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朝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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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朝那些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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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怕什么却来什么,高梦箕的忽然奏报让他一时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毕竟当了半年多的皇帝,行政能力还是有了一些的弘光帝渐渐冷静下来,他先派遣内官持御札宣召“太子”入京。

待太子于1645年三月初一来京后,弘光帝请锦衣卫冯可宗出面予以“接待”。

他则在次日召开群臣大会,在会上说:“现在有一个北方来小孩子,自称是先帝立的太子,请有关人员帮我甄别一下,如果真是太子,这也是一件大好事。朕无子,可以把这个孩子当作自已的孩子来抚养,上可告慰先帝在天之灵,下可安抚百姓殷切之愿!”他的发言简洁感人、有理有节,使自已一下子站在道德和法律的至高点上,赢得了与会大臣的一致称颂。

随后,由侯、伯、九卿、翰林、科、道等相关人士组成的“甄别组”开始工作了。

“甄别组”成员中,最有权威的人士当属大学士王铎了,他曾经在东宫给太子当了三年的“家庭教师”,自然应该对太子应该相当熟悉。

“王老师”的甄别结论很快就出来了——此太子是一个典型的“山寨版太子”。

随后,另外两个也曾经当过太子“家庭教师”的刘正宗、李景廉及“太子同学”丘执中(一名太监,曾为东官伴读)也得到相同的结论。

这结论让弘光帝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在他的批示下,此案进入下一轮法律程序——用“审判组”接替“甄别沮”,审理出“假太子”的真实身份。

在“审判组”同志们的强大攻势下,此“假太子”终于招供:本人王之明,乃驸马都尉王昺的侄孙,高阳人,因贪欲富贵而走上诈骗的犯罪道路。

就在此案已炒得沸沸扬扬之时,另一个弘光朝的大案——“假媳妇案”也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此宗发生于1645年元月,比前两个案子晚一个月。

这月的一天,河南有一个姓童的中年妇女来见南明河南巡抚越其杰,自称是德昌王(即弘光帝最早的封号)的媳妇,因战乱与弘光帝走失,流落民间,现请巡抚大人帮忙,好“寻夫团聚”,并讲了其它一些细节。这让见多识广的越巡抚深信不疑,于是一面奏报,一面派人将这个“皇帝的媳妇”护送至京。

也是在1645年三月初一,“童媳妇”大摇大摆地来到了京城,但是,却没有被迎进宫中与弘光帝“破镜重圆”,反而被直接下到最高级别的监狱——诏狱中,并被锦卫衣严加审讯。

“童媳妇”遭到如此待遇,是因为本案的另一个当事处——弘光帝根本就不认可这个“上门媳妇”的身份,指控其为奸人假冒。

被严刑审讯后,这个“假媳妇”的供词是:“民女三十六岁,姓童,十七岁入宫,由曹内监册封。当时同时被封的还有东宫黄氏、西宫李氏,李氏生子玉哥,因为战乱下落不明,我生一子金哥,现住在宁家庄,孩子胳膊上有我咬下的牙印作记号……”

拿到此供词的弘光帝气得七窍生烟,当场挥毫泼墨、奋笔疾书,指出其荒诞之处,为自己作“庭外辩护”:

一是朕妻早死,并已经追封,何处又冒出来个“童媳妇”;

二是朕从前仅是郡王,依《大明律》,郡王又何来东西宫;

三是郡王妃册封必须由朝廷派出礼部官员执行,又何来曹内监去册封一说;

四是朕从未有子,又何来金哥玉哥。

“辩护”的圣批条析缕清,让大臣对弘光帝的才能重新刮目相看。

皇帝陛下的愤怒引起了护送“假媳妇”进京官员的不安,为协助皇帝打击犯罪分子,纷纷上疏,提供旁证。

该妇在进京路上,举止轻浮,毫无“王妃”的大家风范;若官员供应不周,则掀掉桌子,破口大骂;官员参拜,则揭帘露出半张粉脸,如戏子般大叫“免”……

好了!现在无论是“假太子案”还是“假媳妇案”都可以定性了,只不过是两起性质特别恶劣的刑事诈骗案罢了!

