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
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一学之下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能做出一个像样地。而此时已经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还有二十四小时。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是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村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的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偶尔远远看到,眼神纠缠一阵就要分开,虽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却越来越深。此时两人站在空寂的走廊两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在互相接近,身边只有艾丽和詹姆在,孤儿的心突然乱跳成一团。
阿德斯蒙着面巾,虽然步履稳健,脸色也看不出来,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从孤儿身上离开。几天来她地气色好多了,那种聪明可爱又带点慧黠的神态又回来了。
这就是说她身体恢复了吧?再也不用他抱来抱去,这总算了了一件麻烦事。
但为什么心里有遗憾呢?似乎喜欢她赖着他,似乎从司文家到福临家的路途,是他最喜欢的日子。
现在离她渐渐近了,却不知说什么好,心也不平静了。从来也没这样不知所措过,而正当他为难地时候,却见她快跑了两步,一下就到了他地身边。
这女人总是喜欢打乱他的节奏,现在也是一样。
“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还不睡觉?”她仰头看着他笑,让他地心软得没办法跳动。
“随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丰收舞会你要参加,当我的舞伴好吗?”他就说了几个字,她却好像很开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应该抽开的,可却反手握住,不想放开,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思,“我拒绝。”
“好吧,那我不勉强你,詹姆来当我的舞伴好了。”孤儿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平时表现得那样精明的商人,此刻却笑得毫无心机。
詹姆当她的舞伴?他们似乎关系不错啊。不知怎么,阿德斯心里有点气乎乎的,想到这儿还半转过身,瞄了詹姆一眼,吓得这英俊的小侍卫连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经有了舞伴了。”
第三卷
第二十二章 … 面具
为詹姆拒绝,孤儿垂下了头,似乎有点受打击,但肚笑。
“拒绝那个人,来做伯爵小姐的舞伴,这是命令!”阿德斯不讲理的说,因为他虽然有点生气,可是更不想让她失望。
詹姆只感觉自己是一只架在火上烤的乳猪,正有一滴一滴的猪油落在火中,滋滋响着,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只好保持沉默。
“那你也要来哦,要出现在舞会上。”
“我拒绝。”
“不要啦,来嘛来嘛,求你还不行?”孤儿突然改变策略,声音麻麻的说,同时上前一步,拧麻花一样缠在阿德斯身上,也不管詹姆和艾丽就在旁边,“你承诺过,要贴身保护我。”
詹姆扭过头去,心想可不是贴身吗?大人真有定力,如果换他早受不了了,伯爵小姐那么可爱,那脸蛋、那身段、那皮肤不了吧,看身子绷得那直,啧啧,多紧张。厚厚,真好笑,但是不能笑!不能笑!会军法处置的。低头低头。
唉,可怜的大人!不过大人能允许一个女人靠他那么近,可见伯爵小姐在他心里的地位与众不同呢!
“好吧,我答应,晚安。”阿德斯负隅顽抗了几秒,终于受不了孤儿的折磨了,随口答了一句,大步离开,看着像逃一样。
孤儿等他走远,笑得连腰也直不起来。
这个男人,很好搞定嘛!她一时兴起,逗逗他,没想到他居然怕羞的。
这哪儿想像得到啊!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久,这样强悍厉害的人,随便撒两下娇就招架不住了。
啊。心情大好!明天,不,应该说是今天了,一定好好参加一场舞会,到塔撒大陆以来,她还没参加过呢,也不知道她那受过训练但却生疏无比的舞步会不会被人嘲笑。
孤儿开开心心回去睡觉,因为这两天练习厨艺太累了。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继续睡。害得艾丽以为她被小猪附体,等下午三点的时候,她才起床吃午饭,然后沐浴、更衣。
期间,阿孟大叔派人送了好几个面具来让她挑,她选了小猪的面具。
福临家地丰收舞会与其他舞会不同,不在室内大厅举行,也不会分隔开贵族与平民,因为这是整个福临家的丰收,所以主领地的每个人都会参加。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零人,福临家的贵族属臣也从自己的封地派了人过来,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几千个人都聚在在阿孟大叔家附近的一片谷场,狗儿在人群中窜来窜去,热闹异常。
特别的是,每个参加者都要戴着面具,各式各样地面具,有人物类型的。主要是天上诸神地形象;有动物类型的,猪马牛羊鱼鸟都有;还有植物水果类型的,反正花样多变,但样子都比较卡通。全场几千人都戴着面具,看起来还真的很好玩。
当然也有不戴的面具的,比如阿德斯。
他远远的站在舞场边缘,简单的白色亚麻衬衣和棕色粗毛马裤被他穿得那样有型有款,脸上戴着黑色面巾,虽然一声不吭,尽量不引人注目。但他即使站在角落也掩盖不住光华,高大威严,卓而不群。
有好多女孩因他神秘优雅的气质而从他身边“路过”,期待他的注意。可他像石像一样不动。有胆大地女孩想去主动攀谈,却又在靠近他身前几米处。因他明显的冷淡和确定的拒绝感知难而退了。
“好热闹。”艾丽的声音因为兴奋而发抖,她戴着苹果
“大当家,我发现就我们盈禄家不喜欢开舞会,福临却都很好玩啊。”
孤儿点点头。
盈禄家出最巧手的工匠、最勤奋的人民、最吃苦耐劳的商旅,可是他们不懂得享受人生,在享乐这一点上,追风家算是极致了,但福临家的态度刚刚好,即不会太把玩乐当成头等大事,也不会完全禁绝,看来她以后要想办法让盈禄家欢乐起来。
“亲爱地,是你吗?”一个年轻男人抓住从孤儿身边穿过的红发女孩问,虽然也戴着面具,却听得出来分外焦急,他或者是在找自己的情人吧。
女孩俏皮的娇笑,“是我,亲爱的。可是掉了,丢下男人怅然若失。
不过他一抬头看到了孤儿,立即施了一礼道,“伯爵小姐,希望一会儿能有荣幸与您对舞。”
孤儿好沮丧,她知道自己就算戴个大得包住头的面具也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她有着强壮、胖乎乎的福临家人没有的纤细腰身,还有一头黑色直发,象牙色的皮肤,在满场或黑、或白、或棕的皮肤中太一目了然了。
如果她不能被轻易认出,倒真想知道阿德斯能不能在这么多人中一下找到她?
