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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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皇系统- 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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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粟类谷物为主,其分布于北方地区,大体上与粟类种植区域相吻合。石磨盘和磨棒宜于加工旱地谷物,用石磨盘磨粉的效率很低'32'。因此仅凭此器就认为中国先秦或新石器时代没有面食的结论“不攻自破”似乎有些匆忙。

    最具挑战性的问题是,(8)即青海民和喇家齐家文化遗址发现的“面条”。喇家遗址位于民和南部黄河二级阶地前端,是掘有宽大环壕的大型聚落,聚落内有分布密集的半地穴白灰面房址。其中4号房址(f4)内有14具人骨,7号房址(f7)内有4具人骨,据推测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造成了居民意外死亡3。因此遗址所保留的生活用品反映了喇家人的日常生活状况,可以说黍粟“面条”是喇家人的日常食物之一。相关消息的流播在国内外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有的研究者指出,古代中国“面食”的出现未必与麦的粉食有必然关联'33'。其实在传世战国秦汉文献中,稻米或粟米的粉食(饵)已有明确记载,考古发掘也有相关证据4,就此而言“面食”的初现的确不必待麦类磨粉的出现。喇家发掘遗址告诉我们的确切信息是,新石器时期晚期中国境内某些地方居民的食物中有类似我们今天称之为面条的食品。不确定的信息是,这种食品的分布范围有多大?这种食品制作技术是否延续到后代?这种食品制作技术是否影响了麦食方式?这三个疑问目前无法解答。文物资料可以提供崭新的知识,但它的孤立性和不确定性使其价值有时不能得到充分展现。

    现在可以对讨论进一步明晰化。“粒食”和“粉食”的争论包括两个不同的范围:其一,所有谷类作物;其二,麦类作物。以往的研究有时将此混淆,增添了一些不必要的困扰。可能是由于在汉代以后大多数时期(今天依然如此)粉食食物主要是麦类作物,人们感兴趣的核心问题依然是麦类作物的粉食何时出现以及它如何被普遍推广。

    在判断历史实态时应用联系的和全面的考量应更为妥贴。麦类作物粉食的出现和普遍化有两个必要条件:其一,小麦在食物结构中的地位上升;其二,磨的普及。第一点前文已有讨论,即小麦虽在先秦时代已经出现,但它的种植的普及是从西汉开始的。第二点加工谷粉的旋转磨的出现不晚于战国时期,陕西临潼秦故都栎阳出土的磨是最早实物'34'。但战国时期谷物加工的主要方式是使用杆臼的舂捣法,这种方法只能脱壳去粒'35'(p1526)。磨在汉代有较大普及,在河北满城、陕西西安、河南洛阳、山东济南、辽宁辽阳、北京、山西、宁夏、湖北、安徽以及江苏的南京、扬州、江都等地都有汉代石磨或磨的明器模型发现。战国石磨磨齿是依同心圆排列的凹窝,汉代石磨除仍沿用此种形制,还出现斜线磨齿,并有辐射状沟槽和纵横交错的斜齿,效率也相应提高5。这种情形被有的研究者认为是饼食需求所致;但从相反的角度看,石磨的普及也为饼食成为常见食物提供了可能。

    回过头来看看以麦粉制饼的早期记录。西汉文献中有关饼的可信记录如下:(1)《急就篇》:“饼饵麦饭甘豆羹。”(2)《方言》卷十三:“饼谓之,或谓之。”(3)《汉书?宣帝纪》云:宣帝微时居长安尚冠里,“每买饼,所从买家则大雠”。(4)《太平御览》卷八六○引范子《计然》云:“饼出三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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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礼记?礼运》:“其燔黍而捭豚。”郑玄注云:“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犹然。”可以参考。

    2国外如北美印第安人及安达曼人以石板加火上烧热煎烤玉蜀黍饼,国内如怒族用石板煎成玉蜀黍饼。见汪宁生:《古俗新研》,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39页。

    3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民和喇家史前遗址的发掘》,载《考古》2002年第7期。另刘煜、王明辉:《青海喇家遗址出土人骨的现场保护》,载《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2004年第4期。

    4距今3000年的新疆哈密吴堡墓地屡见粟饼随葬。见王炳华:《新疆农业考古概述》,载《农业考古》1983年第1期。长沙楚墓亦出土过粟饼。见熊传新:《湖南战国两汉农业考古概述》,载《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

    5参见李发林:《古代旋转磨试探》,载《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6页。

    由这4条资料可作如下判断:第一,小麦磨粉饼食的可信记录出现在西汉后期。第二,以饼列食物之首,可知饼已为常见食物,其最早出现时间理应在此前。第三,关于出现饼的最初地点均在古代早期中西交通东段终点的关中地区。若考虑到西汉武帝时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频繁的时代背景,对齐思和饼食经西域传人的推测又增添了若干旁证。《后汉书?酷吏列传?樊哗》记载:刘秀微时,新野市吏樊哗曾送给其一笥饼。饼可以笥盛,则当时之饼非下文所述之汤饼、煮饼及水溲饼。《后汉书?赵岐列传》说赵岐“卖饼于北海”。《艺文类聚》卷七二引《三辅决录》述同一事作“贩胡饼”。这似乎也表明最初的“饼”就是“胡饼”。第四,《急就篇》“麦饭”与“饼”同列,可见饼食的出现并未撼动麦饭固有的地位。

