能打好乒乓”这一事件而更加吃惊了,表情不由自主地变得更加夸张了。

    韩一一大概是觉得我在挑战她的底线,而以她的作风又不想继续解释,所以干脆地从麦芒的包中掏出了球拍提议切磋切磋。

    这场球赛一点都不精彩,一方只有输球的份,另一方却基本用不上位移,虽然我始终保持只领先她两三分,但她应该能明显感觉到我们两个的水平不在一个档次上。

    “所以说,社长大人当年连部员信息表也没有认真看吗?我的特长栏中只写了乒乓高中组市第三名吧。”

    “那种东西谁会记得啊。”

    “那么哪种东西学姐记得呢?”

    “嗯。。。。。。”韩一一眯起眼思索了一下,“我记得刘溯你认为卡夫卡实际是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

    “哈?你不是叫苏尹么?”出声的是麦芒。

    “啊?”韩一一大概还沉醉于自己惊人的记忆力,竟然能够想起那么久前一张无关紧要的问卷上的名字。

    所以啊所以啊所以啊,所以我才说刘溯完全没用帮到我。还有什么场面能比再相见的时候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还要尴尬?

    只能是明明记错了名字还如此笃定了吧。

    而后解释这段复杂的关系给脱线星人麦芒听花了我超过半小时的时间。

    “不过。。。。既然都惨到这个地步了,以后之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这叫触底反弹。”狗头军师麦芒对我的情况十分乐观,晃着手中请她的饮料,畅想着美好的未来。

    “话说。。。以她的水平是怎么和你五五开的啊。”麦芒最好的一次成绩是市女子单打第二名,初中同校的时候经常一起练习,算是我半个师姐,比我只强不弱。

    “哈?我用右手跟她打的,不让她赢多点的话就没有人陪我练了。”果然是麦芒式的解决方法。

    “所以她是没有发现你是左撇子还是没有发现是在用右手打球啊?”真是头疼啊,想引起韩一一的注意已经难到这个程度了么。

    “唔。。。。。。大概都没有注意到吧。”

    最后的结果是,我被迫成为了麦芒的陪练,懒惰女王韩一一比起打球还是更喜欢坐在一旁看,很幸运的,我也因此和韩一一有了交集。

    那么是不是需要重新梳理一下人物关系,我,苏尹,麦芒的小师弟,刘溯的好基友,喜欢麦芒的室友韩一一。但是,这是刘溯和麦芒的故事。梳理完毕。

    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勾搭到一起的,大概是因为春天到了,野生动物们都纷纷进入发情期,刘溯和麦芒勾搭来勾搭去就碰到了一起。

    得知了这个消息的韩一一好像很兴奋,说这真是件大好事。

    我说好友脱单这当然是好事。

    韩一一说不,麦芒这样的家伙谈了恋爱一定会分心,我下次就能打赢她了。

    这个逻辑特别奇怪,好像她一直坐在场边技术就会提高一样。

    而后我们又开始打赌,赌麦芒这样的脱线性格多久会分手,谁会先说分手。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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