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作用呢?大概就是情形一不妙就带头逃跑的作用吧。很多时候,那些靠强行拉夫拼凑起来的军队看着数量庞大,却斗不过意志坚定的少量职业武士,那些军事史上一场场辉煌的以少打多的战例。仔细分析,都离不开这些充满二心的猪队友在幕后默默的奉献。
戚继光在他的兵书里说,士兵越是从深山里出来越语言不通愈好。因为语言不通,逃跑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现在罗怡的手下虽然不全是深山里拉来的士兵,效果却是差不多的。脚下是泥泞不堪的冰冻沼泽。天空中是不祥的阴云,细雪猛烈地朝他们的面孔扑过来,但是整支队伍的行军堪称有条不紊,训练有素,以至于有几个生活在沼泽地中的牧羊人和猎人,远远地眺望到他们的行动后都画着十字走开,以为自己一定是看到了沼泽雾妖或者冰雪女妖幻化出来的幻象——凡人的军队怎么可能这样齐整呢?他们不是普通的乡下人,他们常常见识到那些为了光复纽斯特里亚而聚集在不远处的王庄里面的各国贵族,从来就没有这个样子的!
当纽斯特里亚人在向流亡王室所在地行军的时候,流亡王室的众人倒也没有闲着。
波杰特管事围着他的皮衣步伐轻快地转来转去,动作敏捷得好像穿花蝴蝶,他一会儿对这个发号施令,一会儿对那个指指点点,心里还惦记着他和老斯科特的恩怨和鹰笼管理人的职位,嗨,他确实忙碌得很!而且,他还觉得他的忙碌不仅是有益于他自己,并且是有益于他的主人的呢!
乌尔里希公爵已经穿上了他的猎装,他的肩膀还跟从前似的,宽阔得好像一棵大橡树,但是他的脊背却已经有了弧度,使得他的个子比原来矮了一些,不过因为他原本就高过众人,所以对其他人,他依然能保持着居高临下的姿态。仆人服侍他戴上皮帽,三个随从跟在他身后,一个替他拿着长矛,一个替他拿着弓箭,一个替他拿着斧头。这三样武器都很配他的身材,尽管其中有两件倒是他从别人手里夺过来的。他们就这样走到庭院里去,在那里,管狗的人带着狗群和其他扈从一起等待他们。
原本他们早就应该出去了,但是先前斯科特的事情让公爵耽误了一些时间,末了,卡提斯公爵和其他一些人又劝他不妨等天气晴朗一些再出去打猎,然后,总主教若瑟又和他商量了一些事情,所以他到现在才出发,因为时间已经耽搁了不少,所以决定不往远处的森林里走,就在附近冰冻的沼泽地里打些猎物。
有两个外国地方的贵族和他的几个亲信陪同他一起去打猎,公爵的亲信们并不乐意在这种天气里出去打猎,但是公爵对他们说:“这么点小雪算得了什么?”坚持去打猎,其他人不敢违逆他的意思,而那两个外国贵族却是从暖和的不常下雪的国度里来的,他们很乐意在雪天出去打猎娱乐。
等所有人聚齐后,扈从吹了喇叭,公爵一行人就策马往附近的沼泽地奔过去。(未完待续。。)
ps: 致某位对白莲过敏的读者:首先,白莲是形容精神状态纯洁无瑕的,不是外表;然后,作出这个评价的不是女主,考虑到作出这个评价的人都是些偷抢拐骗十项全能的特殊人才,这评价其实很复杂,大概类似于“我们当中有个共党”;其次,霹雳布袋戏的男主也被称为清香白莲(不过我没看过布袋戏不知道这男主是不是伪娘);最后,总主教本人对这种形容词非常过敏,只不过他过敏的状态不是一头撞死而是伸手去摸他的纯钢牧杖想给对方一下狠的(参见里番《昏君的日常》)
320 接触