想到这儿,她地目光扫在了阿德斯身上,正好他也正看过来,两人的目光隔着那么多人瞬间想遇,让孤儿居然有一种全场人都不存在,天下间只有两人的感觉,周围的一切声音和光彩全黯淡了下来。
唉,真地爱上他了。虽然没有过爱地经验,可她却再度肯定。
“艾丽,你自己去玩吧,我还要找詹姆呢。”孤儿看看那些又唱又跳,戴着神怪面具,像是跳祭祀舞的人们,还有路边眼花缭乱地食物、水果和酒水,对艾丽道。
“可是我要陪着大当家啊,这里这么多人,挤到您可怎么办?”艾丽嘴里拒绝,可看样子就知道心都飞走了。最近她和小三三关系好得过分,而且今天是小三三的舞伴,小四四则早就被阿孟大叔的侄女预订了,现在这两个人都不知道跑去哪儿了,因为有面具,更加不好寻找。
但想必,詹姆找她会容易多了。
也只有福临家敢这么做吧!追风家开运动会时,也要有族兵严密守卫,可福临家却只是派几个人,象征性的巡逻一下,然后士兵也跑来又吃又喝,唱歌跳舞了。不过也不会有人攻击福临家,只怕这里连斥候和奸细也没有一个,就是有也早醉倒在一边了。
孤儿打发艾丽离开,自己却没有去找阿德斯,她要先玩一会儿,给足阿孟大叔的面子,体会一下这种欢乐,然后溜去厨房,烤一个最好吃的蜂蜜蛋糕,单独和阿德斯过一个丰收节。
在附近有一条小河,她要和他在河边散步,一起看月亮,做情人约会时常会做的事。
这么想着,她又看了远处的阿德斯一眼,然后钻入人群中东瞅瞅、西看看,渐渐的,她被欢乐的气氛感染了,不过很快就被詹姆找到。
“伯爵小姐,您比天上的明月还要夺目。”嘴甜的詹姆赞叹。
第三卷
第二十三章 … 对舞
儿今天穿了一件月白色的丝绸连衣裙,裙身上缀满同身非常合适,露出了漂亮的肩膀和小半酥胸,脖子上戴的是从现代带过来的翠绿玉挂坠,整个人无比美丽特别,其实从这么华贵可爱的裙子和独特的配饰上就能轻易认出她,不用再观察皮肤和腰身。
“你也很帅啊,詹姆。”孤独笑道,感觉就算詹姆不找她,她费点力气也找得到他。阿德斯军团的人身上,似乎都有一种气质似的,隐藏的时候会仿佛融化在空气中,出现在人前的时候就那么惹人注目。
“谢谢伯爵小姐夸奖,第一支舞要开始了,亲爱的小姐,我非常荣幸。”音乐响起,詹姆风度翩翩的伸出了手。
孤儿笑吟吟的把手搭在詹姆的臂弯中,随他向舞场中央走,“一直忙于生意,我的舞步可能生疏了,你可不能笑我。”
“怎么会?能和伯爵小姐共舞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说不定我沉醉在您的美貌可爱中,像个傻瓜似的只顾着流口水也说不定。”詹姆说得风趣可爱,孤儿不禁笑了起来,没提防场边有个人离这么老远,隔着这么多人也注意到了她的一举一动,只恨不得把自己的亲随大卸八块。
她怎么能对着詹姆那样笑?怎么能让这么可爱的模样在别人面前绽放?可她又不是他的,自然可以对任何男人有好感,现在场中的男人中不是有很多都用爱慕的眼光望着她吗?这关他什么事,转过头去看别处,笨蛋!