    真正对麦饭传统食法形成冲击的是在东汉时期尤其是东汉中期以后,这时文献中有大量此方面资料:不仅一般城邑市中有贩饼者,村野路畔亦可见贩饼者;人们或以饼喻物,或以食饼解嘲1。饼的需求量甚大,至有一次制作胡饼万枚****者'36'(卷八六○引《英雄记》)。饼无疑已是当时普通常见的大众化食品。

    刘熙《释名?释饮食》中的饼类食品有七种,即胡饼、蒸饼、汤饼、蝎饼、髓饼、金饼、索饼。或以为这些饼都是出现在刘熙生活的汉魏之际,其实并不尽然。如《太平御览》卷八六○引《续汉书》,说“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是胡饼东汉后期已经风靡一时的实例。《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治》说伤寒始发热五日,“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是索饼在张仲景生活的东汉后期已为常见食品。《释饮食》也并非尽罗东汉所有饼类。《后汉书?李固列传》述梁冀在“煮饼”中下毒,毒杀质帝。《四民月令》五月条曰:“五月距立秋,无食煮饼及水引饼。”加之前引《方言》所说“”,到东汉末年,至少有、胡饼、蒸饼、汤饼、蝎饼、髓饼、金饼、索饼、煮饼和水引饼等名目之饼。

    我们对于上述这些饼的制作方法多可推知。俞正燮认为汤饼、索饼、水引饼均是后代面条'37'(卷十“面条古今名义”条)。齐思和认为胡饼系烧饼,汤饼系汤面,煮饼系水饺,水溲饼系凉拌面'31'。胡饼即烧饼,汤饼即汤面,似无疑问。《释名?释饮食》说胡饼有两类,一是饼上有胡麻(芝麻),一是“作之大漫冱”。前者近于今日的芝麻烧饼,《太平御览》卷八六○引《赵录》说石虎将胡饼改称“麻饼”者,与此相类。后者含义不好理解,或以为“大漫冱”指汤水很多,故胡饼是一种煮饼'38'(p202)。新疆阿斯塔那唐墓出土近20厘米直径的烤馕实物,或据之推测“大漫”即是较大的烤馕'39'。《艺文类聚》卷七十二引《三辅决录》说赵岐贩胡饼,自称“买三十,卖亦三十”。如此一个胡饼的价格颇为不菲2,或者就是可供人一日之食的大烤馕。唐代胡饼有蒸和烤两大类,并有素饼、油饼、肉饼、芝麻饼诸品3,应是胡饼一类品种在汉代以后发展的结果。《初学记》卷二十六引束皙《饼赋》:“玄冬猛寒,清晨之会,涕冻鼻中,霜凝口外。充虚解战,汤饼为最……乃重罗之面,尘飞白雪,胶黏筋*'黍+刃',液濡泽。”据其描述,汤饼与今时之热汤面完全相同。又,《太平御览》卷八六○引王朗《上刘纂等樗蒲事》:“左中郎乐林得纂面肉,共啖汤饼。”则汤饼有以肉为菜码者,与今时之肉汤面相类。这两条材料虽晚出,但距汉世不远,或是延续汉代习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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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中贩饼如《东观汉记》卷十六《第五伦传》载光武谓第五伦云:“闻卿为市掾,人有遗卿母一笥饼,卿从外来见之,夺母饲,探口中饼出之。”《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引《魏略》谓赵岐贩胡饼于北海市中。又,《太平御览》卷八六○引汉《廷尉决事》云:“张柱私卖饼,为兰台令史所见。”张柱当系朝廷官员,臣民无二业,私贩物品是违法行为,他之所以选择贩饼可能因为原料易得和销售较易。村野路畔贩饼如《后汉书?方术列传》云:“(华)佗尝行道,见有病咽塞者,因语之曰:‘向来道隅有卖饼人。’”以饼喻物如《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引《魏志》云,钟繇好《左传》而非《公羊传》,谓《公羊》学为“卖饼家”,谓《左传》是太官。以食饼解嘲如《三国志?魏书?曹真传》注引《魏略》云:丁斐免官,曹操嘲其印绶何在,斐答曰:“以易饼。”

    2汉代一只鸡的常价也不过20余钱。参见林甘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577页。

    3见黄正建:《唐代衣食住行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并参李斌城主编:《唐代文化》第1编第3章《外来人与唐代社会》(吴玉贵撰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0页。