且慢,东林复社两党的党章可是“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对于这等国家大事,岂能放过。

非但不能放过,两党中的智能之士都还发现了其中蕴含着的巨大“政治价值”,最好利用此案端掉马阮集团的总后台——弘光帝,从而把这个小集团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由于两党人士人数众多,各自为战,所以在利用两案向弘光帝开火时,也就形成了“道德派”和“法律派”。

“道德派”以下层党员为主,由于层级低,眼光也低,对两案添油加醋,无非是要证明弘光帝既忘先帝之恩,又忘夫妻之情,是一个典型的当代“陈世美”,意在搞臭弘光帝,抒发一下心中的怨恨之气。

“法律派”以中上层党员为主,由于层级高,眼光也高。他们以两党的高人黄宗羲、王夫之等为推手,通过著书立说,从法律上直接否认弘光帝的身份。

“法律派”有的这样宣传:“童媳妇”是真的,但弘光帝不敢相认,为啥?因为他是假的,是马士英为达到个人“挟天子而令诸侯”的目的,从街上拉的一个“小混混”。不但现存的弘光是假的,而且后来他接来的那个嫡母——邹太后,也是假的。

“法律派”有的那样宣传:那个北来的太子是真的,弘光帝不愿承认。是因为他一旦承认,就应该让座于太子,失掉其合法称帝的法律依据。

对于皇帝陛下的“媳妇”是真是假,那是他的“个人阴私”,老百姓可以不闻不问。但“太子”的真假却关乎国本,不能听之任之。出于对“烈士崇祯”光辉形象的缅怀,出于对马阮集团卖官鬻爵的憎恨,出于对弘光帝胡作非为的厌恶,大家主观意识中更愿信这个太子是真的,民间舆论一致要求政府澄清事实,还真象于天下。

这种舆论也传导到了军营里,感染得弘光帝当年的“恩公”——靖南侯黄得公竟也信以为真了。给弘光上疏说:“太子未必是假冒的,陛下您要慎重对待。此案审理中,千万不能对太子动刑,以免让那些审官们为了顺陛下的意思,作出冤屈的判决!”

上疏句句戳在弘光帝的心窝上,让他百口难辨。只能够嘱咐手下,对这个“太子”严加看管,不可动刑,更不可弄死,只能让时间来慢慢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对那个给自己无限尴尬的“假媳妇”,他就没那么客气了。让锦衣卫把她打得血肉模糊、精神失常后,扔到地狱中活活饿死!

可是,斗争是带有惯性的。在舆论斗争中尝到快感的两党人士更是“得胜更猖狂”,对弘光政府掀起了一股又一股“信任风暴”。这风暴,一直到弘光朝灭亡,也未尝停息,最终也算是“与国同休”了。

弘光三大案中,阮大铖同志率先搬起了石头,砸向东林复社两党的同时,反过来也砸了自己。

而两党的同志们搬起反击的石头,在砸向马阮集团的同时,反过来却砸了整个弘光朝的场子。自然,也砸了自己的场子!

“又是一年春来到,桃花杏花满天开”。但阴霾重重的弘光朝廷,能否在这生命蓬勃的春天开始全新的历程?

第十二章 两面受敌

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而且还要加上利息!南明弘光小朝廷在1645年的春天,终于体会到这句话深刻内涵。

大清的当权派多尔衮同志本来是要两手开打的——既想派阿济格打西边的“农民兄弟”李自成,又想派多铎打南边的“地主哥们”朱由崧。这一方案,本来在1644年十月初就敲定的。

但就在多尔衮同志把“哥们”朱由崧的三条大罪都找好了,并准备自行南下“捉拿罪犯”归案时,“农民兄弟”李自成忽然先跳了出来,在河南先给了他当头一棒。挨了打后的多尔衮觉悟过来,顿时明白了谁是主要的敌人,谁是次要的敌人,于是,新的“先西后东”的方案出台了。

