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二年后,幸存的混元教教徒分别进行复教活动,以逃亡在外的王怀玉的名义相号召。到乾隆四十七年又被清朝镇压,教徒多人被捕处刑。此后混元教实际上处于半瘫痪状态。
据已查到的史料,仅知刘之协(刘知协)是安徽省太和县原香集人,生于乾隆五年(1740年)“一向做棉花买卖”,“系花布生理之人”,“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他“常年在外游荡”,从事发展混元教组织等等活动,经商可能是为秘密活动作掩护。乾隆五十九年清统治者搜查他的家庭时,“查无经卷,图咒、资财及不法字迹”,说明他已随时作好遭到统治者的突然袭击的准备,是个职业的秘密宗教活动者。同年他从太和去扶沟,“因无盘费……卖粮食办钱”,可见经济并不富裕;不过他仍有一妻一妾,说明家道小康。刘之协能够吟诗,看来粗通文字。
刘之协的师傅是谁,至今因史料?牾,未能查明。据刘之协本人说,他是太和县人李伯禄的徒弟,而有的材料却说刘之协是李伯禄的师傅,刘之协的家属也是这种说法;有的人说刘之协的师傅是王怀玉;刘松则说“从前曾收……刘之协为徒”。’
刘之协“习教多年”,很有可能是樊明德时期的教徒,当时和王怀玉或刘松已有所接触,否则.他在日后是很难参与混元教的机密的。混元教内辈分在他之上的,已知有王怀玉、刘松、刘楞,与他不相上下的,估计不在少数。
从乾隆五十九年刘松在隆德被捕后的供词中,可以知道刘之协等人秘密活动的梗概: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刘之协到甘肃隆德与刘松密谋恢复混元教。因“混元教破案已久,人多不信,必须另立教名,遂商同刘松,改为三阳教,并将旧教内《混元点化经》改为《三阳了道经》,灵文改为口诀”,并“欲觅一人,捏名牛八,凑成朱字,伪称明朝嫡派,将来必然大贵”,以便“动众”。“又指刘松之子刘四儿为弥勒佛转世,保辅牛八。推称刘松为老教主”。第二年,刘之协在湖北襄阳“收林、伍公美、王学陇为徒,从此互相传播,徒党日众”。此后三年中,刘、宋等人将所收教徒的部分打丹(将姓名、籍贯写在黄纸,向空焚化,名为打丹,又名升丹)银二千两陆续送交刘松。乾隆五十七年,“宋之清因传徒日多,不肯将敛得银钱与刘之协、刘松分用”,并以“刘之协从未将牛八与其看过,斥为虚词哄骗”,借口“刘四儿不像弥勒佛”,于是“自立一教,另拜河南南阳人李三瞎子为师,称为真弥勒佛转世,并以李三瞎子之子名叫卯金刀,小名又叫卯儿,将来必定大贵。
刘之协派教徒刘起荣携带白银二百两到河南舞阳县北舞渡交给同教阮朋龄,被差役发现拘留。舞阳县审讯时,便问刘起荣所带银两是否系扶沟窃赃。刘起荣认作偷窃,被押解到扶沟,又供认是刘之协托带的办货银两。于是提刘之协对质。刘之协到扶沟后,散居在旅店内候审,十月,河南登封县一带查拿白莲教风声很紧,立即逃跑,不知去向。
一时间,逮捕“钦犯”刘之协成了头等大事。因搜捕刘之协和查拿教徒,官吏虐民,是这次大起义的导火线之一。当时“大张告示”等等措施,使刘之协的名字各地皆知。清代后人根据记录和传说,夸大刘之协对大起义的作用,就从这时开始。
二、混元教教主是谁
混元教的创建者樊明德牺牲后,他的弟子王怀玉逐渐成为这个组织名义上的领袖。王怀玉在樊明德弟子中收徒最多,很受樊的器重,“曾夸王怀玉道行”。他为人相当机警,混元教在乾隆四十年被镇压时,他曾两次逃脱地方官吏的搜捕。
乾隆四十二年到四十七年间,淮宁、鹿邑、永城等地幸存的混元教徒都“指称王怀玉之名竺收徒”。可见他因“道行高妙”,辈分最高而成为皖西、豫东一带混元教徒们遥奉的领袖。统治者对他十分注意,奏折上出现“樊明德、王怀玉混元邪教案”的提法,通令“严缉”,“务期必获”。王怀玉被迫长期处于地下,主要是在襄阳地区潜伏。
