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霸天走上卡车点火:“我记得计划中。前三次人类通过光门实验都是单人的,这次当然是要我一个人去的。放心吧。后面都安排好了,想接我班的人早就排满队了。”
“元帅大人。再见。”
“再见。”金霸天发动卡车,穿过了光门。
卡车开得很慢,穿过光门后金霸天就用不熄火的状态停了下来,这光门还能持续一分多钟时间,有危险的话,那立即倒车回去也是来得及的。
在这里稍作停留后,直至时空之门消失,连同刚才放出的观测机器人也因为光门消失两个世界断了连接而断了电线失去了能源支撑跌落在地,金霸天想了想。将这个观测机器人的残骸收了起来。毕竟是另一个世界的产品,不要引发什么误会才好。
同样的,这辆卡车也是不能带的,若是让原住民以为这是什么妖怪群起而攻之那就坏了。因为已经有了探险家前辈们做了实验,拿着手电打火机等现代产品去食人族部落的非但没有被当做神供起来,反而都被当做新鲜的蛋白质来源吃掉了。
金霸天现在穿的就是一身没有染色的麻布衣服,当然,里面还是有防弹衣的。从卡车里拿上六毫米突击步枪和九毫米自动手枪之后,金霸天将卡车的伪装功能开启。离开了这里。这时从近处看这辆车也就是一个长满绿色苔藓的巨大石头,和周围的环境俨然一体就像已经在这里生根了数万年一样,如果不是经常来这里的人,很难看出这里多了一块巨石。
深深地吸了一口这个世界的新鲜空气。金霸天在心中喊道:“新世界,我来了。”
只是这三公里多一点的路程并不好走,现在金霸天处的位置是一处丛林的边缘地带。在各种不知名的高大树木掩映下,这丛林里也是暗藏杀机。
金霸天刚刚走出一百几十米。直觉突然间让身体僵硬了一瞬,金霸天一抬头上方一张巨大的蜘蛛网连同一只巨大的蜘蛛扑落下来。地球上虽然也有杀人的蜘蛛,但那是靠毒液杀人,巴掌大小能扑捉小鸟的捕鸟蛛已经是地球最大蜘蛛了。
而眼前这只蜘蛛已经超过了已知的任何蜘蛛的范畴,如果不是八条腿和口器以及数条腿上抓的一张巨大的蛛网,金霸天很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到了一头牛。
只是如果真有牛这么大的蜘蛛,那吃人也就不算什么事了。
说时迟那时快,金霸天脚下发力向后一跃数米跳出蜘蛛扑下的范围,金霸天当然明白这蛛网的危险,蜘蛛丝的强度是同等细度的钢丝的数倍,而且上面的黏性能让所有粘上去的猎物越缠越紧欲仙欲死。
金霸天当然不是要跑,人类大约是哺乳生物中跑得最慢的了,所以才要一群组成社会才能活下去。在大自然中,落单的人类只是猎物。
躲开这如同公牛般巨大蜘蛛的扑击后,金霸天的手瞬间打开突击步枪的保险,对着正要再扑上来捕食的巨大蜘蛛“哒哒哒”就是一梭子。
突击步枪六毫米子弹以二倍多一点的超音速飞快的贯穿着巨大蜘蛛的身体——所以说躲子弹什么的都是开玩笑,通过直觉和经验预判嘛,还有这么点可能。
(写到这里东方胜不禁消耗了一支香烟想到:超人飞的比子弹还快,那衣服和红色外穿的内裤是什么材料做的才能在这几倍的超音速飞行中而没有被破坏呢)
巨型蜘蛛的身上被突击步枪的子弹打出一团团青色的血花,没有哀鸣,巨型蜘蛛扑过来的动作越来越慢,终于在到达金霸天身前轰然倒下。
这时候,金霸天突击步枪上面携带的一个一百发弹鼓已经打完。
但是这还不算完,刚来异界再小心也是不为过的。后退几步的金霸天给突击步枪换了弹鼓后,拔出自动手枪对准巨型蜘蛛的尸体“啪啪啪啪”就是一阵狂射,巨型蜘蛛的尸体在开始的几枪中还抖了几下,到后来可能的确是死透了,才一动不动了。
金霸天看着眼前的不知是不是死透的巨型蜘蛛的尸体说了一句:“这个怪物好难杀啊。”
枪声在寂静的丛林中传得很远,还没等金霸天觉得怎么处理巨型蜘蛛尸体的时候,这个星球的土著智慧生命登场了。
在金霸天眼中一些穿着奇怪黄色甲衣几乎做到了全身防护的四个人——在这里就当做人来看吧。虽然看不到甲胄的里面,可是看外面还是人类的——非智慧灵长类生物应该不会弄个全身甲套在外面并且手中拿着或背着各种好像非金属的武器。
当前一个身穿金黄色的甲衣人远远的看过巨型蜘蛛的尸体后面向金霸天问道:“你一个人杀死了成年体的蜘蛛?”
