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堂……名堂就是彩华楼里没有人认得她,她却死在厨房外面……”李莲花喃喃地道,“挖去眼睛、割掉舌头,显然都是困住她的一种方法。如这世上真的有鬼,为何非要困住她一个人?”
方多病抓起一只鸡腿,咬了一口,“她明明死在走廊,哪里是死在厨房外面?”
李莲花道:“那条走廊是从厨房出来,通向花园,我猜她从厨房跑出来,沿着走廊往外跑,不知如何伤了后脑,就此死了。”
方多病道:“杀她的人多半不会武功,那后脑一击差劲至极,若不是她倒在地上流血不止,半夜三更没人救她,十有八九也不会死。”
李莲花叹了口气,“嗯,但你又怎知不是她看不见,摔了一跤把自己跌死的?”
方多病为之语塞,呆了一呆,“说得也是,不过厨房里怎会凭空多了一个活人出来?”
“厨房我方才已经看过,”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厨房里灶台两个而已,架子不少,橱子太小,水缸太潮,米袋太脏,菜篮太矮……”
方多病忍不住道:“什么水缸太大、菜篮太矮……”
李莲花眯起眼睛,“你那具死人既高又白,裙子如此干净,那些碗柜水缸米袋菜篮什么的怎么装得下?”他突然一怔,喃喃地顺口接着道:“你那具死人……”
“我那具死人?”方多病勃然大怒,“本公子除了和你吃饭之外,从来没撞见过什么死人!分明是你命里带衰,瘟神罩顶,那是你那具死人还差不多!”
李莲花却抬起头来,呆呆地看了方多病好一会儿,突然露出个羞涩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道:“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一样……那个……重要的东西……昨晚你那具死人……哦,不,那位凄凉可怜的小娘子的贵体,你差遣胡有槐把她藏到哪里去了?”
方多病被他那羞涩的表情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怪叫一声,“你想干什么?那个、那个万万不可!我断不会让胡有槐告诉你那死人在哪里!”莫非死莲花不爱他貌美如花的小姨子,却是因为他那个癖好特殊……喜好女尸?我的妈呀!老子若让你找到那死人,老子就不姓方!
李莲花看了他一眼,一本正经地道:“万万不是你想的那般,总而言之,我要尽快找到那个……小娘子的贵体,确认一件事。”
方多病浑身鸡皮还没消停,一口咬定那具女尸早已被胡有槐送进了棺材铺,如今已是板上钉钉,埋入了地下,墓碑都已直了,便请李莲花不必妄想。
李莲花无奈,只得作罢,改口道:“呃……厨房我刚才已经看过,绝无可能藏下那贵体,那贵体又……那个不穿衣服,四周又不见衣服的踪影,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从厨房东边的那条小路过来的,穿过厨房,跑进走廊然后跌倒、流血而死。”他向着厨房东边指了指,悄声地道:“那里。”
方多病顺着那方向一看,顿时汗毛直立——李莲花指的方向,正是彩华楼最好的客房。天字第一至第九号客房,而他和李莲花昨晚正是入住天字五号房,位居正中。
昨、昨夜镜子里的那只女人的手……莫非正是那具女尸的冤魂,正在招人为她伸冤?
定了定神,方多病看着满桌的美酒佳肴,胃口全无,满脑子思索今夜要到何处去睡方才安全?李莲花说完了“那具贵体”,倒似心神甚爽,举起筷子就欣然开始吃饭,吃了两口嫩鸡,又为自己倒了一杯温酒,先对嫩鸡大加赞赏,从鸡头的两三根短毛到鸡爪的鳞片无一不美,又对酒水不吝辞色,从酒缸到酒缸上封的那块泥皮都是妙不可言。
【二、天字四号房】
那夜酒宴的结果自然是方多病大怒而去,李莲花醉倒酒席,总而言之,两人谁也没去住彩华楼天字第五号房。第二日一早,李莲花头昏脑涨地爬起来,居然还回房洗了把脸,洗漱洗漱,换了身衣裳才出来,所以他面对着一夜未归的方多病,姿态分外怡然,只恨身上不能生出二两仙气,以彰显他与方多病层次之高下、胆量之大小。
不过方多病上上下下打量着李莲花穿的衣裳,越看脸色越是奇异,接着便万分古怪起来,“死莲花,你这是……这是你的衣服?”
