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的。”狄金森晃了晃手里的鱼竿,“这里可是个钓鱼的好地方,我的很多老朋友都喜欢来这里钓鱼,以前老威廉也来这里钓鱼,不过他身后总是跟着好几个保镖,杀气腾腾的,把鱼都吓跑啦!哈哈哈哈”
他爽朗的笑声响彻在晨曦中,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是个往自己脖子里装芯片的疯子教授,倒像个悠闲的退休老头儿。
这让黄粱不得不产生了怀疑。在他的印象中,狄金森这样的教授都是一心扑在科学研究上,哪有功夫出来钓鱼呢?他会不会是特意来这儿与自己会面的呢?要不然也太巧合了一点儿。
狄金森会不会是第二领袖?这个猜测看起来似乎比玛莎更合理些。狄金森的身份、年龄、地位都符合组织的入侵目标,而且黄粱是他和梅教授一起引荐到沃尔夫庄园去的。给老沃尔夫治病,接近沃尔夫家族,这是组织派他来北美的本来目的。狄金森显然比玛莎更容易掌握梅以求的行踪,可以巧妙地利用梅以求把黄粱带来加拿大,梅以求和沃尔夫家族的关系非同寻常,这样一来,虽然绕了很多弯,但的确取得了沃尔夫家族的信任。
另外,如果玛莎是第二领袖,她既然已经在威廉沃尔夫身边,而且老沃尔夫最信任的人之一,那么还有什么必要让黄粱来接近沃尔夫家族呢?
唯一让黄粱疑惑的是,梅以求对狄金森那么信任,照理说狄金森一定验证过思维矩阵密码的,如果狄金森是第二领袖,他是怎么通过莱斯特签名的呢?如果他没通过莱斯特签名,那么梅以求的身份也变得可疑起来,但梅以求和青木的关系
黄粱揣摩着狄金森话里的意思,想着怎么试探一下。这时候,玛莎还拽着黄粱的手。狄金森当然也看见了她,笑道:
“啊,这不是威廉家的玛莎小姐吗,你们这是”
玛莎说:“我们要去玫瑰园摘玫瑰。”
“你们?”狄金森略有点惊讶,“啊——我明白了,年轻人的情感还真是丰富啊!”说着朝黄粱眨了眨眼睛,悄悄竖起了大拇指,“你可真行!”
黄粱被弄得莫名其妙,玛莎的脸一红,松开黄粱的手,辩解道:“不是您想的这样,狄金森教授,我是要去摘一些玫瑰给沃尔夫老爷,他喜欢闻史丹利公园里的玫瑰的味道,我只是恰好遇到了黄医生。”
“这么巧?”狄金森皱巴巴的脸上透着狡黠。
“就是这么巧。”黄粱接口道,“就像我和您遇到一样,也是这么巧。”
狄金森哈哈大笑:“是啊是啊,这个世界的美好都是由巧合构成的,没有这么多巧合,连生命都不能诞生呢!不过”他看看黄粱,又看看玛莎,“有些事儿可就不是巧合了,比如为什么史丹利公园里的玫瑰花特别香一点;为什么这些长着尖锐的小刺的花朵会成为情侣的最爱;为什么当情人手捧玫瑰跪在你面前时,你闻到的明明只是在空气中扩散的花粉分子,但你的大脑却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让你兴奋得好像吸了大麻这些问题可不是科学能解释的呢!”
黄粱和玛莎面面相觑,不知道狄金森何以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那么教授,这是为什么呢?”玛莎天真地问。
狄金森一愣,随即摇了摇头说:“哦,我只是一个来钓鱼的老头子,哪里知道!好了,我要去钓鱼了,你们快去摘玫瑰吧。”
他说着就扛着鱼竿走了,在海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自言自语地说,“不知道今天的运气好不好。”然后又回头喊,“等你们在玫瑰园里享受完浪漫时光,可以过来看看,我请你们吃鱼!英吉利湾的小白鱼是加拿大能钓到的最美味的鱼!”
