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大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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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大唐路-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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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冷淡,出言替自己辩解道。

    “存人失地,人地两存;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几人都在思忖这句话中的含义。

    王小麦得意的看着几人,几句话就被自己唬住了,这才叫智商碾压。再仔细一看,发现几人的脸色却越来越冷,心里边打鼓,这太祖的至理名言难道降不住几个老家伙?

    “软骨头!”老徐率先发难。

    “毫无气节……”郑颋叹息着评价。

    “大丈夫当威武不能屈……”陆德明不屑的看着王小麦。

    只有孔颖达的表达最直接:“呸!”

    王小麦摸了摸脸上的唾沫星子,得了,这帮老顽固,咱们就没有共同语言。又挨了一番臭骂,这才让几人消了火气。

    “眼看着晌午了,不知几位刚正不阿的君子有没有雅兴和我这个无耻小人一起饮酒作乐呢?”王小麦看着不愿搭理自己的几人,“酒窖里放了快两年的神仙酿,唉……怎么形容,可真是香醇无比啊。”

    几个老酒鬼闻言食指大动,自打王小麦,已经好久没品尝他孝敬的美酒了,不过这会儿正在怄气呢,似乎就这么下了台阶有些太便宜这小子了。

    “看来几位是对这极品美酒没兴趣咯,”王小麦摇摇头,“那我只好和刘达他们一起喝了,真是可惜啊。”说完这句话,却没有要起身的意思,仍然是盯着几人的表情。

    “那个……”老徐闻言看了看几人,“如此好酒,全让这些粗汉吃了,岂不是明珠投暗?我等就赏个光,替你小子品鉴一下。”说完对几个人使了个眼色。

    老郑和老陆都是笑着起身:“就是,不能让这些不懂酒的人糟蹋了。”

    唯有孔颖达依然不肯起身,王小麦赶紧把他从席上扶起来:“我的祭酒大人,你就赏个光吧,一会儿到了席上再骂就是了。”

    孔颖达歪着头不搭理他,不过脚下却跟着众人一起动了。

    下了楼让掌柜去隔壁的酒楼定个雅间,掌柜却对着王小麦说了一番话:“不如咱们茶楼也上些点心果子之类的小吃,这样也不用劳烦客人去旁处吃饭,岂不妙哉?”

    “不妙!”王小麦摇着头否认了掌柜的意见,“你记着,咱们茶楼是个雅致的地方,名义上是卖茶,实际上卖的是雅。你这点心糖果的一上来,来此消费的文人士子都吧唧嘴吃东西,哪有什么雅致可言?到头来,一点蝇头小利,反而会流失这些上层的消费者,得不偿失。此事休要再提,明白吗?”

    “明白了。”掌柜这才醒悟过来。东家就是东家,看的透彻,亏自己还做了十几年掌柜,真是比不上啊。

    “我儒家的经文不见你翻看,你这生意经倒是研究的透彻。”几人出了茶楼,老徐就说了一句王小麦分不出是好还是坏的话来。

    “生意经在下也不算精通,只算是懂得一些皮毛而已。”王小麦谦虚的说。自己这点东西在后世根本上不了台面,比起那些商界强人简直就是天差地别,也就能唬一下你们这些古人而已。

    “不务正业……”孔颖达说道。

    这老头今天吃了枪药,不与他一般见识,突然瞥见坐在书楼外的一人,转身对几个老头儿说道:“给你们介绍一个人,年纪轻轻,学问就很深厚,想必一定合你们的胃口。”说完带着几人朝那人走去。

    马周正一手翻着自己上午做的笔录,一手啃着一个冷馒头,突然感觉头顶一片阴云飘来,纸上的光线变得暗了许多。忙抬起头察看,之间今天上午见到的王小麦正笑盈盈的看着自己,旁边还跟着几个老者,其中一位好像是这书馆的馆主。赶紧把嘴里的馒头咽下去,手里剩的半个馒头也塞到怀里,起身向几人施礼。

    几个老头不知道为何王小麦会向他们介绍一个这么年轻的读书人,想必此人应该有过人之处,便与他见了礼。王小麦在一旁又为几人做了介绍,马周听到眼前几人的名字,顿时一阵惊讶,尤其是到了孔颖达时,脸上就写满了崇拜二字。这几个家伙可是当世有名的大儒,没想到竟然有机会能认识。

    王小麦拉着马周的手:“马兄,在下正好相与这几位老头……啊,老儒一起去饮酒,不如你也通行如何?”