他命令自己,可是不顶用,脖子像僵住了一样。应该把她藏起来的。不应该让她出席这种场合,旅行还没有结束,而且到处是危险,这个女人为什么这么贪玩呢?对,把她叫回来,连夜准备一下,明天好启程离开这里!
这个时候,这么自欺欺人的理由阿德斯也想得出。因为他需要一点力量,一点点走到场中的力量。
第一场是对舞。就是像集体舞一样,两排男女面对面地跳,随着不同的繁复花样和穿插跳动,交换着舞伴,一舞毕,又各自己回到自己原来的舞伴身边。
音乐已经响起了,阿德斯瞅准离孤儿不远的一个位置,随手抓住一个和自己舞伴对站好的男人的后衣领,不讲理的把人家丢到一边,自己加入了。
那男人想发怒。但被他凌厉的目光一扫,再不敢言语,而那个姑娘看到是这位神秘性感地大人抢夺做她舞伴的机会,不仅没有生气,还有几分得意和骄傲,立即笑靥如花。
孤儿和詹姆距离阿德斯只有三对舞伴,詹姆看到阿德斯用这种方法加入舞蹈队伍不禁好笑,可是又不敢看向他。怕被他地眼神吓得腿软,跳不了舞,孤儿却毫无心机的给了阿德基板一个大大的笑容,害他恨不得立即跑过去,把她捉到自己怀里。
舞起,喧哗和笑闹声一片,孤儿开始时比较紧张,跳什么都比人家慢半拍,因为忘记了舞步,要观察一下别人。但詹姆是个好舞伴,带领得非常好,而且渐渐的,她记起了来到大陆后曾经受到过的舞蹈课程训练。舞步越跳越娴熟。
慢慢融入了音乐之中。
在这场对舞中,她有三次与阿德斯接触。虽然这种舞随了搭手外没有更近距离的动作,但每回绕到他身边,却都有让他紧紧拥抱的感觉,让她的心跳得全乱了。那么冷漠个人,手指都是微冰的,眼神却如此灼热,让她似乎就要被融化似的。每次他握她地手,都要在音乐节拍就要结束的地方,要在不得不移动位置的时候,恋恋不舍的放开她的指尖。
都说跳舞是男女两人互相挑逗追逐的过程,孤儿感觉塔撒大陆这种舞更是如此,当她跳到别人身边时会很放松和快乐,唯独与他对站时,会感觉世界很遥远,而他很贴近。进进退退、盘缠旋转、亦步亦趋,她似乎有一点怕他,却又渴望着他,似乎被他冰封起来,而冰壳下是他永恒的热度。
而对于阿德斯而言,孤儿好像一直在折磨他,微笑着靠近,却在他就要伸出手臂时突然走开,她近在咫尺,可是他不能把她抱在怀里,好像她总是在他生命的边缘,看得到,却无法拥有。看她像一条白莲般慢慢飞舞,他心中地火一点点漫上心口,随时会喷涌出来。
就这样一直跳了三支对舞,两人的心思都起伏不定,紊乱的心跳不止是因为运动造成的,而下一支舞却是两两相对的慢舞了。
“还要跳吗?”孤儿拿出小扇子,拼命扇风,希望自己的呼吸能顺畅一点。
詹姆正跳在兴头上,想当然的点点头。能做伯爵小姐的舞伴,可是全场男人都羡慕的啊,当然要跳个够本。但他才想伸手拥住孤儿的腰,就感觉一道杀气从侧面而来,身上仿佛瞬间就给戳了十几个透明地血窟窿,那威胁感,不是一般二般的可怕。
他伸出的手僵在半空,如果此时回缩,哪还有骑士的荣誉而言,就算对方是自己地顶头上司,也不能在舞场上退败,可是如果执意要跳,只怕自己小命难保,掉头而去,不是折了伯爵小姐地面子吗?
詹姆左右为难,电光火石之间,心里绕了好几个弯,脑子拼命转动。
“你怎么啦,詹姆?”詹姆虽然还戴着面具,可那肢体语言明明在说他给个问题难住了。
“哎呀!”孤儿的话音才落,詹姆突然蹲下了身子,捂着膝盖,呻吟低叫,一只手还捶着地面,似乎特别痛苦。
“伯爵小姐,我想我没有荣幸和你跳慢舞了,我地膝盖。哎呀疼死我了好,这会儿才跳了三场舞就受不了了。对不起,我亲爱的小姐,我多想和您继续跳下去,这是我的荣幸之夜,可是
他结结巴巴、滔滔不绝,孤儿先是意外,还想要把他扶到一边去休息,却在侧过头看到阿德斯后明白了一切,失笑道,“正好我也累了,不如我陪你到那边喝点果子酒吧?”
“他自己可以走。”孤儿才说完这番话,没成想阿德斯到了身后,“如果不自己活动一下,他那个膝盖也可能出问题。大问题!”最后三个字说得咬牙切齿。
“大人说的是。”詹姆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还是我们大人了解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