乾隆四十八年(或五十一年),刘松曾对去隆德探望他的再传弟子河南商邱人张百四说“老师傅王怀玉系教主,本姓朱,后改姓刘,又改姓王。从前教内的人就称王怀玉是牛八”。
混元教乾隆四十年、四十七年两次被镇压的有关史料中,并无王怀玉是牛八的记载。而且张百四是乾隆四十年(或三十九年)的教徒,(“据张百四供称:伊系李公照之徒,李公照系刘松之徒,刘松系已故王怀玉之徒。四十年,刘松等犯案,该犯因李公照已故,是以漏网。”)如果“从前教内的人就称王怀玉是牛八”,他也应该是知情人,可是直到探望刘松时才被告知。可见这一舆论大体上出现在乾隆四十八年(或五十一年),或在此之前不久,很可能就是刘松所制造。
王怀玉在混元教内的重要地位,下述史料也可说明:乾隆五十九年初,“刘之协与宋之清争立教名,欲将旧犯教案在逃之鹿邑人王怀玉奉为教首,迎赴太和,另立教名,惑众敛钱”,刘之协“从襄阳寄信与(太和县)同教的阮志儒及……阮朋龄,约定四月内撑船到舞阳县北舞渡地方,迎接老师傅王怀玉”。但王怀玉未能成行,六月间在襄阳病故,可惜的是,他在潜伏期间的活动和复兴混元教中的作用,史料没有记载。
王怀玉的儿子王法僧在王怀玉拜樊明德为师时,也随同入教。“乾隆四十年三月……王怀玉等,因闻樊明德等已被访拿,随各潜逃。王法僧随父王怀玉逃赴江南,六月二十四日行至阜阳……次早即被拿获……发边远充军”,第二年被流放到隆德,和刘松比邻而居。当时王法僧年仅十五岁。六省教案中他以“明知刘松兴教情节,并不举首”的罪名,改发新疆喀什噶尔为奴。
从现存有关王法僧的材料中可说明不少问题。
嘉庆六年三月,额勒登保在审讯混元教教首王廷诏的奏折中说:“该犯于乾隆三十八年找到王老四(鹿邑人,可能是白莲教徒),维时王发生有十余岁。王老四曾向我说,王发生本姓朱,是前朝后人。四十年上我又在王发惠家住,王发惠向我说王发生已经地方官拿去,我畏惧逃去”。
樊明德创混元教是乾隆三十九年,为什么在前一年当地已有“王发生本姓朱,是前朝后人”,实际上就是牛八的传说呢?
安徽阜阳混元教徒张效元在嘉庆五年自首后说,“河南鹿邑县王家菜园王发惠家有一王发生,本姓朱。伊祖父就是起教的,不知起自何时。伊父不知何名,生前与王发惠认为一家,收王发惠为徒弟……众人……称王发生本明朝朱家的后人,商量要起事。这话已有年了。后刘之协往湖北传教,王廷诏同太和县刘贵往四川传教,日子也久了。”
王、张二人的叙述,反映出王发生的祖父和父亲王怀玉早在樊明德创立混元教前就是白莲教徒,而且至迟在乾隆三十八年即已制造了王发生是明朝后裔即牛八的舆论。樊明德所以“曾夸王怀玉道行”,并不是偶然的。
值得注意的是,王廷诏“伊祖名王珊,父名王本德,向与鹿邑属阳路口王家菜园之王姓一同烧香念佛,该犯所带……经文各件,据称伊祖父所传”。王廷诏也说:“我祖父王珊原习白莲教”。他虽说“我并未学过教,也没师傅”,但还是承认“我自小在河南、湖北交界处做买卖,遇人劝他烧香行善是有的,并不是传徒习教”。实际上还是白莲教徒。
王怀玉、王廷诏等既然很早就是白莲教徒,为什么又参加了樊明德的混元教,没有材料说明。乾隆五十三年以后复兴混元教的计划,从上述的一些情况看,实际上是以王怀玉这个家族为中心进行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中,王廷诏的行动仍然是这样。
混元教教首王廷诏曾对襄阳起义军领袖高均德间接透露王发生是起义军拥戴对象。高均德说:“我曾向王廷诏询问,我们闹事究竟辅佐何人作主?王廷诏说一个人叫作朱添全,是我们的主儿。有两句歌谣:牛在韩门长在刘,到了王家才出头,是指朱添全的。我问朱添全是何处人,现在何处,我要见他一面。王廷诏说,你如今尚不能见他,他如今还不出来呢”。
朱天全是何许人,为什么大起义爆发后“还不出来呢”?