    就算马周再心高气傲,面对这几人,也是一阵激动,自然是无不应允:“能与几位先生一起,在下三生有幸。”

    这下就好了,有了这小子加入,就不用担心一会儿几个老家伙的围攻了。

    在酒楼的雅间里坐下,马周这才知道原来王小麦原来是国子监的助教,怪不得刚才那几个士子叫他“王助教”。不过他初来洛阳,倒是不知道王小麦在洛阳的士林早已经成一个的人物。

    马周的表现也大大出乎王小麦的意料,本以为他小小年纪,学问也深厚不了哪里去。没想到还真不能以貌取人,这小子竟然当着几个名儒的面侃侃而谈,丝毫不怯场。而且听他话中所言,都是言之有物,并非胡言乱语,满嘴跑火车。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有如此独到的见解,也是极其难得了。

    不光如此,此人酒量也是相当了得。一两大小的白瓷杯,一口一干,这可不是那种低度的白酒。几个老头年纪都大了,只是浅尝辄止,唯独王小麦能跟上他的酒量。

    一斤酒下了肚,马周的脸色丝毫不变,就连眼神也是一片清亮,丝毫没有醉的意思。光是这份酒量,王小麦就自叹不如了。

    “这小子怎么样?”借着扶老徐上厕所的机会,王小麦在一旁得意的问道。没想到随便在拉过来的一个路人,竟然如此给自己涨脸。

    老徐抖了抖,系好衣衫说道:“此子在学问一途的确称得上年少有为,而且能针砭时弊,言之凿凿,他日必成栋梁之才,只是性子轻狂了些。”

    “年轻人嘛,”王小麦扶着老头边走边说,“过两年心智成熟了,自然就没了这股浮躁之气。”

    这顿饭一直吃了近两个时辰,出门的时候,太阳都西斜了。王小麦摇摇晃晃的拉着马周的手:“马兄以后有什么难处尽管去我府上。”

    辞别了马周,又一一把几个老头送回府上,这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最后来到宋老三家。

    “早就等你了,咋这么晚才来?”宋老三抱怨道。一闻王小麦身上的酒气,便知道他中午喝了不少,赶紧让人去泡了一杯茶上来。

    如今泡茶之法在洛阳盛行,宋老三知道这是王小麦鼓捣出来的新玩意儿,他虽然是个大老粗,但是如今家财万贯,也学那些上流人士附庸风雅起来。

    王小麦从怀里掏出一个两个火柴盒大小的发条小车宋老三给两个孩子玩耍。他现在不缺钱,酒坊的酒是自己家的又不稀罕,只好送点新奇的玩意儿给两个孩子,表示一下自己的心意。这些发条玩具是王小麦在制造钟摆的时候无聊中做出来的,只打发时间,如今脱困,送给小孩儿,倒是一件新奇的礼物了。

    “竟然自己会动!”宋老三好奇的看着手里的发条玩具,一个快四十的汉子,玩的不亦乐乎。

    王小麦喝着茶,把自己这段时日的经历对他说了一遍。

    “原来白马寺那件佛宝也是你弄的,”宋老三听到这个消息虽然有些惊讶,但却早已经对他的神奇习以为常,“要是咱们也弄些摆钟卖,肯定能发大财。”

    “摆钟虽然制作不易,但是并非不能量产,只是……”要是在平常,还真可以做一下这个生意,但是如今洛阳马上就要陷入战火。

    “咋了?”宋老三看着王小麦的神情疑惑的问。

    “我就实话和你说了吧……”犹豫了再三,还是把唐军即将来攻的消息告诉了他。两人患难与共的交情,王小麦实在不想瞒他。而且这个消息最多再有个数月估计就满城皆知了,提前告诉他,也好早作打算。

