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使君对此感同身受,自然不想神武军也卷入地方争斗,如此置身事外,将来才好无所顾忌,无所牵挂……”
对裴敬的话,卢杞还是有些不明白,使君放着神武军现成的力量不用,却拐着弯的用杜甫严伦等人,怎么看都有点脱裤子放屁的感觉。
裴敬又思忖了一阵,竟语出惊人。
“也许,也许使君认为平静的日子不会持续多久,神武军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
第三百二十一章 :捉钱有令史()
听了裴敬的分析,卢杞若有所思。
“难怪,难怪!”
但紧接着他又失声道:
“难道使君认为潼关必失?”
裴敬摇了摇头,他也仅仅是猜测,具体如何又岂能一一细致的算到了?卢杞忽然拍了一下大腿,似乎想起了什么。
“那个薛景仙,你可还有印象?”
裴敬虽然一直没有差事,但却对冯翊的大事小情如数家珍,自然知道这个与崔亮和杨国忠都大有瓜葛的前冯翊县令。
“使君对此人委以捉钱令史的差事!”
“捉钱令史?何时委任的?”
捉钱令史乃是负责公廨本钱的官吏,是掌管官府向民间放贷的吸血恶鬼,不论民间还是朝堂名声甚恶。从太宗年间至今朝中便不断有呼声废止这种吸纳民脂民膏的官署,但这毕竟是地方财税的大笔收入,想要砍掉又谈何容易?因此百多年间,废了又重立,重立又废止,反反复复多少次,公廨本钱都一直顽强的存活至今。
“就在昨日晚间,我在郡守府亲眼所见!”
“难道使君连民财都不想放过吗?”
对此,裴敬百思不得其解,薛景仙这种小人做捉钱令史这等龌龊差事的确再合适不过,但秦使君用人又怎么能黑白不分呢?
卢杞又是两手一摊。
“具体内情不得而知,还是静观结果吧,使君何时无的放矢过?反正我不相信,使君会参与这等自会名声的事。”
的确,神武军的筹钱能力惊人,如果缺钱,只要军中随便几个子弟家族中伸一伸手指,就会有数万贯乃至数十万贯钱到手,何必搜刮民脂民膏呢?
……
“明府,捉钱令史求见!”
杜甫面色一沉,让那佐吏将捉钱令史领进正堂。
“下吏薛景仙,拜见明府!”
薛景仙一躬到地,口中五味杂陈,他原本是这县廷的主人,此刻却早已物是人非。但眼下的处境已经远超预计,秦使君不但没有治罪,反而对他还委以捉钱令史之任。捉钱令史虽然是个名声极臭的差事,但其中的油水丰厚,绝不亚于县令,甚至要远超县令。
精明者,只需动动手指,就会有大笔的金钱流入囊中。
在薛景仙面前,杜甫并没有表示出半点对此人的厌恶,他只面无表情的说道:
“使君对你委以捉钱令史一职,杜某认为,你有必要了解,此令史非彼令史。”
“请明府示下!”
薛景仙压制住心中的惊讶,恭敬回答。
“以前,令史主要掌管放贷,现在你优先负责的是借钱。”
“借钱?”
薛景仙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这个捉钱令史居然是负责借钱的。如果只借不贷,他哪里还有机会捞油水还债呢?但现在自身已经是架在了火上的鱼肉,又哪里还有挑三拣四的余地呢?
没等他开口询问,杜甫就将一份公文递了过来。
“这是使君亲拟的公文,你拿回去仔细研读,做好了这件差事,功过即可相抵。使君承诺再还你一个县令的差事!”
