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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友谊与爱情(3)
具有西方特征的共同生活方式和关系形式将会改变。婚姻制度被男人当成压迫的手段(当然,通常并没有像这里所写的那么邪恶),要求女人扮演炉灶和教养小孩的角色。如果女人能在自愿与平等的关系中完成这些工作,这样的决定当然会成就一个最佳的共同生活形态——但是,如果男人宣称有权依自己的方式去追求成就感,男人就不能强迫女人接受这样的生活形式。只有平权才能喂养爱情以及有Xing爱的关系。你现在会不会以为,我说得太夸张? 不,绝对没有。不过,你可不可以进一步说明成就感、享受工作和性伴侣关系中可能出现的缺失? 在西方世界,男人在生产过程的所有层面中参与的比女人多,或许也得到较多的乐趣——这对男人来说,可能是乐趣的来源。许多男人喜欢工作,喜欢创造绝佳的成就,为的是获得地位、物质上的富裕,以及供养家庭。我向一位成功的律师询问他对工作和乐趣的感受,他提出了一种绝佳的比喻:“我的性欲是辩护词,我的高潮是胜利。” 这样的工作伦理,是会影响到伴侣关系和婚姻中的生活形式的。男人生活和创造成就的方式,不仅显现在办公室或在商业午餐当中,也经常显现在床上。无数的男人是在如同从事工作一般的情况中进行Xing爱的。他们想达成某些成就,最好是很快就获得,很快就有结果。他们缺少感性;他们想像不到要拨出一些时间给伴侣,这正是无数女人的渴望与挫折的来源。女人往往不敢说出口,或者只做一些胆怯的尝试,因为男人确保了她和孩子们在物质上无虞。男人借着工作,让女人在心灵上孤单。工作成就上的物质乐趣,使得情感生活无法符合女人所要求的那种健康和均衡。然而,在不平等和不平衡的关系中还是可能存在着持久的感情,维系稳固的共同生活。共同的兴趣与活动有多种形式,两个伴侣可从其中各自获得安定,以同事或甚至是朋友的关系互相对待,例如累积财富、教养小孩、从孙子身上再次体验青春。不过这一切跟我所乐于形容的爱情几乎全然无关。 我不得不说,对此,你有一点理想化的倾向。 为什么不能呢?爱情是一种理想,许多人在心灵和性能力上都存有这份理想。在性权力愈见滥用与误用的今天,大家应该偶尔想想我说的这一句话:爱情是一种理想。 这最容易在婚姻中被掩盖。 这有可能。婚姻制度愈来愈被质疑,愈来愈受到考验。自从妇女解放运动以来,西方的婚姻观很明显而迫切地需要检讨。我认为,应该要在理想爱情的基础上追寻一种新的对于婚姻的评价。因为,如果说爱情是母语,那么婚姻毕竟是其诸多方言之一。基本上,我们在哪一种共同生活的形式中体验到爱情是无关紧要的。还好我们愈来愈能看穿那些不重要的问题。不过,必须承认的是,这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来对抗并扫除已存在数百年之久、且建立在权力之上的两性不平等。 何时才能赢得这场战争? 当男性棒棒敢于从阳光中的睥睨退出,进到朦胧的黄昏,显现出真实的自我,表露它的脆弱、敏感、慷慨和软弱时,胜利就会来到。只有那时,平权的爱情才有可能,只有那样,才有自由。因此,我们也必须在共同生活的形式中追求平权。我们必须为异性伴侣(或同性伴侣)创造同样的条件和可能性。在我看来,同性恋者在争取社会的认同时,必须用不同于异性恋者共同生活的社会形式来实现他们的伴侣关系。假如同性恋者接受了异性恋者的社会生活方式,这无疑是个侮辱,而非胜利。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上帝是男的(1)
在几千年来的人类性史上,有一项有意思的事实:大型宗教的决定性角色。在上一次的谈话里,你提到男人的性统治权,谈到这种权力如何阻止了女人性欲的解放和展开,而且还继续在阻止;谈到它如何阻止人们接受自由和平等的爱情。这里并不适合从历史的角度大幅描述数千年来宗教和人的性欲是如何相互对待的,不过倒可以说一说几个比较大的线索。 谈到爱情,事实上必须涉及宗教。这是没错的。几乎在所有的伟大宗教或教派里面,爱情都被视为主要课题,只不过是呈现的形式不同,教诲的形式不同。在这些宗教教诲中,女人通常只能得到安慰奖。我们可以说,一神论的宗教,赋予女人一个特殊的次要角色。上帝是男性,全能的人是男性。上帝(男人)代表权力、创造、审判和父亲。 从宗教思想跳跃到人的性欲,并不难。上帝是造物者,它以它的形象和对照来创造人类。人类是生活在关系之中并持续创造的生物。性行为意味着一次亲密的关系,生命完全是在《圣经?创世纪》所订下的路线中被创造出来:“它造男造女。”很明显的,男人是先被创造出来的;所以男人应该统治女人。