    “你从哪里得知的消息?”宋老三皱着眉头问道。

    王小麦摇摇头:“老宋,消息的来源我不便透露,也请你务必要谨守秘密,否则一个不慎,咱们都会遭殃。”

    宋老三闻言一阵沉默,他虽然已经军中,但却也知道一些郑国现在的情况。两方在边境摩擦不断,唐国又刚消灭了刘武周的势力,下一个目标必然是要问鼎中原的,但却没想到唐军的行动会来得这么快。王小麦以绝不会诓骗自己,此话应该不会有假。

    要打仗了,宋老三叹了一口气。他是几次上过战场的人,又亲历了两次保卫洛阳的战争,远远比王小麦更能深刻的体会战争的残酷。

    “上次瓦岗围困洛阳,城中就闹了饥荒,要不是宇文化及北上,恐怕洛阳人早就大半饿死了。”宋老三回忆道,“最好的法子还是出城,但是如今……”

    王世充严酷的连坐法虽然导致天怒人怨,但却也收到了极大的效果,谁敢逃走,那就意味着城里的左邻右舍还有亲朋好友全都完蛋。除非你是个无亲无故,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但如今俩人都是家大业大,朋友一堆,肯定不能一走了之。

第80章 游击将军罗士信() 
告别了宋老三,外面已经是华灯初上,赶紧又直奔单雄信的府上而去,昨天下好的拜帖,今天无论如何要把人家都走完。单雄信之前见过富贵,避免他有所怀疑,先打发富贵回了府,富贵知道现在他不宜暴露,点点头自己寻路回去了。

    “小麦!”单雄信还是那副粗狂豪爽的模样,使劲拍了拍王小麦的肩膀,“哥哥等你一天了。”

    “二哥为我的事奔波劳苦,特地带了一些礼物……”

    王小麦还没说完就被单雄信打断了:“自己兄弟,莫要见外。再说你的事我还真没帮上什么忙,去年恰逢带兵出征,等俺回来,听说你已经狱中了。”

    王小麦只得又把情况大略的和他说了一遍:“……就这样,我这次算是有惊无险,劳烦二哥牵挂了。”

    “这帮秃驴,”单雄信骂了一声,“早知道俺就带一营兵士烧了他的破庙,毁了他的佛像。”

    俩人进到屋内,单雄信早就让人准备好了菜,酒自然还是王小麦珍藏的陈酿。

    入席之前,王小麦又拿出一个盒子:“恭喜二哥喜得贵子,一点小礼物,给侄子的。”

    单雄信这些年来一直带兵打仗,虽然有过不少露水姻缘,但直到今年年初,才有了一个儿子。正是王世充赏赐给他的宠妾所出,虽然不像演义里娶了公主那么夸张,但入洛阳之后,也算是美人在抱了。

    秦琼、程咬金、罗士信等人投唐,给了王世充不小的刺激。他这次算是学乖了,手底下就剩了单雄信这么一个独当一面的大将,无论是否是出自真心,反正对待单雄信是好极了。除了赏赐宠妾,登基的时候更是给单雄信封了候,虽说大郑国的侯爷不值钱,但是也算是一份恩宠。

    单雄信唤过侍候的仆役他通知爱妾把儿子抱出来。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年轻女子莹莹款款的走来,身后跟着一个中年妇人,应该是奶妈婆子之类的佣人。

    妇人手里抱着一个红色的襁褓,单雄信接过来,王小麦凑到身边一看,小家伙有些怯生,看到外人,一咧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单雄信急忙把孩子交给爱妾,王小麦从盒子里取出一只玻璃做的小狗,活灵活现的,在灯光下晶莹剔透有些泛黄,看起来真是美不胜收。

    “今年是狗年,兄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个琉璃小狗送给孩子做礼物……”这是之前在琉璃工坊试验吹制法的时候鼓捣出来的,烧出来的玻璃料的颜色有些发黄,不适合制作透镜,就拿来练手。今天出门的时候一直思考送单雄信什么礼物,闻听他喜得贵子,就把这只小狗想起来了。