清统治者在嘉庆六年审讯王廷诏时指出:“上午张效元又曾说你因王发生是明朝后人,要扶他为幼主”。又如嘉庆二十年阜阳县混元教教首李珠说:“王法僧本姓朱,因要掩没姓名,或称牛八。”
关于复教等等计划及各项指示,至少有一部分是在隆德拟订并发出的。
刘四儿于乾隆四十八年到隆德活动,并设杂货铺作为掩护,后与刘松同时牺牲。刘松另一个儿子刘文焕乾隆五十一年在家乡因“儒门教”案件被流放广东,不久潜逃,继续活动,于嘉庆二十五年牺牲。
刘松还有两个儿子,即刘文魁、刘文灿,也在传教收徒:清统治者在王三保案件中指出,
王三保等“节次敛钱,遣阮凤仪等送给发配黑龙江遣犯王双喜及王王氏收用。并据阮凤仪等
供出,王王氏与同配遣犯刘文魁等传徒习教。刘文魁原籍河南柘城、鹿邑两县交界之大吴家
集,与王王氏至戚。其兄刘文焕与弟刘文灿,亦在原籍河南传教。刘文灿时常送银出口,给
刘文魁使用”。
有的教徒谈到王三保等送往黑龙江的银钱交付何人的问题时说:“传教银两俱系……交
与王法僧之妻王王氏,并非交给王双喜。”关于她和王法僧的结合,“提讯阮风仪等,据供
王王氏系于王法僧充发甘省后,经伊戚刘志勤送往配所成婚,生有子女。嗣王法僧改发回
疆,王王氏因何移住黑龙江,该犯等均不知底细”。王怀玉的儿媳王王氏与刘松之子刘文
魁是“至戚”,进一步反映王怀玉与刘松的密切关系,原来他们并不仅仅是师徒和同乡。刘之协所以“曾在樊城贸易,时常往来”,估计与王怀玉潜伏襄阳有关(襄、樊仅一水之隔),他又曾不止一次去隆德,这都说明他是王刘间的主要使者。显然襄阳、隆德之间联系频繁。
至于刘之协则从来不是混元教教首,他读书识字,善于辞令,有商人身分,具备外出活动的有利条件。但在教内的地位并不算高,所起作用也在刘松之下,只是由于刘松、宋之清等在六省教
案中牺牲,王怀玉未曾暴露(太和县教徒阮志儒等在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把王供出时,王已
在五个月前去世),清统治者才将刘之协作为在逃未获的唯一要犯,进行大规模搜索,引起
当时和后人的广泛注意,从而抬高了他在教内的地位。
三、混元教与收元教是什么关系
收元教是白莲教的一个支派,乾隆末年在鄂西北地区活动,主要分为襄阳宋之清和王应琥两支。
宋之清“乾隆四十七年到河南新野贸易,与宋文高熟识。宋文高给与灵文,该犯听从学习”。宋文高“妄称将来弥勒佛转世掌教,有水火瘟疫诸灾,念经尊奉,可以躲避”。“宋文高系姚应彩之徒”。姚应彩则是乾隆五十四年在河南被捕。
宋之清在乾隆五十七年创立西天大乘教大力传教收徒时,仍然在灵文合同中有“十门有道一口传,十人共子一只单”等词句,口头宣传中有“水火灾,必须尊奉弥勒佛……方能躲避”一类说法,传教收徒时举行“过愿”(指发誓不泄密),升丹等仪式。清湖广总督毕沅说:“细加查核,似系从前楚豫二地办过收元邪教遗孽。”
乾隆五十七年,王应琥、艾秀等在川鄂边界的房县、竹豁、大宁一带传单收徒,咒语、仪式等与宋之清所传西天大乘教基本相同。王应琥的父亲“王全及向与交好系已正法(收元教)孙贵远之徒”。由此可知,王应琥一支也属于收元教系统。统治者指出它和西天大乘教“所诵灵文,经咒……虽有大同小异,其为一教无疑。”
收元教宋、王两支不仅同出一源,有些迹象表明,它们之间可能还有某种程度的联系。六
省教案中,王应琥系统的胡仲元说:“这教系襄阳居住之薛掌柜传下来,凡收得根基钱,王义(王应琥再传弟子)一层转送一层,交薛掌柜转送河南”。关于宋之清的结案书说:
