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书店,正赶上一拨管市容的查卫生,说是累了,坐下来歇歇,几个中年汉子缠着罗素春秋战国东周西汉地扯闲篇。看见我,罗素就一个劲儿使眼色,让我解围,我立马过去又嘘寒又问暖和气可亲,查卫生的说,“你们这里干净,到底是有文化的地方。”我说,“这年头,泛文化主义流行,遍地是文化,稍不小心就会被文化绊个跟头。你看,吃一顿是食文化,喝一杯是酒文化,操一回是性文化,”我没说完,罗素又插一嘴,“连拾破烂的老爷子从事的也是垃圾文化。”在场的没不笑的,赞不绝口地说,“有文化,有文化。”
我再次见到程帆,竟是在报纸上,罗素看了看,说他比去年瘦多了。
去年,也是这个时候——
“这本书你们收吗?”一本1928年开明版的《桃园》,这个小伙子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卷成一卷,揣在裤兜里。翻来一看,竟是初版本,竟是钱君匋绘制的封面,而且竟还有废名的亲笔签名!
我登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看过书,再看他:小伙子二十出头,白白净净,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挺文静。
这本书一定是要收的。虽然我是个卖书的,可是我收书的兴趣似乎更大,尤其是心仪已久难得一见的好书。我对罗素曾说过,卖出去的书,对我而言,就像嫁女儿,舍不得也不能让她做一辈子的老姑娘;收书就不一样了,收书像娶媳妇,自然是心花怒放。
“你这本书是家藏的吗?”我问,“你还有可以出让的书吗?”我又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对我的问题,小伙子一概拒绝回答,倒让我想起香港电影最常见的一句台词:你可以保持沉默,不过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以后,小伙子隔三差五就拿几本书来,什么叶圣陶1922年出的《隔膜》啦,什么朱湘1934年出的《石门集》啦,都是上佳的版本,多半还钤有藏书名家的印章。
很少见这么洒脱的小伙子,似乎根本不屑于讨价,随你给,给了钱也不数,往兜里一掖,完事。
这样一来,我倒对他多了些关注,交易时总是尽可能地跟他聊上两句,熟识了,他也说说家常,却只字不提那些书的来历。罗素猜他是大宅门里出来的公子哥之流。我看不大像。
“哪天,我带你去看看我的书。”一天,他突然说。太好了,善本书即使得不到,开开眼也是好的,聊胜于无嘛。
这时候,我已经知道小伙子的名字叫程帆。
隔几天,约好时间地点,程帆说等我。我兴奋得几乎一夜没睡,心情竟像一首老歌谣唱的那样:月亮光光,打开城门洗衣裳,衣裳洗得白净净,明天好去看姑娘。
转天,到了地方,发现竟是图书馆。程帆带我穿过一道长廊,又拐了几个弯,打开一扇大门,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呛鼻子,进去,但见落了厚厚尘土的大屋子里堆满了书,显见是很久无人光顾了。程帆说,他也不常来,拿给我的书都是在靠门口的地方随手取的。我一本一本地翻看,俱是民国年间出的书中珍品。这似乎是私人收藏,每册都钤了章的。程帆说,都是过世的藏书家捐献的。
往里走,套间里的藏书的待遇也一样的糟糕,像大家闺秀落魄成了陪房大丫头。我问程帆为什么不把这些书摆在书架上,程帆说,馆里的经费紧张,买不起这么多书架。我又问程帆把书这么随便乱丢,不怕霉烂了吗,程帆说,古籍室的条件不错,那些珍贵的宋版明版都是放在书架上面的,室内还有空气除湿器。我说这些书也很珍贵的,程帆说,不过才几十年的历史,不值钱。我想说这都是藏书家们的身家性命啊,怕是说也白说,还是不说罢。