玛莎看了黄粱一眼,脸突然又红了,说:“黄医生,玫瑰园还有一些路呢,如果你要去市中心的话,就不必,不必陪我了”
黄粱现在是越来越迷惑了。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第二领袖大概就是这两个人其中之一,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看到他身边有人而没有现身。不管怎么样,时间已经过了,他就不算爽约。
他把停在树下的自行车推出来,对玛莎说:“上来,我带你去。”
“啊?你怎么带我?”玛莎惊讶地问道。
在温哥华,骑车是不能带人的,而且这辆自行车没有后座,根本没法带人。
黄粱指着前面车架的上横档说:“你坐这儿。”
他想着如果玛莎是第二领袖的话,肯定会拒绝。
玛莎犹豫了一下,似乎对这种新鲜的方式很好奇,扬起脸说:“那你可要骑稳一点,不要摔倒哦!”
她这么爽快地答应了,倒有点出乎黄粱的意料。于是,他骑着自行车,载着玛莎,在史丹利公园美好的晨光中扭扭晃晃地缓慢前行。他的手环绕着玛莎的身体,紧紧地握住车把。玛莎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扶住黄粱的大臂,紧张而快乐的享受着清晨的浪漫。
经过的人都惊讶地看向他们,不过大多报以友好的微笑。偶有同样骑行的年轻人则朝他们吹起了呼哨,也有年迈的长者警告他们,这样骑车是很危险的。
在公园里骑车当然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危险,但路小林密,拐弯的时候还是险象环生。玛莎一会儿惊声尖叫,一会儿又开怀大笑。风吹起她的头发,像远处海上柔和的波浪;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撒在她脸上,如粼粼的波光。
黄粱离她很近,近到可以看清她侧脸和鼻翼上的浅浅的雀斑,随着她的笑容,有生命一般地雀跃着。他可以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像乡下的野花一般的淡淡的香味。
他想起小时候,于叔骑着自行车,带着他们兄妹俩,他坐在后面,妹妹横坐在前面。那时候的于叔还年轻,身强力壮。后来于叔去城里了,他也有了自己的自行车,妹妹还是喜欢坐前面,让哥哥拥着她,在乡间的小路上飞驰。
那时候,他就经常闻到妹妹身上的一种特别的香味,和路边的野花的味道混在一起,特别的好闻。
玛莎转过脸,看见黄粱正注视着她的脸,表情呆呆的,很痴迷的样子。她感觉清晨的阳光开始热烈起来,晒得她的脸有点发烫。
“黄,你在想什么呢?”她扬起微红的俏脸问道。
“啊?噢,没,没什么”
“喂,小心!”
“啊”
一个不注意,拐弯时车轮年过石块,差点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黄粱连忙控制把守避过,车子却冲进了草坪,然后,他们两个便滚倒在了柔软的草地里。
前方,就是大片的盛开的玫瑰。
第571章 血染的玫瑰()
史丹利公园里大片盛开的玫瑰,让黄粱想起了家乡那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一层层、一片片,像铺陈的火焰,染红了山,也染红了天。
杜鹃花开的季节,他喜欢一个人跑到山顶,在花丛里一躺,看着蓝天和白云。他的身下是花、脚边是花、头顶是花、掌中是花,四周全是花,他能感受到花的生命力,带着蓬勃的生机,和火一般的热情。
这些花为什么要开得这么灿烂?明明它们的生命都很短暂啊!
天上的云为什么飘得那么悠闲自在?明明风一来,它们就散了啊!
云的背后是蓝天,蓝天的背后又是什么?那里还有生命吗?
他痴迷于这种幻想,可这对乡下孩子来说是奢侈的,也只有在烂漫的花丛里,完全放松的时候,他才有时间去想这些无聊的问题。
妹妹总是在傍晚的时候来寻他,带着花香的风里传来她莺啭的声音:
“阿哥喂——你在哪里呀——”
他随手在花丛里折下一枝花,捏着花茎,把花举得高高的,在空中摇啊摇。妹妹就如蝴蝶般轻盈地穿过花丛,快接近时便扑过来,一下子扑进哥哥的怀里,带起漫天纷舞的花瓣,咯咯笑着说:
“懒哥哥,捉到你啦!”
