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女蛙
引子——我突然想写了
我突然决定要写了。尽管几天前,我还是那样愚顽不化,油盐不进,因为不肯写被我那帮朋友恨得咬牙切齿。
那是一个毫无主题、毫无目的的聚会。在狂吃一通,撑得目光呆滞、精神空虚、百无聊赖的时候,他们就像往常一样拿我们家的鸡毛蒜皮开涮,并戏称是餐后甜品。
“你老哥最近有什么搞笑的话?”
“贝贝有什么故事没有?”
“老哥”其实是我的先生,俗称老公,只是我从来不这么叫他。我叫他“老哥”或“哥哥”,已经有十多年了。
开始当着朋友的面这么叫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后来他们也慢慢习惯了,都是亲人或好友。他们提到我老哥时也通称“你老哥”或“你哥哥”之类,有时带点坏笑。
老哥是个律师,从不见他有多忙,没有特别要紧事的时候就经常和我在家“鬼混”,对于我要求一起喝早茶、共进午餐、看夕阳、喝咖啡之类的事常常会答应。
老哥最明显的兴趣是读书看报,他说:“只要一卷在握,哪怕不翻一页心里都觉得塌实”。经常在朋友面前一秀,满足点虚荣心的就是摄影。老哥在摄影上有着业余的天分,我非常鼓励他玩摄影,无比投入地献身当他的超模,当然,分不清是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不过,老哥对他的爱好有自己的认识:“不爱抽烟不爱喝酒,不爱打牌不爱泡吧,只爱老婆和孩子。”他还得意地调侃自己:“我的特长是会娶老婆,可惜这特长一辈子只能发挥一次。”
贝贝是我们的女儿,现在六岁多了。
第一次见到她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说她“好白”,包括为她接生的护士。三岁的时候贝贝已经懂得为自己的白骄傲,她一听别人夸她白,就会回答说:“这是我最大的卖点。”
这小女人是个臭美冠军。有一次,看见我穿一套新衣服,站在镜子面前摇来摆去准备出门时,她突然跑进洗手间大哭,一颗颗眼泪从白色的小胖脸上连滚带爬地下来。吓得我们赶紧问她为什么,她哽咽着说:“妈妈的裙子太漂亮了,我没有。”
还有一次在电梯里,别人表扬她:“这小女孩好可爱,白白胖胖的。”她走出电梯十来米后,实在忍不住了,很气愤地说:“谁说我胖,谁自己就是丑八怪!”
贝贝爱画画。有一天晚上十一点了她还没睡着,我问她怎么啦,她说:“今天没画画,睡不着。”我说:“那就起来画一幅吧。”她立即花五分钟画了一幅,然后酣然睡去。
我们家这两位的故事常被朋友们深度挖掘,并广为流传,而我则在长期的“甜品”事业中,逐渐被老哥授予“隐私贩卖者”的光荣称号。
那天在聚会上,我如常报道了贝贝的最新趣闻后,灿灿突然说:“哎,你把这些写下来嘛,写成一本书,绝对畅销。”我大吃一惊,从来没想到自己也能跻身写书者的行列:“啊?写什么?”
