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四爷苦笑,谁都认为他避开了那支暗箭,只有他自己明白有没有避开暗箭,因为他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是口子和破洞,背后多了两个洞平常人根本就不会发现。
只有一身锦衣的富家少爷身上破了一个洞,平常人才能发现,唯独叫花子的衣服破两个洞,平常人很难发现,几乎发现不了,所以他才能浑水摸鱼。
京四爷打着哈哈:“惭愧惭愧。。。”
唐婆婆道:“咳咳。。。很好,霹雳堂的大少爷王雷电,义帮的帮主萧楚文,黑羽盟的少盟主单无言,宇文家的大少爷宇文子乔,以及丐帮帮主京四爷,五人进入下一轮比试。”
第二十八回:比试(第三章)
唐婆婆走后,五人呆呆的立在原地,王雷电对着京四爷冷冷一笑:“果然是丐帮帮主,能用这种障眼法避开那支暗箭。”他似乎已经发现京四爷的后背破了两个洞。
京四爷道:“哦?阁下看出什么了?”
王雷电道:“在下看见京四爷后背的衣服上,多出了两个。。。。。。”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打狗棒是玉做的,打在人的头骨上,头骨准碎。王雷电话还没说完时,京四爷就窜了过来,一棒打碎了他的天灵盖。
京四爷用身上的破衣服擦着晶莹剔透的打狗棒上的血,盯着王雷电的尸体看,嘴里竟然还在笑:“霹雳堂的人就是喜欢乱说话,四爷的坏话可不是一般人能说的。”
单无言背着双手,缓缓道:“都说独孤飘雪杀人不眨眼,四爷杀人可曾眨眼过?”
宇文子乔道:“而且说动手就动手,小生还发现一件事,那就是丐帮的信物虽然叫打狗棒,但从来没有打过狗,却杀了不少人。”
京四爷笑道:“杀了王雷电,我们也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岂不是妙哉?”
萧楚文道:“那四爷还有三个对手,为什么不索性都杀了。”
京四爷道:“不敢不敢,王雷电只不过是只狗,三位是人。”
单无言盯着京四爷看,许久只有,才沉吟着说道:“王雷电是霹雳堂的大公子,是个不简单的人,如果他真的是条狗,又怎能发现京四爷后背的衣服上多了两个洞?”
京四爷的脸色变白了:“你也看出来了?”
宇文子乔道:“不光是王雷电看出来了,小生也看出来了,若是没错,唐掌门也看出来了。”
京四爷道:“哦?她也看出来了?那她为何不说明?她一向不是最严格的么?”
单无言道:“你若不是丐帮的帮主,现在也已经被淘汰了。”
“四爷你现在最好想一个和霹雳堂解说的理由,小生告辞。”说完这句话宇文子乔就转身离开了,单无言也跟着走了,临走前,单无言还对京四爷说了句话:“四爷,你若不是丐帮的帮主,那你在我们和唐掌门的眼里,真的不过是条狗。”
萧楚文看了看京四爷,看了看宇文子乔和单无言远去的背影,又看了看王雷电狼籍的尸体,叹了口气,随着寒风离去。
四爷呆立原地,看着王雷电的尸体,又用打狗棒狠狠的在尸体上敲了一下,似乎是在泄愤。
太阳还不是夕阳的时候,人影已经被拉的老长了,项恒的人影被拉的几乎和竹竿一样长。
他走过这条小城上最繁华的街,买了最高级的胭脂水粉、口红、凤仙汁和香粉,还有从“福气珠宝”里买了一对最闪亮的翡翠耳环和一只金色的凤凰发簪。
然后又在“张家布庄”里买了从杭州运来上好的玲珑绸缎。
这些东西装在一个纸包里,他必须用抱的才能全部拿起来。
今天差不多就是忆柔拆掉头上绷带的日子
那不是绷带,是她的自卑,今天就是她恢复容貌的日子。
她需要打扮打扮了,所以项恒才给他买了那么多东西。
他抱着一大堆东西,走在回唐家堡的路上,脑海里幻想着忆柔穿上新衣服的样子,插着发簪随风飘扬的长发和峨眉淡扫的眉毛。
“男人给女人花钱是天经地义的。”这话的道理项恒不懂,也不想懂,他只懂忆柔现在最需要什么,他就要买什么。
直到夕阳西斜,项恒才带着一脸的春风踏进唐家堡的门槛。
留星雨正坐在一间屋子的门外,带着几丝忧愁的目光看着渐渐落下的夕阳,她仿佛在等人,仿佛也在被人等。
直到夕阳落尽,只剩余光时,她才看见项恒抱着一大包东西急急忙忙的跑来。
项恒看见她,什么也不想,直接就问:“忆柔?怎么样了?”