“是的。我刚来这。碰到这个大家伙从树冠上扑下来。”金霸天不知道怎么的就明白了他们说的话,但肯定不是自己在地球上学到的任何一种语言。而且自然而然也就会说了。嘛,就当做光门的赠礼吧,嗯,设定就是这样了。
“你不是塔城的人,我在那没见过你。你是从哪里过来的?这附近的丛林能让最强的猎人停下脚步,一个人是不可能穿越丛林的。”
金霸天说道:“我也不清楚怎么到的这里,我老家是京城。”
对面的黄色甲衣人说道:“没听说过的地方,附近也没人去过那么远,算了。世界上总有意外。你一个人带不走这么多战利品,要我们帮忙吗?”
面对这牛一样的大的战利品,金霸天当然希望有人帮忙:“第一次杀死这种巨型蜘蛛。有用的好拿的给我留下两三样就可以了。”
四个金黄色的甲衣人分别拿出一尺多长的刀子,开始分解巨型蜘蛛的尸体。第一个和金霸天说话的甲衣人将其中的两样交给金霸天:“这是成年体蜘蛛的丝囊和毒囊,价值大约是战利品的一半。也是最好拿的,其他的战利品你有需要的说一声就是了。”
看着手中这个巨型蜘蛛居然有几百克重的毒囊和几千克重的丝囊,金霸天心说还好没被咬中,不然几百克毒液注射进去估计一时半刻就要挺尸,什么血清也来不及了。
拿到战利品金霸天继续问道:“这两个有什么用?”
听到这么弱智的问题黄色甲衣人像看猩猩一样看了金霸天一眼后才说道:“自然是有用的。毒囊是用来做毒药和解毒药的,只要配上不同的草药就能做成蜘蛛毒的解药,很奇妙吧。而且毒囊越大效果越好。
你手上那个毒囊大约价值三百钱,丝囊里面是蜘蛛已经制成的丝团。最大的用处是用来做最精良的内甲,成年体蜘蛛的丝甲柔软异常,刀砍不进。枪扎不入,水火不侵。当然。你手中那点数量可能还不够。或者只能给一个半大的小孩子做一个半身软甲。但是在塔城至少能卖到八百钱的高价,这样的好东西永远是有人要买的。”
大约是觉得金霸天真的不了解蜘蛛的。又继续解说道:“这蜘蛛的血肉当然是作为食物用的。这么多当然也能卖个几百钱。另外就是蜘蛛的口器,打磨一下能做成很高级的枪头。幼年体的口器就只能做箭头了,蜘蛛腿和关节等也有其他的用处,可以说除了少数内脏和被洒落的蜘蛛血之外其他的都是有用的。”
金霸天看着那四对足球大小的蜘蛛眼球问道:“蜘蛛眼睛呢?”
黄色甲衣人说道:“这个,只能给小孩子做球踢了,一般情况我们遇到这种巨型蜘蛛会先射爆它的几只眼,这东西虽然看着很大但是也卖不上几个钱的,也不怎么好吃,怎么,你要吗?”
