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剑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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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剑歌行-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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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它的凶险,却并此,而是沙漠中的炎热高温和流沙中潜藏的各种猛兽和虫蚁,想要通过这片沙漠,需要坚强的意志和耐力,对于武道修行者来说,就是一颗超越自我的武者之心。

    对此,我们将给你们必要的防身武器和补给物品,你们要做的就是通过这片沙漠,便去圣墓山取一块那里特有的七色卵石回来,便算合格。

    减少你们所面临的压力和危险,我会教给你们一些必要的沙漠生存技巧,还有,你们可以选择三五个人一起结队行进,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很话,也可以选择做一名独行侠。

    不过有一点,你们可要记牢了,那就是我们允许团队合作,但却禁止互相残害,我们会全程跟踪你们的行动,一旦发现有伤害他人的行为,立刻取消选拔资格,情节严重或伤人性命者,就地格杀勿论!”

    说到这里,脸色已经严峻非常,两道锐利的眼神,带着一股强大的威压,扫过众人的脸庞得众少年的心里都一阵发毛,知道他此言非虚。

    给众人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之后,高阳坚毅阳光的笑容,又慢慢回到了脸上,朗声说道:“能够保障你们的生命安全,我将给你们每人配备一支焰火器。

    遇到生命攸关的情况,或者中途坚持不住了,便可引爆焰火器,我们看到焰火便会赶过来救援,不过,一旦使用焰火,我们将视为放弃选拔资格。”

    言毕,一名弟子已经端着装满焰火器的木箱,从底层的杂房里走了出来,一一分发给了在座的每位少年。

    焰火器是用一节两寸长,一指大小的竹筒制成,两端都用油蜡封死,底部有一根拉伸的火线,用时只要一扯,便会有焰火从竹筒的顶部射出,非常的好用。

    宇文辰逸将焰火器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下,抚摸着竹筒上的防水蜜蜡,心中暗道:“这个小东西制作得还挺精良的,在雨天也能用,希望不要用到它。”咧嘴轻笑了一下,将焰火器悄悄放入了怀中的天蚕丝袋之中。

    发放完焰火器之后,高阳朗声又道:“接下来,你们便各自寻找自己的队友吧,趁着还有几日才能到达流沙城,互相交流熟悉一下。”

    一众少年闻言,都面面相觑,互相寻找起了与自己契合的人选来,这当中的大部分人都是依附在灵剑宫的武学世家子弟,彼此都比较熟络,很快都找好了伴。

    场中只剩下一些由在外游历弟子带回来的少年男女,宇文辰逸细数了一下,连他在内不过十六人,当中还有六名少女。

    由于互相都不认识,众人显得有些生疏和拘束,但是大家都知道,前往流沙鬼蜮那种危险的地方,还是要有同伴和队伍,才来得保险。

    最终有人打开了拘束,一名长相外向的少年,摇臂叫道:“本人刘得志,自小习武,身体健壮,吃苦耐劳,有魄力,有担当,现在招收队友,讲义气,有沙漠经验者优先了。”

    宇文辰逸抬头看了一眼刘得志,这小子虽然不高,但是长得挺精神的,古铜色的皮肤,油黑发亮的头发,并不英俊的脸上,透着一股亲切的邻家男孩气质,看着非常的舒服。

    心想,这样的人做队友也还不错,咧嘴轻轻一笑,走上前去,说道:“兄弟,你看我怎么样,有兴趣搭伙吗?”

    刘得志上下打量了他两眼,说道:“你的样貌不错,就是不知道能力怎么样,有过行走沙漠的经验吗?。”

    宇文辰逸常年驻守阳关,行军打仗都是在塞外草原,对于漠北的沙漠也进过不下数十次,有着相当经验,深知孤身行走大漠的危险。

    因此才会找上刘得志,闻言,剑眉轻扬,微笑道:“以前走过几次沙漠,经验嘛,有一些,不多,凑合着应该够用。”

    刘得志一听他进过几次沙漠,顿时来了精神,说道:“行,就你了,合作愉快。”

    说着伸出了手掌来,宇文辰逸见状,也伸出手来,与之轻轻一握,轻浅笑道:“合作愉快。”、;;,,!!

