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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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瑶光-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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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免不了面红耳赤了一下。

瞧他似乎是即将醒来。霍长乐往后退了一些,想了想,又再退后几步,一直退到了门口的位置,然后再次推门,故意发出了一些声响,刚好赶上了他睁开眼睛。

“若璋兄,可是我打扰了你的午间休憩?”霍长乐无辜道。

“无碍,我也是刚刚醒来。”谢若璋微微一笑,整了整衣裳,“方才太累了,不知不觉竟然歇着了。让娘子看到这么一个场景,真是失礼了。”就在他整衣裳的时候,霍长乐脑海里却依然在不断重播那句“唔——”,神游太虚地想到:若是谢若璋去到青楼,就冲这性感的声音和纤细的锁骨,一定是个红牌呀。

两人闲聊几句,便开展了正题。霍长乐便依言写下了自己所记得的毒花。一开始来到东晋的时候,她写得一手标准的狗爬体,还紧张了一段时间,害怕因为字体不同,会被人识破她的身份。只是后来多方暗中打听,却发现这个霍三娘子本身也不习功课,所写字体与她如出一辙,便也放下心来。这几个月,她一直在坚持苦练书法,眼下已经算是很拿得出手。

只是,在谢若璋面前写书法,总让她有种班门弄斧的感觉。

谢若璋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写下的东西,开口道:“百合闻久了,人会变得如同饮酒之后,这是为何?”

霍长乐随口道:“这是因为它的香气里含有兴奋剂,久闻过后会使人过度亢奋,如同饮酒过后,甚至夜不能眠。还有,它的香气闻久了,也会伤害到人的嗓音。”

谢若璋沉默了一会儿,道:“……什么是兴奋剂?”

霍长乐一愣,才发现自己不小心把现代的词汇代进来了,便转头答道:“兴奋剂——”没想到这一转,嘴唇却不小心碰到了一个软软的带着人的温度的物体。

定睛一看,那赫然便是谢若璋的脖子。

她,方才,亲了他的脖子一口。

三秒之后,霍长乐终于石化完毕,很快恢复了淡定的表情,很快便明白了原委:原来,是谢若璋俯下身子来听她的话,没想到挨得太近,又猜不到她会突然转头,便不小心碰到了。只是心里默默吐血:难道她心里已经产生了某种潜意识么?方才一直盯着谢若璋脖子看,还说什么狂徒会想要对他一亲芳泽。敢情自己潜意识里代入了狂徒的角色?所以才会这样亲到了他的脖子。

思及此,她有些囧地想道:还好,还好,不是最狗血的嘴唇。这是一个意外,意外。

谢若璋也愣住了,半晌,忽然眯起眼睛,道:“娘子。”

“是。”

“你的耳朵红了。”

“……”

“眼下,脸也红了。”

“……这些你可以不用告诉我的,真的。”

谢若璋嘴角似乎微微抽了抽,半晌忽然爆出一阵大笑,“哈哈哈,娘子可真是有趣得紧。”好不容易在霍长乐的斜睨中止住笑意,才笑吟吟道:“娘子若是想要对若璋负责,也不是不可以的。”

“……”霍长乐看了他十多秒,果断道:“我们方才说到何为兴奋剂,现在继续说罢。兴奋剂便是一种会让人的精神状态处于极度亢奋状态,生理机能被人为地达到高峰的一种药物,只是对人体的伤害很大。”

谢若璋也没有再提方才的事,只是那嘴角略带调侃的笑意却怎么也止不住。

一直到下午时分,霍长乐才从内间出来,却瞧见皓雪一早就等在外面了。这可是非常稀少的事,毕竟以前很多次,皓雪都没那么早回来。

霍长乐眼光一转,便瞧见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雨势极大,在外面街道上撑伞而走的行人都显出三分狼狈,便顿时明白了皓雪之所以那么早就回来,只是因为没有伞罢了。

这么说,也就是——她们都没有伞。

“还是若璋送娘子一程罢。”谢若璋在背后悠悠笑道:“就当是给娘子……的谢礼。”

霍长乐自然也同意了。等他们走远了,那自称财哥的中年伙计再次狠狠一拍两个睡眼惺忪的年轻伙计,咧嘴笑道:“你们可知道这一幕该如何命名吗?”

