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乱九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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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乱九宫-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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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妮莎彻底长出一口气,结束了,终于结束了。特尔图是大海龟的精魂,随着她的死亡,长生之岛也将不复存在。不会再有人因特尔图对生命的贪念而丢掉性命,也不会再看到脸被砸烂的死人招摇过市。已经死去的终将长眠于地下、腐烂于地下,而活着的人也不必再报有空幻的侥幸。

    那么我呢,我又得到了什么。

    布兰特从树后走出来,像生了一场大病。现在他看我的目光里什么都没有,一片可怕的空白。

    我让一个正直的人谋杀了一位正在生产的母亲,毫无怜悯。

    我是什么?

    我是魔鬼。

    凡妮莎默默离开海滩,拖着疲惫的身心向混乱的渔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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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雀斑男孩

    烈炎之国在纬度上与盛夏之国的南半部领土几近相同,都处于赤道线,是欧洛普斯大陆最炎热的地方。因此,无论大城小镇,人们只有在骄阳入海之后才纷纷涌上街头,享受一天中难得的清爽。

    凡妮莎在象牙湾登陆以后没走多远就来到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小镇,一如往常,国王大道直接从镇子中心穿过,作为交通枢纽,这里显得热闹而繁盛,商人的车队在前往落炎城或者巴布朗矿区途中,或者来往于附近城镇时常常会在这里停留修整。镇里的所有设施都围绕着商人和他们的车队、车夫和搬运工而建。往北去的道路主要是为了方便烈炎国西部的矿产交易,往南去的海商则可以到指定的码头装卸货物。

    镇里到处是印满车轮痕迹的空阔沙土地,有的空无一人,有的只有几个闷得发慌的守卫。每一条街道都宽阔得足够让马车通过,沿街都是马厩和拴马柱,地上也压满车轮痕。没有草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一边玩耍,一边躲避马车和车夫的咒骂。土褐色的房子一座挨着一座,相互之间只隔着狭窄的巷子和墙壁。没什么人肯花这心思去粉刷这些木墙,它们光秃秃地遭受着风雨侵蚀,即使有少数刷过石灰,也已经褪色褪得不成样子,大概很多年没有翻新过了。屋里的窗子上挂着厚重的百叶窗,常年不开,以至于铰链已经锈蚀。这里也很吵杂,锻铁场里的敲击声,车夫发出的喊叫声,旅店传出的沙哑笑声,处处都充满噪音。

    但这一切都让凡妮莎感到安全和放松。

    从特尔图死去的当晚,公主就再也没见过布兰特,但她知道他就在自己身边,每当自己在一处酒馆喝得烂醉或者有人来调戏自己,布兰特总是及时出现,穿着一身黑衣,像一小片死神的影子,要么打断某个人的鼻梁,要么打断一群人的鼻梁。每次自己失去意识前最后看到的总是他那张悲悯的脸。

    他恨我,又舍不得我。

    今晚,王子会在哪里?“巧手哈里酒馆”、还是“乳浪旅馆”?不对,凡妮莎乜斜着眼睛看了看窗外的招牌,上面画着一团火焰和纷飞的砂粒。“哟,火砂酒馆。”(向凤凰大人致敬!)公主端起镶铁角杯,仰头吞下酒汁,只觉无数**而弯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脑袋一片眩晕。

    让我数数,谋杀、教唆、欺骗、恩将仇报,还有背信弃义,我刚刚在自己长长的罪行列表里增添了这个新条目。格娄卜奶奶的预言一点没错,我会成功的,争夺王权的肮脏伎俩我全学会了,还应运自如呢。

    傻瓜布兰特,应该躲起来的是我而不是你。

    “一个人吗,我的美人儿?”喝得烂醉的丑陋水手凑到公主面前,手里的酒杯溢出勾兑的劣质麦酒。

    “不一定,”凡妮莎朝他露出迷人的微笑,“如果你继续调戏,兴许我身边就会多出一个人来把你打得像个没牙的老太太。”