捉钱令史是不入流的恶差,县令虽然赚的少,地位与之却是天差地别,薛景仙自然愿意做县令。因此,在杜甫将秦晋的许诺说出来时,他竟抑制不住的欣喜若狂了。
“下吏定然不辱使命,不辜负使君厚望。”
离开县廷,薛景仙仔细研究了杜甫给他的公文。与其说这是一封公文,不如说是一则指导手册。其上详细列举了他这个捉钱令史所针对的主要对象,以及各种可行的手段。
其实,手段也很简单,以前是公廨向民间放贷,现在不过是公廨以同样的条件向民间借钱。
当然,首要的对象自然是冯翊地方的豪绅。要知道,关中地方的豪绅已经不敬战乱的繁衍了百多年,积累的财富远超常人现象,甚至许多人家的钱库,连串钱的麻绳都已经朽烂成灰。
从商贾的手中抠钱不容易,在这些世代豪绅兜里掏钱,薛景仙却有一百种法子对付他们。
为了在秦晋的面前有所表示,薛景仙将第一个目标放在了一陈姓家族身上。陈家出过不少官员,虽然并非显官高绝,但也绝非寻常人家可比。不过,薛景仙之所以选择陈家,是因为这个家族在冯翊的名声并不好。
公文中列出的知道方法表面上看是向民间以优厚的条件借钱,但薛景仙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明显是要劫富济贫。也不能说是劫富济贫,准确点应该称之为劫富济富。因为这笔钱一旦借入,又要立即转出去。
前些日子郡守府颁布了政令,对盐铁粮实行严格官制,名为出入均由配额管控,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明显是只许进不许出。这笔钱公廨钱就是为了补偿商贾在其中的损失而纯在的。说穿了,官府只需在其中花费一笔不菲的利息钱。
至于本金,薛景仙甚至不无恶意的在揣测,秦使君一定不会认账。当然,他薛景仙也不会认账的,在秦使君不认账之前,他早就调到别处做县令了。至于最后谁来背这个黑锅,那就看谁是倒霉蛋了。
原本他以为秦晋就算不是正人君子,至少也是个立身颇正的官员。现在看来与他薛景仙不过是一丘之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区别仅仅在于,秦晋位高权重,乃一郡之首,手中又握有一支极具威慑力量的人马。而他薛景仙仅仅是个不得志的令史……
陈家家主得知有捉钱令史来借钱,虽然不敢得罪,但还是让家中执事拿出了十两黄金,打法他走人。不过,让陈家家主想不到的是,这个捉钱令史显然不是来打秋风的。因为他是来抽筋扒皮的。
三日功夫,薛景仙不费一兵一卒就从陈家那里借出了二十万贯钱。当这笔钱交割给县廷时,杜甫连连感慨。他曾苦口婆心的为附近受战乱影响的灾民倡议募捐糊口粮食,但是几乎所有的地方豪绅们都连不迭的哭穷,声称自家也没有余钱余量。
现在看来,那些豪绅不过是在哭穷而已。否则,薛景仙又怎么能在三日功夫就从一家豪绅那里借到了二十万贯钱?而且,陈家在冯翊郡至少要排在十名开外。可以想见,冯翊地方上藏有多少财富。相比较而言,府库里确是相形见拙,空空如也了。
“这些豪绅此时吝啬银钱,将来安贼一旦破关而入,多少钱也都白白便宜了胡贼!”
杜甫坚信,秦晋变相的劫掠地方豪富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抵御胡贼叛乱,因此在见到薛景仙“借”来的二十万贯钱才有感而发。
“明府若觉得不够,下吏还能在陈家至少榨出来十万贯……”
薛景仙适时的向杜甫献媚,杜甫却摆摆手道:
“羊毛不能全在一只羊身上剪,就先放过陈家吧,他们虽然为富不仁,但也不至于弄的他们家破人亡。”
“明府明鉴,那就挨个剪羊毛,哪家也跑不了……”
薛景仙带着兴奋离开县廷,杜甫沉吟了一阵也离开县廷赶往郡守府。
“薛景仙三日间借钱二十万贯,杜某粗略估算,此人筹钱百万贯当不在话下。只是使君因此而得罪遍了冯翊士绅,恐怕得不偿失……”
秦晋对此似乎并不在乎:
“子美兄多虑了,这些士绅不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秦某若以他们为根基,早晚会被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不知使君以何为根基?”