“这天气呀,真是够见鬼的,明明是白天,我们却看不到太阳,要说是夜晚吧,也不是漆黑一片,倒好像那混沌初开的样子。”一个陪同公爵打猎的贵族说道,他来自科洛纳姆,是南部加德纳地方的伯爵,与皇帝有着亲戚关系,因而间接地与乌尔里希公爵也有了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他有一副好像公牛角似的大胡子,所以其他人私底下都叫他“牛角”伯爵,因为这实在是他最好辨认的一个外部特征。据他自己说,他曾经参加过许多豪侠的远征,打败过许多企图掠夺他领地和科洛纳姆的异教徒,嗨,他杀死的异教徒才叫多呢!他也曾经参加过皇帝与拉卡德人的战争,不过他的船当时不幸落在了后面,所以没有什么值得一炫的功劳,所以当他从教士们那里听说了纽斯特里亚发生的叛乱和悖逆后,就决意参加到正统王室这边来讨伐那些无法无天的民众。和科洛纳姆的贵族一样,他从他的教士们和他所去过的宫廷里学到了一些夸张繁琐的形容词,并一有机会,就迫不及待地使用。
听了他的话,公爵只是从喉咙里笑了两声,一点不作评论,要是这点阴天和小雪就算作混沌初开,那么他的故乡一年里倒有半年是在黑漆漆深不见底的地洞里。是的,他之所以在耽搁了那么久之后还执意要出来打猎,与他一开始命令准备打猎时候的心思已经改变了一百八十度了。他今天早上吩咐要打猎的时候,想的是贵族的娱乐,在经过了与老斯科特的一系列事情。又看到这细雪纷飞的天气后,他想的是过去在他还是极北地区一个贫苦的酋长的时候。冒着冰天雪地为了生存率众去打猎的过往。那个时候他要是遇到今天这样的天气,就以为是众神赐福于他了。
哦。现在他已经只信一个神了,至少名义上是如此,不这样,他的女儿就不能和正统国王结亲,而他也不能和这些异国的贵族称兄道弟而是一遇到他们就会打个你死我活。所以,他放弃了祖先的信仰,不再为它们献祭活人,如今他磕头的对象是不允许他为别的神供上祭品的。
乌尔里希公爵并不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自从他皈依正教后。财富和权势都大大增加了,那些憎恨他的人只敢在背后的阴暗角落里咒骂他是个异教徒(他们有充分的理由这样怀疑),他却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提拔他的一个没有根基背景的私人教士做纽斯特里亚的总主教,并籍此操纵教会职位的买卖。过去,他靠抢劫教堂发财,现在,他靠拍卖教堂职位发财。他将一个职位卖给一个人后,如果有第二个人报价更高,他是不会犹豫就把那个职位从第一个人那里夺来转给第二个人的。他就用这种办法敛得了不亚于过去抢劫教堂时代的财产。同时又使得纽斯特里亚教会声名扫地,比过去更加陷入了**和堕落的深渊。可想而知,大修道院对这种做法极为不满,但是乌尔里希公爵认为。在他没有在纽斯特里亚得势之前,大修道院是用同样的办法敛财的,而他。正是从他们那里学到这种办法的。他并不怕把这些话讲给别人听,因为他晓得以大修道院为首的纽斯特里亚教会固然痛恨他和他的做法。但是他们自己屁股上一样不干净,倘若从今天开始。教会各个职位真正实行了有德而非有财者居之的话,那真不好说是乌尔里希公爵的损失大,还是大修道院一系的损失更大些……
现在他的权势与财富之路经受了一些小小的挫折,不过对于从极北之地的贫苦酋长挣扎爬到一国摄政的乌尔里希公爵来说,他自信目前遇到的困境终究也只是一些小小的挫折而已。毕竟,应着“支援正统王室,光复纽斯特里亚”的号召,汇聚到流亡王室这里的人马已经到了空前庞大的数字,公爵肯定纽斯特里亚自从开天辟地以来都不曾遇到过这样庞大的军队,而且他们都是各国精通武艺的贵族和扈从,不是随便从地里拉来充数的农民,而且每天还有远方的贵族不停地赶来,充实他们的队伍。公爵毫不怀疑他们能够一口气碾压了那个可笑的新纽斯特里亚——不错,那个老雇佣兵阿布声称他们有一支不错的大军,可是,他们会是这样一支基本由武艺纯熟、装备上佳的贵族子弟组成的大军的对手吗?根本不可能啊!