“就写你们家,写你们的天堂啊。”杨杨突然一抹油嘴,来了兴趣。两年前,四岁的贝贝第一次接触到“天堂”这个词,问老哥什么是天堂,老哥笑着说:“天堂就是我们家,我们家就是天堂。”当时正好杨杨在我们家蹭晚饭,听到老哥的回答后,无限扩张地宣扬了出去,并成功地把这句话打造成老哥的名言。
“得了吧,这年头写苦难、写不幸有人看,有人同情。因为苦难才深刻,不幸才打动人,人生不如意十八九,写这些,读者看起来才有共鸣。要写幸福,怎么看怎么肤浅,绝对空洞,没人看。”我来了个即兴发挥,希望立马说服他们掐了这念头。
“苦难、不幸当然值得同情和尊重,但幸福是每个人的向往,写幸福可以带给读者以阳光和希望,在幸福指数一再下降的今天,写幸福一定有人看。”老金一向思辩,说出的话总是一锤定音地肯定。
还没等我开口,平时并不怎么来事的燕子居然也帮起腔来了:“每次听你讲你们家那些事,我们都很感动、很开心啊,既然我们喜欢,那别人也应该喜欢。你没发现你们家那些鸡毛蒜皮每次都让我们听得着迷?”。
“唉呀,我又不是名人,名人的日常琐事有人追着看,还没见过普通人也来卖自己的破事的。”我对这个话题嗤之以鼻,一点兴致都没有。
“不对,看名人的故事是因为追星,因为猎奇,想看看人家名人是怎么过日子的,而看普通人的故事,对于普通人才有教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是普通人啊,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你的那些幸福理论和幸福故事,一直对我们有启发啊。”真奇了怪了,连薇薇这种不掺合的人都极力怂恿起来了。
“可是,我凭什么去说教,我有什么资格说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生活大师,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按自己的方式寻找自己的幸福。我的生活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简直有点急了。
“你不用说教,就如实写下你们的生活就好了,保证读者看了会觉得有意思,会像我们一样哈哈大笑。”Vivian的表情像已经看到读者正人手一本,边看我的书边傻笑。
“拜托你们别整我了行不?像我这种平时写几千字的报道都恨不得哭的人,还能写书?”我感觉自己就差喊救命了。
“别说这么丢脸的话好不好?这年头能识字的人,都能写书,你好歹也是咱主流大报一主编,干新闻干了十年了,说出这么丢我们报社老脸的话,小心我叫老总把你给炒了。”Jessica是我的同事兼好友,说话绝对不留情面,看大家这么给我面子,我还一副给脸不要脸的模样,恨不得当场把我骂个狗血喷头。
“亲爱的,你只是有点懒,我们又不是没看过你写的东西。”玛亚看大家这么逼我,善解人意地给我打起气来。
“好吧,让我好好想想?”我看这个问题越纠缠越严重了,于是不顾他们看我时那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虚晃一枪,收了场。
今天早晨有点邪门,我这种平时一觉睡到八点多,还要强烈依靠闹钟的人,居然在早上五点就自然醒了,更奇怪的是脑袋清醒得一塌糊涂,满足得一塌糊涂。
我伸了个舒服的懒腰后,扭头看着熟睡的老哥。朦胧的晨光里,老哥酣睡如纯真的孩子,表情恬静、安详,我忍不住伸过手去,轻抚他的脸盘。他似乎感觉到了我,下意识地把手臂伸向我的脖子,我就势将头一抬,枕着了他的臂弯,他用头轻轻碰我几下确认后,习惯性地用头抵住我的头,睡去。我一动不动地枕着他,心里突然很感慨:“天啦,我们相爱都十多年了,结婚都九年了,怎么居然有越来越爱的感觉呢。”
直挺挺地甜蜜了一会之后,我蹑手蹑脚地爬了起来,走向薄雾笼罩的阳台。我趴在栏杆上,听着小鸟欢叫成一片,俯瞰着晨雾中的华侨城,内心无比宁静。看到世界之窗的埃菲尔铁塔,我突然想起刚到深圳时,一直不舍得花一百块钱买门票,于是,几年下来每次都只是在外面转悠,然后对老哥说:“外面肯定比里面好看多了。”想想那时的情景,不禁开怀。
一晃,我们到深圳就是十年了,十年前的情景,还那样清晰可见,如今,贝贝都快七岁了,成了我和老哥的好朋友,成了朋友们的开心果。
一想到我那些好友们,那天聚会的情景开始在脑际盘桓,萦绕不去。那天说的每句话,都在我脑海里拼命翻滚,激活着我的神经。
“何不真的写下来?”这一念头从自己脑海中跳出来时,我还是吓了一跳,但突然又兴奋起来。
我们到深圳十年了,拥有了自己想要的天堂,我们结婚九年了,正享受着自己营造“蜜月”。就写我们的深圳十年,就写我们的结婚九年,就写我们三个人!