程帆指着书堆说,这些书你可以随便挑,拿走,总比扔在这里糟蹋了要好。我问他为什么对我如此慷慨,他说他的女朋友管他要一款诺基亚新手机,要你帮忙。就这么一点要求?我问。他说,是,就这么一点儿要求。我说让我回去考虑一下行吗,他说行。我没耽搁,逃也似的离开了程帆。
“兄弟,听我一句劝,收手吧,别再这么做了。”临走,我对程帆说。程帆笑一笑,至今我也无法理解他笑的确切含义。
“往后程帆再来书店,我就跟他说,他是不受欢迎的人。”回来,我把在图书馆的所见所闻都告诉了罗素,罗素当下就暴跳起来。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咖啡,默默不语,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太大了,我需要平静平静。“你的脸色难看死了,快去长椅上躺一躺。”罗素惊讶地说道。
罗素这么一咋呼,惊动了那些常来常往的老主顾,都围过来,问要不要打110叫救护车。我苦笑一下摆摆手,用不着——只是那些藏书家太可怜了,我心里说。
奇怪的是,自图书馆那次分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程帆。只要铃铛一响,有人进来,我就赶紧看看是不是他,我急着把他拿来的那几本书还给他,放在我手里,烫得慌。
“也许他是良心发现了,”罗素宽慰我说,“武侠小说里怎么说来着,对了,金盆洗手。”
……报纸上的图片新闻说,一个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在两年间盗取馆藏图书达两百册之多,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收审。但是,只字没提他所盗取的书都是藏书家捐献的。
周末,在书店里搞一个小型书友会,是我的主意。上周,海报就贴出去了,虽然海报很快被专治阳痿早泄的小广告覆盖了,但还是来了不少的人,不过,中老年居多。
我只好停止营业。给来宾准备坐椅板凳就够我忙的,不知谁还带来了俩记者,俩记者也没长眼眉,这么忙还要问这问那,幸好罗素在,对付他们绰绰有余。来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我的主顾,熟悉,我得负责给他们相互引荐,跟说媒拉纤差不多,难怪罗素管我叫“阮妈妈”。阮妈妈就是《花为媒》里赵丽蓉演的那个。
都是同道中人,自然有共同语言,各自拿各自的藏书或展示或出让或交换,显得还挺繁荣。我为我能够给他们提供这样一个场所而自鸣得意,可惜,得意得太早了,这不,那头的两位口角起来,我赶紧得过去解劝,口角是因为两位褒贬对方的书引起的——
一个拿着一本《情书一束》的书友跟一个拿着一本《爱力圈外》的吵吵:“张资平的书有什么收藏价值,你还拿来做宝贝,不过是些三角恋爱的俗套子故事,况且他的小说大都还是雇用枪手来写的,他充其量就列个提纲或润色一下而已。你的那本《爱力圈外》,据说就是一个叫金石声的代笔写的。当年,黎烈文腰斩张资平,一点儿不冤他。”
拿着一本《爱力圈外》的这位也嘲讽拿着一本《情书一束》的那位说:“我的书没价值,那么你的呢?也就是一本末流作家写的一本末流小说罢了。章衣萍出了这本书,到处吹,一会儿说要译成俄文,一会儿又说要译为英文,甚至跑到小报上去登消息,说这本书要禁了,吸引读者去买,还张口闭口就说——我的朋友胡适之,呸!”
很多人饶有兴趣地听着看着,很少有人拦着劝着,我就有点儿生气,“别吵了,讲点儿斯文好不好?”
“是他先进行人身攻击的。”一个说。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另一个也说。
我只想让我的书友会顺利地进行,而且保持着热烈而友好的气氛,于是,我把他们隔离开来,站到了两个人的中间,指着满屋子的书架说:“说实话,上面的任何一本书,都比你们的这两本有价值。”
这下子,把他们两个人都得罪了,反倒携起手来一齐来指责我,“小小年纪,没渡过几条河,也没爬过几座山,狂什么狂!”