而且,现在永恒之城的教皇也终于表明态度,站到了正统王室这一边,他们光复纽斯特里亚的力量,毫无疑问就更强了。等到他们一踏上纽斯特里亚的土地,无论是已经被新政府收拾过一通的的纽斯特里亚各地的土著贵族也好,还是大修道院一系的纽斯特里亚本地教会也好,都应该对他乌尔里希公爵感恩戴德、再无二话了吧!到了那时候,挟光复与教皇承认的双重光环,他们就彻底不是他的对手了!
想到这一切,公爵的心情很好,他都没有在乎牛角伯爵的啰嗦话和大惊小怪,更不用说因为流落异乡而苦恼了。他们慢慢地策马走着,因为猎人和管理狗群的人要先他们一步到荒野里去将野兽驱赶到他们面前,供他们射杀——康熙的日射三百兔,自然不是他在林子里走着走着,见一只兔子射杀一只,而是由参与围猎的数千人提前一天将野鸡兔子从一个很大的范围驱赶到很小的地点好供皇帝射杀,在那种情况下,要想射空也很有难度——有些地方的兼职猎人也采用这种办法打猎。
猎人们在公爵等人到来之前才张好了预防猎物逃脱的网子,贵族们不用策马到危险的沼泽地里去追赶猎物,只消等随从们从沼泽地里驱赶出猎物供他们射杀就行了。那些对驱赶猎物十分精通的随从都拿了铜铃等响物准备到前面去驱赶猎物,因为到沼泽地打猎是临时起意的,没有预先准备,所以公爵等人不能一到就打猎,而必须原地等待他们驱赶猎物。
公爵等人有的还骑在马上,有的已经把矛放在了地上,因为他们都觉得等猎物被驱赶过来还要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就这样轻松愉快地交谈着打发等待的无聊时间,突然,前面响起了剧烈的摇铃声。
“怎么?发现了大的猎物么?”公爵是一直坐在马上的,他一马当先地奔上了前面的丘陵,而纽斯特里亚人的前锋侦察兵正朝他猛扑过来!(未完待续。。)
321 追逐
乌尔里希公爵虽然遭遇了这突然的袭击,却不慌不忙——大概是因为他是个老练的战士,早已不止一次经历了战争——他一看到眼前的情形,就立即拨转马头,坐骑在冰冻的土地上就地转了个大圈,而此刻替他拿武器的随从们已经赶上了他,他们几乎是习惯性地一起下了马,将各自所携带的公爵的武器送到了主人跟前。公爵随手接过了他惯用的武器,张弓搭箭,只见箭如流星般飞去,对方一见这箭势头不好,急忙在马背上一倒身,借坐骑掩护自己,那支箭擦着马身飞了过去,没有伤到骑手。
公爵没有因为这一击不能奏功而沮丧,他知道在混乱的战场上射出一支箭,甚至许多支箭都未必能够命中对手。他使用弓箭的本领和他使用斧头的本领一样高强,可在战场上他通常更喜欢用斧头而不是弓箭,就是因为喜欢用斧头的这种确实感,一斧头打出去,不会像射箭那样受到风等因素的干扰,杀伤力也更大。不过,这次朝他冲过来的骑兵不是他过去遇到的那种纽斯特里亚骑士,公爵从他们的马速上判断他们的甲即使有也很轻,所以他先使用弓箭对付他们。
这一箭落空,他只是顺手抽了另外一支箭出来,这次,他会瞄得更准些。如果他的弓箭不能阻止这些骑兵,他会和他的随从们用斧头教育他们,不要以为骑着匹马有什么了不起的!
