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人们越聚越多,无数愤怒一样的眼神照在比尔身上,看得他浑身难受,肥胖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起来,尤其是刚刚死去丈夫的托恩夫人,眼神红得像要吃人。
他彻底慌了,事态已经超出了控制范围,再不走说不定连自己的小命都得搭进去,比尔连忙从货车上跳下来,转身就往外跑,连随身手杖都没带。
可惜此刻他没听过一个故事:狐假虎威的猎犬一旦失去了主人的庇护,那些整日被它欺压的野狼岂会放任它离开。
一个拳头大的土块砸中了比尔的脑袋,比尔晃了两下,一头栽在地上,此时,也不知是谁吼了一句,
“反正他也看不见,踹他丫的。”
紧接着,无数大小不一的脚丫子告诉了比尔什么叫做“众怒难犯”。
仅仅过了二十秒,杀猪一样的惨叫声消失了,比尔像死猪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彻底昏了过去,但四周的脚丫子依旧没有停止的意思。
30秒后,约翰感觉已经差不多,连忙上前制止了越来越疯狂的吃瓜群众,给比尔一个深刻的教训就行了,如果不小心把他弄死了,自己或许没事,但这对孤儿寡母可就难说了。
“好了,好了,大家出口气就行了。”
约翰奋力挤到人群中央,双手张开把人们推到一旁,说道,
“差不多就行了,要是不小心把他弄死了,警察署来了,又是一件麻烦事,大家没必要围着这么一个恶棍摊上官司,那样不值得。”
“都散了吧,记得下午来参加葬礼。”
在约翰的不断劝说下,尽管不情愿,但周围的人们还是三三两两地离开了。
约翰叫来一个较为熟悉的佣人,让他去喊医生,随后又对汉克说道,
“汉克叔叔,我想请你帮个忙,是关于那六具尸体的,我刚从学校回来,对周围的事情还不是很了解,希望你能找人把尸体装进棺材里,回头我会让黛比把置办棺材的钱和工钱一并给你送过来。”
“您放心吧,少爷,中午之前我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汉克吸了口烟,爽快地答应下来,顿了顿,又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
“那个黑鬼呢,也要为他置办棺材!”
说这话时,他的语气明显带着蔑视情绪,看得出来,他并不认为那些低人一等的奴隶只得这样做,这就是这个时代南方人的通病…种族主义。
作为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穿越者,约翰并不喜欢汉克此时表现出来的语气,甚至还有些厌恶,但他也知道,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不是一言两语就能改变的。
约翰点点头,随意说道,
“都是一群可怜的家伙,既然一起死的,就一切办吧!省得麻烦。”
第九章 人生处处是仇敌()
康顿种植园坐落于密西西比州中北部,西邻世界第四大河流密西西比河,北邻田纳西州,占地7000多英亩,土地肥沃,以沙壤结构为主,适宜栽培亚热带植物,同时也是密西西比州第四大棉花生产基地。
这片未经过仔细开发的土地到处都带着原始丛林的气息,各色花草比比皆是,茂密的树林里时而飞过一群群叫不出名字的野鸟,灰兔更是毫无顾忌地在草丛中钻来钻去,
除此之外,约翰居然还在一颗灌木树上看到了美洲特有的捣蛋鬼—丛林浣熊。
这奇异的风景给从小生活在都市的约翰带来了非同一般的视觉体验,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有如此鲜活的一面。
约翰边走边看,跨过玉米地后,前方陡然出现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区,几株巨大的榕树三三两两地分布在草坪上,像盖子一样为这片不施粉黛的绿色地带上带来几许秋日的阴凉。
康顿庄园的主宅别墅就坐落在草坪正中央,从远处看,厚重的墙体、半圆形的拱券、坚固的墩柱、拱形的穹顶、巨大的塔楼还有层层不知何物的连拱装饰,这是一座典型的罗曼式建筑。
约翰走到别墅前,管家安德鲁·托兰连忙迎了上来,躬身说道,
“少爷,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您现在要享用吗?”
“嗯!”
约翰点点头,把大衣、帽子还有手杖随手扔给一旁的黑人女仆,直接走到了一楼左侧的餐厅中。
坐上餐桌后,两名黑人女佣把准备好的两人份早餐端上来,随后便快速退了出去。
保鲜盖打开,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金黄色的吐司面包、四片鲜亮的煎蛋、泛着汁液的土豆培根、香肠、茄汁焗豆子还有一碗香喷喷蘑菇汤,六种美食规整地放在一起,色、香、味俱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吃饭的场所。
偌大一个餐厅,空荡荡的,五米长的餐桌竟只有约翰一人。
这种贵族式的孤独感让适应群居生活的约翰很不适应,总感觉自己像坐在玻璃围栏里被人窥视的大猩猩。
这就是所谓的贵族生活嘛!
约翰叹了口气,有些无聊,回身对站在门口的管家勾勾手,说道,
“去账房给我取100美元,我要用?”