    水手直瞪着凡妮莎,被她的美貌惊得酒都醒了,正待说话,身后的门被猛地撞开,一股混合着马粪味的海风裹挟着一个人冲进火砂酒馆。

    一个男孩跌跌撞撞地扑倒在吧台前,跳动的金发有着火焰中心的颜色。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脸上的雀斑层层叠叠,他身穿最名贵的绸缎衬衣,这种衣料以轻柔吸汗著称,即便在它的原产地盛夏之国,一匹上好的绸缎也要两千通用银币,那相当于一头牛的价格,而眼前这孩子身上的绸缎衬衣却千疮百孔,有些地方的布条甚至因撕扯而向外翻卷,难看地挂在主人身上,露出雪白的皮肤。

    男孩像一只受惊的小鸟,倒在地上不住地发抖,他努力将自己挤进吧台后面的狭小空间,好像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果然,一帮凶神恶煞般的男人随后闯进酒馆,差点撞翻女侍应手中的酒盘。“那孩子呢?”为首一个穿着护肩和熟皮甲的中年男人伸手纠住女侍应的头发。他的脸上挂着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发里夹杂着几许灰白。

    “什、什么孩子?”女孩假装害怕,努力挣脱男人的控制,这场面她肯定见多了,手中托盘里的红色酒液一滴都没洒出来。

    “霍斯特大人,又是哪个孩子不愿上你的床,偷偷逃出来啦?”酒馆老板,一个长着山羊胡的瘦小老头引发了一阵哄笑。

    “闭嘴,你这老浑蛋!”霍斯特一拳砸在山羊胡的脸上,打得他鼻血横流,“我看到他跑进来了,那是泰伦斯亲王要的人,你最好乖乖把他交出来,否则我扒了你这张老羊皮!”

    山羊胡是个识时务的人,脸上虽有不甘,但还是用目光指了指自己的脚下。

    男孩的嘴唇和身体都在剧烈颤抖,可怜巴巴地看着离自己最近的凡妮莎。凡妮莎没有动,她把头压得更低,冷眼看着这一切。就在霍斯特和他的手下打算把男孩从吧台里拽出来的时候,他们的手却穿过男孩的身体扑了个空——男孩消失了。

    “又被这小子耍了。”

    霍斯特的手下不满地嘟哝着,换来的是首领气急败坏的掌掴,“他跑不远,追!”十几个大汉一窝蜂地又冲到街上,火砂酒馆顿时又恢复了嘈杂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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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疑云涌动

    凡妮莎预感到有事情发生,霍斯特那帮人的穿着既非士兵又不像强盗,而从酒馆老板对他的态度和他手掌上的老茧来看,他们是一伙雇佣杀手的可能性更大。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她拉过刚才的女侍应问了问,果然,他们是麦酒城邦的佣兵团,在家乡混不下去了,来到烈炎之国碰碰运气。自古以来佣兵就没什么正义感,只要给钱,什么都肯干,烈炎国亲王泰伦斯在名义上只是国王的弟弟,手中没有兵权,所以养了这些无恶不作的败类作为分布在各处的爪牙,听说亲王的佣兵团不但充当走狗,还帮他打探消息、掌握证据,消除政治上的敌人。

    凡妮莎给了女侍应一颗红宝石,那是从大海龟特尔图的永生之殿里捡的,她一路上不停分发宝石,引来不少歹人的垂涎,但自己制造的这些麻烦全被布兰特暗中搞定。即便如此,她也没能成功把他引出来。

    看来他真的不愿再见到我。凡妮莎默默叹息,起身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已经有人在等着她了。是那个雀斑男孩。

    “为什么我一点都不惊讶呢,”凡妮莎笑着问,“说吧,你是谁?谁让你来的?”

    “请救救我吧,公主殿下。”男孩流着泪,双手合在胸前,“我,我说不上来他是谁,但他有着一头银发。”

    布兰特!