我们听到耶和华在《创世纪》对女人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说得很清楚,而它是人(男人)所写下的,当然出于强大的社会文化因素。在埃及之前的犹太社会,男人常以字面意义来遵循上帝的意愿。性可说是毫无限制地被允许——不管是结婚前或结婚后、婚姻之外和数个女人、或嫖妓、或同性恋。在埃及之后,两性关系出现奇特的翻转;性别之间出现一条明显的界线,所有直接或间接和性有关的事,都成为禁忌。父亲不再能够全身赤裸出现在儿子面前,小便时不可触摸###等等。除此之外,那时候的犹太人还相信,女人只是一种供男性精子在其中成长的孵化箱罢了。这一切,基本上可归诸生理知识的缺乏,却始终牢牢根固于法条和传统中(那时候的人根本不知道,携带卵子的女人和携带精子的男人有着同等的地位)。这一项误解,对女人的地位产生严重的后果。 基督教就某种意义来说是犹太教的延续。在基督教里,使徒保罗把情况弄得稍嫌极端了。他极力宣传禁欲和放弃享受,欢愉被视同撒旦。性茭是上帝的委托,目的仅在于生殖。如果生殖不再是必需的,或者是不被人渴求的,那么阉割就会被接受,当做生活在上帝精神中的手段。保罗直言不讳地向人传讲,说男人不是因为女人才被创造出来的,情况反过来,女人才是为了男人而被创造出来的。女人必须沉默、忍耐。我们不应该忘记,直到今天,保罗的说法对于基督徒的性观念还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力,尤其是在教会的阶层观念中。 对于保罗及其追随者来说,性行为当中的色欲是魔鬼的杰作。这类说法的后果令人不寒而栗。男人与女人还是会在身体上有接触,即使是保罗也无法改变分毫事实;然而,真正的乐趣却被压抑了。多少人的性行为是在躯体之间隔一张被单,借着性器官的泄出而完成;或者是在一条在性器官处有一条细长开口的裤子里解决。惟一没有办法阻止的是,男人从过程中得到高潮。这样子只会强化他的优势。在公元7世纪,索桑(Soisson)的宗教会议以绝对多数的男性票数决议:女人只拥有跟动物一样的灵魂。 天啊! 就是这样。这个思维到现在都还有重大意义。也是出于这些观念,罗马天主教的高层不让女性担任牧师或执行一些基本的宗教活动。今天,这些话听起来稍有不同,因为说得婉转;各式各样的后门都会被打开,但大门一直是关着的。我必须补充,基督教中某些基本教义派以个人的完美来证实人的尊严。不过,男性生殖器的支配地位已然根深蒂固,而还有罪恶感加重了问题:性是邪恶的,女人再度成为罪的主犯。真不知道是哪种毫无意义的罪恶感造成了这样的观念。 我想,今天还是有虔诚的基督徒很难自在享受Xing爱吧? 视情况而定。有愈来愈多的基督徒把价值观回归到原初,回到基督的话语——而这些,据我所知,跟保罗的个人观点没什么关系。 那么,压抑性欲和憎恶性欲,是从哪里来的观念? 毫无疑问,基本上是害怕女人,害怕她的引诱和纠缠。男人在潜在意识里认为女人是天生具有支配性的,所以必须统治她们,不计代价,必要时还要用暴力和压迫。女人和她的荫道考验着男人的理智。奥古斯丁曾说,性行为意味着鄙弃理性。因此就出现了一个概念:一个理想的、未受玷污而受孕的,亦即所谓没有性经验的Chu女母亲玛利亚。以极端的禁欲来呼应保罗一派的人,又另外带来对于被###主宰的畏惧。高潮是绝妙的时刻,在这个时刻,没有任何的自制。在精神与躯体对立的二元模式中,只有精神具有价值,而不让精神受到生理的攻击;受到驳斥的不仅是性,还包括温柔、爱、色欲等种种把理性与心灵变成流沙的东西。 回教的情形又如何? 凡与女人有关的,在回教和在基督教都没什么不同。男人在女人之上。回教的真神把男人变成造物的国王。在严明的回教世界里,女人在政治上没有影响力。某些国家甚至不准女性驾驶汽车。不过,回教并不谴责性行为。刚好相反,回教敦促男人要满足妻子肉体上的渴望。 &
上帝是男的(2)
那么去除阴核又是怎么回事?那不是性压迫的方法吗? 没错,数百万女人的性快感的最主要来源是阴核,但常以残酷的方式切除。在回教社会中也有这种事。在这些社会中,女性的性快感被拿来与不忠放在一起,这对男人来说是一项严重的侮辱。不过,这件事和回教毫无关系。戴头巾也不是回教的规范,反倒要追溯到保罗的规定。后来,公元3世纪的基督教作家铁土理安(Tertullian)大力护教,并宣扬禁欲观,进而扩大了这一类的规定,他要求所有女人戴面纱。今天,在村中的教堂做礼拜时,还可以看到年纪稍长的妇女戴帽子或其他盖头的东西;并不是因为天气寒冷,而是因为保罗要她们这么做。 一般说来,女人一直在忍受这些,而且某些情况还维持至今,这岂不令人费解? 这可以由男人在生理、社会、政治和宗教的统治地位来解释。几百年来,教会里的男人统治着世界,宗教法庭协助刑法的审定和执行,官方则从旁协助。