黄粱仿佛做了一个梦。他有足够的能力分辨梦境和现实,如果不是玫瑰的刺扎醒了他,他宁愿一直活在梦里。
玛莎在指定的区域采摘玫瑰。虽然沃尔夫家的人有特权,但也不能胡来,毕竟是公共场合。
黄粱在玫瑰园里一条无人的小径上坐下来,周围的玫瑰在晨风中轻轻摇摆,花香令人迷醉,他沉浸在莫名的幻想中。
风中传来玛莎的声音:
“黄——你在哪里呀——”
他忘记了玫瑰和映山红不同,玫瑰身上都是刺。他听见那莺啭的呼唤,就像过去揪杜鹃一样随手抓来一茎,举得高高,手心却被刺出了鲜血。
玛莎也像一只蝴蝶,轻盈地穿过花丛,几瓣被她带起的玫瑰花瓣,跟着她的衣裙,在风中飞舞。
“啊哈,找到你了,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送给你的。”黄粱举着手里的玫瑰说。
玛莎的心咚咚跳起来,勇敢地仰起脸看着他。周围的风忽然停了,所有的玫瑰的颜色和香味都凝固在远处,只剩下他手里这一朵,绚烂的,像天边的火,上面还沾染着与花色仿佛的鲜血。
她从他手里接过玫瑰,忽然看见他手心渗出的血,沿着玫瑰的花茎缓缓流下。
“啊,你的手流血了!”
玛莎把玫瑰放进已经盛满鲜花的花篮里,抓住黄粱的手,小心地把一些留在皮肤上的刺拔出来,又轻轻地吹了几口气,担忧地说:
“得把刺全拔出来,管理员那里有工具,你需要包扎,快跟我来!”
玛莎拉着黄粱去了玫瑰园的管理处。管理员是个老太太,看了看黄粱的手掌,说:“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摘玫瑰的,就算脸上被刺着,也不比你这样让人更吃惊!你这是在哪儿刺的,不会是在公共观赏区域吧?”
玛莎朝黄粱轻轻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老太太看了他们一眼,一边用工具帮他拔刺,一边说:“别想瞒着我,这里的每一朵花我都熟悉。年轻人玩浪漫可以,但是要守规矩。我也年轻过呢!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里吗?因为我和我老伴儿就是在史丹利公园认识的,那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么多玫瑰,只有叫不出名字的野花。我们在这里幽会,每次他都给我摘一大蓬野花,他还说要给我建一座玫瑰庄园呢!”
黄粱就问:“这玫瑰园是你老伴儿建的?”
“这里?”老太太愣了一下,“哦,不不不,当然不是。这是公共设施,沃尔夫先生出了钱,所以玛莎小姐才有摘花的特权。”
“那您老伴儿呢?”
“他呀,早就去见上帝了。我想他在天堂已经建好了玫瑰园,等着我去呢!”
趁着老太太和黄粱聊天的功夫,玛莎用剪子小心地把那枝玫瑰的刺去掉,再用纸把花包起来。她发现这朵花开得特别艳,香味也特别浓,除了花香,她还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的味道,但一点儿也不腥,反而让玫瑰的香变得特别。她想起一句诗:
经过情人手的玫瑰,就永远沾上了情人的味道。
老太太帮黄粱拔完了刺,把消毒药水和纱布塞到玛莎手里,“给他消消毒,真做了人妇,可就不仅仅是浪漫了,除了玫瑰,还得会干活!”
玛莎假装没有听懂,认真地帮黄粱擦洗手上的伤口,偷眼去瞧,发现他正在看她,她的脸便红了。
从玫瑰园出来,已近中午。黄粱的手不能再骑车,玛莎推着车,花篮挂在车把手上。经过他们相遇的地方,狄金森正收了鱼竿。
“啊,今天的运气不错!”他指着鱼桶乐呵呵地招呼,“收获不小,到我那里去吃鱼汤吧!”
