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半坡遗址中有一个小型烧坑,周壁涂抹细泥,没有烟熏痕迹,故推测这就是烙饼的烤炉4。
(7)河南有两处仰韶文化遗址发现了被推测为铁鏊前身的陶食具,系用于煎饼的烙锅'30'。
(8)青海民和喇家齐家文化遗址20号房址出土的红陶碗内的遗物,经检测系粟与黍制成的面条5。
(1)~(5)的问题有三点:其一,某些文献成书时代较晚,如《西京杂记》和《三辅旧事》。其二,某些文献中的文字可能是后人掺入,如《墨子?耕柱篇》窃饼云云'31'。《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说“孙叔敖相楚……粝饼菜羹”。“粝”以“米”为字旁,食物显然是以米(粟或稻)制成,“粝饼”即粗米做成的饵。若《耕柱篇》不是后代文字掺人,文中的“饼”可能也是战国时期南北均有的饵。其三,对某些材料可能存在误判。如《周礼?天官?醢人》“酏食”中的“酏”实际是指粥而非饼,贾公彦对此已有辨析6。《说文》云:“*'麦+',麦*'西+敫'(核)屑也。”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据此认为是麦麸和面相杂'28'(《仓律》,p45),其实并不十分准确。“麦十斗,为*'麦+'三斗”之前尚有“为粟廿斗,春为米十斗”之类加工谷类文字,“*'麦+'”显然是对麦的加工。“米”可以直接进入食物制作,“麦”亦不应例外。因此“*'麦+'”即是秦汉时期常见的麦饭原料而非面粉。孙诒让对《西京杂记》“蓬饵”的解说更是过于牵强,不能作为西汉初年已经有饼的证据。(6)的推想成分过大。(7)即河南出土的陶食器上为圆形平面,下有三足或四足,地面有烟炱。这些迹象的确显示出它与饮食用具的联系。不过,这种器具究竟是何种用途,因无其他资料佐证,难以作出断言。例如我们不能排除这种器物是用于加热食物,或烤制肉类食物,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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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齐思和:《毛诗谷名考》、《少数民族对祖国文化的伟大贡献》,二文载氏著《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1981年版。按,古罗马著名军事家和政治家加图(前234~前149,即大加图)曾专门论述烧饼的制作方法,程序如下:洗净手和面盆,将面粉倒入盆中,渐次添水揉合,捏成烧饼,放在食具上烘烤。见加图(m。p。cato)著,马香雪、王阁森译:《农业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4节,第41页。麦粉制饼技术可能从北非和西亚分别向西和向东传播。
2孙诒让引程瑶田云起胶饼即起面饼(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十,王文锦、陈玉霞《周礼正义》点校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91页)。
3此类说法十分流行,不具体出注。
4见石兴邦:《半坡氏族公社》,陕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刘军社:《从宝鸡地区新石器时代农业考古概况看古代人类的饮食生活》,载李士靖主编:《中华食苑》第8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5中国学者关于喇家遗址4000年前面条的发现和研究报告《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小米面条》,刊于英国《自然》杂志第437卷(2005年)。国内相关报道参见王仁湘:《面条的年龄》,《中国文化遗产》2006年第1期。叶茂林:《破解千年面条之谜》,《百科知识》2006年第4期。
