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面粉里都能抓出一品脱砂粒。他给那商人一次选择的机会,是交还与砂粒等重的金子,还是把砂子全吃到肚子里去,你猜怎么着?”科曼又啜了一口葡萄酒,看着女王涣散无光的眼睛,“那孬种选择了第三条路,他逃了。当然,又被抓了回来,结果是我们开了他的膛,把他的心肝内脏掏空之后填入砂粒,又请来最好的织匠缝合,然后把他的尸体送还给了哈肯岛。”科曼用酒杯点了点女王,“要知道,我们砂骑之国最不缺的就是砂子,而你们盛夏之国,最不缺的就是骗子。”
“也许那个商人有妻儿老小要养活,他不想死,也拿不出那么多金子;也许他是从别人手里倒卖的面粉,他毫不知情,你们不经审判就残忍地杀了他,一个无罪的人,所以你们全都该下地狱!”女王喝了酒,脸上渐渐有了血色,手上两个空空的指根也开始撕心裂肺地痛起来。
科曼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卖给我们掺砂的面粉了。”他斜坐在椅子里,抬起那双黑色的熟牛皮靴搭在桌角上,手中摇晃的酒杯与酒液碰撞发出悦耳的声响,“女王陛下,恕我冒昧,您往您的故事里也掺了不少砂子吧。”
“你指哪一部分?”女王抬眼瞪视着科曼。
“关于伊丽娅的部分。”科曼又开始摆弄起那把该死的魔法刀,“自始至终你都没说为什么要把她送到威玛那里,而索兰达已经答应你伊丽娅处于自己的保护之下,小公主跟你在一起会比在外面安全,什么样的母亲会让自己的孩子冒着生命危险逃离安全地带,去找一个不相干的老奶妈?”他用匕首在女王剩下的八根手指上比划着,“小心哦,说假话会丢手指的。”
这人真是个精明的魔鬼!女王痛苦地闭上眼睛,事到如今,说点实话更保险,“我想让伊丽娅跳舞给你看,然后伺机杀了你。可是威玛不同意,她说伊丽娅太小,还不懂这些,她不会让公主去送死,她还说我不是一个好母亲……”她哽咽着用那只好手捂住脸,再抬起头时,双眼已噙满热泪。
科曼无动于衷,他坐在原地,用冷酷的双眼盯着她,看她啜泣,犹如圣殿里的石雕,“那我们可爱的跳舞娃娃现在在哪里呢?”
“只有威玛知道。”女王颤抖着低语,此刻她头发凌乱,嘴唇干裂,脸色晦暗如铁,早已失去了女王的风采。
“看来我得再到威玛的房间找线索了。”科曼理了理大胡子,却没有站起来离开的意思,“说到线索,凡妮莎还有哪些线索让你觉得她不是你的女儿呢?”
“具体的线索我倒是没有,”女王努力打起精神,思考着问题的答案,“不过我丈夫曾经调查过,还因此被砂骑国俘获。”
“愿闻其详。”
女王看了看空空的酒杯,科曼立刻知趣地为她续了一杯葡萄酒,女王仰头痛饮之后,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始从头说起:“我的丈夫扎克??瓦伦丁出生于一个小领主家族,我母亲和姐妹都反对我们的婚姻,因此他一直得不到亲王的爵位和应有的称号。后来我第二次受孕,快要分娩时我的父亲突然去世了,他死的非常突然,几乎与此同时,凡妮莎降生了,我忙着料理父亲的后事,没有多看新生儿一眼。事后听扎克说起,凡妮莎出生的当晚城堡里传出两个婴儿的哭声,而在父亲日常的饮食里竟然查出了慢性毒药的成份。我当即命令他彻查,谁知这一查竟查到了边境,扎克在迷雾森林边缘失踪了。
“我疯狂地寻找我的丈夫,却从砂骑之国飞过来的信鸽那里得到消息,扎克在砂骑国被俘!可是,护盾的开启与关闭都控制在我的手中,他到底是怎么过去的?”