不需要纸张,坚决捍卫森林,不浪费油墨,拼命节省人工。写在无穷的网络,发表给愿意看它的人们——收看免费,大笑无畏,眼泪可以飞……
我立即转身走进书房,打开笔记本,开始写起来,越写越快,越写越着急……
第一章 初为深圳人
10年前,我和老哥借两千块钱,一人拎一个包来了深圳。我们共吃五块钱的“美味佳肴”;偷藏荔枝到路边灌木丛;像小时候过家家一样,三个大人横着睡一张床——那时候我们真穷,真快活。
1、“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
1996年7月,老哥毕业分配到深圳,在一家银行上班,我还在读研究生,在暑假作为随行特使来了深圳。
当我们一人拎一个包,来到他们银行安排的宿舍时,两个人坐在地板上相视傻笑:一间大约8平方米的房内,除了一张1米2的床垫,空无一物。
“我们有2000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的,我们有钱。”老哥豪气十足地伸出手,夸张地拍了拍他那人造革钱包,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从亲戚那借来的20张大百——我们全部闯荡深圳的费用。
傻坐一会后,我们掏出纸和笔来列购物清单,写到床上用品时,老哥指指那张床,很诡秘地说:“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我笑着擂了他一拳。
我们走去最近的千百意商场(后来没过多久关门了,现在是酒楼),围绕着吃喝拉撒买了一大堆必需品,看到一盏台灯时,我的小资心理不顾当时的经济状况,狂作祟。
那台灯的灯罩和灯座都有印象派油画的感觉,色彩绚烂,还可调节光线,我一看到它,立即想买。我感觉那八平米的家,如果有了这盏台灯,绝对不至于惨白和空洞。但一看标价,要160块,我吓了一跳,心想,简直是敲诈。
我气得走开了,和老哥去选别的生活用品,但奇怪的是,离这盏台灯越远,我就越想买,绕了一圈后,又拉着老哥回到这盏灯前。
老哥说:“这太豪华了吧,妹,我们还不能买电器呢。(因为160块的天数,台灯被尊称为‘电器’,呵呵)”我当然也知道,但实在想买,站着不动,摇着老哥的手说:“买了吧,哥哥,豪华一把吧。”我后来偷眼看到老哥把这台灯放进购物车时,脸上有一种“豁出去”的表情。
这盏台灯后来成为我们家除人以外最大的亮点,它以调节光线的功能,充分地满足了我们的浪漫需求。有时我们将光线调到最低,体会“一灯如豆”的感觉;再大一点点,就朦胧成一片;更大时,橙红的光线就开始表现浪漫;再明亮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床上温馨地用它看书。
冬天的夜晚,我们经常早早关了日光灯,把放在床头地板上的台灯调试好,爬上床。老哥把枕头靠在床头冰冷的墙上,迅速用背压住枕头,坐好,然后笑着把双手张开,伸向我,我立刻像只温柔的猫,乖乖地坐到他怀里,盖上被子,顺势把我们刚脱下来的外套、毛衣压在被子上取暖。
老哥负责捧书和翻书,我什么也不用管,只管把手窝在被子里暖和着。我的背贴着他的胸,他的头放在我的肩上,顺势一歪就能亲到我的脖子,他呼出的热气直吹进我的耳朵,我常常大叫“阅读环境恶劣”。
我表现好的时候,就用手揉搓老哥冰冷的脚丫,我边揉他边躲闪,嘴里发出各种怪笑。有时我干脆在他的脚掌里使劲挠,弄得他满床打滚,边滚边喊“救命”。
他乱滚一气的时候,经常会碰倒床垫旁的宝贝台灯,这时我们就会突然刹住笑,一起心疼我们家当时唯一的自买“电器”。
每天晚上,我们一打开这盏台灯,心灵就开始享受。
在我们后来的N次搬家行动中,这盏台灯总是成为第一重点保护对象。直到2003年,我的闺密玛亚到了深圳后,我们把这盏台灯郑重地送给了她,她一直把这盏台灯放在床上,和她最爱的书一起,陪伴她。