6见《周礼?天官?醢人》贾公彦疏:“酏。粥也。以酒酏为饼,若今起胶饼。文无所出。故后郑不从。”
谷物放在上面烤熟1。半坡遗址烧坑亦当作如是观。人类学资料确有较原始的部族在加热石板上制作饼食的报道2,但它们都有其特定的生活背景,不宜径直拿来作为中国古代先民饼食根据。更何况有如下因素必须考虑:其一,新石器时代中原居民的主要食物是粟和黍而非小麦。其二,新石器时代石磨盘以加工粟类谷物为主,其分布于北方地区,大体上与粟类种植区域相吻合。石磨盘和磨棒宜于加工旱地谷物,用石磨盘磨粉的效率很低'32'。因此仅凭此器就认为中国先秦或新石器时代没有面食的结论“不攻自破”似乎有些匆忙。
最具挑战性的问题是,(8)即青海民和喇家齐家文化遗址发现的“面条”。喇家遗址位于民和南部黄河二级阶地前端,是掘有宽大环壕的大型聚落,聚落内有分布密集的半地穴白灰面房址。其中4号房址(f4)内有14具人骨,7号房址(f7)内有4具人骨,据推测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造成了居民意外死亡3。因此遗址所保留的生活用品反映了喇家人的日常生活状况,可以说黍粟“面条”是喇家人的日常食物之一。相关消息的流播在国内外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有的研究者指出,古代中国“面食”的出现未必与麦的粉食有必然关联'33'。其实在传世战国秦汉文献中,稻米或粟米的粉食(饵)已有明确记载,考古发掘也有相关证据4,就此而言“面食”的初现的确不必待麦类磨粉的出现。喇家发掘遗址告诉我们的确切信息是,新石器时期晚期中国境内某些地方居民的食物中有类似我们今天称之为面条的食品。不确定的信息是,这种食品的分布范围有多大?这种食品制作技术是否延续到后代?这种食品制作技术是否影响了麦食方式?这三个疑问目前无法解答。文物资料可以提供崭新的知识,但它的孤立性和不确定性使其价值有时不能得到充分展现。
现在可以对讨论进一步明晰化。“粒食”和“粉食”的争论包括两个不同的范围:其一,所有谷类作物;其二,麦类作物。以往的研究有时将此混淆,增添了一些不必要的困扰。可能是由于在汉代以后大多数时期(今天依然如此)粉食食物主要是麦类作物,人们感兴趣的核心问题依然是麦类作物的粉食何时出现以及它如何被普遍推广。
在判断历史实态时应用联系的和全面的考量应更为妥贴。麦类作物粉食的出现和普遍化有两个必要条件:其一,小麦在食物结构中的地位上升;其二,磨的普及。第一点前文已有讨论,即小麦虽在先秦时代已经出现,但它的种植的普及是从西汉开始的。第二点加工谷粉的旋转磨的出现不晚于战国时期,陕西临潼秦故都栎阳出土的磨是最早实物'34'。但战国时期谷物加工的主要方式是使用杆臼的舂捣法,这种方法只能脱壳去粒'35'(p1526)。磨在汉代有较大普及,在河北满城、陕西西安、河南洛阳、山东济南、辽宁辽阳、北京、山西、宁夏、湖北、安徽以及江苏的南京、扬州、江都等地都有汉代石磨或磨的明器模型发现。战国石磨磨齿是依同心圆排列的凹窝,汉代石磨除仍沿用此种形制,还出现斜线磨齿,并有辐射状沟槽和纵横交错的斜齿,效率也相应提高5。这种情形被有的研究者认为是饼食需求所致;但从相反的角度看,石磨的普及也为饼食成为常见食物提供了可能。
回过头来看看以麦粉制饼的早期记录。西汉文献中有关饼的可信记录如下:(1)《急就篇》:“饼饵麦饭甘豆羹。”(2)《方言》卷十三:“饼谓之,或谓之。”(3)《汉书?宣帝纪》云:宣帝微时居长安尚冠里,“每买饼,所从买家则大雠”。(4)《太平御览》卷八六○引范子《计然》云:“饼出三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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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礼记?礼运》:“其燔黍而捭豚。”郑玄注云:“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犹然。”可以参考。
2国外如北美印第安人及安达曼人以石板加火上烧热煎烤玉蜀黍饼,国内如怒族用石板煎成玉蜀黍饼。见汪宁生:《古俗新研》,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39页。