第12章 三人成行() 
刘得志点了点头,喜笑颜开的喊道:“本队伍有去过沙漠的高手一名,要加入的啊!”

    话语刚出口,只听得旁边传来一声冷笑:“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在这里大言不惭,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

    宇文辰逸闻言,眉头微皱,抬眼望去,只见发出冷笑的那人,是一名衣着光鲜的少年,模样倒是长得极其俊美,只是脸上流露出一副趾高气扬的神气人看着讨厌。

    此人的眼神中带着一股不屑的神情,正盯着自己和刘得志,他身旁的那些少年也跟着起哄,一名油头粉面的少年,摇头晃脑的说道:“秦兄何必跟这种没有见识的乡下小子一般见识。”

    另一名少年也随声附和道:“柳兄说得对,两只坐井观天的小蛤蟆而已,懂得什么叫高手,在座的武学世家公子多了去了,哪一个不是少年俊杰,尤其是我们秦兄更是人中龙凤。”

    那姓秦的少年笑道:“柳世兄,张世兄过奖了,我秦毅哪里能够担当得起这个称呼,不过是大家抬爱罢了。”话虽说的谦虚,神色间却是得意非凡。

    志得意满的站起身来,朝没有结成队伍的一众少年说道:“我们的队伍现在对外招人,不管你有没有什么特长,只要服从,听指挥,便可入队。”

    秦毅的话一出口,立时有六七名少年加入到了他的队伍中去,使得这支原本就有**名世家子弟组成的队伍,更加庞大了起来。

    其他的世家子弟组成的队伍见状,也纷纷呐喊招人,剩下的少年很快就全跑去了这些人的队伍之中。

    刘得志原本被得秦毅一伙人噎得够呛,此时更是落寞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宇文兄弟,看来只剩咱们俩了。”

    话音刚落,只听见一个清脆娇柔的声音,响起:“还有我,我加入你们。”

    两人抬眼望去,只见一名十四五岁,明目皓齿的娇俏少女,如脱兔一般,从人群中跳了出来,少女身穿水绿色的宫装,一边嗑着松子,一边笑意盈盈的望着二人。

    宇文辰逸上下打量了一下少女,只见她圆圆的脸蛋,肤如凝脂,笑靥如花,露出嘴角边两个小小的酒窝,心想,这个少女倒是灵动可爱得很。

    正想搭话,却听见少女刚才跳出来的人群里有人叫道:“薛琳别胡闹,快回来。”

    薛琳转过头去,嘻嘻笑道:“你们都那么多人了,也不少我一个,我就跟他们搭伙结队了。”

    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女从人群中走出,一把拉住她说道:“琳儿,族中好端端的队伍你不跟,非要加入到这没人要的队伍来做什么。”

    说着,两道眼神扫了一眼宇文辰逸和刘得志,一脸不信任的说道:“你可知那流沙鬼蜮凶险得很,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再说了,这两个人连什么来路你都不清楚,怎么犯得着跟他们去冒险。”

    人群中另一个女子也走过来劝道:“薛琳,听你二姐的话,跟这两个散人子弟,人少不说,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把你扔下,独自跑了,你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薛琳的二姐点了点头,说道:“蓉姐姐说得是,我们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有什么危险,都可以互相照应,哪里用得着去找散人为伍。”

    宇文辰逸和刘得志闻言,顿时恼怒了起来,本来他们并没有打算要让这名少女加入的,毕竟两人都是男儿身,加入一个少女进来,会有诸多的不方便。

    宇文辰逸听到这两名女子说话处处带刺,丝毫不把二人放在眼里,早已气不打一处来,冷冷的说道:“我们虽然只是两个散人,但却要比那一堆阿猫阿狗强得多,没用的一堆废物,再多也不顶用。”

    言毕,一脸含笑的对薛琳说道:“你放心,我们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再困难险恶的环境,也不会抛下同伴,独自逃跑的。”