他对已被自己判处有罪的朱由崧转而采取了守势,而对李自成采取了攻势,派自己同父同母的弟弟多铎、哥哥阿济格两路大军从南北两个方向同时进攻陕西的李自成。

李自成被这兄弟俩联合打败,撤离国都西安,经商州返回了自己的龙兴之地——湖北襄京。

因阿济格会师迟到,被罚立即率部追击李自成,授权其在消灭李自成后,可相机进攻驻武昌的明将左良玉。

多铎和部下则被奖励在西安休整一个月,期间,多尔衮同志任命汉官孟乔芳为陕西三边总督,全权处理西北军政。

一个月后,“休假”结束的多铎率部从西安出发,经潼关秘密抵达河南洛阳附近。在这里,他招降了大顺朝的平南伯刘忠,并驻扎于此,屯集粮草,等候多尔衮哥哥给他从蒙古、满洲再抽调来的一批八旗骑兵。

二月初七,万事俱备,多铎正式打出“南下征明”的大旗,分兵三路,直向归德杀来。其中中路由自己率领,右路由兵部尚书韩岱统率,左路由固山额真拜音图统领。作战对象主要是黄得功与刘良佐,老狐狸许定国也加入了他的队伍。

与此同时,多了个心眼的多尔衮为确保攻明一举成功,毕其功于一役。又在山东派出一支偏师,即由原驻山东的固山额真准塔率领,率部沿大运河水陆并进,直奔徐州而来,配合中路的多铎牵制李成栋与刘泽清。

这样,阿济格、多铎、准塔共三路大军,以满蒙汉八旗为主,入关后招降的明兵为辅,约十五万人,直向南明杀来,迟到的战争终于开始了!

多铎一军当先,进犯归德,遭到守将凌总兵的顽强抵抗。三月二十二日,城破,凌总兵自缢而死。

归德一失,安徽北部门户大开,清军随后轻而易举占领颖州、太和、毫州、泗州等,顺利渡过淮河,以异乎寻常的速度直逼扬州城下,将“孤立无助”的南明督师史可法包围于城中。

读者看到这里会很奇怪了,南明倾国力不是养了大批“国防军”吗?在此驻扎的黄得功、刘良佐现在到那里去了呢?

说出来也许会大吃一惊,因为黄刘二部现在都被调到打“内战”去了,黄被调到长江以南的太平府,刘被调到与黄隔江相望的长江北岸,这两位作战的对象就是南明最大的军阀——左良玉。

为什么要在大敌当前与左良玉干架,原因很简单,因为左良玉同志造反了,打着“清君侧,救太子”的政治口号正浩浩荡荡从长江中游向下游杀来。

左良王同志走到这一步,客观上来说,是李自成逼出来的(实际上是阿济格逼的);从主观上来说,那就是马阮集团与东林复社斗争又一个“恶果”!

作为一个军人,左良玉本没有鲜明的党派立场。但在他的“成长史”中,却离不开一个“东林党恩公”——侯恂的大力赞助。

早在左良玉同志还是个“排级干部”时,就因受部下牵连而被“勒令退伍”。退伍失业后的他流落到昌平时,被候恂相中,再招入伍,并在其“关爱”下官位一路飙升。

“吃水不忘挖井人”,当侯恂的儿子——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就在得罪了马阮集团,跑到左营中寻求“政治庇护”,左良玉也给了这位公子哥莫大的关照。

有了这两层关系,左就被“形而上学”地被划进东林复社的阵营,老马本着“非我派者,其心必异”的行事原则,对左良玉同志也就多方压制,尤其在军饷方面,常常是一拖再拖,弄得左同志一肚子怨气。

还有在帝位选举中,掌握主要军权的左良玉同志却被老马排斥在“选举人”之外,使他失去了“建功立业”的好机会。这让他一段时期内很是不爽,一度拒绝承认弘光这个“中央政府”。

后来,明白这点的弘光帝赶忙制作了一顶“宁南候”的高帽给他扣上,才让左良玉的心中稍稍得到了一些安慰。双方就在这种“相看两厌”的状态中暂时维系着脆弱的平静。

但这种日子却被赶来讨要“见义勇为奖金”的李自成给中止了,再加上东林斗士——黄澍提供了一个“真实”消息,太子已到南京,但被弘光帝及马阮等以“假太子”的罪名下了监狱。他建议左良玉东下除奸救太子,这样既避免与李自成死磕,又能借助时势自创一片天地,何乐而不为!

