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异世淘宝女王- 第10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一边忙碌着地詹姆装失聪,但耳朵却立着。

“不是和艾丽在一起吗?”阿德斯平静的问,内心却翻腾着。她太吸引他了,哪怕只是一点靠近,他都要费尽力气才不至于马上把她抱在怀里,吻她。

“没听说嘛,要下暴风雨呀,我害怕打雷。”孤儿道,语气听来像撒娇。

其实她并不怕,但是黑暗地暴雨之夜也确实是有点让她紧张。来大陆七年,她已经独立惯了,不知何时开始依赖他,而且程度还在加深。看来人真是有山靠山,无山独立呀。现在,她找到了她的山。

阿德斯想了想,实际上是在挣扎,过了会儿才点点头。

孤儿差点欢呼一声,“向导说那边的帐篷给我,你安排好马就去找我吧。”

阿德斯又点了点头,然后假装无意的道,“最后铺点防潮的东西。”

“放心,我有充气防潮垫,艾丽正给打气呢。”孤儿笑着。

阿德斯不置可否,虽然他不明白充气防潮垫是什么东西,但这女人奇奇怪怪的东西太多了,他已经习惯不惊讶了,但对她的身世充满好奇。

他对于她说是个谜,她对他何尝不是呢?说………………

第三卷 五十七章 … 坐而论道

暴风雨很快就来了,幸好大家准备及时,连人带马都没有淋到。

孤儿和阿德斯坐在一个帐篷中,外面风大雨大,而里面虽然也不很舒服,但有这样一块遮雨之地,有心爱的人坐在身边,孤儿感到很满足。

只是不知为什么,帐篷内的空气有些燥热,孤儿感觉心跳有点不畅。偷眼看看阿德斯,就见他正襟危坐,像一块岩石一样动也不动,甚至不看她一眼。

其实两人这么熟悉了,冷吻热吻已经好多次,还有两次差点卸了妆干大事业,除了没有表白,没有把爱说出口外,已经和情侣无异,但此时的帐内的寂静和帐外的风雨却让她感到了一种很尴尬的气氛,似乎谁的呼吸重一点都是一种罪过。

可是要说什么呢?以前跟他话很多似的,这时候却想不出一个话题。正焦急中,耳边突然听到一种极细微的嗡嗡声,她还没反应过来,脖子上就一疼。

她本能的挥起一掌,狠打了自己一巴掌,但还是晚了一步,终究是被蚊子咬到了。而她这番举动,吓了阿德斯一跳,“怎么?”他问。

孤儿收回收掌一看,就见掌心中有一小滩血和一个扁了的尸体,那蚊子大的真是吓人,像只地球上的小苍蝇似的,同时感觉脖子上的伤口火烧火燎的又疼又痒。“我被蚊子咬了!”孤儿说得凄惨,其实也不怪她,因为早前零人向导曾经说过,被沼泽中的蚊子咬到是很严重的,这里的蚊子毒性很大,除非立即放血,挤出毒素,否则轻则红肿痛痒半个月,重的可能会传染到沼泽疟疾。进沼泽前。每个人都用一种特殊的药汁涂沫了全身,可怎么会有一只蚊子进到了帐篷里。还咬了她?

阿德斯听孤儿这么说,立即坐了过来,略拉开一点她的衣领看,果然见她耳垂下两寸的地方有一片鲜红,足有一个金币那么大,而且凸出不少。

他略一迟疑,拿出了刀。

孤儿吓了一跳,“你要给我放血啊!不行,我怕疼。”

“必须这样,你想得沼泽疟疾吗?”