    刘得志早就憋了一肚子气,闻言,非常诚意的向着薛琳伸出手来,说道:“妹子,欢迎你的加入。”

    薛琳一听,顿时笑道:“二姐,蓉姐姐,你们听到他们的话没有,就这么定了,我意已决,你们不用再劝啦。”

    说着伸出手来,跟刘得志握了一握,又跟宇文辰逸握了一下,嘻嘻轻笑道:“我叫薛琳,以后请多多关照。”

    宇文辰逸和刘得志充满了快意的微笑着,点头答应着,向她通报了自己的姓名。

    薛琳的二姐见状,怒道:“琳儿,这回可容不得你胡闹,快回队伍里去。”

    薛琳古灵精怪的伸过头来,在她二姐耳边轻轻的说道:“二姐这回你可得由着我,要不然,我就告诉爹爹,你跟蓉姐姐大哥相好的事情。”

    薛琳的二姐一听,脸色顿时红到了耳根子,气得双脚一蹬地:“死丫头,都是爹爹把你给宠坏了,我,我不管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吃了亏可别来找我哭鼻子。”

    说着,转过头来恨恨的盯了宇文辰逸和刘得志一眼,气乎乎的说道:“你们两个给我听好了,要是你们敢做伤害我妹妹的事情,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

    那位被称为蓉姐姐的少女耳尖,也听到了薛琳的话语,不再相劝,摇头叹了一口气,与“二姐”一道悻悻的走入到了人群当中。

    瞅着两名女子的身影,宇文辰逸咧嘴轻笑了一下,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好奇,开口问道:“薛琳,别人都嫌弃我们是两个散人,为什么你就偏偏信任我们呢?”

    刘得志也是一脸的好奇,说道:“是啊,我们只有两个人,与那些人多势众的队伍相比,可是要势单力薄得多。”

    薛琳笑靥如花,咧着两个小酒窝,呵呵说道:“因为我觉得跟你们在一起,一定会发生很多有趣的事情,你想啊,那些队伍那么多人,那些鬼怪,猛兽怎么敢出来呢。”

    “原来如此!”

    宇文辰逸和刘得志闻言,面面相觑,顿时哭笑不得。【!,。

第13章 出发前的准备 上() 
经过六天的疾速飞行之后,飞船终于在破晓十分抵达了位于南昆仑外围的流沙城。

    此城距离被称为死亡之海的流沙鬼蜮不过十里地之遥,是这片沙漠唯一的一座城池,由于恶劣的气候,使得这里人口十分稀少。

    除了一些为探险家各种补给物质的商家和客栈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人了,但灵剑宫却出人意料的在此城设立了一个堂口,由十几名执事弟子驻扎。

    对于这此的入门选拔,堂口里的弟子早已进接到了指令,准备得相当充分,参选的少年每人都配备了足够的干粮、净水、地图、帐篷、司南等物品。

    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武器,灵剑宫是剑修门派,所以这些武器也是以剑为主,既有单手长短剑,也有双手重剑,林林总总有数百把之多。

    宇文辰逸挑了一把三尺长剑和一柄一尺来长的短剑,作为自己的防身武器,他把剑从黑色的剑鞘里抽出来试了试,发现这两柄剑做工极为精细,用奇异金属所锋利剑刃上,雕刻着一些古朴的符文。

    这种符文与他曾经使用过的雕翎金箭有所不同,弯弯曲曲的也不知有什么特殊用途,他好奇的盯了两眼这一长一短,两柄剑上的符文,淡淡出了神。

    站在身旁的薛琳看了一眼他的神情,笑道:“这些剑是用星辰铁所铸,虽算不上神兵利刃,但也是吹毛立断,锋利异常,而且还由宫大师铭刻上了驱邪符文,可以斩鬼驱魔,在市面上可是千金难求呢。”

    宇文辰逸通过在路上相处的这几日,早已知道了她的出生非比寻常,此刻见她如数家珍一般,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既然这么好,你怎么不挑一把防身?”