“我想我可以给你解释。”科曼举起一只手。
“你。原来是你!”女王假装恍然大悟,其实在科曼暴露魔法的一瞬间,女王就明白了,他就是当年带扎克进砂骑之国的那个小男孩,只有这小子的魔法能屏蔽护盾的魔法,“可是怎么会那么巧?你到护盾这边来干什么?”
“我记得那天老妈让我去迷雾森林边捡点柴,”科曼打开遥远的回忆,“结果发现了一只兔子,我就放下柴追它,那时候我很小,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着什么样的魔法,于是我一路追到森林深处,兔子不见了,我也迷了路。你知道迷雾森林其实只是狭长的一带,并没有多宽,而我横穿过的那段应该是比较窄的,所以天黑的时候,我竟然走到了盛夏之国这边。然后我就被一个骑士逮住了。”
“扎克”女王向往着那个名字。
“他可没跟我说他是谁,”科曼撅了一下嘴,“显然他被我惊呆了。我看到不远处有火光,相信那是他的营地,可是他没惊动任何人,他问我打哪来,是不是一个人,他问了好多问题,可是我太小了,大多数问题都回答不上来,于是他抱着我,试着走进了迷雾森林。”
“他就没先回去通知营地里的人?”女王不相信地问。科曼摇摇头,“这个傻瓜!”
“他是够蠢的,一点也不配你。”科曼眼里噙着戏谑的嘲笑。
“谢谢”女王生硬地回敬。
“回去的路快得多,可你的扎克却没我那么走运,他遇上了巡逻的砂骑兵,当场被拿下。”科曼又给自己倒了杯酒,酒意袭上脸颊,使他看起来有点洋洋得意,“而我,因为擒贼有功,更兼被发现有如此强大的魔法,被沃格森大王带入王宫抚养。在那里,我有幸结识了您的女儿,甜美的索兰达公主。”
“甜美?”女王几乎破涕为笑,“你敢当面这样说她,她一定跟你翻脸,甜美这个词不适合索兰达,从不。”
“你怎么知道她不甜美?你根本不了解你的女儿——三个都是!”科曼眯起双眼盯住女王,“她刚来的时候的确甜美,行为举止都像个公主,她喜欢唱歌跳舞,说话柔和而坚纫,待人不卑不亢,那是我们从未见识过的大国公主的风范。可是不到一星期,她就跟我们一个样了:她被阿奇拉打、被砂骑们打,被所有看到她的人打。”
女王惊呆了:“怎么会这样!沃格森答应过我会保护她!”
“如果誓言有用,还要刀剑干什么。”科曼冷哼一声,“老沃格森最开始只想给索兰达留条命,好牵制你们盛夏之国,后来索兰达成年了,他看她的眼神就变了味儿,好像老鼠闻到了几里地外的发酵奶酪。不过那时索兰达已经成为砂骑士,还有了我和菲尼,沃格森能作的只有在我们身上再添几道伤而已。”
女王不愿相信,可她不得不相信这残酷的事实,因为她亲眼见过索兰达身上的那些伤,那些触目惊心、尖叫着的伤口。
“看看你对她作的好事吧,”科曼把桌子拍得山响,“你知道吗,有一次阿奇拉因为妒忌她的腰比自己细,就让人剥了她腰上的皮,贴上一大块带皮的肥马肉。”他贴近女王的脸,“你知道你女儿嘴里缺了几颗牙齿么,你知道你女儿身上丢了多少块肉么,你知道她有多少骨头上有裂痕么,你见过她流出来的带毒的血液么——你什么都不知道!”
