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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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前驸马- 第2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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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酒庄半斤女儿红

所谓的久别胜新婚,而正尧与宁安也根本就是新婚燕尔,因而这一夜也注定是一个激情澎湃的夜晚。

长达三个月之久的相思之苦,到底是梅开二度还是一夜七次,那就要看二人的真本事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在第二日已经日上三竿之时,当暖洋洋的太阳已经从窗户照射到床头上来的时候,正尧与宁安二人才软绵绵的醒转过来。而二人则是一身赤裸,一丝不挂。

当然,最为要命的是,他们的房门竟然还是开着的!

好在丫鬟很识趣,见状之后并没有进入房间,反而是顺手把门给拉了上。

正尧与宁安二人则是一脸的尴尬,在床上傻笑一阵之后,才穿好衣服,下了床。

练过武功的就是练过武功的,昨天晚上正尧到底来了多少次,虽然并没有人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正尧一定是弹无虚发。但是如今待正尧走下床之后,却见他依旧神采奕奕,走起路来,步履沉稳,跟没事人一样,不得不让正尧也叹服,这 《飞云八式》 就是厉害!

洗漱完毕之后,正尧便小心翼翼的牵着宁安的小手,然后往屋外走去,准备去吃早餐。

吃过早餐,正尧决定去吴老酒庄看看,到底那一坛半斤重的女儿红到底是什么的。

至于梁玉。则是应了正尧的要求,将关震张嗣灿二人从柴房之中拖了出来,即时上路,往京城而去。

庙街的吴老酒庄距离位于江安桥畔的李府其实并不算远。也就五里路程左右,走路的话,也就一刻钟不到的时间就能够达到。

因此,正尧依旧牵着宁安,身旁有柳彦、袁海云、周冰、曼儿、杏儿等人,走在大街上,倒是显得很轻松惬意。

一路有说有笑,左顾右盼。悠然自得,逍遥自在。

不到一刻钟,一行人便来到了吴老酒庄。

“酒”。

一个大大的楔形体“酒”字在门口立着,倒是分外的醒目。

走到酒庄门口。正尧终于松开了牵着宁安的手,然后缓缓地迈步往酒庄的大门走去。

“几位客官,里面请!”

在这个世界上,店小二永远都是最热情的。只见正尧刚刚迈出一步,还没有放下那将要踏入酒庄的右脚。一个蓝衫小个青年立即走上前来,恭迎道。

对此,正尧只得浅浅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之后,便走了进去。

身旁的宁安袁海云柳彦等人也跟着点了点头。已然跟着正尧,走进了酒庄。

酒庄不同于酒楼。虽然这里白天还是可以喝酒,但是这里主要还是搞那种批发生意的。就是说,在这里一代,或者是更远的乃至是成都府的一些大酒楼大客栈之类的,需要酒的话,大多数都是从这里进货的。

俨然这里就是一个生产酒的酒窖。

只不过这家酒庄不仅搞批发,还搞零售,白天要到此来喝酒,他们也会打开门表示欢迎。

“几位客官需要点什么呢?”

迎着正尧等人走进了酒庄之后,店小二便再次热情的开口询问道。

“咳咳,是这样的,我有事想要找一下你们的掌柜,不知道你们掌柜可在?”

一走进酒庄,正尧便四下的打量了一番,但是却并没有见着有一个像是掌柜的,大厅之中,除了几个喝酒的人和几名负责掺茶倒酒的小二之外,其余的全是大大小小的酒坛子酒罐子,再没有其他的人。

“哦,你找我们掌柜啊!他去东街送货去了,估计也快回来了,要不几位客官再次先品尝一下本店的一些名酒,一边喝酒吃菜,一边等掌柜回来,岂不很好?”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根本就不是什么外国人,分明就是眼前这一类的店小二!凡是有店小二的地方,他们都会极力的让顾客掏钱,同时,顾客还会很满意。

正尧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来到大明,自己大大小小也住了不下十个客栈,几乎每一个客栈里面的店小二都是机灵的很,把客人服侍的舒舒服服,一点不吝啬付钱之余,还不忘打赏一番。

“呵呵,小二哥倒是会做生意,看来年底你们老板不知道要给你分多少红利了!好,那我们就坐下来等吧!”