“可是……真的会很疼。”孤儿愁眉苦脸。都快哭了。

“好吧,我尽量把伤口划得小一点。”他想了想说,心又软了下来。

孤儿不想挨这一刀。可是不挨又不行,只好忍耐,好在为了方便,阿德斯上来就抱把她拥在了怀里,让她侧身贴着他地胸膛,另一手拦在她的肋骨下。

坐在自己所爱地美男加型男怀里,孤儿心里乱跳,倒暂时忘记了脖子上的难受,阿德斯手脚又轻,极小心的以匕首的尖划破一点皮肤。她才一感觉疼,他已经把一根黑色的刺挑出来给她看了。

“妈呀,这是蜜蜂还是蚊子,尾巴上这么大的刺就往我肉里扎。”孤儿又惊又怒,“死蚊子。死有余辜!你要轻点挤血哦,现在感觉很疼啊,说不定我会昏过去。”

阿德斯不言语,双手比划了半天,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即能挤出毒血。又不会让孤儿太疼。眼看着那小小伤口的血都要凝结了,情急之下。俯下头吻了上去。

孤儿本来还在抱怨,只感觉他灼热的嘴唇印在了她有脖子上,那么突然,害她一哆嗦,一声呻吟差点溢出了口。

她下意识的要挣扎,却给他的臂锁住不能动弹,感觉他地嘴唇在她脖子上蠕动着、吸吮着、又麻又痒又灼热,尽管知道他是在为她吸毒液,心中却难免胡思乱想。

在地球的时候看古装剧,武林男女要发展感情,十之八九要独处一简陋之处,吸毒疗伤。之前还觉得挺雷的,可哪想到轮到自己,这番肌肤相亲,确实让人耳热心跳,难以自持。

难堪地是,人家是很优美的中毒,最差也是被蛇咬到,她却是败给了一只蚊子。现在她横竖控制不住自己的喉咙,干脆想哼哼就哼哼吧。

而随着她细碎的呻吟,她感觉阿德斯的身子僵直了,心跳快得像天上的急雨。

“阿德斯。”她腻声叫他,在他怀里蹭了蹭,感觉到他一哆嗦。

这样勾引他是不行的吧?这帐篷不是密封的,风大的时候会掀起四角,她虽然想真实拥有他,可也不能让那些佣兵看活春宫啊。再说了,她这样做是不是太不矜持了,这里不是地球,如果他以为她是爱西那样放荡就坏了。

但是真想窝在他怀里一直不出来,而且小腹上一阵阵发热,身体和心灵都渴望着他。怎么办呀?吃还是不吃,真是个问题。

她心乱如麻,感觉阿德斯埋首于她的颈发之间,呼吸那么灼热,身体那么僵硬,呼吸都乱了,之后却又突然放开她,坐到他本来地地方,匆忙的问,“你的家是什么样的?”

好吧,改坐而论道,精神交流。但再有下一次机会,她不会放过的,一定引诱得他欲火焚身,把生米煮成熟饭,然后……每天煮饭,煮到白发苍苍,煮到天长地久。她一定做地到!

“你问哪个家?不是飞轮海灰堡吧?”孤儿故意向阿德斯的方向挪了挪,看到阿德斯一阵紧张,忽然感到好笑。

阿德斯啊阿德斯,八百年佣兵之王,居然怕了她一个小女子,而且是在两性关系方面。这证明他是爱她的吧?对自己所爱的女人才不愿意轻易冒犯和伤害,虽然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有自己的意识,但心底只怕还有未解地事,是这些在阻止他吧?

“是你在月圆之夜回去地地方。”阿德斯望着风掀起的帐篷边,问道。

为什么要问这个,他也不明白自己心中所想,也许怕她有一天会离开,而他追不过去,也没资格追过去,那么,想想她在什么地方也是好地。

孤儿沉吟了一下,觉得就是跟他说实话也没什么关系,毕竟他也到不了地球,于是说:“我的家,我真实的家在另一个时空。我不会解释时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只能说是另一个世界。不是神的世界,不是幽灵的世界,就是和这里一样,只不过生活着不同的人,战争很少,但是人比较坏,失去了很多塔撒大陆的人拥有的东西,比如真诚、勇气和热情。”

孤儿不知道阿德斯能不能明白她的话,但一开了口就收不住,把自己的童年,成长,父亲和弟妹,还有自己那个不成功的淘宝店的事都讲给给阿德斯听。期间她偷眼看看,发现阿德斯听得很入迷,但不知怎么,父亲的失踪和那个到现在也不见踪影的家族使命,她只字未提。