    单雄信吸了一口冷气,这小狗的手工虽然很粗糙,但是如此成色的琉璃器怕是不下千贯,早就听说王小麦有钱,但没想到出手会这么阔绰。

    王小麦看到单雄信的表情笑了笑:“这琉璃会越来越不值钱,二哥不必惊讶。”

    单雄信闻言一笑:“不管他值不值钱,总之是兄弟对俺的一份心意。”接过来小心翼翼的放到盒子里递到宠妾手上。

    “谢谢叔叔……”那女子向王小麦施了一礼,欣喜的退下了。

    “孩子的名字取了吗?”入了席才想起刚才忘了问孩子的名字。

    单雄信一拍脑袋,这事该是他这个做父亲的主动介绍,不过和王小麦倒是不用见外,忙开口道:“叫单道真。”

    两人吃过了几杯酒,便又说起军营里的事来。

    “罗士信就像个泥鳅,

    滑不留手……如今太子领兵前去救援慈涧,传回来的消息不乐观。”单雄信忧虑的说。

    年初的时候,王世充见李唐军队北上作战无暇他顾,便大举进犯唐国的领土。李渊是个老油子,此时手底下虽然没有多少可用之兵,却想出了一条妙计,他派刚投降过去的陕州道行军总管罗士信带了几千精骑兵跑到郑国的腹地打起了袭扰战。

    罗士信虽然年轻,但是从军多年,再加上曾跟着两名名帅张须陀和裴仁基,两个老帅都是着力培养他,因此用起兵来极为老辣。更加之他之前在瓦岗军的时候在洛阳作战多日,极为熟悉地形,也极为熟悉郑军,因此布置的作战计划极为高明。

    他把这几千骑兵又拆分成十几股小部队,开始在洛阳周围不停的骚扰那些军事重地,一击之后远遁百里,颇有些游击战的意思。

    这个时代信息传递速度又慢,郑军这边刚闻到讯息,大军一扑过来,人早没了,王世充被搞得不胜其烦。最离谱的一次,罗士信带着千余名骑兵开到了洛阳眼皮子底下,把洛阳的外郭清化里坊市一把火烧成了白地。

    这次罗士信似乎不满足小打小闹了,直接集合大军把郑国的军事要地慈涧给围了。王世充闻言不仅不怒,反而大喜,好家伙,以前一直逮不住你,现在竟然敢主动搞事情。连忙派了太子王玄应带着三万大军去救援慈涧去了,要他务必将这只烦人的苍蝇消灭。

    王玄应刚开始领兵,立功心切,不免有些毛躁,不过他也有自傲的本钱。首先双方兵力对比上就极为悬殊,再加上此次乃是本土作战,占据地利,士兵也是王世充特意挑选的精兵,可谓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但是几次和罗士信交手,却都没占到便宜,被罗士信几次揪住破绽,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太子毕竟年轻,该有像二哥这样的大将坐镇才好。”王小麦说道。说到底,你单雄信还是不姓王,还真以为王世充会对你贴心贴肺吗?

    “此乃陛下安排,我等只需听从上命即可,不可妄议。”单雄信听出了王小麦话中的含义,忙出言制止。不过他心里明白这次王世充不派他出战的原因,毕竟他和罗士信都是瓦岗降将,瓜田李下的事,避开也好。

    “那是自然……”王小麦赶紧打了个哈哈,又说道,“说起罗士信,我倒是挺想他的,还有秦大哥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唐国那边怎么样?”

    单雄信闻言一阵沉默,举起酒杯喝干:“都挺好的……”

    开始的时候热热闹闹的酒席,结束的时候气氛却有些冷淡。单雄信把王小麦送到门口,屏退了下人低声说道:“俺知道兄弟你因为受罗士信之事牵连而对陛下有所怨恨,但为人臣子,当以尽忠为先。这些话在二哥这里说说也就罢了,以后不要当着外人面讲,知道吗?”

    王小麦点点头:“自然……”

    看来单雄信不是那么容易被说服啊,王小麦骑在马上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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