李莲花连连点头,这自是他刚从房里换出来的衣裳,童叟无欺,绝然无假。
方多病满脸古怪,指着他的衣角,“你、你什么时候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李莲花低头一看,只见身上一袭灰衣,衣上绣着几条金丝银线,也不知是什么花纹,顿时一呆。
方多病得意扬扬地道:“你向谁借了套衣服?穿在身上,冒充昨晚回了见鬼的客房——可惜本公子目光如炬,明察秋毫,嘿嘿嘿嘿……”他拆穿了李莲花的西洋镜,等着看他尴尬,却见李莲花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不住拉扯身上的衣裳,顿时奇了,“你做什么?”
“天地良心,这衣裳真是我从屋里换的……”李莲花浑身不自在,酒醉醒来昏昏沉沉,他匆匆换了件外衫,也没看得仔细,但这万万不是他的衣服。
方多病吓了一跳,失声道:“你从我们屋里穿出一件别人的衣服来?”若是如此,昨夜那屋里岂非要有第三个人在?
李莲花忙忙地把那外衣脱了,也不在乎穿着白色中衣就站在厅堂里,舒了口气,拍着脑袋想来想去,轻咳一声,慢吞吞地道:“我可能是……误入了天字四号房。”
天字四号房在天字五号的隔壁,门面一模一样,只是昨夜天字四号房内似乎并无住客,又怎会凭空生出一件灰色镶金银丝的长袍出来?莫不是之前的客人遗下的?若是遗下的,彩华楼又怎会不加收拾,就让它搁在那里?方多病十分奇怪,摸了摸下巴,“天字四号房?去瞧瞧。”
彩华楼的天字四号房和天字五号房的确是一模一样,并且楼里并不挂门牌,极易认错。两人回到天字楼,光天化日之下,胆量也大了不少。方多病推开四号房房门,只见那房里的桌椅板凳,方位布置果然和五号房一模一样。床上被褥并不整齐,桌上一支蜡烛已经燃到尽头,蜡油凝了一桌,西边的衣柜半开着,里头空空如也,可见原先只挂了一件衣裳,和隔壁倒是一模一样。
但看这屋里的情状,原先想必是有住人的,只是这房客一时不归,竟连门也不锁,才让李莲花糊里糊涂地闯了进去。李莲花小心翼翼地把他刚脱下来的灰色长袍挂回了橱内,只见衣橱内有包袱一个,那包袱做长条之形,看起来就像一柄短剑,外头用红线密密绑住,不知是个什么玩意儿。
方多病咦了一声,把那包袱拿了起来,“传说‘西北阎王’吕阳琴所用短剑名为‘缚恶’,剑鞘外惯用红线缠绕,传闻缚恶剑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披荆斩棘吹毛断发,连他贴身婢女都死在那柄剑下。那吕阳琴不但短剑闻名,他最最有名的是得了一份能去得九琼仙境的藏宝图……呃……”他正兴致盎然口沫横飞地讲关于吕阳琴的种种传说——突然噎住,李莲花惋惜地看着他——包袱打开,里面的东西乌溜光亮,上薄下厚,左右平衡,却是一个乌木牌位。
只见那牌位上刻着“先室刘氏景儿之莲位”几个大字,以及生卒年月,刻得银钩铁划,灵俊飞动,但笔画深处却依稀有一层浓郁的褐色,像是干涸的血迹。方多病拿着别人的牌位,毛骨悚然,连忙把那东西放了回去,老老实实缠上红线,合十拜了几拜,阿弥陀佛和观世音菩萨各念了几十遍,唯恐念之不均,佛祖菩萨与他这凡夫俗子计较,便不保佑了。
“等一下。”李莲花看过那牌位,往旁一指,“这位客官若是爱妻如此,随身带着她的牌位,怎会和其他女子同住?而、而那……那位夫人倒也心胸广大,竟能和这牌位共处一室……”
方多病一怔,往旁一看,只见一件女子绣花对襟落在床下,粉紫缎子,银线绣花,那显然是一件女子衣裳。
而这房里,除了这一件对襟,再不见任何女子衣物,既没有头梳,也没有绣鞋,更不必说胭脂花粉,唯见衣橱中灰色长袍一件,牌位一座,门口灰色男鞋一双,以及桌上一对点尽的红烛。
天字四号房中,一股说不出的古怪扑面而来。李莲花和方多病面面相觑,两人的视线一起集中在了那绣花对襟上,抬起头来,两人不约而同道:“难道——”
李莲花顿了一顿,方多病已失声道:“难道那具女尸的衣服——就在这里?难道她竟是从这里跑出去的?”想起昨夜镜中的那双女手,方多病已不仅是害怕,而是阵阵发寒,冷汗都顺着背脊流下。他自不真信有鬼,但这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那惨死的女子就住在天字四号房中,天字四号房中昨夜并无人出入,那镜中的女手若不是鬼,又会是什么呢?