“财哥请说。”

财哥轻轻哼笑道:“一物降一物。”说完,咧嘴一笑,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两只金牙闪闪发亮。

另一边厢。

霍凌缠着霍瑜缠不了多久,霍瑜便抽身离去,只吩咐林管事好好照看她。看着霍瑜离开的背影,霍凌脸上的笑容依旧天真娇憨,只是眼底却飞快地闪过一丝轻蔑:若不是为了在这儿住得舒坦些,她可不会这样讨好他。爹爹说过,霍瑜眼下是最有希望振兴江州霍家的人,而如今的霍瑜经历一场官场大难后,也依然保得住一席之地,便足以证明他早非吴下阿蒙。

可是,那又如何?对这对兄妹,她终究是不能喜欢得起来。不,若不是因为霍长乐,她或许还会比较待见一下霍瑜。毕竟,她对霍瑜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一方面,她确实倾慕这个大哥,可是另一方面,这个大哥的同母幼妹,却是自己最厌恶的人。若是没有霍长乐,恐怕她便能顺理成章地分到霍瑜的关爱了。

细细想想,早在小时候,霍凌看到病怏怏的霍长乐,就越发觉得她死气沉沉、呆滞愚钝,再加上因为她那短命的娘亲,自己的娘亲才坐不上正室夫人的位置,在种种思想的灌输之下,她早就对这个三姐心生不喜。多年来也是随意欺负,霍长乐在她眼里不过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而已。只要她喜欢,随时可以一只手指碾死她。

可是后来,霍瑜回来了。这霍长乐也是性情大变,一下子害得她好惨,最终还因为她,让自己必须嫁给一个草包。难道说从前那副愚钝的样子也只是韬光养晦?这么一想,霍凌便更恨霍长乐了——连带着霍瑜的份。

于是,在婚期将近的时候,她便说服爹爹,让她出来“见见世面”。实际上,她打的算盘并非如此。她原本就看不上王钺肃,觉得他出身不够高。她认为,凭借自己的条件,完全可以寻得一个更有地位的夫婿,而不是王钺肃这种地方大户的公子。

于是,她寻思来到士族如林、户户生辉的帝都建康,先是可以逃避一下婚事,若是更好,还可以寻到一个更好的夫婿。到时候,还怕自己会被逼着嫁给王钺肃?恐怕仗着夫家的势力,不仅没人敢指责她不守婚约诺言,还会光耀霍家门楣。毕竟,这种因为家族之间的嫁娶关系,而让一方提携另一方的例子不在少数。到时候,爹爹肯定会觉得自己走漏了眼:原来最终,重振整个霍氏的不是霍瑜,而是她。

思及此,霍凌嘴角扬起一抹笑。然而,笑意还未完全展开,便已经凝固。

因为,她看到了府门处,停着一辆典雅的马车,她最讨厌的人,竟与另一人一同下来了。

莫负千岁绿

只见磅礴的大雨中,一名身材颀长的男子手撑油纸伞,与霍长乐一同走到府门处。

尽管雨势磅礴,然而,这个撑伞的男子,却犹如走在蜿蜒的水墨画中,衣袂翻飞,犹如仙人。

走到府门处,终于有了避雨的地方。那名男子轻轻把伞放到一边去。

霍凌不知不觉向前一步,紧紧地盯着那里。

随着那三寸伞面的缓缓下移,露出了一张俊美的容颜。府门两旁的灯笼提早亮起,昏黄的灯光洒在那男子微微翘起的嘴角上,若隐若现地勾勒出他绝丽的容颜。狭长眼睛中的眼珠犹如千年墨玉,潋滟生辉。

只见霍长乐转头对着那名男子说了什么,然后他似乎轻笑了一下,便转身离去,很快便消失在雨幕中。

霍凌看着,久久不语。半晌,忽然眯起眼睛,朝着一旁林管事好奇道:“林管事,刚才和我三姐一起回来的公子是谁呀?”

林管事看了她一眼,恭敬道:“回四娘子,那是陈郡谢氏的谢若璋公子。”

陈郡谢氏?

