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都是亲姐弟,血缘是阻隔不断的,小十一又是个孩子,并不那么记仇,过几天也就忘了,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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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那日,顾瑾之一直在顾宅。
用过了晚膳,天色黑下来,朱仲钧仍没有回来,顾瑾之心里的不安,又添了几成。
宋盼儿和顾延臻也疑惑看着顾瑾之,问顾瑾之:“你可知王爷什么时候回来?”
“许是太后娘娘留着赏月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顾瑾之笑道。
她若无其事的模样,让大家都放下心来。
入了月,圆月明晃晃悬挂碧穹,将天地间照得如白昼般。顾家也供了月饼和瓜果。
顾瑾之带着两个儿子,留在顾家赏月。
刚到戌正,彦绍就困了。他犯困,又没有床睡,发脾气般哭起来。顾瑾之哄着他,就跟父母告辞,要回去。
宋盼儿喊了煊哥儿兄弟几个:“送你七姐过去……”
煊哥儿和小十瑥哥儿起身,送了顾瑾之。
小十一还有点气。不理会。
顾瑾之带着孩子们,回王府别馆。
煊哥儿抱着困得睁不开眼睛的彦绍,瑥哥儿就要牵着彦颖。
彦颖不让小十牵,而是跑过来牵住顾瑾之的手。
煊哥儿抱着孩子走在前头,小十就和顾瑾之并肩而行。
顾瑾之没有开口。
她知道瑥哥儿寡言。
或者非要交谈,怕他觉得不舒服。
“娘时常说,我开口第一句话,叫的是姐姐。”小十突然开口道。
顾瑾之微讶,微微转颐看了他,笑道:“是啊。那时候我们着实惊讶。娘也跟你说过?”
“经常说……”小十道。“娘时常提起七姐。”
顾瑾之心里就有点酸。
母亲定是很想念她的。
“我瞧见七姐,第一眼就觉得格外亲切。”小十又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也是一脸波澜不惊的模样。
顾瑾之就笑:“你是我弟弟。若不是我远嫁到庐州,你定也是跟着我长大的。和你九哥一样。长姐如母。血浓于水。不管多久不见,仍是亲切,这是应当的。”
小十点点头。
走在前头的煊哥儿就停住脚步。笑道:“小十跟我说过的话,一年也没有这么多。他着实喜欢七姐。”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生怕吵醒了肩上的彦绍。
彦绍已经睡熟了。
小十也没觉得不好意思,表情不变。
他比小十一酷多了。
顾瑾之想起他从小就不哭不闹,异常的安静。
如今再看他这样,也就不多怪了。
到了王府别馆,放下孩子,煊哥儿见朱仲钧还没有回来,就道:“七姐,我有好些话和你说,你累不累?”
他是想陪着顾瑾之等朱仲钧,免得顾瑾之胡思乱想。
他看得出,顾瑾之对朱仲钧这次去皇宫有点担心。
顾瑾之点点头。
小十则道:“七姐,我先回去了。”
顾瑾之也没有强留他,叮嘱他慢点。
小十走后,顾瑾之把两个孩子安顿好睡下,就和煊哥儿坐在炕上闲聊。
“……还难受吗?”顾瑾之突然问煊哥儿。
煊哥儿不解,看着顾瑾之。
顾瑾之目光深长。
煊哥儿顿时就明白过来,她是说蔡檐的事。
她问煊哥儿是不是还在为情所伤。
煊哥儿的初恋蔡檐,在六月十五的时候,嫁给了浙江来的解元方域庈。当时,煊哥儿挺消极的。
但是,家里似乎没人注意到。
提到这个,就是煊哥儿心里的一根刺。
他被狠狠刺痛了下,甚至有点恨顾瑾之提起此话。他宁愿从此再也没有人提起,让那根刺烂在心里。