3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民和喇家史前遗址的发掘》,载《考古》2002年第7期。另刘煜、王明辉:《青海喇家遗址出土人骨的现场保护》,载《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2004年第4期。
4距今3000年的新疆哈密吴堡墓地屡见粟饼随葬。见王炳华:《新疆农业考古概述》,载《农业考古》1983年第1期。长沙楚墓亦出土过粟饼。见熊传新:《湖南战国两汉农业考古概述》,载《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
5参见李发林:《古代旋转磨试探》,载《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6页。
由这4条资料可作如下判断:第一,小麦磨粉饼食的可信记录出现在西汉后期。第二,以饼列食物之首,可知饼已为常见食物,其最早出现时间理应在此前。第三,关于出现饼的最初地点均在古代早期中西交通东段终点的关中地区。若考虑到西汉武帝时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频繁的时代背景,对齐思和饼食经西域传人的推测又增添了若干旁证。《后汉书?酷吏列传?樊哗》记载:刘秀微时,新野市吏樊哗曾送给其一笥饼。饼可以笥盛,则当时之饼非下文所述之汤饼、煮饼及水溲饼。《后汉书?赵岐列传》说赵岐“卖饼于北海”。《艺文类聚》卷七二引《三辅决录》述同一事作“贩胡饼”。这似乎也表明最初的“饼”就是“胡饼”。第四,《急就篇》“麦饭”与“饼”同列,可见饼食的出现并未撼动麦饭固有的地位。
真正对麦饭传统食法形成冲击的是在东汉时期尤其是东汉中期以后,这时文献中有大量此方面资料:不仅一般城邑市中有贩饼者,村野路畔亦可见贩饼者;人们或以饼喻物,或以食饼解嘲1。饼的需求量甚大,至有一次制作胡饼万枚****者'36'(卷八六○引《英雄记》)。饼无疑已是当时普通常见的大众化食品。
刘熙《释名?释饮食》中的饼类食品有七种,即胡饼、蒸饼、汤饼、蝎饼、髓饼、金饼、索饼。或以为这些饼都是出现在刘熙生活的汉魏之际,其实并不尽然。如《太平御览》卷八六○引《续汉书》,说“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是胡饼东汉后期已经风靡一时的实例。《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治》说伤寒始发热五日,“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是索饼在张仲景生活的东汉后期已为常见食品。《释饮食》也并非尽罗东汉所有饼类。《后汉书?李固列传》述梁冀在“煮饼”中下毒,毒杀质帝。《四民月令》五月条曰:“五月距立秋,无食煮饼及水引饼。”加之前引《方言》所说“”,到东汉末年,至少有、胡饼、蒸饼、汤饼、蝎饼、髓饼、金饼、索饼、煮饼和水引饼等名目之饼。
我们对于上述这些饼的制作方法多可推知。俞正燮认为汤饼、索饼、水引饼均是后代面条'37'(卷十“面条古今名义”条)。齐思和认为胡饼系烧饼,汤饼系汤面,煮饼系水饺,水溲饼系凉拌面'31'。胡饼即烧饼,汤饼即汤面,似无疑问。《释名?释饮食》说胡饼有两类,一是饼上有胡麻(芝麻),一是“作之大漫冱”。前者近于今日的芝麻烧饼,《太平御览》卷八六○引《赵录》说石虎将胡饼改称“麻饼”者,与此相类。后者含义不好理解,或以为“大漫冱”指汤水很多,故胡饼是一种煮饼'38'(p202)。新疆阿斯塔那唐墓出土近20厘米直径的烤馕实物,或据之推测“大漫”即是较大的烤馕'39'。《艺文类聚》卷七十二引《三辅决录》说赵岐贩胡饼,自称“买三十,卖亦三十”。如此一个胡饼的价格颇为不菲2,或者就是可供人一日之食的大烤馕。唐代胡饼有蒸和烤两大类,并有素饼、油饼、肉饼、芝麻饼诸品3,应是胡饼一类品种在汉代以后发展的结果。《初学记》卷二十六引束皙《饼赋》:“玄冬猛寒,清晨之会,涕冻鼻中,霜凝口外。充虚解战,汤饼为最……乃重罗之面,尘飞白雪,胶黏筋*'黍+刃',液濡泽。”