正尧倒是显得很豪气,脆铮铮的答应了小二的要求,就近往身边的方桌走去,至于宁安袁海云柳彦等人,自然是紧随其后。

“好咧!马上就来!”

那蓝衫店小二一脸的兴奋,大声吆喝了一声之后,便径直往后堂走去。

不过在古代吃饭什么的倒是很方便,走进酒楼客栈什么的,根本不需要客人去为选择什么菜来烦恼。只需要一句好酒好菜,那店小二便自会安排,而且安排出来,一般都会令客人满意。

在正尧等人坐下没多久,却见那店小二便从内堂之中走了出来,同时肩膀上还拖着一个案板,上面足足有七道菜,另外还有两壶酒。

菜式看起来很新鲜,很新奇,一看便知道是色香味俱全的;至于酒,两个酒壶倒是显得很是精致特别,红白相间,上圆下方,说是工艺品,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正尧却是知道,这酒,应该就是绍兴著名的“花雕酒”,女儿红。

“来啦!七道小菜,两瓶极品花雕女儿红,几位贵客慢慢用!”

店小二一脸笑意的将手中的案板放下,随即用手指着桌子上的菜和酒说道。

“呵呵。小二哥啊小二哥,你还真够狠的!这一桌酒菜,少说也要二两银子吧!”

看着眼前的一桌酒菜,正尧不禁抿嘴一笑。然后饶有兴趣的对着店小二说道。

店小二一听正尧这么一说,不禁挠了挠后脑勺,一脸不好意思的道:“这……这个……”

“哈哈!逗你玩的啦!不过我还是挺佩服小二哥你的!你今天遇到了我们,算是运气好,要是遇到了别人,要是不吃的话,你不就亏大了么?”

正尧笑言道,言语之中不乏玩笑之意。

“呵呵。这位客官说笑了,什么样的人,小二我还是分得清楚的,像你们这等身份的人。几两银子又能够算得了什么呢?”

店小二笑道,对于他这种见惯了场面的人来说,什么样的人,什么身份的人,通过他的那一双慧眼。怎么也得看出个七八分来。

因此,他第一眼见到正尧等人的时候,便已经知道正尧等人身份非比寻常。不说别的,就是他们那一身衣衫。明显的要比一般大户人家都好好上不少!

“看来这天下间的百晓生,当真非店小二莫属啊!哈哈哈!”

“哈哈哈哈!”

正尧感叹一番。顿时引得众人也跟着一笑,甚至连那蓝衫店小二。也都是忍不住的笑出了声来。

“什么事如此高兴啊?!”

就在正尧等人发笑之余,却听从酒庄的门口传来了一道略显浑厚沧桑的声音,与此同时,迎面走来一个衣衫相对光鲜的青衫中年男子。

却见青衫中年男子也是一脸的笑容,额头上还有一颗豌豆大小的黑痣,整个人倒是精神十足。

“吴掌柜,您回来啦!对了,这位公子说有事要找您呢!”

见青衫中年男子踏进门来,那蓝衫店小二立即迎上去,恭敬的说道,同时还不忘把手指指向正尧,示意正尧正在找他。

这个青衫中年男子正是这家酒庄的掌柜兼老板,吴敬德。

所谓的吴老酒庄,其实是他爷爷开办的。当时他爷爷也就四十来岁,自称吴老,那也确实有些过了一点,不过这倒也无伤大雅。

“你就是吴掌柜吴老板吧!在下李和,住在江安桥畔,今番来此,是应家父的嘱咐来取东西的!”

见吴敬德走来过,同时看向了自己,正尧立即起身,双手抱拳对着那吴敬德说道。

李和?

这个名字虽然在外面不怎么响亮,但是在这蜀中一带,又有谁不知道呢?

李和不就是李正尧吗?不就是那个御前驸马李正尧吗?

闻听此言,那吴敬德立即上前躬身道:“小人不知驸马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驸马爷恕罪!”