    但俞氏对水引饼、齐氏对煮饼和水溲饼的解释并无充分依据,以现有资料观照,倒是多有某些相反的线索。如《四民月令》五月条本注云:“夏月饮水时,此二饼(指煮饼和水引饼引者)得水即强坚难消,不幸便为宿食作伤寒矣。”可知煮饼和水引饼与后世水饺及凉拌面相去殊远,也与唐代夏日食用的“冷淘”即凉汤面不同。蒸饼可能即后世死面馒头,煮饼系水煮的蒸饼,水引饼是水泡之饼。这些均是死面饼,着水后便十分坚硬,不易消化,故云“强坚难消”。《释名?释饮食》又说蒸、汤、蝎、金、索、髓诸饼“皆随形而名之”。其实《释饮食》此处的表达不够严谨,蒸、汤、髓饼是以制作方法或原料而非其形状得名,若以形状推测,索饼应归于后世面条一类'40'(p244~245)。《齐民要术?饼法》述髓饼法云:“以髓脂、蜜合和面,厚四五分,广六七寸,便著胡饼炉中,令熟。”由此可知髓饼即是在面粉中放入骨髓和蜜的方形烤饼,这种饼与古代罗马的“祭饼”和“饼干”十分相似1,不知二者之间是否有某种关联?《饼法》又说是将和好的面揪成薄片,用急火煮沸后食用。《方言》卷十三所说的或与之相类。《饼法》中的膏环、鸡鸭子饼均用膏油煎炸,经油煎炸后的面饼色泽金黄,故汉代的金饼可能是与此相类的油煎之饼2。最难解的是蝎饼,以往有即油馓子和《齐民要术?饼法》中“截饼”的两种解释,今若定论还都需要更多资料的印证。

    “寒具”一词最早见《太平御览》卷八六○引桓谭《新论》,其文云:“孔子匹夫耳,而然名著,至其冢墓,高者牛羊鸡豚而祭之,下及酒脯寒具,致敬而去。”另有《太平御览》卷八六○引张逸《遗令》:“闭口,寒具不得入。”有的著作认为寒具指盛放熟食的一种器物,说“之所以叫寒具,是因为它所放的食物是未经热过的早点”'38'(p215)。此似不妥。《齐民要术》卷九《饼法》说环饼(寒具)“须以蜜调水溲面;若无蜜,煮枣取汁;牛羊脂膏亦得;用牛羊乳亦好,令饼美脆。截饼纯用乳溲者,入口即碎,脆如凌雪”。缪启愉等根据“入口即碎,脆如凌雪”云云,推测“寒具”是油炸食品'41'(p640)。《书断》卷四“桓玄”条,说桓玄请人欣赏法书名画,有客食寒具后不洗手而执书画,书画染污,此后桓玄会客不设寒具3。由此故事可见,“寒具”确系油炸的饼类食品。寒具出现不晚于西汉后期,也与饼食的出现和普及过程相吻合。

    要之,汉代饼的制作包括蒸、煮、烤、油煎四类。较早时期蒸饼和煮饼似乎更为常见,故皇家食官制度规定饼的制作由汤官负责4。到东汉后期,其他种类的饼逐渐增多。

古代官职1

    安抚使

    官名。隋代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兼职。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称安抚使。宋初沿之,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专使。后渐成为各路负责军务治安的长官,以知州、知府兼任。如系二品以上,即称安抚大使。官品低者称管勾或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陕西、河东、广南等路,以关系至要,称经略安抚使,以直秘阁以上充任。其官署名安抚使司,亦称为“帅司”。元代仅于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宋富弼《范文正公墓志铭》:“延州大将战没,关中警严,于是还公旧职,移知永兴军,道授陕西都转运使。。。。。。改充经略安抚副使,仍迁龙图阁直学士。”《宋史。张浚传》:“未几,除资政殿大学士,知福州兼福建安抚大使。”参阅《宋史职官志七》

    编修

    官名。宋代凡修国史、实录,会要等,均随时置编修官,枢密院也设有编修官,负责编纂记述。明、清属翰林院,职位次于修撰,与修撰、检讨同称为史官慎行、吴锡麒、蒋士铨、翁方纲等,皆曾授编修之任。参阅《历代职官表。翰林院》。

    按察使

    官名。始于唐初,职在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至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职。后曾改称采访使、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之上司,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处则以节度使兼。宋代不设节度使,初以转运使兼领提刑,后别设提点刑狱,遂为后世按察使前身,其职务则与唐观察使有别。金章宗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与官员考核。元代称肃政廉访使。明初复称按察使,为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明中叶以后,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沿置,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别称臬台、臬司、廉访。《旧唐书。安禄山传》:“'天宝'三载,代裴宽为范阳节度,河北采访、平卢军等使如故。”《明史。职官志四》:“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高按察叔嗣》:“'嘉靖'三年,仍起前官,出为山西参政,升湖广按察使。”《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省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

    保正

    宋王安石推行保甲法,规定五百家设都保正一人,副都保正一人,下有大保长、保长,分别掌管户口治安、训练壮勇等事,意在加强对民间的统治。后世沿其法,因泛称保长等为保正。《宋史。兵志六》:“熙宁初,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斡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水浒传》第十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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