据其描述,汤饼与今时之热汤面完全相同。又,《太平御览》卷八六○引王朗《上刘纂等樗蒲事》:“左中郎乐林得纂面肉,共啖汤饼。”则汤饼有以肉为菜码者,与今时之肉汤面相类。这两条材料虽晚出,但距汉世不远,或是延续汉代习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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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贩饼如《东观汉记》卷十六《第五伦传》载光武谓第五伦云:“闻卿为市掾,人有遗卿母一笥饼,卿从外来见之,夺母饲,探口中饼出之。”《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引《魏略》谓赵岐贩胡饼于北海市中。又,《太平御览》卷八六○引汉《廷尉决事》云:“张柱私卖饼,为兰台令史所见。”张柱当系朝廷官员,臣民无二业,私贩物品是违法行为,他之所以选择贩饼可能因为原料易得和销售较易。村野路畔贩饼如《后汉书?方术列传》云:“(华)佗尝行道,见有病咽塞者,因语之曰:‘向来道隅有卖饼人。’”以饼喻物如《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引《魏志》云,钟繇好《左传》而非《公羊传》,谓《公羊》学为“卖饼家”,谓《左传》是太官。以食饼解嘲如《三国志?魏书?曹真传》注引《魏略》云:丁斐免官,曹操嘲其印绶何在,斐答曰:“以易饼。”
2汉代一只鸡的常价也不过20余钱。参见林甘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577页。
3见黄正建:《唐代衣食住行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并参李斌城主编:《唐代文化》第1编第3章《外来人与唐代社会》(吴玉贵撰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0页。
但俞氏对水引饼、齐氏对煮饼和水溲饼的解释并无充分依据,以现有资料观照,倒是多有某些相反的线索。如《四民月令》五月条本注云:“夏月饮水时,此二饼(指煮饼和水引饼引者)得水即强坚难消,不幸便为宿食作伤寒矣。”可知煮饼和水引饼与后世水饺及凉拌面相去殊远,也与唐代夏日食用的“冷淘”即凉汤面不同。蒸饼可能即后世死面馒头,煮饼系水煮的蒸饼,水引饼是水泡之饼。这些均是死面饼,着水后便十分坚硬,不易消化,故云“强坚难消”。《释名?释饮食》又说蒸、汤、蝎、金、索、髓诸饼“皆随形而名之”。其实《释饮食》此处的表达不够严谨,蒸、汤、髓饼是以制作方法或原料而非其形状得名,若以形状推测,索饼应归于后世面条一类'40'(p244~245)。《齐民要术?饼法》述髓饼法云:“以髓脂、蜜合和面,厚四五分,广六七寸,便著胡饼炉中,令熟。”由此可知髓饼即是在面粉中放入骨髓和蜜的方形烤饼,这种饼与古代罗马的“祭饼”和“饼干”十分相似1,不知二者之间是否有某种关联?《饼法》又说是将和好的面揪成薄片,用急火煮沸后食用。《方言》卷十三所说的或与之相类。《饼法》中的膏环、鸡鸭子饼均用膏油煎炸,经油煎炸后的面饼色泽金黄,故汉代的金饼可能是与此相类的油煎之饼2。最难解的是蝎饼,以往有即油馓子和《齐民要术?饼法》中“截饼”的两种解释,今若定论还都需要更多资料的印证。
“寒具”一词最早见《太平御览》卷八六○引桓谭《新论》,其文云:“孔子匹夫耳,而然名著,至其冢墓,高者牛羊鸡豚而祭之,下及酒脯寒具,致敬而去。”另有《太平御览》卷八六○引张逸《遗令》:“闭口,寒具不得入。”有的著作认为寒具指盛放熟食的一种器物,说“之所以叫寒具,是因为它所放的食物是未经热过的早点”'38'(p215)。此似不妥。《齐民要术》卷九《饼法》说环饼(寒具)“须以蜜调水溲面;若无蜜,煮枣取汁;牛羊脂膏亦得;用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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