别说是驸马,就是皇宫里面跑出来一个宫女,这些平明百姓也只有恭恭敬敬的份。皇宫里的狗都要高人一等的,眼前的可是驸马,皇帝的女婿,公主的丈夫,普通的老百姓自然要毕恭毕敬了!

一旁众人一听,顿时也不在喝酒吃菜了,立即也都躬着身子,如出一辙的与正尧行起礼来。

其实正尧最不想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面,自己并不想惹出这么多事情来,只想静静地把东西取走,然后回李府。只是现在事已至此,已然避无可避。

于是正尧只得无奈地摇摇头,道:“快快起来吧!不必如此多礼,本驸马今番来此只为了取我父亲留在这里的那坛半斤重的女儿红,不知道吴掌柜可曾记得有此事?”

“什么?一坛半斤重的女儿红?”

听到正尧这么说,那吴敬德顿时一脸的诧异,似乎听错了一般,不禁把耳朵给竖了起来。

“怎么?难道有问题吗?”

看着吴敬德如此的表情,正尧也不由地疑惑起来。

难道真的没有这么一回事?可是明明李乘风就是这么给自己交代的才对啊,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正尧不由地开始一阵慌乱起来,如果没有那一坛半斤的女儿红,那么小木匣子又当如何开启呢?

“敢问驸马爷,是令尊亲口对你说的是一坛半斤重的女儿红吗?驸马爷能够确定吗?”

吴敬德再次问道,只不过这一次眼中的眼神却是显得异常的严肃认真。

如此正尧就更加不明白了,这吴敬德到底在搞什么鬼呢?

不过想归想,但是正尧还是肯定的点了点头,道:“对,我确定,是那一坛半斤重的女儿红!”

“不可能!”这时吴敬德一旁的店小二却是开口了,以一副很肯定的口吻说道:“绝对不可能的!我们酒庄的酒瓶酒坛根本就没有半斤的!最少都是一斤重的!至于小的都是五两,三两,然后就是一两的杯子,根本不存在半斤之说!”

店小二的语气极为的肯定,并非他想要打击正尧,而是他说的确确实实是如此!

“真的?”

正尧有些不敢相信,一脸疑惑地看向那吴敬德,然后满是期待地问道。

吴敬德点点头,道:“对,他说得没错!的确是没有这么一回事!不过令尊既然如此的肯定,那么我想我知道他的意思是什么!”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

原本已经很失望的正尧,突然听到吴敬德如此说,顿时又来了精神,立即追问道,脸上更是显露出一丝兴奋之意!

“嗯,驸马爷请跟我来!”

说完,吴敬德给正尧打了一个眼色,然后便径直往内堂走了过去。

正尧见状,回头对宁安与柳彦等人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在此等他。随即便转过头,紧跟着那吴敬德的脚步,往内堂而去。

第七十二章 地窖空坛杂粮酒

跟着吴敬德的脚步,很快便走进了内堂。

武技却是没有没有说什么,径直穿出走廊,将正尧给带到了酒庄的内院之中。

与其说是酒庄的内院,倒不如说是一个酒厂。

只见刚刚一走进内院,一股熏逼的醪糟气味便迎面扑来,而越往里面走去,味道越发浓烈。周围的工人们此刻却是忙的不亦乐乎,抬酒的抬酒,生火的生火,各司其职,倒也像是一个有规模的作坊。而内院的四周角落里面,自然是堆满了各种已经被用来酿过酒的五谷杂粮,不过确实一阵一阵的恶臭散发出来,让人难以呼吸。

看着眼神有些怪异的正尧,吴敬德却是浅浅一笑,再给正尧比划了一个手势,示意里面请之后,便大步迈进了酒庄的仓库。

正尧也没有多做停留的意思,径直跟了上去。

对于正尧来说,现在他所好奇的自然是这个吴敬德到底要带自己去哪里,给自己看什么,一会儿又说李乘风没有交代过什么半斤女儿红的事情,一会儿又说或许他明白,饶是正尧够聪明够机智,还是有些茫然。

酒庄仓库,也可以叫做酒窖,是专门堆放成品酒的地方。也是酒庄最为重要的地方。可以说各种各样的美酒。远近驰名的好酒都存放在这里了,说不定这里还有上百年的极品琼浆玉液!