    薛琳眨了眨眼睛,嘻嘻笑道:“这些星辰剑,在我的眼里就跟破铜烂铁一般,我要它们来做什么,再说了,那些阿猫阿狗的猛兽野人,有你们打发就够了,哪里用得着我出手。”

    宇文辰逸和刘得志闻言,摇头相视一笑,这小妮子时而天真烂漫,时而古灵精怪,两人路上已经领教过了,都是见惯不怪,习以为常了。

    刘得志挑了一对雌雄双剑,拿在手上,一个劲儿的称赞:“好剑,好剑,真是好剑,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好的剑呢,这玄门剑宗出手就是不同凡响。”

    他本是一名落魄剑师的后代,从小在父辈的教导下苦练剑术,有着扎实的剑术功底,只是家境贫寒,祖上使用的双剑也因缺乏保养,早已锈迹斑斑,不堪使用。

    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宝剑,此刻拿到这么锋利的两柄双剑,如何不喜,就像得到价值连城的宝物一般,将双剑握在手里,看了又看,瞅了又瞅。

    秦毅那一伙世家子弟组成的队伍,也跟薛琳一般,没有上前挑选武器,只是淡淡的看着他们招收的那些普通少年挑选利剑,脸上多是不屑的神情。

    看到刘得志爱不释手的表情后,那名姓柳的世家少年,一脸尖酸刻薄的说道:“看那穷酸相,没见过好剑吗,宗门招收弟子的条件真是越来越低了,连这种下里巴人都可以来参加入门选拔了。”

    刘得志闻言,装着没有听见,还剑入鞘,将双剑斜插在了背上。

    宇文辰逸却最是见不得这种狗仗人势之辈,听得心头火起,要不是怕打架被取消资格,真想上去抽他丫的两个大嘴巴子。

    就在这时,只见薛琳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狯的眼神,冲着那姓柳的少年笑嘻嘻的说道:“柳世兄,不知你祖父他老人家近来可好?”

    “祖父他很好,薛世妹怎么想起他老人家来了?”姓柳的少年眉头皱了一皱,心想,这小妮子可是刁钻古怪的主,她问祖父做什么?

    薛琳眼睛一眨一眨的说道:“哦,我是想问问他老人家手上的老茧消失没有,我听说,在铸剑炉当过剑仆的人,手上磨出来的老茧,几十年也消不了呢。”

    此话一出,姓柳的少年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红到了耳朵根子,他名叫柳世开,其祖父本是灵剑宫铸剑堂的一名剑仆,几十年兢兢业业的从底层做起,任劳任怨,忠心耿耿。

    铸剑堂主感念此人忠厚勤恳,遂向灵剑宫一众首脑请命,破例让他的几个儿子入门学剑,由此开创了柳世一门武学世家。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二代’,因为前辈两代人的辛勤打拼,到了柳世开这一代,已经家大业大,逐渐忘了本。

    此人自觉武学世家子弟的身份,高人一等,眼里常常瞧不起普通人家的子弟,同时又有一种先天的自卑心理,对于那些比他出生高贵的世家子弟,又竭尽巴结讨好。

    薛琳的话,无异于狠狠扇了他一耳光,认得他无地自容。

    秦毅见状,冷冷的哼了一声,大声对正在挑选武器的那几名少年叫道:“你们选好了没有,磨磨蹭蹭的,没吃饱饭吗!”

    说完,领着身边的几名世家子弟,迈步走了出去,加入他们的那几名少年,脸色一红,的拿起选好的武器,悻悻的跟着走了出去。

    选完武器之后,就剩下最后一样的东西——骆驼了,骆驼素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它们不仅具有很强的载重能力,脚掌还特别的宽厚肥大,着力面积很大,不会轻易陷入到沙中。

    另外,它们还有其他生物所不具备的沙漠技能,既可以躲避沙漠风暴和流沙等自然界的威胁,也可以不吃不喝的在烈日下负重前行,最为宝贵的是,一些经验骆驼,还会在茫茫沙漠中,找到水源,这一点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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