黄粱几乎已经确定玛莎不是第二领袖。虽然这时候他很愿意陪玛莎一直走下去,但他想和狄金森聊一聊,也许能聊出点什么来,就算他不是第二领袖,对于梅以求他们正在探索的一些事情,他也十分关注。
玛莎说:“我还要把玫瑰送回去,而且沃尔夫老爷那里也离不开我。”她看着黄粱,“你去吧,不用管我,自行车我骑回去就好了,不过您的手”
黄粱说:“哦,没事的,你忘了我是医生啦!另外”他看着她,“谢谢你!”
玛莎愉快地笑了。她和狄金森告了别,就骑上车走了。
“是个不错的女孩。”狄金森走过来说。
黄粱看着玛莎的背影消失在远处那棵大红杉树下,才收回眼神,看见狄金森的桶里有十多条小白鱼,看上去和家乡的白条差不多,不过个头不小。
“真的只是吃鱼?”他问道。
狄金森一瞪眼睛,道:“你还想吃什么?”
黄粱笑笑,说:“一切服从安排。”
狄金森似乎没听出他话里的话,问道:“你会不会做菜?”
黄粱说:“会一点儿。”
狄金森开心起来:“哈哈,太好了,今天可以吃到中国菜了!只有中国菜才配用‘美食’两个字,别的顶多叫做‘食物’。至于加拿大”他自嘲的摇起了头,仿佛加拿大的吃的连食物两个字都称不上。
黄粱莫名其妙领了个做菜的任务,不过对他来说倒也不是难事,农村出来的孩子有几个不会做菜的呢!
“教授先生,您经常来钓鱼吗?”
“也不经常,偶尔吧。”狄金森说,“看着辽阔的大海,人的视野和胸襟都会变得开阔,有时候在办公室里想不出来的问题,在海边坐着坐着,就豁然开朗了。这就是我喜欢钓鱼的原因。”
“那今天您是闲情逸致,还是遇到难题了?”
“今天?不,都不是。今天家里有客人,客人喜欢吃鱼,所以我特意来钓几条。”
黄粱觉得很奇怪,家里有客人不是应该在家里陪着吗,哪有抛下客人出来钓鱼的,就算人家喜欢吃鱼,买几条又不是很麻烦的事。
“您有客人,我过去不太合适吧?”他说。
狄金森却说:“不要紧的,而且你会烧中国菜,而我那客人又特别喜欢吃中国菜。啊,对了,”他忽然一脸神秘的样子,“你猜猜那位客人是谁?”
黄粱一愣,转念道:“不会是梅教授来了吧?”
狄金森摇头道:“不是他,不过和他有关系。”
“谁呢?”黄粱实在猜不出来。
“赛琳娜——中国梅的老情人!哈哈哈!”狄金森似乎想起了很好笑的事情,哈哈大笑起来,“就因为梅以求,她喜欢吃中国菜,你今天要是烧得好,说不定能从她那里听到很多关于中国梅的有趣的故事。”
第572章 说话的艺术()
黄粱对赛琳娜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但一说起梅以求的老情人,他马上就记起来了,第一次到狄金森家里的时候,狄金森就拿梅以求年轻时在普林斯顿的糗事开玩笑,提到了赛琳娜。
他对梅教授的那个故事记忆犹新:为了一个科学实验,把自己的情人丢在公园的寒风里,还把她的胸罩当成抹布,关键是擦完实验室的桌子以后又拿去还给她了。结果怎样不用多说,当晚的普林斯顿多了一个失恋的醉鬼,喝多了的教授把身上的衣服都给了流浪汉,而自己却被警察当成曝露狂带走了。
任何人听到这故事都难免会以为是蹩脚家的编造,但黄粱想起那个叼着烟斗、满头放射性银发的怪老头的时候,觉得发生这事似乎也十分合理。
狄金森和赛琳娜显然是十分熟稔,在院子里就大喊:“赛琳娜,你瞧我给你领了个中国厨师回来,你有口福啦!”
屋里传出女人的声音:“哦,是吗?让我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可别是个和你一样的糟老头子!”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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