兴许,甚至用不着他瞄准了,因为这时候后面马蹄得得。“牛角”伯爵和其他贵族、扈从都越过丘陵赶了过来,他们都不是没有上过战场的平民。而且他们都带着武器、穿着盔甲,毕竟这种打猎本来就是模拟的战争。公爵很有把握。只要牛角伯爵等人加入战场,即使不能赶走这些陌生的骑兵,扛住他们是没有问题的。时间一长,王庄里的人总会赶过来,也有路过的人和逃走的扈从可能去王庄报告。
“哎呀,这些无法无天,居然胆敢攻击乌尔里希公爵的骑兵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呀?这不是亘古以来就荒无人烟的海滩沼泽地么?”牛角伯爵嘴里夸张地一唱三叹,手里的动作倒是不慢的,抽出一把宽刃的大剑。他并不下马,因为他跟异教徒出身的公爵不同,他是习惯于马上作战的。他的扈从们也都跟着抽出了武器,准备在马上展开战斗。
看到公爵来了援兵,贵族们又摆开了武力抵抗的阵势,那些冲锋的骑兵纷纷拨转马头停止了冲击,显然是觉得继续冲过来讨不了好。随后,他们当中的一个人举手做了些手势,这些人就一起向着海岸的方向缓缓退却。
“哎呀。这些小丑想逃跑了——他们可知道,在我加德纳伯爵面前,甭管是活人还是地狱里来的妖魔鬼怪,想逃跑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牛角伯爵的牛角胡和他的话语一样夸张地抖动了起来。他一拍马就朝那些企图退出战场的轻骑兵追了过去,他的扈从们先是一楞神,紧接着也跟随主人冲了过去。
一个有武装的骑兵。显然比一个拿着木棍的步兵更有价值,更不用说与邻居领地上的农民相比了。即使他不是一个贵族的子弟。家里没有钱赎身,他的马和他的武器盔甲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许多骑士参加比武是为了胜利的名声,但是能通过比武赢取对方的武器盔甲和马匹也是一条公认的致富之路。牛角伯爵看到轻骑兵们因为不利而退却,就生出了抓他们做俘虏的念头,因此,他第一个行动起来,跑得比兔子还快。
那些轻骑兵看到牛角伯爵等人挥舞着武器,朝他们追来,就发一声奇怪的喊叫,朝四面八方——主要还是海岸方向——分散逃开了,这让牛角伯爵和他的手下们更加兴奋,觉得自己的胜利已经万无一失,刚才,敌人的人数已经不占优势了,现在他们又分散跑开了,还有什么可以惧怕的呢?接下来的,只是追上其中几个,将他们围起来打翻在地捆上,然后向他们背后的主使或者他们的家族勒索赎金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乌尔里希公爵一开始也这么想,他之所以没追上去,只是因为他和他的扈从们都按他们的老习惯步战的缘故,现在他们要重新坐到马背上去,就晚了牛角伯爵等人一步。
然后他突然反应过来,高叫道:“不好!快叫加德纳伯爵等人回来!”但是,他的喊声消失在风中,牛角伯爵等人都在为即将到手的荣誉和钱财而兴奋地呼叫,哪里听得到公爵的警告声呢?此刻,也没有一个骑着马的随从能把他的命令传到牛角伯爵等人那里,因为但凡先前就骑着马的,无不跟着牛角伯爵等人的脚步一起去立功发财了,他自己的随从要骑马总是晚了一步。
他的一个机灵的随从吹起喇叭来,企图用喇叭声叫牛角伯爵等人回转,可是牛角伯爵等人都是科洛纳姆人,他们并不会听从北方人或是纽斯特里亚的喇叭号令。公爵的退兵号在他们听来只是一阵杂乱的喇叭声,况且,他们就是听懂了,也未必执行这在他们看来是抢钱的命令——他们只是响应教廷号召,为了荣誉和战利品参战的盟军,又不是乌尔里希公爵的臣属!
他们就这样杂乱地冲向他们心目中的金币们,那追赶的队伍不消说是乱糟糟的了,不过凭良心说,他们在科洛纳姆国王的率领下也不会比此刻更有纪律些——纪律对这些贵族来说本来就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否则,他们的国力也不至于衰微如此。
近了,更近了,马上就可以抓到那些逃跑的金币们了!牛角伯爵和其他追赶的人,心里无不这样想着,他们除了面前那些轻骑兵的脊背外什么都看不见。
这时候,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