“你看,两条老枪怎么都瞄准我了,这不是倒霉催的吗?”我这么一说,都笑了,他们俩也笑了。
好了,风调雨顺了,又是一片艳阳天。
显然,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影响我高昂的情绪,我穿梭于这些年龄比我大得多的同道中间,欣赏着他们的藏品,遇到较为稀少的版本,我就随手记下来,留待以后写进万喜良版《贩书偶记》里。
而且,我还用沉樱著的1929年北新版的《某少女》,换来一本徐志摩译的《曼殊斐尔小说集》,也是北新版的,司徒乔的封面。这是向往已久的书,我竟有了一种金屋藏娇的感觉。
“看不出,你还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啊。”罗素不知怎么甩掉了那两个记者,转悠到我跟前,丢了一个媚眼,“也许,是我过去小看你了。”
“给我点阳光我就灿烂。噢,对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我贴着她的耳朵,极诡秘地说,“之后,你再奖励我也不迟。”
“等着吧,我的奖励能把你爽死。”罗素的眼珠骨碌骨碌乱转,不知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我得严加小心才是。
罗素驾着她的雅马哈在前,飘扬起来的发梢不时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坐后边。我一直很奇怪,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丫头,怎么非骑这么一个大家伙,特不和谐。好在她的速度不是很快,凉爽的晚风习习吹来,还挺舒服。
在一座立交桥口,还有十来辆摩托车等着她,都是年轻人,而且都是年轻的女人。出发之前,她们脱帽默哀一分钟,为几天前因车祸而亡的一个死党,那也是一个女孩子,才二十二岁,她驾驶的摩托车因刹车失灵栽进了河里。默哀结束,引擎轰轰响起来,十几辆摩托车的轰鸣声简直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在戴头盔的时候,我想说话,“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们今晚的飙车行动就是特为悼念她,这也是她最喜欢的悼念方式。”罗素说着,一挥手,“出发!”
摩托车突然启动的巨大惯力,令我猝不及防,脑袋一下子撞在罗素的后背上,生疼。我赶紧抱住她的腰,就像抱住一棵救命的稻草,死不撒手。我气急败坏地冲她喊道:“姓罗的,你不要命了!”
“懂得什么叫做过把瘾就死吗?这就是。”罗素不但没减速,反而越来越快,一座座楼和一棵棵树都影子似的一闪而过。
进入到刚铺了半截的高速路上,十几辆摩托车展开了激烈的追逐,不断的有车超过去,也不断的有车被超过,就像流弹飞来飞去,还夹杂着嗖嗖的尖啸声。我不由得缩起脖子闭上眼,就像鸵鸟意识到危险来临时通常做的那样,特狼狈。
“你有什么感觉?”罗素向我大喊,不过在这种速度之下,喊声仍然像娓娓道来的叮咛。此时此刻,除了恐惧,我几乎没有其他的任何感觉了,我恐惧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你有没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像鸟一样的?”细心地体会一下,还真的有一种翱翔在辽阔天空的感觉,仿佛自己长了一双翅膀,自由自在地穿行于云层之间。
摩托车似乎慢了下来,这时候,我才敢睁开眼,见摩托车都停在一座石板桥上,石板桥有一侧的栏杆被破坏了,就这么敞开着,罗素她们跳下车,等着后面的人跟上来。
所有人都到齐了,她们摘掉头盔,站在被破坏了的栏杆旁边,冲着缓缓流淌的河水,拼命地呼唤着她们伙伴的名字,她们呼唤的就是那个死去的女孩儿。“我们都来看你了!”她们颤抖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能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她们用最凶狠的话骂着,不知是骂死者还是骂苍天,然后就痛哭。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罗素这么哭,这么撕心裂肺地哭。我想,罗素她们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一定很要好,常一起去肯德基或蹦迪什么的,让欢快的笑声飘荡在天际,特青春。
“节哀吧,她知道你们来看她,肯定很欣慰。”我把纸巾递给她们,擦擦泪,稳定稳定情绪。
大概是哭痛快了吧,她们抽了一会儿烟,当然也没忘给死者点上一支。然后,就骑上摩托车“返航”了,回来的道上车速慢了许多,很悠闲的样子。临别的时候,她们每个人都吻了吻我的脸,是为感谢我的纸巾和那一番劝慰她们的话。她们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都挺平静,平静地说一些家常,平静地分手,平静地消失在都市的茫茫夜色之中。
我和罗素则去了普希金咖啡馆,坐了一会儿,我终于感到又可以正常的呼吸了。“是不是很刺激?”罗素问道。
“简直太刺激了,刺激得我终身难忘,”我朝对面的普希金铜雕胸像做了一个鬼脸,“你可以作证是吧?”