“不了。”金霸天赶紧摇摇手。从小整天踢这个玩意大约会做噩梦吧。
这些身着黄色全身的甲衣人动作很熟练,大约十几分钟的功夫就将巨型蜘蛛肢解一空,除了一些不要的内脏和不值钱的蜘蛛眼球之外,剩下的都打包准备带走了。能看出四个人力气很大,不然这一只巨型蜘蛛在金霸天看来没一千斤也有八百斤了,虽然肢解后扔下了一部分无用的内脏等,但每个人身上背的重量都不会少于一百斤。
再加上四个人本就不是空手来的,这黄色的全身甲虽然看不出什么样的材质做成的,可是肯定是有一定分量的。加上几个人携带的武器以及其他等,金霸天估计每个人大约负重两百斤左右,地球上不是没有能背两百斤的大力士,但是像人家这样背了两百斤还能行动如常的,那就不多见了——就是在军队中,长官也不会让士兵背着一百公斤的武器装备上战场的,他们宁愿让后勤人员冒着炮火一点点的给一线部队送上去。
这金霸天自然也是决定和他们一起去塔城。人类吗,自然是要结伴而行一起居住,一个人在大自然中是活不下去的。
这里已经是丛林的边缘,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类只能在原始丛林的边缘活动,和四个甲衣人小心翼翼的绕着路走了十几分钟,金霸天也随着四个甲衣人离开了这片丛林。
出了绿色的丛林不久,就看到远处一片绿色中有白烟冒起,当前一个黄色的甲衣人对金霸天说道:“那就是我们塔城了。”
金霸天是左看右看,也没看出远处那片不时有冒烟现象的绿色海洋中有什么城池的,既然是城吗,您得先有个城墙好不好,怎么看着那片地方到像是灌木丛呢。
等走近了进了城金霸天才发现,原来这片绿色的海洋还真就是一个城池,只是这不高的黄土夯筑的城墙上和城池的天空中爬满了绿色带刺的荆棘。阳光只能从荆棘的缝隙中照到城中——这采光肯定有问题啊。那些白烟是各家以及城中的饭店等做饭烧火时产生的,这已经是很明显的人类活动了。
自然,最让金霸天放心的还是这个世界里的审美观。(未完待续。)
PS:啊,淫荡的七月又开始了,虽然有很多话想对大家说的,不过解释什么的还是看着一卷的标题吧,淫荡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啊哈哈哈哈哈
第二百九十六章 蝎王猎手
入城后,四个甲衣人似乎也放松了一些。将全身甲的头盔摘下去,在金霸天看来是一个中年人和三个小伙子,麦色的皮肤眼睛和头发颜色各异,城中走动的人自然不用全身顶盔掼甲的,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男女们男的俊朗英武,女的窈窕俏丽,也怪不得没将自己当做异类。
金霸天眼光老到已经看出这里的人们穿的衣服都是真丝的,就自己穿个麻布的衣服还真是有点耀眼了。这座叫塔城的城里和城外都种植着各种作物,但没看出那种是棉麻来,想来大约种植的都是食物药材香料之流的吧。只是这里里外外的也没有看到种桑养蚕的,哪来的这么多真丝衣物?
塔城城里上空因为都在荆棘藤蔓的笼罩下,所以并没有太高的建筑——这要想跳楼的可咋整啊,街上房子一水的不高过两层。
中年的甲衣人将金霸天领进一间距离城门不远的房子,说道:“这里是珍妮药店。我们一般收获的药材原料是要卖给这里的,那毒囊在这里能卖个好价钱。其他的,你向珍妮打听吧。我们的原料是要卖给饭店的,时间长了,味道就差了。先走了。”
金霸天只好自己进了小店,问道:“请问,哪位是珍妮?”
店里正在清洁地面的棕发年轻少女问道:“你找的奶奶珍妮还是妈妈珍妮还是阿姨珍妮,我想我和你并不熟。我的太奶奶已经很久没在店里了,所以应该不是找我的太奶奶珍妮吧。”
金霸天拿出蜘蛛毒囊说道:“哪个珍妮都行了,一点原料。我想卖掉。”
“那我这个珍妮就能做到了。”少女珍妮拿过蜘蛛毒囊,用各种手段检查了一番后。放上了天平怪叫了一声:“哇偶,四十二砝码半。真是个大家伙。卖钱还是换药?或者委托我们做药?”