“七姐,咱们别提这个……”煊哥儿声音陡然就哑了,“我……我已经不多想了。”
“煊哥儿,你将是要做丈夫的人。”顾瑾之道,“不久,你就是父亲。你呢,准备好了吗?旧事不放下,新人也进不了心,你一辈子被折磨。”
她想说自己都经历过,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下了。
那时候逼迫她放下的,是朱仲钧。
若是无人逼迫,自己总不忍心掀开伤口来看的。伤口捂着,渐渐化脓,也许一辈子也好不了,这条命都会搭进去的。
煊哥儿不至于去死,但是对他以后的生活有影响,这是肯定的。
顾瑾之也在逼迫他掀开伤口看看,坦然面对。
煊哥儿听了顾瑾之的话,眼睛有点涩。
他也明白了顾瑾之的用意。
他点点头,道:“七姐,我能放下,我诚心做个丈夫、父亲……”
顾瑾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姐弟俩沉默良久。
夜色渐深,三更鼓声传来,敲入耳膜。
煊哥儿和顾瑾之都回神,微微一怔。
“七姐,你先歇了吧,别等王爷了。”煊哥儿对顾瑾之道,“只怕今夜王爷也歇在宫里呢。”
顾瑾之点点头,道:“你回去吧。我这就歇了。”
煊哥儿知道顾瑾之还是会等的。
他想说什么,可是心里似千斤重,压着什么,他兴致阑珊,起身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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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瑾之一直等朱仲钧。
她没有半点睡意。
她想了很多事。
是西征的皇帝出事了,还是朱仲钧出事了?
朱仲钧前不久发生了一个商机,他让他的谋士章叔和去办了,顾瑾之总担心事情暴露。
朱仲钧曾经多次告诉顾瑾之,他发现现在的钱币,里面的铜比例很高。比铅高。
而市场上的铜器。价格又远高于钱币。
两千钱币换一两银子。
假如市场上钱币少了,那么钱币的流通就会价贵于钱。到时候,一两银子只能换到七百个铜板。
可是交到国库的,都是银子。依旧是以一两银子换两千个铜板。
这中间的差价。都是国库的损失。
因为铜是国家开采的。
现在还没有人留意到这点。只因资本主义经济尚未萌芽。
朱仲钧派人打量囤积铜板,融化出其中的铜,用来炼就铜器。再以高价卖到市场。
铜器制品的价格,远远高出铜矿的数十倍。
朱仲钧用这种后世的经济学方法,空手套白狼,抬高铜币真正的价值,来换取盈利。
唯一损失的,就是国库。
他等于在偷国家的钱。
这件事,迟早也有人会瞅出门道的,这天下能人异士太多了。到时候,国库流入私人之手,国家空虚,还会导致吏治**。
朱仲钧就是想把这江山给搅合得皇帝和太子都收拾不了的地步。
他有这个本事,顾瑾之知道。
但朝臣也不是傻子。
是不是事情败露了?
这要是败露了,满门抄斩也不为过。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顾瑾之终于听到了脚步声。
她忙起身,要亲自去开门,
丫鬟赶在了她前头。
是朱仲钧回来了。
顾瑾之起身,迎接了他。
“等得着急了吧?”他携了顾瑾之的手进屋,问他。
他没有问怎么还不睡。
他知道顾瑾之一定会等他的。
“还好,刚刚从母亲那边回来。”顾瑾之回答道。
进了屋,朱仲钧也顾不上更衣洗漱。他自己从衣橱里,替顾瑾之拿了件风衣,然后道:“走,咱们看烟火去。”
顾瑾之微讶:“去哪里看?”
她都这么大的肚子,怎么好出门?