杜甫甚少如此言辞逼人,但见秦晋满不在乎的神态,还是忍不住想要劝告一番。诚然不能以地方士绅为根基,但由这些士绅口口相传的名声却足以让一个人成名天下,也足以让一个人万劫不复。秦晋年轻气盛,不把这些士绅放在眼里,早晚会吃大亏的。
秦晋却哈哈一笑。
“不使天子见疑,便足以顶上千万根基了!听说安贼叛军已经在潼关几度与哥舒翰激战,神武军早晚要与之一战的……”
闻言之后,杜甫不免愣怔。想不到秦晋自毁名声,只为不使天子猜忌。可这么做对秦晋本人,究竟是得是失,便有待商榷了。
“皇甫恪又派人来要粮食了,这老儿越是给他好脸色,便越是得寸进尺。。。。。。”
秦晋少有的和杜甫抱怨起了皇甫恪的难缠,这段日子,蒲津关密报不断,皇甫恪从未暂停过和安禄山使者的谈判,摆明了是以此相要挟索要粮食。
“使君还要隐忍一段时日,否则将皇甫恪推向安贼,关中就有大麻烦了。”
。。。。。。
蒲津关,皇甫恪大声的训斥着心腹部将冯唐。
“混账东西,姓秦的不过放了你一条命,就如此作态吗?既如此,何不投降他去。。。。。。”
“将军息怒,末将不是为秦使君,是为将军着想啊。投降安禄山,将来必会遗臭万年,末将不忍心眼睁睁看着将军堕入。。。。。。”
“放屁,哪个说老子要投降安禄山的?”
“军中,军中都在这么传。。。。。。”
皇甫恪居然笑了,指着冯唐道:
“你们这些肉眼凡胎,如何看得出老子深谋远虑?如果不供着安贼使者,姓秦的小竖子岂肯乖乖拱手送上粮食?”
第三百二十二章 :使君与明府()
步行在同州城的四马大道上,秦晋才第一次体会到关中的独特风情。长安也虽然位于关中,但毕竟是三千河山二百州的京师,所居民众多为迁自各地的豪族,至开元天宝年随着国势日强,定居于此的胡人亦日渐增多。秦晋至今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站在宏大的尖顶清真寺外,古兰经吟唱的歌声悠扬飘来,内心是何等的震撼。
都说长安乃关中精华所在之地,倒不如说是汇聚天下文化的国际化大都市。秦晋感慨于唐朝对于宗教的开放,在长安城内,许多坊市都可以见到佛教的寺院,道教的道观,抑或是大食人的清真寺。在这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里,风俗习惯兼具天下各地特色,自然就不足为奇了。也因此,这座天下第一的大城虽然身在关中,却少了许多秦川本土的地道特色。
在同州城,随处可闻的沿街吆喝声,透着浓重的秦腔,以至于根植于秦晋脑海深处的唐人语言系统都难以理解,那些商贩们究竟在吆喝什么。
比起秦晋所生长的那个年代,一种发音极大的普及于十数亿人口大大不同,在这里十里不同音是极为常见的事,虽然冯翊距离长安不过百里距离,但于秦晋而言,仿佛到了全新陌生的世界。
此前他一直忙于政务军务,根本就没有时间到街上用这种闲逛的方式,来领略本郡的风土人情。当然,即便是今日此刻,他也全然不是为了猎奇游玩而做漫步之行。
政令颁布已经月余,市井间的反应各自不一,提起新任的郡守秦晋,有人破口大骂,有人则赞不绝口。
不过,秦晋才不在乎那些对他的谩骂,他在乎的是谩骂自己的人究竟有多少。对于这点,秦晋有充分的自信,骂他的人都是那些在政令颁行后受到打击的人。对此,他当然不会强求那些因新政令而家破人亡抑或是家道中落的富户豪族们对自己心存感激,如果是这样那才见鬼了。
“由神武军负责封锁本郡边界,人为的拉起一道贸易壁垒,使得粮食只进不出。随着粮食逐渐充足甚至严重过剩,超出了本郡百姓的需求,粮价便不可避免的下跌了……”