“每当我痛苦、烦恼和寂寞的时候,我一般只选择两种排遣方式——”罗素抿了一口杯中的爱尔兰咖啡,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头。
“一个是做瑜珈,另一个是飙车,我猜得没错吧?”我说。罗素的眉毛往上挑了挑,似乎是在说:你很聪明。也许是太疲惫了,她像刚刚走完两万五千里长征似的,软软地瘫在我的怀里,柔若无骨。我抚摩着她的长发,就像抚摩我的小猫“麦当娜”,也是那么乖,那么柔顺,不过,我知道,“麦当娜”发起脾气来还是蛮凶的,罗素也一样。
“能这么静静地躺在一个男人怀里,躺上一辈子,”罗素稍微移动了一下身子,以便使自己躺得更舒服一点,“几乎是我的一个理想。”
“很难实现吗——我是说你的那个理想?”我俯下身贴一贴她的脸,问道。她点点头,“很难,很难很难。”过了一会儿,她又微笑着说了一句,“不过,短暂地躺一躺也挺好。”
几乎听完了整整一张柴可夫斯基的唱片,我们才走出咖啡馆。罗素发动了摩托车,让我坐好,突然转身拍了拍我的嘴巴,叹息一声说:“要是你能驾驶着摩托车带着我到处跑的话,就好了。”
我在店里接待的这个女孩儿,其实早已见过的,她常来,只是没交谈过罢了。她总是穿着哈韩式的衣服,头发则像在调色板上蘸过似的,看上去精灵古怪的。
我们背靠书架面对面站着,显然她的视力有问题,又忘了戴隐形眼镜,说话时非得凑到我的跟前才行。她说她是戏剧学院的,“我的论文是写田汉的,我想,你会给我提供一些帮助的。”
“你说的田汉,是不是就是人称田老大的那个?”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万象书屋出的《田汉戏曲集》,递给她。
“不错,就是他。”她说她曾在网上寻求过帮助,结果得到的都是些旁不相干的资料,比如说田汉总是习惯歪戴着一顶法兰西小帽,比如说田汉跟易漱瑜、黄大琳、安娥、林维中的感情瓜葛,再比如说他最喜欢王尔德的一句话:人们常以误解而结婚,以了解而离婚……却很少有人谈他的戏剧,而她需要的恰恰就是他的戏剧。
女孩儿用信任的目光看着我,让我很开心,“你确信我能帮助你吗?”似乎受了鼓舞,我愈加想展示自己的绅士风度了。
“你会的。”女孩儿说。我拿钥匙打开一只我不常打开的书柜,从中找出田汉的两本书,“我想,这是你需要的,不过,只能借给你。”女孩把手在裤子上蹭了蹭,把书接过去,这是市面上已罕见的版本,“简直太珍贵了,更为珍贵的是你对我的这份信任。”看她激动的样子,仿佛随时都会扑上来给我一通狂吻似的。
突然,才从外面回来的罗素咳嗽一声,同时按亮了店里的枝形吊灯,那是我特意从跳蚤市场淘换来的,“你们不嫌屋里太暗了吗?”罗素的嘴角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翻译过来就是一种冷笑。
本来我想说:“离天黑还早着呢,”可是看看罗素的脸色,我就只好识趣一点。女孩儿走了以后,罗素一把攥住我的小弟弟,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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