说完,约翰系上餐巾,开始处理桌子上的食物,可过了半响,身旁的人影依旧站在那里,动都没动过,
约翰不由得抬起头,问道,
“有事?”
“少爷,你本月的可支取金额不足100美元。”
不足100美元!
约翰皱皱眉头,疑惑地说道,
“我记得这个月的支取金额我好想从来没有动用过。”
“是的,少爷。”
“那为什么不能支取?”
“很抱歉,少爷,月初的时候,康顿老爷曾交给我一份文书,上面写着您每月的可支取金额上限由150美元下调到80美元,所以,你现在不能支取100美元。”管家静静地说道,一字一句,一板一眼,从始至终甚至连看都没看约翰一眼。
轻视、漠视又或者是专门针对!
约翰沉默了,放下刀叉,双手抱在一起,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位年过半百依旧精神矍铄的白人老者,
片刻之后,
他突然笑了起来,爽朗的笑声在空荡的房间里传得极远,连站在客厅里的几名女佣也禁不住投来好奇的目光。
约翰肆无忌惮地大笑着,没人注意到,他眯起眼睛的时候,瞳孔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蔚蓝色的光圈,光圈消失后,他渐渐收起了笑容,平静地坐在那里,表情很静,眼神也很静,静得就像寒潭里的水让人心寒。
“知道我为什么发笑吗?”约翰笑着问道,不等对方回复,继续说道,
“我刚才想到一个寓言故事——【狼与狗的区别】,你知道狼与狗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吗?”
管家依旧沉默着,不过它背在身后的手却轻轻颤抖起来。
“好吧!你不说我就当你不知道咯!”
约翰切了一块培根放进嘴里,一边品尝着鲜美到极致的肉汁,一边嘟嘟囔囔地说道,
“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
狗咬人的时候不叫,狼叫的时候不咬,
你现在的表情既像狼又像狗,我都搞不懂你到底是什么?”
管家终于抬起头来,一对深蓝色的眼睛带着压抑到极致的怒火,但让人惊讶的是,他居然生生忍了下来,完全不像一个自由国度的公民,反而像是中国历史中的枭雄式人物。
“少爷说笑了,安德鲁是人,不是狼,也不是狗,少爷请慢用,我这就去把钱给您取过来。”安德鲁平静地说道,但语气中的颤抖任谁都能听出来,
说完这句话,他直接转身离开了,连躬身的礼节都没做。
约翰漫不经心地看着他,直到背影彻底消失后才回过头,咬了一口酥软的面包,自言自语地说道,
“零号,你说,在这个庄园里有多少人想让我死。”
“很抱歉,这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那你以后还能像今天这样未卜先知吗?”
“原理上是可行的,不过如果对方闭上眼睛或者刻意隐藏眼中的情绪波动时,我并不能看出他是否对你抱有恶意。”
“哦!那倒可惜了。”
约翰摇摇头,本来还想用这个能力把庄园内对自己有敌意的人一个一个全都揪出来,可惜金手指没有那么无敌。
片刻之后,一个白人女佣来到餐厅把手里信封交给约翰,说道,
“少爷,这是管家让我交给你的。”
约翰接过信封,微微点头,在女佣离开后,撕开信封,里面并排放着16张五美元的钞票。
“80美元,不多不少,我还以为这杂碎为了报复我会私自克扣一点,没想到他居然是一个正直的人。”
约翰撇撇嘴,有些失望,把最后一口蘑菇汤咽下去后,起身离开了餐厅,对别墅外对着菊花装深沉的管家打过招呼后,直接向放置枪弹的库房走去。
他需要一把防身的武器,最好是枪。
也不知道在这个时代,便携式左轮问世了没有?
第十章 发小()
从古至今,如果有一样东西可以把战争分为两类的话,那就是火器。
火器的改进使战斗进入了它的技术阶段。个人的英勇敌不过机械的技术,谁能使用比较优越的兵器,谁就是可怕的敌人,就如西方军事学家富勒说的:火药的使用,使所有的人变得一样高,战争平等化了。
老“约翰”是一个崇尚和平的艺术家,一直对枪械抱有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连如何按照步骤向枪统里填装弹药都不晓得。
因此,在约翰来到放置枪弹的仓库时,周围突然多了一些古怪又好奇的目光。
大少爷居然会来到这里,真是出人意料,这是他们心中的想法,不用猜也知道。
约翰把帽子放在仓库外的衣架上,对旁边的伙夫勾勾手,说道,
“去把雷诺那个混小子叫过来。”
雷诺是约翰从穿开裆裤开始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发小,不过在约翰选择去弗吉尼亚州求学、并考上威廉玛丽学院后,长时间不见面,在加上自己又越来越文艺化,相互间的关系就慢慢淡了下来。
而且在老“约翰”的记忆里,除了偶有回忆外,他也没把这段关系当回事儿。
不过,约翰可不这么想,经历21世纪社会的种种人情往来后,他越发得明白发小的珍贵,如果把同窗之谊比作熊熊燃烧的火炉,只要有柴火就会一直燃烧下去;那发小之情就是一盏永不熄灭的长明灯,即使你什么都不管,它也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带来光明。
五分钟后,一个身体瘦高白人青年大步走了过来,青年大约24岁左右,短发,眼窝下带着雀斑,脸颊细长,眼睛很大,看上去很有精神。
青年走到约翰身前,微微躬身,有些拘谨地说道,
“少爷,您找我?”