杜甫跟在秦晋的身后,他对秦晋口中不时冒出的古怪词汇虽然不甚了解,但也听得明白,这是在说冯翊郡的粮价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居然恢复到了天宝十四年初的水平。比起最高价已经足足降低了三倍有余。
这种治郡的方法,此前闻所未闻,但不论如何米价恢复到旧日的水平,对冯翊百姓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大旱的危机不会在百姓头上时时露出狰狞的獠牙了。但冯翊虽好,可关中数十郡的百姓们仍旧在水深火热之中,随着战局的拖延,麦田的欠收绝收,青黄不接的情况得不到有效的缓解,饥荒已经如暴风雨前低沉沉的阴云,正逐渐积累压得大厦已然濒临于将倾……
“粮食源源不断的运抵冯翊,但恐怕甚多地方豪族却在心头滴血,听说有些人已经在私下串联,要将状子告到政事堂,乃至御前……”
秦晋刚想就杜甫的担忧做解释,忽然鼻头耸动,阵阵肉香弥漫鼻腔。四下张望,却发现这香气来自街边的泥炉,半敞开的炉门里可见通红的炭火之色,里面放置着半熟的烤饼、烤肉,泥炉胖没有盖子的铜锅内炖煮着肥瘦相间的猪肉。
没错是猪肉!秦晋来到唐朝大半年,吃的尽是些半生不熟的牛羊肉,由于猪肉被视作污浊的食物,他这等身份的人竟然甚少有机会接触这种后世寻常所见的肉食。
而在神武军中,秦晋曾表示过要弄些猪肉解馋时,那些出身自世家的军中子弟们均向他投来了不解甚至是不屑的目光。虽然仅仅是猪肉的问题,秦晋为了不在军中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忍住了肚子里馋虫。
直至今日此刻,猪肉那久违的香味阵阵传来,使得秦晋再也忍不住,一定要吃上满满一大碗。
“饿了,坐下吃点!”
杜甫欣然点头,他这十余年来受尽了穷困潦倒之苦,曾经视之为污浊之肉的猪肉,能吃到口就已经是为妻儿改善伙食了。杜甫并非是个偏狭的人,没有因为身份地位的提高,自身处境的改善,而重拾起对猪肉的鄙薄厌恶。
相反,在闻到这猪肉的香气之时,往日穷困日子不免回现眼前,然则却是别有一番滋味。他曾在酒后和秦晋袒露这种心态,秦晋则笑着回应了四个字,“忆苦思甜”!
秦晋与杜甫布衣而行,不知内情的百姓们自然料不到,同州城内最有权势的两个官员,正挤在他们之中。
一直远远跟随在两人身后的便衣卫士们见状,便要跟着挤进来,以使秦晋和杜甫和百姓们隔绝开。
不过,秦晋却暗暗摆了摆手,如此大动干戈大可不必,只让他们远远候着就是了。
胡凳胡桌泛着锃亮的油光,一看就是多年使用所致。秦晋毫不作态,大剌剌的就做在胡凳上。杜甫也紧随其后,坐在了他左手边的一张胡凳上。小贩殷勤的上前招呼。
“客观来腕肉汤大饼吗?”
实际上,他的摊位也只供应这两种食物。
秦晋迫不及待的指着铜锅内翻腾的猪肉块说道:“来两碗肉,捡最肥的。”
那小贩痛快的答应了一声,便摆出两只粗陶大碗来,一把抄起锅边的大勺……
秦晋这副猴急模样将杜甫看的目瞪口呆,在他的印象里这位年轻的郡守从来平时最重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像今日这般急不可耐的要吃一碗猪肉,就有些失态,可是头一次见到啊。
时人讲究君子温润如玉,如果秦晋的这副做派落到长安那些权贵眼里,不出半日功夫,必然就会传为京中笑谈。
秦晋拾起筷子夹了最大的一块塞进嘴里大嚼,但肉的温度滚热,烫的他合不拢嘴,又不便吐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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