李莲花在屋中四下一望,敲了敲桌上已干硬的烛泪,“这蜡烛已冷很久,绝不是昨夜点的,至少也是前夜便已燃尽。”他在屋里踱了几步,转了两圈,绕过桌子,慢慢走到一幅画前。
那幅画在天字五号房中也有,四号房中挂的乃是梅花,五号房中挂的却是兰花。在这幅图悬挂的位置,对过去便是五号房的铜镜。
在那幅画旁边,墙上有一道极细的口子,深入墙内。李莲花对着那细缝看了好一阵子,居然还拔了根头发伸进去试了试。这裂口深入墙内有二寸来深,几要穿墙而过,边缘十分齐整,相当古怪。他收起那头发,轻轻卷起了梅图,梅图后露出的竟不是墙壁,而是一面半透明的琉璃镜。
方多病大为惊奇,凑过去对着琉璃镜一看——那镜中正对隔壁的大床,虽然不甚清晰,却仍旧依稀可辨。这若是隔壁住了对小夫妻,做了点什么赶乐子的事儿,墙这边的客人可就饱了眼福了。
这分明是个专用于偷窥之用的设计,在墙中镶嵌一面琉璃镜,再盖上一幅画,因为镜后光线幽暗,对墙的人看不到镜后的东西,对墙屋内窗户正对床铺,即使灭了烛火,也会有月光投映,墙这边的人却可以通过琉璃镜偷窥隔壁的大床。这面琉璃质地算不上好,嵌在铜镜框内不留心也难以发觉铜镜框中之物并非铜质,而是杂色琉璃。
方多病大怒,“胡有槐这老色鬼!平日里冠冕堂皇,彩华楼是什么地方!竟用这等卑鄙手段招揽生意!”
李莲花敲了敲琉璃镜,摸了摸那质地,啧啧称奇,“真是奇思妙想,天纵奇才……”
方多病怒道:“这也算奇才?”
李莲花正色道:“等你讨了老婆也就懂了。”
方多病一呆,脸都绿了,“老子怎么不懂?”