到此时,她深刻理解了阿德斯。因为每个人都有不能说的秘密,而他们双方的隐瞒,证明彼此间虽然很有感觉,但还远未到完全信任并心心相印的程度。

全心爱一个人,真的很难。

第三卷

第五十八章 … 海市蜃楼

“啊,诸神赐与奇迹!”孤儿正吹嘘小独做饭的手艺,让阿德斯听得目瞪口呆,不明白一个贵族子弟怎么能亲自到厨房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帐篷外一声大喊。

两人对视一眼,一同拉开帐篷的帘子看,发现那场来得快、去的急的雨已经过去了。远处青黛色的天空中出现了一副庞大的画卷,画卷上的景物格外清晰,街景繁华,人车流动,好像天地间有一面巨大的镜子,把一处塔撒大陆所没有的景致反射到了空中。

海市蜃楼!这在塔撒大陆上很稀奇,但也并非从没出现过。奇怪的是,那虚妄的城池却是在场的人从来没有看过的,除了孤儿以外,因为那居然是地球上的景色。

地球……中国……她所在的城市!

孤儿轻呼一声,在这陌生又熟悉的地方见到自己的家园,那感觉无法形容,只觉得一阵热流涌上眼睛。

“怎么了?”阿德斯细心的问。

“我的家!这就是我的家!我给你讲了半天,但你无法想像是不是,现在你看到了,这是我的家!”孤儿落泪了,抓紧阿德斯的手臂,而阿德斯用力看着这个地方,似乎要永远刻在心里。

“天哪!天哪!”过了好一阵子,在旅行众的惊叹中,孤儿又低叫起来。

阿德斯抬头一看,就见天空中的景色模糊起来,一层氤氲雾气中,两个人的身影慢慢清晰放大,好像用伯爵小姐的神眼拉近了天空与大地的距离似的。那景色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街上的房子,人们乘的车和穿着,都和塔撒大陆绝不相同。

而孤儿,就盯着那两条人影,一手捂着嘴。另一手死死拉着他地手臂。

他望着那一对年轻男女模糊的、但又与孤儿很相似地面庞,灵机一动。“这两个,不会是……你的弟弟妹妹?”这么巧的,还是诸神有天意?

孤儿难以置信的点点头,目光贪婪的在另一个时空看着自己的弟弟妹妹,只觉得心热乎乎的,但忽尔又想起什么,对阿德斯道,“你仔细看着那个男孩,假如有一天我弟弟闯过来,你一定不能伤害他。”

“为什么你以为我会伤害他?”阿德斯很纳闷。为什么她那么紧张这件事。是她知道什么吗?还是她会预言之术?就像之前盈禄家出的那位先知一样?

“我做过一个怪梦。”孤儿说,因为这奇怪的折射了另一个时空的海市蜃楼而激动着,不想再隐瞒阿德斯。“我在梦里看到到你杀了我地弟弟。阿德斯,阿德斯,我要你明白,不管我多么爱……我不能允许你伤害我弟弟,我虽然只是姐姐,却感觉是他的母亲,我会拼尽一切保护他。所以你不要杀他,你答应我,假如他真的跑来,不管他做了什么。你不要杀他,!不要伤害他!你答应我吧,答应我吧!”

孤儿突然抱紧阿德斯,似乎那可怕地梦境会实现似的,恨不得把所有的声音都埋在他的怀里。想穿透他的肌肉和骨骼,一直印在他心上。

阿德斯抱紧孤儿,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好。我答应你。无论如何。我绝不伤害他。”

他说的淡然,可孤儿一直因为怪梦而紧张的心却瞬间放下了。他答应了。他很为难,但他答应了!他是个重承诺甚于生命的人,也就是说,他一定会做到。那么不管小独是不是会穿越过来,都会非常安全。

这真的是诸神的奇迹呀,否则为什么地球地上的情景会通过一场暴风雨,映现在塔撒大陆上来。让阿德斯明白她的有家是什么样的,让她的思乡之情可以缓解。真好!