除台灯以外,我们还咬牙买了一张茶几,耗去巨资120块。这张黑色胶木板的茶几有四个轮子,可以自如地移位,还可以装拆。深圳的许多家具都有这个特点,据说是为了搬家,多数深圳人都会搬好几次家。
这张茶几在我们家属于绝对多功能家具。我们用它当餐桌、书桌、写字台、熨衣板,晚上充当衣柜,搬家的时候当小型运输车。作为我们的主力家具,它受到我和老哥的百般呵护,我们用了三年多,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后来,我弟弟也来深圳打工,我们把茶几送给了他。几年之后,他赚了点钱准备回老家发展,我们的茶几也衣锦还乡,现在还在我弟弟家中,在我们家乡继续发挥着多功能的贡献。
那一次在千百意商场,我们还买了来深圳后的第一套床上用品:一张草席,一床特价线毯,一个双人枕头。双人枕头死贵,要98块,不过很漂亮,而且枕头也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又作了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买了。
不过,想到这几样床上用品就可以一直用到11月份,我和老哥顿时觉得毕业后来深圳,是一个无比英明伟大的决定,要是去北京,9月份就得添置厚厚的床上用品,那得花多少钱呀。
买双人枕头时,我很怕别人看到,觉得买双人枕头就意味着告诉别人这两个人睡在一起了,担心别人说“这两个人,这么小,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不害羞”。但后来听说深圳人不太管别人的私生活,再搬家时,我很大方地把双人枕头直接抱在自己身上。
十年后的今天,这个双人枕头还在我们家。它听了我们太多甜言蜜语,感受了我们太多缠绵的故事,我不会送人,更不会丢掉,只偶尔把它们拿出来晒一晒,让它们和阳光对话一番。
2、“家的感觉是趴在窗户上等你回来”
没想到在深圳搬家真的那么快,刚到深圳才一个星期,老哥他们银行就要我们从燕南路搬到深圳教育学院去,说那里的宿舍空出一间房,比这间大。
房间真的大了许多,有十来平米,里面还有一些上一任留下的家具,但也还是“三无”房,没有洗手间、没有厨房、没有阳台。不过我们很高兴,房间大了就可以做饭,做饭就有家的感觉,而且比吃盒饭省钱。
当时我的小老乡刘剑平在彩虹新都做保安,他比我们先来,我们去他那玩的时候,他送我们一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前几任使用者是谁的巨型电饭煲。他从床底下搬出那个电饭煲时说:“掉了漆倒没什么,就是不自动跳闸了,饭很容易烧糊”我极领情地说:“没关系,饭熟了不跳闸,可以闻饭的香味,饭香了就拔掉插头,还可以训练我的鼻子。”
我曾经在10岁的时候,操持着巨大的铁锅和铁铲,在煤炉上做我们全家7个人的饭菜。读大学的时候,和死党笨笨,在宿舍用两只脚的电炉煮方便面。读研究生的时候,常和老哥一起用酒精炉做饭。现在居然有了电饭煲,那不是进入电器化时代了?
那个暑假,我雄心勃勃地要考当时公认最难考的证,注册会计师,白天老哥去上班,我就在家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老哥试用期只有1400块一个月,他要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我们一日三餐要吃饭,还要付房租,这1400块,必须通过科学的精算来决定每一块钱的去留。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一门课是《财务管理》,我说正好“学以致用”,嘿嘿。
我们的正餐是老哥回家后的晚饭,经过我的专业精算,我们两个人每天的晚饭只能用5块钱。我每天四点多钟去泥岗路的菜市场买菜,做好饭等老哥下班回来。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