约翰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打量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他认认真真地看上一遍,直到他面色有些抽搐时,才开口说道,
“说起来,我们已经有整整七年没见过了。”
“是的,少爷。”
雷诺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似模似样地站在那里,就像根木头,一点都没有小时候的油滑劲。
可他这幅表情骗得了别人,如何骗得了深知他底细的约翰,一个十六岁就当爹的混小子怎么会是根木头,
约翰笑了笑,脸色突然一变,狠狠地说道,
“你小子还知道七年呀!七年没见,见面的第一句,你就喊我【少爷】,
呵呵!少爷,多生分的名字,奶奶个熊,
亏我还特意给你带了一份礼物,没想到你这混蛋早就把我这个朋友忘干净了。”
听到这话,雷诺神色大急,连忙说道,
“少爷,我没有……”
约翰眼睛一瞪,“还叫我少爷!”
雷诺苦着脸,嘟囔道,
“约翰!”
“唉!这才是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嘛!”
约翰大笑着锤了锤他的肩膀,小时候一起玩耍的记忆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雷诺咧咧嘴,到最后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大笑起来。
发小就是这样,只要你稍稍用心,瞬间便能找到童年的记忆,因为他本身就代表了你的童年。
约翰把随身的怀表取出来,吊在手心里,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知道这是什么吗?”
“那是当然,不就是一个怀表吗,我老爹也有。”雷诺无所谓地说道,眼睛向外看,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却直勾勾地停留在怀表的外壳上,细致而紧密的花纹,发射着银色光芒刻印,这东西绝不是一般的货色。
“浪琴1843年白金版,附带黄金秒针盘。”
约翰面无表情地说道,随手把怀表抛了出去,
“小子,便宜你了。”
眼见心痒的东西突然飞了起来,雷诺大叫一声,
“公子哥儿,你悠着点,这可是浪琴牌的。”
身体骤然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怀表升到最高处时,一把把它拽下来,握在手心里仔细摩擦着,那猴急的样子就像刚够着葡萄的狐狸,一刻都停不下来。
“你小子给我爱惜点,这可是老子跑了两条街才找来的。”约翰笑骂道,
“放心吧,我保证把它传到我孙子辈。”
雷诺嘿嘿一笑,小心地把怀表塞进内衣口袋里,不过却把白金色的链子吊在外面来回晃荡着,生怕别人看不见似得。
“这小子!还是这幅德行。”
约翰无语地摇摇头,转身走进武器库里,在封闭严实的库房里转来转去。
这时候,雷诺终于想起正事儿了,连忙跟了进来,问道,
“大艺术家,你不是讨厌玩枪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没办法,最近有点背儿,得找件武器防身。”约翰没有隐瞒,直接说明了来意,拿起放在柜台上的短統枪,在手里比划了几下,很不满意,就放了回去。
“你碰到麻烦了!”
雷诺表情微变,似乎想起了什么,跑到林诺跟前,低声说道,
“是不是布莱克那个小混蛋。”
闻言,约翰眉头一挑,孤疑地看着他,这家伙似乎知道不少呀!
雷诺嘿嘿一笑,说道,“其实庄园里很多人都知道你们兄弟争夺庄园继承权的事,不过大部分人都选择沉默,而且我还知道那个小混蛋和他的母亲一直在想办法对付你。”
“不是在想办法,而是已经开始动手了。”约翰纠正道,指了指脑袋上的绷带,
“不然你以为这玩意是怎么来的?”
“难道不是坠马摔出来的?”雷诺惊讶地说道,
“是坠马摔出来的。”
约翰应了一声,转而问道,“不过你还不了解我的风格,我是那种会从马背上摔下来的人吗?”
“也对呀!”
雷诺想了想,点点头,煞有介事地说道,“你骑马的速度估计比走路快不了多少,怎么可能摔得这么惨?”
听到这句话,约翰捂着额头,心里一阵无语。
“这个逗逼。”
……
仓库内的枪械不少,但大多是快要淘汰的火統和前装式滑膛枪,这些枪械大都是长杆的,即使最短的也有两只手那么长,而且一次只能开一枪,每次开枪后,至少需要半分钟的装弹时间,根本不符合约翰的实战要求。
手枪没有,来复短枪也没有,看着这一堆堆擦得油亮的各式火器,约翰一时间无比失望。
一旁的雷诺似乎看出来林诺的想法,笑道,“都不满意?”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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