李莲花正色道:“我知你并非不懂,不过害羞而已。”
方多病的脸色由绿转黑,还没来得及想出什么话骂人,却见李莲花施施然转过身去,用手在琉璃镜上敲了几下。
那琉璃镜十分结实,的确是死死嵌在墙内,并无其他花枪。李莲花沉吟了一会儿,“昨晚你我看到那只手的时候,这镜子后面是亮的。”正是因为镜子后面太亮,才让方多病看清了镜子里有一只手。李莲花继续道:“……而若住进来的是胡有槐自己,这镜子的妙处想必烂熟于心,是万万不会举着灯火来看的——”
方多病松了口气接下去,“所以昨天晚上镜子里那双手不是女鬼,而是有个人发现了墙上奇怪的镜子,举灯过来查看了一下,从我们那边模糊地看过来,就只看到了一双手。”只消不是女鬼,方大少顿时来了精神,“但住在这屋里的女人前天晚上就死了,酒楼里传得沸沸扬扬,如果昨天晚上这屋里还有人住在这里,他怎么还有心情看墙上的洞?”他一字一字地道,“除非,将那女子挖眼断手的恶魔,就是昨晚住在这里的人!他根本不在乎那女人的死活,生怕暴露自己,所以即使那女人逃了出去死在外面,他也不关心。”
李莲花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放下那卷图画。方多病仍在咬牙切齿,“这恶魔必定一早借机逃了,否则我定要亲手将他擒获!对女人下手算什么英雄好汉……”李莲花又转过去,敲了敲那块流了一桌的烛泪,突然咦了一声,“这里面有东西。”
方多病低头一看,那块红色烛泪中间隐约凝着一块黑色的小东西,他伸手在烛泪上轻轻一拍,只听咯的一声微响,烛泪应手裂开,露出其中的黑色小物。
那是一支不长的黑色发簪,方多病将它轻轻地拿了起来,依稀是犀角所制,款式简单,并无花巧。
“这东西落下之时,烛泪还未凝固,所以才会深陷其中——可见这东西很可能就是前天夜里出现在屋里的。”李莲花皱着眉头看那犀角发簪——方多病将它拿出之后,桌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小洞——发簪并非跌落在桌上的,而是斜斜射入桌面,钉在里面的。显而易见,那位被砍了双手的女子绝不可能自行将发簪射入桌面,那将这犀角簪子射入桌面的人是谁?
是已经逃走的主人吗?
方多病和李莲花相视一眼,举灯查看琉璃镜的手、惨受凌虐的女子、不见踪影的天字四号房主人、衣橱中爱妻的牌位,以及这支射入桌面的犀角发簪——前天深夜,在天字四号房中,必然有过一场神秘的变故。
至少天字四号房的主人携带着一名惨受凌虐的女子,又随身带着爱妻的牌位,本身就充满了神秘感,而此时此人究竟身在何处?
“死莲花。”方多病看了这屋里种种诡异之处之后皱眉,“虽然那女子的外衣掉在这里,但……她当真是住在这里的?这屋里除了这件衣服,根本没有其他女用之物。会不会……会不会……呃……”他悄声道,“这件衣服是那……女鬼……来此显灵的时候,落下的?”
“那个、那个……其实……”李莲花看着那枚犀角发簪,嘴里喃喃自语,也不知在说些什么。沿着犀角发簪射入的角度望去,那发簪射去的角度除了木桌,就只有一张大床,也别无他物。床上空空如也,一床红色锦被盖在床褥上,就在红色锦被之上一点点的地方,有一条极为细碎的小小血线,洒在灰白色墙壁之上。
李莲花睁大眼睛细看,床上锦被虽为红色,但再无其他血迹,床下没有鞋子,窗户打开,床侧的垂幔却是一团混乱,转过身来,身前除了桌子衣橱,再无他物。
突地咚咚咚脚步声响,“少爷——少爷——”门外有人惊慌失措地呼唤,一人连滚带爬冲入天字五号房,凄厉地道:“少爷,在、在外面井里,又、又发现一个死人!又、又有一个死死死……死人啊!”
方多病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死死死,这里住了个瘟神是不是?一天到头,哪里来那么多死人?”一面说,他一面如旋风般冲了下去,直扑院外古井。李莲花却拉住那吓得七魂散了六魄的店小二,温言问道:“小二莫怕,敢问住在这间房里的,究竟是什么人?”他指了指身边一扇房门。
店小二瞟了一眼,惊慌失措地道:“那、那就是古井里的那个死人……”李莲花耐心地扯着店小二,温和地指着他方才所指的那扇门,正色道:“你看错了,我问的是这一间。”
店小二一呆,才发现自己的确是看错了房门,李莲花指的是天字三号房,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模糊想起,“这间房里住的是位姑娘,叫什么名字,小的就不知道了。”彩华楼天字号房里住的多半都是熟客,但偶尔也有几个不是冲着那琉璃镜而来的客官,偏生三号房四号房都是。
李莲花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头,指了指天字三号房,正色道:“你家少爷夜观天象,心有所感,算得三号房的姑娘已逃了房钱而去,你若有空,不如莫去看那死人,去看看这房里姑娘可还会付钱否?”店小二看了他半晌,呆呆地去开三号房房门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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