    “他在哪儿?他有麻烦了吗?”凡妮莎关严房门,踏上一步厉声问道。

    “我,我不知道,他让我到火砂酒馆的这个房间找你,说你会帮我。”男孩像只惊弓之鸟,眼神空洞不安,“你会帮我的,对吗?”

    “别急,”凡妮莎对男孩,也是对自己说,“慢慢来,现在把你们相遇时的情形原原本本地告诉我。”这男孩看上去并不聪明,但他显然躲过了霍斯特的无数次追捕,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到底是谁?凡妮莎从桌上拿起一只银杯,为男孩倒了些发酵麦酒,男孩几乎是抢过杯子,大口吞下辛辣的酒液,看来他对这种饮料并不陌生。

    喘了口气,男孩开口道:“我本来住在城堡里,有两个马僮和骑射师父,还有我爸妈。某天早上可是他们突然塞给我一包金币和破衣服,要我快逃。我倒是经常跟城堡里的孩子玩强盗游戏,我玩得可棒了,你知道我的魔法吗?我可以分身,”是的,我看到了,凡妮莎点点头,这孩子的讲述语无伦次,没有重点,但她还是听出了个大概,“我经常用魔法逃过男孩们的追捕,把他们甩在身后……”

    “那么这一回是谁在追捕你呢?”凡妮莎打断他,把男孩从越扯越远的游戏话题上拉回来。

    “这回是真的有人想抓住我,”他睁大灰色的眼睛,“他们都是成年人,而且,他们、他们把我的马僮当成是我,”他的舌头顿住,回忆着那血腥的画面,“他们杀了他。真不敢相信他们杀了他,我以为我们俩可以永远玩着城堡游戏,永远不会长大,就这么快乐地玩下去。”

    “很遗憾你失去了好朋友,”凡妮莎拍了拍安迪的肩膀。霍斯特那帮人连儿童都杀,佣兵果然是没有道德底线的动物。可是转念又一想,泰伦斯亲王如此渴望这孩子的死亡,他一定非常重要。“我叫芬妮,你叫什么?”

    “安迪。”男孩回答,又要了一杯麦酒。

    “安迪什么?”凡妮莎提示他说出姓氏,“我知道站在我面前的是位‘大人’。”

    “安迪??弗里曼。”男孩不情愿地说。

    原来如此。泰伦斯亲王为了确保自己是弗里曼家族唯一合法的继承人,不惜派人杀害同宗幼子,真是个冷血无情的合格政客。不过这件事有个很大的疑点,如果泰伦斯想杀人,他不会如此明目张胆,而霍斯特在捉拿安迪的时候似乎在故意宣扬泰伦斯的残暴,这一点有悖常理,除非泰伦斯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聪明,否则以他目前的处境,应该尽量收敛锋芒、磨利爪牙,毕竟那顶烈火王冠还没传到他头上。

    可是,不排除还有另一种可能。凡妮莎脑中灵光乍现——霍斯特的雇主另有人在。她延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像霍斯特这样无道德下限的佣兵完全有可能吃双份,明里是泰伦斯亲王的打手,暗里却是他的政敌用来对付他的武器。想想看,这个人比亲王更有钱,更希望看到民众对他的激烈反对进而失去王位继承权。作为专业雇佣兵团,霍斯特会错杀马僮吗,会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迟钝男孩数次逃脱吗?所有凡妮莎能想到的线索都指向霍斯特背后那个神秘的雇主,无论他是谁,他的最终目标都是烈炎之国的王位。但是以凡妮莎对烈炎王宫的了解,有能力与泰伦斯争夺王位的人似乎从未出现过,她无法将目光锁定在任何人身上,也许此刻泰伦斯也正在为此心烦,敌人近在咫尺,却隐藏于最亲近的友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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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公主的爆发

    “……他们正打算砍了我的分身,那个银发的骑士就在此时出现跟他们打了起来,”安迪终于从杂乱无章的讲述中回到了正题,“他很厉害,把坏蛋都打倒了,可是我依然不敢出来,我用我的分身看、听,我自己藏在草丛里。”

    “就是说他没事了?”