大颗大颗的眼泪滴在桌子上,洇湿成点点光斑,每一块光斑都映照出女王悲痛欲绝的脸,科曼看得出她想喊停,可是这些她必须听完,她必须体会到索兰达所受的痛苦,才会理解为什么她必须要将砂骑国赶尽杀绝,也才会知道比断指更痛的是什么滋味。“后来她终于学乖了,开始用拳头为自己赢得尊重,我第一次认识她的那天,她刚刚用匕首杀死一个比自己高大一倍的男人,那家伙想抢索兰达手上的符文戒指,却因此丢掉了性命,而索兰达得到了他脚上的靴子。”
“他们竟然不给她鞋穿?”女王抬起泪眼问。
科曼甩给她一个嗤笑,“你以为‘掠夺者’这个称号是怎么来的,那些宣誓成为砂骑士的人,他们身上哪样东西不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不光是鞋子,据说索兰达刚进王宫的时候她和那些奴隶没什么两样,腰上只有一块黄布条。上帝保佑那时候索兰达还没有发肓。”科曼把头枕上双手,身体靠到椅背上,尽情舒展着身体,“后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她从‘锅铲’拉夫那儿赢回了自己的腰带,从‘马蹄脸’安克雷的尸体上拿到一柄弯刀,接着是一条过于肥大的羊毛裤、一卷狼皮、几枚戒指,最后是老约瑟的衬衣,唔,虽然不合身,可毕竟聊胜于无。”
“给我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女王哭着请求,“我的女儿还经历了些什么?”
“我当时正打算到小巷子里撒尿,却撞见索兰达被抢,她正拿匕首扎那人的肚子,浑身是血,像刚从地狱里爬上来的食尸鬼,当她那双充血的眼睛看到我的时候,我心里立刻明白,她想连我一块儿了结。本来我应该害怕,可不知为什么我胸中充满了怒气,”科曼半闭着眼,回忆着过去,“我向她冲去,两个人滚在一起,互相殴打直到谁也没有力气站起来。后来,我们三个就结成了死党——我,索兰达,还有菲尼克斯。”
“菲尼克斯,那个最小的砂骑王子?”
“对,就是他。”科曼脸上竟漾起一丝神往,“他也和我们一样经常受阿奇拉的欺负,但他毕竟是王子,砂骑们不敢真的伤害他,我们俩的境况就惨得多,阿奇拉自负魔法强大,又是砂骑国的公主,对所有人都不屑一顾,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折磨我们。”
“她都干了什么?”女王泪眼婆娑地问。
“很多,多得像砂骑士一样数不清。”科曼满不在乎地说,“哦,上回全能竞技赛的时候,阿奇拉怕索兰达成绩比自己好,就命人凿穿了她的小腿肚子,贯进生锈的铁链,两边还坠上小号铁球。不过即便那样,索兰达还是赢了她。索兰达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她的血狼卫也就是从那时起开始追随她的。”科曼眼中泛起敬佩,“你的女儿很出色,她是一名出色的斗士,”他站起身走到窗边,皱眉凝视着外头,“现在你明白了,她并不是天生就狂暴鲁莽,每一颗扭曲变形的心背后都有一段滴血的往事。”
这我当然知道,我会想办法补偿我的女儿,用不着你这小子来教。“的确,”女王吞下怒火,“不过我不明白的是,既然她已经完全适应了你们的环境,为什么会突然逃回来呢?”
科曼狡黠地一笑,晃了晃手中的魔法小刀,“那是另一个故事,可不是免费的哦。”
该死,他简直就是一块不可动摇的顽石!女王懊恼地想,他早就看穿了我的意图,绝不会给我轻易打探到底细。
“够了!作为一个女王,丢掉手指已经够可悲的了,你想让我两只手永远戴着黑丝手套吗?”女王收起眼泪,愤怒地叫嚷,“如果你非要留下点信物给我那挂名女儿看,就割我的头发好了,凡妮莎看到它们自然明白我是你的人质,不敢轻易对你下手。”
“好吧。”科曼心满意足地转回身,“也是吃午饭的时候了,卫兵!”
一个穿着亮银色轻锁甲的士兵应声而入。那人脸庞瘦削,棱角分明,眼神阴沉严峻,哦,我不认识他,女王失望地想。我曾经认识身边的每一个人,卫兵、贵妇、侍女、老头、甚至马房小弟,可他们在我失势之后就变了,变成我不认识的模样,冷漠而又遥远。
女王听见科曼吩咐那个卫兵:“去发通缉令,全城搜捕伊丽娅公主!”之后又说了些什么她没听到,但伊丽娅的名字却是真真切切回响在耳边——这怎么可能,他弄错了!为什么不是凡妮莎?女王惊问:“你为什么不搜捕凡妮莎?”