留星雨嘟着嘴喃喃道:“看把你急的,她还在屋子里呢,我在用唐门药物的热气蒸疗,还有一刻钟的时间才好。”
项恒道:“你确定我在一刻钟后就能看见完美如初的忆柔吗?”
留星雨叹了口气,道:“不能。。”
“不能!?”项恒瞪大了眼睛,怀里抱着的一堆化妆品和绸缎几乎快拿不住了。
留星雨忍不住笑了,道:“因为一刻钟后,我还要帮忆柔姐姐洗个澡,帮她换身衣服,帮她梳头,所以你大概要半个时辰后才能看见她!”
项恒松了口气,苦笑道:“差点吓死我。”
“本小姐帮你把忆柔姐姐换药,帮她沐浴梳头,你竟然都不问问我好不好,哼!”她一扭头,就看见项恒手里抱着的那一堆东西,眼睛就亮了起来:“咦!?这些胭脂水粉和绸缎布匹,是送给我当做慰劳的么?”
项恒又苦笑了,他在那条大街上买这堆东西的时候,竟然完全忘记了留星雨这个大恩人。
留星雨看着项恒发难的表情,忍不住又笑了,笑的那么动人可爱,道:“我知道你这些东西是买给忆柔的,况且本小姐是堂堂的唐门千金,珠宝首饰本就多的用不完。”
项恒笑道:“你不稀罕最好。”他把东西放到一边,道:“大小姐,帮我看看这些东西的成色好不好,看看我的眼光差不差。”
留星雨摸着绸缎,观察着一堆胭脂水粉,连连点头:“这些绸缎和那支凤凰发簪可不便宜,还有这胭脂,这香粉,都是最好的,这可花了你不少钱吧?”
夕阳西下,余光也已黯然,大雁南飞,倦鸟也纷纷归巢。
项恒焦急的等在屋外,留星雨进屋已经许久了,现在他能听到房里传出沐浴的声音。
他越来越坐立不安,来回踱步,他想看见忆柔的心比浪子见母的心更加急切。
房门被打开了,但马上又关上,项恒猛的一转身,却又失望了,因为从屋子里出来的只有留星雨,忆柔还没出来。
“她呢?怎么还不出来?”项恒带着二分责问和八分焦急的语气问留星雨。
留星雨道:“你猴急什么?她在梳头发呢,梳好了就出来。”
项恒的脸色忽然变的像春风吹过寒冬一样温暖,兴奋的说道:“她一定会比以前更漂亮。”
留星雨故意板着脸道:“唐门的药物是很灵验,但更灵验的是本小姐。”
项恒忽然皱起了眉头,问道:“你刚才不是说,你要亲自给柔儿梳头发么?”
留星雨叹道:“我也想啊,可是忆柔硬是要自己梳,毕竟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梳过头发了。”
项恒微微一笑,道:“她的头发一定比以前更黑更亮吧。”
“头发大致上都一样,你为什么不问问她的容貌是否有以前美丽?”
项恒笑道:“呵呵,她的容貌是否和以前一样美。”
留星雨笑嘻嘻的说道:“我只告诉你,本小姐很想给她几巴掌。”她说的一点都不凶,天下第一美女连开玩笑时,都是妩媚动人的。
项恒听出这是玩笑,问:“哦?”
留星雨叹道:“因为她的容貌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你看了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项恒的额头有些冷汗冒出来了,带表面上还是镇定的,问道:“为什么?”
留星雨笑道:“因为忆柔现在比以前实在是漂亮太多了,守着这么个漂亮老婆,你难道就不怕将来别的男人来抢她?”
项恒松了口气,笑道:“没有人能抢走她的。”
他又忽然问道:“那你为什么想打她巴掌?”
留星雨嘟着嘴,故意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道:“都说唐门的千金是天下第一美女,可现在倒好,她变的比以前还漂亮了,本小姐做不成天下第一美女啦。。。。”
项恒微笑中,身着淡粉紫色玄衣的忆柔已经踏着轻轻的步伐,就好像猫儿踏在雪地上一样,缓缓的推开门,走出屋子,走到项恒面前。
枝头的梅花飘洒,被夕阳的余光衬托着,轻轻的落在雪地上,仿佛是蟠桃园里飘落的桃花瓣,世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
项恒傻在原地,一动都不能动,就好像忽然连续被十道闪电打中了一样。
就好像一个死人一样。
如果一个死人的定义是“一个不会说话,不会呼吸,不会动,不会心跳的人”的话,那算起来项恒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他几乎就快以为自己死了,因为活人是永远见不到仙女的。
现在如果有个仙女出现,那和现在的忆柔比起来也不过是个丑八怪。项恒甚至能看见柔儿身后散发出仙女的光芒。
她的眼睛像宝石一样明亮,就好像泡在碧泉里的宝石,她水汪汪的眼睛看起来仿佛随时会流出泪,她的皮肤光亮的就好像绸缎一样,腰肢细的令人想犯罪。
二尺三寸长的乌黑秀发一直到她腰过,就好像瀑布一样,只不过这瀑布比以前更美,比以前更亮。
忆柔好像和以前一摸一样,又好像完全不一样。
秋水为神玉为骨。
她几乎已经是一种圣灵而纯洁,超凡脱俗的美了。
已经没有任何妩媚的字眼能够形容她了,甚至连“美”这个字都不能形容她。
就连和仙女仍然相差一大截,在人间却被人称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留星雨,站在她身边也已黯然失色。
七仙女加二十个留星雨,大概都比不上忆柔的一根手指。
看着忆柔的脸,世间还有什么事值得烦恼呢?这种美,足以令冰山融化,也可以令火山冰冷。
忆柔拉起项恒的手,眨了眨眼睛:“恒?”