既受崇祯帝多次“宽恕”之恩,又有美好前景引诱的左良玉与黄斗士“一拍即合”。

1645年三月二十三日,左良玉同志借口接到牢中太子的密旨,动员自己的八十万大军(实际二十万)沿长江东下,就在清军已占领归德之时,拉开了南明弘光朝最后的“窝里斗”。

左良玉同志造反时,为了给自己造势,先后“绑架”了湖南巡抚何腾蛟、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袁继咸一起东下。

一面是左兵东下,一面是清兵北来,这就给弘光小朝廷提出一个生死攸关的命题:是先防“左”还是先防“清”?火烧眉毛的弘光帝速召集群臣商议对策。

弘光帝的开场意见是:“左兵急则先防左,清兵急先防清”。

这话无比正确,但根本无法操作,防左、防清的战场相距两百多里,南明这点兵,防了左就不能防清,防了清就不能防左。

刑部侍郎姚思孝、御史乔可聘、成友谦的发言是:明清是敌我矛盾,明左是内部矛盾。应以防清为第一要务,不防答应左良玉一些条件,以稳住其心,不再东下。

马士英阁首眼看弘光帝被这伙人勾引下去,自己就又成了与左妥协的“牺牲品”了,情急之下,骤然发飙。

“你们这些东林党这样做,不是想借口防清来达到帮左良玉东下的目的吗?皇上,清兵来了,我们还可以和他们议和,左兵来了,这些东林党人仍可高官得坐,可是我和陛下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老马同志咆哮着,狂吼着。

决策出现了一边倒,弘光帝出手诏从史可法手中抽调黄刘兵团防御左良玉。

四月初一,接到调兵令的史可法上疏反对,建议防清第一,并愿作为“和平大使”,只身往左营谈判。

但上疏遭到弘光帝的严厉斥责,不得已,史可法只得令黄刘紧急西进,这样,安徽及江苏北部的几百里内,再无大明军士一兵一卒驻防。

这时,攻克九江后继续东下的左部也有了新变化——主帅左良玉于四月初四一命呜呼!

左良玉虽死,但左部仍在其子左梦庚的统领下,仍脑子一根筋地向南京杀来。

虎父未必有虎子!左部在左梦庚统率下,战斗力大为下降,四月十一日,在铜陵,被江北总兵黄斌卿第一次打败。

左部虽败,但实力尚存,随时可以再次东下,黄刘两部仍未得以回防清兵。

而此时,清兵已开始准备攻打扬州,对史可法真正的人生考验开始了!

第十三章 扬州悲歌

1645年四月十八日,刚刚从南京渡江返回扬州的史可法在清军兵临城下之际,以督师身份向四周各州县发出紧急调兵檄文,要求各部将领带兵到扬州集中。

调兵檄文发出后,只有总兵刘刘肇基、兵部主事何刚率忠贯营约四千余人到达,加上扬州原有的守军约有一万余众。史可法明白,现在,只有靠这些人来死守孤城了。

但多铎却先把扬州城围起来,并没有急于大规模攻城。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怯于此城城高池深,直接攻打伤亡太大,想等待攻城利器——红衣大炮从后方运来;二是想通过恐吓、引诱等“传统手法”来招降史可法,不战而获得扬州城。

多绎先派出驷州降将李遇春以老部下的身份持自己的信去试探性招降,被史可法隔城痛骂一顿后无果而返。

政府官员不行就派民间代表,二十二日,由“扬州老乡”们组成的民间友好代表团一天六次进城给史可法做“思想工作”,请他“顺应历史潮流,作出有利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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