朱仲钧却笑起来,道:“在沉香楼。”
沉香楼砸在外院,是王府别馆地势最高的楼,原本就是用来中秋赏月、过年放烟火等。
朱仲钧前几日就准备好了烟火,要给顾瑾之庆生的。
哪里知道,今日还是耽误了。
气氛很好,顾瑾之也不想扫兴,就没有问他进宫做什么。
她顺着朱仲钧的手,穿上了风衣。
夫妻俩出了门。
顾瑾之走得很慢,生怕跌了脚。
朱仲钧在一旁搀扶着她的胳膊。
若不是她肚子不便,朱仲钧都想抱起她走的。
两人不疾不徐走着。
今日是晴天,琼华如炼,似银霜渡地。小径铺满了花瓣,裙裾染香。
终于到了沉香楼的时候,小厮们已经把烟火摆上。不远处还有两名乐工,手里拿了笛子,正在准备吹笛。
阁楼上的栏杆上,铺了锦被。
朱仲钧扶顾瑾之坐下,然后吩咐小厮们开始放烟火。
片刻之后,绚丽的光芒照亮天际,五彩烟火逐一盛开,是场华丽又短暂的盛宴。
顾瑾之抬头看着。
她眼角都是笑,问朱仲钧:“怎么突然想起放烟火?做这种狗血又肉麻的事,真不像你的风格。”
“可是你喜欢啊。”朱仲钧道。
顾瑾之就不再说话了。
远处传来悠长绵柔的笛声,将这烟火盛宴点缀得更加奢华。
“……我从前,对你不够好。”朱仲钧在她耳边道。
这话,让顾瑾之惶恐。
“你一直对我很好。”顾瑾之道,“是我,我对你不够好。”
朱仲钧摇摇头,将她轻轻搂在怀里。
“我总是把我认为好的东西,强行加给你。”朱仲钧叹了口气,“到了这辈子,我才明白过来。”
顾瑾之心里就生了几分警惕。
朱仲钧为什么突然这么伤感?
“……我要出征了,顾瑾之。”朱仲钧最终道。
顾瑾之的身子,猛然就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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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节偷会
记得第一次听闻皇帝要亲征,顾瑾之那时候刚刚怀孕。
当时,她非常脆弱的抓住了朱仲钧的胳膊,希望他不要离开自己。而后,皇帝果然留了朱仲钧在朝,辅助太子监国。
顾瑾之当时觉得很幸运。
如今,朱仲钧又说他要出征,定是西北战事失利。
皇帝没有打过仗,估计也没有卓越的领导才能。
带兵打仗,是很考验能力的。
十几万的大军,看似很显赫。想要组成一支钢铁般的人肉长城,却需要能力。
打仗不是打群架,人多不代表就可以稳赢。
以少胜多的例子,多不胜数。
指挥一支军队,是非常难的。
皇帝这次出征,他亲自指挥。
如今战事失利,顾瑾之觉得是情理之中的。
天生就会带兵的,那是军神,几百年难得出一位。而其他优秀的军事家,都要靠经验。没有身经百战的经验,就想带好一支军队,甚至打赢敌人,是痴人说梦。
皇帝生在宫廷,他亲征的确鼓舞士气。可是他的亲征,也给真正有能力指挥军队的人带来了掣肘。
“西边战事有些失利……”朱仲钧见顾瑾之不说话,跟她解释起来,“密报到京,说皇帝生了重病,已经不能上马,需要回京静养。临时换主帅,对士气影响更大。这场战事,不会有胜利了。兵部的侍郎出任主帅。太后和太子让我同行。主要是保护皇帝,把他安全接回来。”
他故意说得比较简单,希望顾瑾之能放心。
顾瑾之怎么会放心呢。
她心里有一个念头,总是扑闪不定。
“你说,皇帝是不是死了?”她问朱仲钧。
朱仲钧眉梢微跳,心情极为复杂。
“没有。”朱仲钧道,“太后有亲信在军中。她不信任太子,私下里跟我说,皇帝就是生病。她让我带个能力卓越的大夫过去,我想了想。我想带着秦申四过去。”
顾瑾之慢慢透出一口气。
皇帝没死就好。
现在。他还不能死。
“你也没有上过战场,万事要小心。”顾瑾之道。
她知道,躲不过了。
于是,她不再说晦气的话。只是叮嘱朱仲钧。
朱仲钧就吻了吻她的鬓角。
夜。突然变凉。那琼华也似层青霜,覆盖在身上。