    安迪摇摇头,“我不知道,因为霍斯特的后援到了,比之前的人更多,银发骑士让我来找你,然后就又转回身踢他们的屁股了,”他朝地上吐了一口,鄙视地说,“他们真怂,十多个人一起上。”

    这个被骑士精神灌得不省人事的傻瓜。凡妮莎宠溺地发狠。他甚至不用脑子想一想,如果这是个圈套怎么办,如果霍斯特背后的那个人真正想要的是酒谷国王子的命怎么办?

    凡妮莎不由思念起雷纳,哦,我的弓箭手,你现在在哪里?如果你在这里,你不会离开我半步,我也不必费神营救你。

    但是布兰特不同,他有自己的主见,我和他就像树叶的两个面,他明亮而温暖,用向上的心态迎接挑战,他的心中没有黑暗、没有贪念,只有正义与仁慈;而我则与他相反,我是那个永远朝下的阴暗面,我只做自己认为对的事,不计较付出怎样的代价。

    既然我们同是一片叶子的两面,就没有弃他于不顾之理。必须尽快找到布兰特,看来只有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才更安全。

    “但是你不怂,对吗?”凡妮莎低头看着安迪,“你是个勇敢的男子汉,你不会眼看着曾经帮助过你的人身陷险境,对不对?”

    安迪戒备地向后退去,似乎知道凡妮莎将要提出的严苛请求,“可我只有十一岁,我不会打架。”

    “不需要你打架,”凡妮莎努力露出安慰人心的微笑,“你只要躲在分身后面,帮我把那群佣兵引出来。”

    “不不不,”安迪的头摇得像教堂屋顶上被风吹动的铁公鸡,“我害怕,他们会杀了我。”

    “你肯承认自己害怕,这说明你很勇敢,勇敢的人知道怎么去战胜内心的恐惧。”凡妮莎逼视着男孩的双眼,鼓励他、鞭策他,试图激发他作为小小男子汉的斗志,“大人,在你生活过的城堡里所有人都这么称呼你,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可是有人不想让你活下去,还杀了你的马僮,你不想知道他是谁吗?你不想为那可怜的朋友报仇吗?”

    “不想。”男孩长满雀斑的脸颊摇晃着,凡妮莎感到一阵眩晕。

    “那么请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凡妮莎直起身,冷冷地看着安迪,男孩显然对故事更感兴趣。“从前有一位公主,高贵得像天上的星星,她有一个嫉妒成性的姐姐,总是趁她不注意想要谋害她。一天,公主的姐姐骗她走上高塔,将她残忍地推下。神奇的魔法挽救了她的生命,使她不致于死去。当公主再次站在暗算她的人面前,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安迪急切地问。唉,看他的表情,凡妮莎沮丧地想,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公主开始反击,”我在骗这孩子,凡妮莎在心里纠正道,我身似浮萍、漂泊不定,我什么都没做成,却在这里欺骗一个孩子。“公主的怒火点燃了复仇的决心,她组建军,队征讨她的姐姐,把她赶出王宫,赶到一片不毛之地,永久放逐。”这是我想要的,只是不知何时才会实现。

    “啊,真希望我也有那样一团火。”

    凡妮莎彻底懈气,安迪完全没有听懂这个糟糕的比喻。

    “有仇必报,是这个故事的宗旨。”凡妮莎开始在屋子里寻找目标,她将安迪身上的破布撕下一条,缠在额角上,“我知道你害怕,可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位公主跟你一样大,你是男子汉,你不会比她更害怕的。”

    “可我还是害怕。”男孩可怜巴巴地看着凡妮莎。“你要干什么?”

    凡妮莎放弃了说服教育,跳过苦情戏,直击要害,“我要救我的朋友。你知道刚才故事里的公主为什么要反抗吗?因为她不反抗就会死。这世上没人会同情你、可怜你,想活下去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公主把身上的长裙服脱下,拿起一把大剪刀斜斜一剪,将长裙改成斜短裙,然后用手抓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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