陈郡谢氏这个词汇,无论放在何处都是让人不敢小觑的。

“是吗?”霍凌扬起了一抹娇憨的笑容,再回过头去,看着无人的府门处,眼睛微微眯起,心中已经有了计算。

没想到这个霍长乐这么有能耐,这么一会儿功夫,竟然勾搭上了陈郡谢氏这个鼎盛氏族的公子。若不是霍长乐这个卑鄙小人把婚约推给自己了,那么,她早该安安分分呆在庐陵嫁给那王钺肃了,怎么会有机会在这里结识这种男人?

王钺肃自然是配不上自己的,能配得上自己的男人,就该像是刚才的那种一样。

既然连那个木讷的霍长乐都能做到,为何她做不到?论美貌,论身段,论青春,她丝毫不输给霍长乐。

思及此,她扬起了一个娇憨的笑容,转身离去。

********

时光匆匆而逝。霍凌来到霍府已经住了半月有余,这期间,霍长乐发现她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总是娇憨天真的模样,很快便博得了府里上下的喜爱。对着霍瑜,就是一口一个“瑜哥哥”,别提喊得多亲热了。只不过,若是单独对着她,霍凌依然是从前那副不冷不热、不把她当一回事的样子。

某日早膳。

霍瑜坐在霍长乐与霍凌中间,霍长乐看见霍凌一头热地对着霍瑜撒娇,更添以嘘寒问暖,而很明显地当自己是透明人。

霍长乐身后的皓雪已经一脸不忿,就连上菜的厨娘见此,都是一脸奇怪,临走之前,还多看了霍凌一眼。

然而,作为被忽略的那个人,霍长乐却在优哉游哉地吃饺子,神情依旧是那般怡然自若。听见霍凌一声又一声娇滴滴的“瑜哥哥”,霍长乐不由暗暗摇头:霍凌这人还是不够火候,若换她是霍凌,即使是面对自己厌恶的人,也不会那么明显地给脸色她看,有句话叫“演习需得演全套”,霍凌这种明显的区分对待,不仅能容易让自己露馅,更加容易会让旁观者看出来,从而降低对自己的评价。

又一口咬进一个饺子,霍长乐优哉游哉地想:若是她呢,就肯定不会用这个蹩脚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相反,她会往死里去地对那个厌恶的人好,这样只可能会有两个结果,其一:逼得对方跟她摊牌,问她想干什么。其二,对方不会与她摊牌,却会躲着她。不管是哪一样,她都可以拿来做文章,整死对方。

不过,做人还是不要那么绝好。起码现在,霍凌还没有触到她底线。

霍长乐擦了擦嘴,瞄了瞄霍瑜的表情,只见他的脸色有些不自然,但还是耐着性子回答霍凌的问题。

直到霍凌闭上嘴巴,开始吃东西了,霍瑜才放下杯子道:“对了,乐乐,前些日子,皇上添了一位小公主的事,你知道吧?”

霍长乐颔首。

霍瑜道:“说也奇怪,在这位小公主出生那日,宫中忽然百花齐放。皇上龙颜大悦,认为这是吉兆,便打算在小公主足月那日举办一个赏花宴,邀请群臣和其家眷一同参与。你可愿与大哥一起去?”

“这是自然,我……”霍长乐笑道。

“好像很好玩呢,是什么时候啊?”一个声音忽然插了进来,打断了霍长乐说话。转头一看,只见霍凌眨着眼睛,无辜地问道。

“再过五日。”

霍长乐了然地点点头,道:“大哥,我们可需要置办……”

这句话还未说完,便被一声娇俏的惊呼打断了:“哇,凌儿好期待!”

霍长乐眸光微微一冷。

俗话说,长兄如父,长姊如母。霍长乐又是嫡女,实际上便是霍家娘子中地位最高的一人,只不过是多年以来不受宠,便落得个隐形人的下场。然而在古代,在外人眼里,认的不是你的受宠程度,而是你的嫡庶身份。有道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句话运用在氏族中也是一样,长姐的身份总是比幼妹要高的。因此,不要说是多番打断长姐的讲话,即使只是打断了一次,也是很无礼的一件事。

霍长乐正欲开口,便听见霍瑜皱眉道:“凌儿,尊卑有序,乐乐是你三姐,打断她说话是非常无礼的一件事。”