今天,在一些基本教义派的国家,没有遵守冷冰冰的性行为规范的人或是稍有偏离的人,就冒着要接受严厉惩罚甚至是死刑的危险。但如果强迫女人服从男人或戴头纱,就简单多了。为什么那些被压迫的女人,生活在极端敌视女人的文化中,还一直对压迫她们的宗教和教义保持忠诚?这些宗教和教义可是巩固了她们的受压迫啊!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一直是个宗教上的谜。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矛盾,一方是生殖器的权力渴望,另一方是女性的神秘。 你告诉过我,不久前你曾经拜访过几个巴布亚群岛的种族。由于我了解你的好奇心,我想,你不仅在那里寻找###箭袋,以增加收藏,应该还收集了一些有关原住民性生活的资料。 当然啦!我有幸和一位巴布亚酋长畅谈他的性经验。那里的男人和女人分开生活。白天,他们有各自的住处,晚上则分别睡在自己的小屋。在巴布亚,女人只是一件物品,可以拿来和猪互相交换。男人拥有的猪愈多,他对女人的权力要求就愈大。不过,他并不和他的财产睡在一起。每当他感到有性的需求,傍晚烤过马铃薯和肉之后,他就会给白天选出的太太一个暗号,他就会睡在女人住处的出口。到了晚上,男人就离开男人的住处,示意要她跟他走。然后在月亮的窥视下,进行一场短暂、有力的性茭。亲密的感觉和感性对他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真可惜! 透过我们西方的眼镜来看,当然可惜。不过,我宁愿不去打扰这个团体。他们所经历的,可能会步向一项我们不知该如何开始的发展。在一些西非的村落中,村篱笆内的男人和女人相互隔开。那里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女人在她们的住处组织自己的宗教团体,完全独立在男人的权威之外。那是自主与自由的明显形式。然而,这些敏感的环境现在却正遭受西方宗教的入侵,有被摧毁与空洞化的危险。皈依常意味着败坏。 我在印度或尼泊尔的寺庙注视着浮雕和铸像时,我想到,那里的女人在性方面比僵化的基督教或你刚刚形容的巴布亚村落更自由。 这样说也对,也错。在印度,女人从公元2或3世纪开始就完全不受她们男人的约束。她是被支配的,但她在服从之中还有要求性满足的权利,这一点可以在情Se手册《卡玛苏图拉》(Kamasutura)内读到。在保罗之后,基督教把男人的权力和性的低价值与女人的性压迫连接在一起。这一点获得众家高级神父的支持。但这在印度与某邻近的国家中是看不到的。在印度庙宇最外面围墙上的铸像,让进庙的访客看见性行为的各种变化;访客进了庙,就可以把这方面的需求抛开。我曾在尼泊尔亲眼看见各种被视为正常与自然的性行为。西方的性与这个欢乐和透明的庆典相反,几百年来像是处在一个黑暗的夜晚里,一个僵硬、痛苦、惧怕和罪恶的长夜。 今日的情况不再这样了吧? 一直还是这样。即使到了今天,罪恶感与有罪意识仍然对性与情Se造成很大的伤害。我说过:过去还一直活着。不过,迹象显示,男男女女已经不再屈服于这股压力了。哲学的和宗教的规范已经不再普遍适用。遗传的基础(意即所有的人都追求快感与幸福)逐渐获得承认。除了一神论的宗教与其他的宗教信仰之外,各式各样的新潮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或许是一个讯号,表示在现存的宗教中,男人和女人在他们真实的遗传基因里并没有真正感受到解放。他们在快感和惧怕这两个情绪沸腾的极端中,愈来愈觉得孤独。因此,在平权的基础上,他们正在迈向个人化和对生理格外有意义的自觉层面。大部分的宗教信仰特别排除女人的基本需求,甚至是硬生生的否认。传统的对于人所持的观念,以及世界观,几乎都是由男人设计与印上特征的。男性荷尔蒙和女性荷尔蒙把两性引导至不同的方向,这又有助于两者经历不同的经验模式,自觉层面和感情。 两性的大脑功能也是不一样的。自古以来,身体结构和身体功能的差异,导致女人无法发现(就另一方面来说是不允许去发现)她真正的本质。不过,在这方面已经发生一项明显的变化。社会层面亦同。为了尊重女人自己决定该如何完成母亲的角色,并认同她的选择。我们认识到,在社会文化变迁的今天,母亲这一个角色已不再非要有模范不可。新的共同生活形式已经产生。但在物质化的西方社会依旧隐藏着一些障碍。因为这个变迁的社会由新的神统治,它们不再居住于奥林帕斯山或天堂,而是住在银行的摩天大楼里。钟摆摆向了另外一边,神秘主义消失了,但惧怕存活了下来。此外,在这个追求成功、权力和金钱的世界里,可察觉到更多的不平等,而且不再是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