“换钱。谢谢。”主要是现在金霸天身无分文,可以说穷困潦倒,要是不找个工作什么的,估计是有饿死的可能性存在——从地球带来的卡车里面是有各种真空封装的种子,可是等这些种子种下去长起来,少说也要几个月了,而且种在哪也是问题,甚至这里的气候是不是适宜这些种子生存也是问题。
少女珍妮口算道:“一砝码重的毒囊价值五钱,重量超过二十砝码加二成。超过四十砝码再加二成,306钱,零头抹掉,三百钱。”
“你是外地人吧,在这里没有见过你呢。话说今天没有听说有商队来,不会是一个人到这里的吧,那可真是危险呢。好了,您点一下。”少女珍妮算完,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口袋。将里面的大大小小的铜币倒出来给金霸天付账。
金霸天摸着大大小小的铜币很显然这里是按照铜币的重量来作为其价值的,心想:这就是以铜为金嘛。这么算起来,也就是一春秋战国时代的水平。
金霸天拿出蜘蛛巨大的丝囊:“我想知道,这个去那里卖?”
少女珍妮说道:“从这里出去向前直直的走三十七步。外面牌子画着一个有衣服样式的屋子,那是我姨妈珍妮的店。因为抹掉了你的零头,这个消息是免费的。再问就要花钱了哦。”
“谢谢。”金霸天去了珍妮纺织店,将蜘蛛的丝囊换了七百五十钱。在这里又免费的打听到了塔城旅店的位置。据说这里也是昆虫猎人们的居所——当然是那些外地来的昆虫猎人们的居所,本地的昆虫猎人还是在家住的。这样生活成本要低很多。
在塔城旅店,金霸天开了一间十钱一天床很大(2米乘3米)很宽敞的小房子——这里本来是给至少四个猎人准备的,单身的猎人在这里并不常见。吃着这里十钱一份的饭菜,喝着五钱一杯的酒水,渐渐也了解了这里昆虫猎人们的生活。
所谓昆虫猎人,顾名思义就是以狩猎昆虫为生的人。因为这个世界的昆虫个个巨大凶猛,所以,养殖什么的是没有前途的,但是这个世界的智慧人类通过采集狩猎耕种,和这个昆虫称王称霸的世界仍然形成了共生关系——至于城内上空那些荆棘藤蔓却是为了防止会飞的巨大昆虫落入城中而架设的,虽然巨大昆虫落入城中最后也只有一个死字,但是一些老人孩子显然是挡不住这样昆虫袭击的。
在这里吃穿住行,很多材料都是从巨大昆虫的身上得到的。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各行各业,多多少少都和昆虫有些关系。
例如金霸天现在最喜欢吃的就是蝎肉或蜈蚣肉,而蝎子几乎一身都是能用的,上次金霸天见得甲衣人就是穿得成年蝎子壳制作的铠甲,相当坚固,蝎毒就不用说了,自然也是制药的好材料。但就是那些幼年期的蝎子也是很危险的——这里幼年的蝎子就有两尺多长,成年期的蝎子长度超过两米,但这仍不是最大的,四五米长的蝎子也是有人见过的,这还只是人类见过的,深山老林中人类活动范围之外只怕没见过的七八米蝎子也是有可能存在的。
想一想,卡车一样大小的蝎子就知道有多危险了。所以一般的昆虫猎人就是团队协作也不会去招惹那些巨头。
能从外地来的昆虫猎人自然都是想着弄些大的多赚一些,本地的昆虫猎人们对付的多是丛林外围的幼年体昆虫。互相敌视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没那么激烈,毕竟这个世界的人类还很弱小甚至可以说很脆弱,古诗记载中一些城池被群居的昆虫迁居而灭亡的先例也经常被这里的人们传唱。
为了打听到这些情报,金霸天可是花了不少酒钱。
“艾德,啊,我忘记今年是哪一年了?”将昆虫猎人艾德灌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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