顾瑾之往朱仲钧怀里缩了缩。
肚子里的孩子不知怎么,不安分踢了她几脚。好似在她挽留朱仲钧。顾瑾之转念又为自己这想法汗颜。
还在肚子里的孩子懂什么。
“什么时候走?”她问朱仲钧。
“还要准备,一个月左右。”朱仲钧道。事情紧急,调军也不能等太久。
行军需要准备,不是说走就能走的。这次说是去接皇帝,可是不能对天下人言,只能说增援西征,自然要再调兵。
而将来接皇帝回来,也只需说西边战事大胜,皇帝担心天下苍生和国事,提前回京,剩下的将士在收拾残局,不日凯旋。
顾瑾之点点头,道:“要是这孩子能在你去西北之前出生就好了。”
朱仲钧则笑,道:“我接皇帝,他是重病,肯定会快马加鞭回京的。少则两个月,多则半年。”
顾瑾之沉默。
烟火已经放尽,天地间寂静下来,唯有那笛声,呜呜咽咽,似谁的低泣。顾瑾之的心情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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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是中秋节早上接到了西北的密报,说皇帝病重,需要立马回京,又让派人去增援西征。
拿到这密报的时候,太子忍不住想:他的父皇,到底是重病,还是已经死了?
若是他死了……
太子心里发疼、发紧。
他是想早点坐上皇位,却未曾有灭绝人伦的念头。他对他的父皇,是又敬畏又崇爱。
他不想父皇死在外头,那么辛苦。
于是,他立马召集朱仲钧和内阁首辅和几位阁老商议对策。
大家都说,事情宜早不宜迟,应该立马派兵增援西征,也要派人去接皇帝,让皇帝平安回京。
谁去接皇帝?
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顾延韬看了眼朱仲钧。
几位阁老也看着朱仲钧。
无疑,朱仲钧是最好的人选了。
太子是不太放心朱仲钧的,他比较信任他的老师袁裕业。可仔细一想,西北太危险了,总不能派袁裕业去身犯险境。
将来治理国家,他还是需要袁裕业的。
还是朱仲钧最合适。
太子也同意了,就定了朱仲钧。
朝事忙完了,朱仲钧去了仁寿宫看太后,太子则回了趟东宫。
他需要梳洗更衣,带着他的妻妾,进宫去陪太后和皇后过节。不管发生了什么大事,表面上的平静还是要维持的。
回到东宫,他到了太子妃那边。
太子妃李氏忙迎上他,服侍他宽衣,换了件家常的便服,又亲手替他梳头。
李氏梳头的手艺,比任何宫人都好。
她双手翻飞,很快就替太子拢好了发髻。
等她梳完,太子抓住了她的手,拿在眼前看了又看。
李氏十指纤细修长、白皙莹润。指尖的指甲没有涂蔻丹,修剪得短短的,整齐干净,不似其他妃子那么长的指甲。
因为她时常要替太子梳头,不便留指甲。
“你的手真好看。”太子赞道,然后突然问道,“你可想留着指甲?像陈良娣那样……”
陈良娣有一手非常好看的指甲,长长的、亮亮的。养了好多年,已经足足有两寸长。
太子也很爱陈良娣那些指甲。
主要是陈良娣也不爱装饰指甲,仅仅是干干爽爽的,修长透明如玉,太子看着就喜欢。
他喜欢简单又美丽的东西。
这大概跟他的性格有关。
他这个人,说到底仍是向往简单。
太子妃笑,道:“臣妾指甲脆,一长就易折断。再说,养那么长的指甲,凡事都要有极好的耐心。陈良娣最是耐心上佳。臣妾却是急躁脾气。养不得的。”
她一句也不提自己不能养指甲是为了给太子梳头。
太子心里更是感动。
他知道太子妃的心意。
因为太子妃并非一个急躁的人。
比起沉稳,这东宫没人比得过太子妃的。
“也好。”太子笑道,“陈良娣的手指短,留着指甲才好看。你的手指修长。又白。不需要指甲装点。”
太子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