霍凌一顿,垂下眼帘,道:“对不起,瑜哥哥。”

是对不起“瑜哥哥”,不是对不起“三姐”。

“凌儿。”霍瑜皱眉,似乎想要开口训斥。霍长乐知道他护短,此番一定是看见霍凌的态度,感到愤怒。为免场面一发不可收拾,便拍拍他的手,示意他别冲动。

尽管恼火,但是口舌之争,霍长乐一向不乐于参与。让她占两句口上的便宜又如何?只要府里的主人依然是向着她的,那任凭霍凌口舌功夫再厉害,也无用。

霍长乐微微一笑,继续方才的话题:“大哥,我们可需要置办新衣裳?先前过年的时候我便想说这件事,但是后来却给忘记了。眼下要进宫面圣,或许恰好是一个好时机。”

“如此甚好。”

结果,饭桌上这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最终以霍长乐没有迎战而告终。因为五天后便是赏花宴,已经来不及赶制衣裳,他们便商量好了明日直接去裁缝铺买现成的衣裳。

翌日。

裁缝铺内,已经制好的成衣整齐地挂在墙上、架上,有的叠放在木箱子里,远远望去,一片五彩斑斓,煞是好看。

当霍长乐和霍凌随着霍瑜步入铺子里时,霍瑜忽然脚步一顿。霍长乐顺着他的目光往前看,只见衣服堆子里站着两个身材颀长的男子,那两人看见了他们,均露出了非常惊讶的表情。

“若璋兄,子佩兄,真是好有缘啊。”霍瑜笑着往前。

“人生无处不相逢。”谢若璋挑挑眉,笑道。而子佩依然是那副冷冷淡淡的样子,只是对着他们,却依然扬起了一个淡淡的微笑。霍长乐留意到,他消瘦了不少,只是神色却已经恢复了平静淡然,甚至于有些麻木。

或许,他已经慢慢走出了宁骞亡去的伤痛。只是,这个伤口若要痊愈,却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霍凌站在霍瑜身后,好奇地扑闪着眼睛道:“瑜哥哥,他们是你朋友吗?”

谢若璋和子佩的目光看向了霍凌。

“给两位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四妹霍凌。凌儿,这两位是陈郡谢氏的谢若璋和谢子佩。”

“小女子这厢有礼了。”霍凌微微一笑,微微屈膝行了个礼,倒是温婉又不失娇俏。

几人寒暄一番,便开始选衣服。

经过一番交谈,霍长乐才知道,今日谢若璋和子佩二人之所以在此,是因为子佩要离开此地了。此番来,是置办衣物。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霍长乐很是意外,脱口道:“你要去哪里?”

子佩思索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大约是天涯。”

纵然交往不深,但是霍长乐心里,却涌上了一丝离别的惆怅:“那你还会回来吗?”

“如若有一天,我踏遍晋朝大地,最后或许会去到广陵郡定居。如有那日,我定会再回到建康,为尔吹箫,与尔相聚。”说这句话的时候,子佩的眼神悠远而温柔,似乎是透过她看着什么人。

子佩这番话,就宛若他的告别辞。

霍长乐心中弥漫着不舍与淡淡的祝福,然而却觉得说什么都不合适,最后话到嘴边,唯剩下一句:“珍重。”

或许是受到那段对话的影响,霍长乐的心也有些惆怅起来,不知不觉便捻起了一件墨绿色的裙裾。

一个声音传入耳朵:“哼,绿油油的有什么好看。”只见霍凌站在一旁,手中持着一件鹅黄色的裙裾,斜睨着霍长乐道。

“娘子此言差矣。”一个带着低沉性感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下一秒,霍长乐便感觉自己背后有一人靠近,在一个极近的距离。她听见他的声音从自己头顶上发出:“这种颜色,有一名为千岁绿。这样看是看不出它的光泽的,然而只要登至高顶,沐浴于阳光之下,便会有流光溢彩的美丽光泽,故名千岁绿。”

听了这话,霍凌似乎略微有些尴尬,寒暄了几句便转身去缠霍瑜了。

霍长乐这才转身,道:“似乎若璋兄颇喜欢这种……千岁绿。”

“确实。”谢若璋微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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