帐篷帘还掀着,而孤儿根本不理会其他帐篷地人看到她依偎在阿德斯的怀里,只想依靠着他,看看地球的景色。他无法穿越,这也许是他们唯一一次共同面对地球的机会。

“告诉你,我本来就是盈禄家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塔撒大陆以外地地方。我能回来,是为了继承家业。父亲说过,只有我可以,所以我来了。”最后,她告诉了他,她为什么会来这里。

一夜就那么过了,第二天一早,一行人顺利地从沼泽中穿过,没有人受伤,只是被那被阳光蒸发的臭味熏得要呕吐而已。回到黄金城后,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地比美大会开始了下半程。

他们回来的那天,孤儿故意娇娇柔柔的让阿德斯半搂半抱的送回卧房,表现得好像在旅行期间被阿德斯好好“疼爱”过的样子,然后又待了好半天才放他离开,把一直守在走廊的爱西气得够呛。

第二天两个女人在擂台后面的休息室见到时,爱西冷哼一声,“以为和他上了床,就能拴住他的心吗?我和他上过很多次床了,相信我,他的心是神龙,抓不住的。”

“谢谢忠告,但愿下面的比赛,您会体现出您的智慧,这样我会比较相信您一点。”孤儿冷冷的,对爱西所有的话都不放在心里。

她相信自己对那个人的认知,相信自己的感觉,是对是错,是痛苦还是欢乐,她要自己判断。

“他是个魔鬼。”爱西又说,“这你也能容忍吗?”

“天神和魔鬼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只要他对我好,哪怕他被全世界抛弃,我也一样会爱。”孤儿对爱西,其实是对自己说,“现在请您离开好吗?可能您智慧与美貌超群,无需担心,我可是要准备一番的。”

爱西轻蔑的笑,“这可笑的比赛有什么用,亏你还这么重视,你们盈禄家的人都是商人出身,所以你浅薄又无知,拿什么配阿德斯?”

“配一个魔鬼?那我相信我的智商足够了。不过,您是因为目前以三十分排名最后,所以失去信心了吧?”孤儿冷笑,“其实分数只是暂时,还没到最后的结果,如果您的智慧如同您的美貌,是会追回分数的。”

爱西无可辩驳,哼了一声就走,显然她对自己的智慧并没什么信心。

她一走,艾丽就算起分数来。在这场比赛之前,第一名的是尊贵公爵奥西的女儿莉莉,四十分;第二名是孤儿,三十六分;第三名是文曲家的尼科儿,三十四分;第四名是三十分的爱西。

“大当家,我觉得您会赢耶,您只差第一名两分,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您会得很多分数的。”艾丽越算分数越高兴,“在塔撒大陆,没有人能聪明过大当家您,男人女人都一样。”

她不是吹捧孤儿,她是真心崇拜。大当家做生意那么棒,比一大堆男人加起来还精明,把孱弱的盈禄家带到大陆首富的地位,现在连那么厉害的佣兵之王也迷上了大当家,这不很说明问题吗?

“可不能这么说哦,这样我会骄傲啦。”孤儿开着玩笑,心情愉快。

第三卷

第五十九章 … 智慧比赛

智慧比赛的第一场,是由四大美人分别出题。程序是一个人出题,三人回答,答不出题不加分,答出的就加十分,三人都答不出,出题者加十分。根据抽签,莉莉是第一个,然后是尼科尔和爱西,孤儿最后一个出题。

这让她信心满满,倒不是她觉得自己有多聪明,而是她相信她在地球接受信息的程度比塔撒大陆的人要深得多,因为兴趣,她还看过玩过好多谜语题。她深信可以借助这些知识来答题,就算不能全答对,至少不会输给那三个在塔撒大陆这种知识水平落后的地方培养出来的、闭塞视听的贵族小姐。

而她也并不需要全答对,只要保持目前的比分,下一轮机巧,她一定会赢的,因为那可是中国人的古老智慧啊。

“我的第一道智力题,是与我们尊贵家的矿物有关的。”一身黄衣的莉莉站在擂台路面,模样略有装腔作势的说,“大家知道,尊贵家富有矿山,有时采到巨大的矿石,运输就已经不易,要想称出重量更是难上加难。需要用很大的木粱和铁盘做秤,很多人手费尽千辛万苦也未必能称得出,大多时候只是估算一下重量,损失很大。那我今天要提问的就是,各位有什么简便宜行的好方法可以称出巨大矿石的重量吗?”

听到这儿,孤儿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