科曼关上房门,转身从黑胡子里挤出一个开心的笑:“因为她是我妹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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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滴血之路
新月城外的“咸乌贼”旅馆马棚里正上演着一出好戏,酒鬼乔纳森里倒歪斜地挤进人群看热闹。听说豁兔子克里佛他们抓了个姑娘,对方自称是盛夏国的公主,这大大伤害了克里佛及其同伴的脆弱神经。最近一个月以来,“公主”这个词可是恼人的很,听说公主把她妈给剁了,还到处征兵、加收关税,呸,女人就不该碰政治,她们只配张开大腿给男人取乐,就像那个高贵的“公主” 现在正干的事儿。
马棚里激战正酣,大块头卡斯刚刚完事,笨拙地提上他那只有巨象才穿得进的独腿裤子,卡斯家本来挺有钱,可是他爱慕虚荣想学人家骑马打猎,结果在过一个小水沟的时候被他那匹发情的大公马给摔折了腿,盛夏时节伤口很快就化脓坏死,最后乡村医生不得不给他截了肢,不知道是医生的眼睛有问题还是他那玩意儿实在太小,医生没把他的命根子也一并切掉,现在它终于能证明自己的存在了。轮到“壮汉”艾德,他嘻笑着向尖叫的女孩走去,艾德的外号与他本人正好相反,这家伙又瘦又矮又邋遢,围观的男人们开始起哄,嘲笑艾德是个无能者,他自家老婆胖得像头母猪,却连一只猪崽都没下过,于是恼羞的艾德向女孩的进攻更加粗暴和猛烈了。
酒鬼乔纳森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他走到那群男人中间,拍拍这个的背,搭搭那个的肩,显得跟他们相当亲密,与此同时,几只或塌或鼓的钱袋就落入了他的口袋。可就在他把手伸向下一个人的时候,一只手突然咬住了他的手腕,“哈!原来是你!”他抬头迎上两道凶狠的目光,是豁兔子克里佛那张长着豁唇的丑脸。酒鬼乔纳森开始打哆嗦,一股寒意穿透夏日的夜空,穿过周围人嘈杂的笑声、谩骂声、女孩的哭叫声和驴马的嘶鸣,直钻进他的脑袋——完了,我要失去另一只手了。
乔纳森的被捉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骚乱,人们纷纷朝他这边围过来。旅馆生意越来越难作的主要原因是时局的动荡,次要原因就是这里经常丢东西,相信克里佛很快就会拿乔纳森的手来当苍蝇拍了。
就在这个当口,艾德身下的女孩突然抬起双手扼住他那细长的脖子,她嘴里继续发出尖叫,随着手上加力,叫声也愈发高亢凄厉,没一会儿艾德就失去了意识,在他闭眼之前,他看见那女孩解开绑住双脚的绳子,像猫一样翻身跃起,转身融入了黑暗之中。
﹡﹡﹡﹡﹡﹡﹡我 是 分 割 线﹡﹡﹡﹡﹡﹡﹡
凡妮莎疯狂地向前跑着,她只想逃离刚刚发生的一切。也许只要跑得快,那些地狱般的记忆就追不上我了。
前方根本没有路,她在向着未知的森林跑去,地面坑坑洼洼,布满裂缝,又滑又糙的石头折磨着她**的双脚。她脚心踩到一片尖锐的东西,石头或陶罐碎片,痛得她直想尖叫。不。不能停下,我要把他们通通抛在身后,我不要看到任何活人的脸,我不要回到那个地方去。
凡妮莎渐渐失去力气,跌跌撞撞地上了一个山坡,脚底湿乎乎的,而且不断传来火辣辣的疼,不能停,不要想,什么都没发生过。她继续朝前走,开始不断地摔倒,被一些低矮的树枝划伤胳膊和脸颊,她踩过淤泥和牛粪,流着血,浑身颤抖,步履蹒跚。耳边开始传来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
“你是公主?那我就是绝冬城的亲王喽!”豁兔子克里佛大声嘲弄。
“你看她那副德行,浑身上下只有一件肮脏的睡衣,哪里像公主?”壮汉艾德瞪着浑浊的眼睛,“倒活像哪个农场主强奸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