宋之清……起意自行兴教……随有齐林,宋相、李成贵,张添美及在逃之薛国玺五人,俱拜
清为师……宋之妇因入教人多,时有送给根基、升丹银两,随举宋相、薛国玺在家管事”。
所谓襄阳的薛掌柜,很可能就是掌握宋之清收元教系统财权的薛国玺。由于宋之清的
地位、威信和力量都在王应琥之上,又是同一教派,因而后者将敛取教徒的部分银钱送交襄
阳,而“转送河南”,实际是掩人耳目的托词。这件事属于教内机密;六省教案中宋、王等教首均未供出,个别教徒如胡仲元虽有透露,但被审案的地方官吏忽略过去了。
混元教与收元教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宋之清乾隆四十七年参加三益教后,最初几年并未积极活动,收徒很少。乾隆五十四
年二月,“刘之协来向宋之清声称,老教主系河南鹿邑县刘松,充发甘肃隆德县,其子刘四儿乃系弥勒佛转世,将来保辅牛八,诱令宋之清随同往见刘松,并送给银两而回。刘之协复令宋之清零星帮给刘松银两”。
宋之清的叙述含糊不清,如结合其他有关史料,就可看出三阳和三益两个教派初期关系的轮廓。
宋之清在争教事件中,借口“刘四儿相貌平常,不是弥勒佛转世”,“并以刘之协从未将牛八与他看过,斥为虚词哄骗”,因而“又以李三瞎子为弥勒转世,李卯儿为牛祖”。也就是说,宋之清的三益教在争教前曾尊奉三阳教的弥勒佛(刘四儿)和牛八(王双喜),后来才另立了本派的“弥勒佛”和“牛祖”。
宋之清拜宋文高为师,加入三益教后,如果始终以三益教的名义进行活动,那么在争教
事件发生后,也就没有必要“起意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了。事情与此相反,这就反映出他曾一度以三阳教的名义传教收徒,即清统治者所说,“缘刘松立教之始,刘之协与宋之清本合而为一”,所以争教才“与刘之协各立门户”。
刘松的供词还说,宋之清创立西天大乘教后,将刘之协教内尽行勾去。这句话很费解:各个教首分别秘密传徒,一个教首的弟子怎么可能被另一教首尽行勾去呢?
现在已知宋之清一度改用三甲教教名,问题就可得到解释。因为改名后,三益教就成为襄阳
地区三阳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争教事件发生,原属三益教的教徒全部转入西天大乘教,襄阳
地区三阳教的教徒所剩无几,自然是被宋之清将“教内之人尽行勾去”了。
刘之协所以能说服宋之清加入三阳教,是因为宋之清最初的师傅宋文高仅仅预言:“将来弥勒佛转世掌教。”
但总的说来,这一事件对双方教徒们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影响不大。
大起义爆发后,混元教教首王廷诏与襄阳起义军的高成杰等“带了河南五六千人前来入
伙”加入襄阳起义。河南是混元教的发祥地,王廷诏就一直在“河南、湖北交界处”传教收徒,所以这五六千人当中应包括一部分混元教徒。王廷诏始终是起义军中地位最高的老师傅之一,在争取人心、鼓舞土气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威信很高。混元教另一教首刘楞也曾在起义军中进行宣传活动。这些事实说明,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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