闻着酒香,跟着吴敬德,一直走到了地下室的地窖之中,而这时,吴敬德才终于肯说话了。

“驸马爷,我想令尊所说的东西应该是在这里,不过却不是什么半斤女儿红。”

吴敬德一脸认真的说道,并非开玩笑。

“不是那一坛半斤的女儿红,那是什么?”

其实之前在蜀中的时候。正尧很少听闻李乘风会喝酒,自然而然的,李乘风也绝少与这酒庄打交道才对。可是听着吴敬德的语气,似乎李乘风还真的在这里放了什么东西。

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李乘风放在这么一个让人难以想象的到的酒庄之中呢?

只不过现在看来,这样东西一定很珍贵。也因为这东西的珍贵,李乘风才会做的如此的小心翼翼掩人耳目,却是让正尧也不禁佩服起李乘风的细心。

“的确不是女儿红,而是一坛有三斤多重的‘杂粮酒’!”

“杂粮酒?”

这点正尧倒是知道的,所谓的杂粮酒,其实就是五粮液的前身。

在宋朝时期,宜宾绅士姚氏家族私坊酿制,采用大豆、大米、高粱、糯米、荞子五种粮食进行酿酒,不想品尝起来。水谷清华,香气幽雅,醇厚谐调,绵甜爽净,回味悠长,风格典雅独特,酒体丰满完美,自古浓香独秀,风华绝世,不可易地仿制。诚为天工开物,琼浆玉液,国色天香。

后来在明朝时期,宜宾人陈氏继承了姚氏产业,总结出陈氏秘方。继续酿造此酒,后来此酒有两名。人雅士称之为“姚子雪曲”,下层人民都叫“杂粮酒”,这就是而今五粮液的直接前身。

虽说是五谷杂粮,但是酿造出来的酒,却是香醇气爽,令多少爱酒人士不知醉生梦死多少回。

“没错,早在半年前,令尊突然有一天来到我这酒庄,说要一坛杂粮酒。结果当我为他挑好,他抱起酒坛子走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后,又转身回来了,最后还叫我帮忙把这那一坛杂粮酒给看好,他说等过一段时间再来取。既然他有这么个要求,我自然也就答应了,而且当时我也觉得这杂粮酒就是要多放一段时间再喝,才有味道。于是我便与令尊一道,将那一坛杂粮酒放进了这间地窖里面。只是我想不通,明明是杂粮酒,缘何你父亲交代你说的是女儿红呢?”

吴敬德将事情的始末简单的说了一遍,这也使得正尧对其中的原委有了大致的了解。只不过,正尧却是没有吴敬德那般的奇怪,或者说正尧并没有将疑惑表现出来。

或许正尧认为,李乘风这么做必定有他的道理吧。

旋即正尧笑了笑,道:“原来如此!不过我父亲年纪大了,估计有时候记性不好,弄错了也不一定。杂粮酒是吧?那我们现在去看看?”

“嗯,就在第三个储存柜里面,走吧。”

说着,吴敬德便径直往左走了三步,然后便蹲下,打开了储物柜的门,只见赫然有一个黑色的大酒坛子在里面。

正尧见状,立即上前,然后伸手将酒坛捧在了手中。

“咦?”

“怎么了驸马?”

当正尧捧起酒坛准备用力将其抱起来之时,却见正尧怔了一下,一旁的吴敬德却是不由地疑惑问道。

从正尧的表情之中,应该能够看出什么来,故而吴敬德才会有此反应。

“酒坛里面是空的!根本就没有酒!”

“怎么可能!不不不,这酒坛可是一直在这里原封不动的放着,根本就没有人碰过,驸马请看,这封口还是完好无损的!”

闻听这么一说,那吴敬德顿时有些急了。

人家托放在这里的酒,到了此刻竟然不翼而飞了,三斤重的酒,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空坛子,如果不是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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