“。。嗯。。嗯?”项恒这才从“死亡”里复活,他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活着,他忽然觉得应该把绷带给忆柔缠上会好些。
这么美丽的忆柔,不把她美到可怕的脸蒙上,那岂非要颠倒众生,满城风雨,又将引起一场为红颜而洒血的恶战?
就是因为自己太美,所以大部分美丽的仙女下凡间时,都会变身成一个普通的村姑。
世上没有最美的女人,也没有仙女,却有忆柔。
这还怎么让其他女人活?怎么让其他男人取个心满意足的老婆?有她在,世间的女人岂不是要咬着手绢嫉妒,男人们要叹着气嫌自己的老婆是黄脸婆?
如果你不知道“一笑可倾国,二笑可倾城”的意思,那你只要看一看忆柔的脸,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忆柔眨了眨眼睛,柔声说道:“你不认识我了?”
项恒轻拂着她的秀发,她的头发乌黑,闪亮,飘逸。他缓声说道:“怎么会呢?只不过是你太美,我一时有点紧张而已。”
他忽然发觉身边的那堆来自人间的胭脂水粉,玲珑绸缎和珠宝首饰,简直是太俗了,俗不可耐,这种东西哪来的资格让忆柔佩戴?
那些东西只适合凡间的女人,或者统统掉到鱼池里喂鱼。
也许仙界的胭脂水粉和金银珠宝,也配不上忆柔。
忆柔嘴角上翘,莞尔一笑,这一笑,差点把项恒的魂给笑走,差点把项恒的心给笑碎:“恒,我真的有你说的那么美么?”
项恒道:“是的。”
留星雨更无奈的叹了口气,道:“我已经在嫉妒了。”然后她瞪着项恒看,大声道:“现在不是亲亲我我的时候,既然忆柔姐姐现在变的这么漂亮了,你总该谢谢我。”
项恒道:“你想让我怎么谢你?”
留星雨道:“也不需要怎么谢,你只要告诉我今天比试的结果。”
项恒道:“一共五人过关,萧楚文、王雷电、京四爷、单兄弟和宇文子乔。”
留星雨道:“下一场比试是什么时候?”
“明天,今晚唐婆婆在筵席上会告诉他们四人比什么。”
留星雨皱起眉头:“四人?不是说五人么?”
项恒叹道:“原本是五个人的,后来却只剩下四个。”
“为什么?”
“因为王雷电被京四爷给杀了。”
留星雨瞪大了眼睛,道:“难道我奶奶都不管?”
项恒苦笑:“你奶奶不但不管,刚才还大大的称赞了一番京四爷,说他是干大事的人。”
留星雨道:“哦?为什么?”
项恒道:“因为四爷是丐帮的帮主,是成千上万乞丐的头领。”
月色淡然,唐家堡的筵席却很丰盛,有好酒,有好肉,有好人,也有坏人。
筵席有几十桌,所有人都在,除了留星雨和李若雪。
在最后的比试之前,唐婆婆不想让留星雨见任何人,尤其是这些前来唐门选亲的人。
李若雪还泡在独孤飘雪的死讯里,把自己关在房门里,一步都不出,单无言敲她房门让她一起去吃筵席时,她呆呆的,没有回应,仿佛没有听见任何声音,只是目光呆滞的看着桌上的剑,独孤飘雪的剑。
单无言只好离开。
筵席开始后,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搜寻着,包括流星七血刀、宇文子乔、单无言、萧楚文和京四爷,就连高高在上的唐婆婆的目光也在搜寻,和她同桌的沈苍和宇文涛的目光也在搜寻。
他们在找什么?
钱丈坤找的连脖子都算了,才回过头来对同桌的其余人说:“老大呢?”
西门笑道:“好像没来。”
丘谭道:“不止老大没来,大嫂好像也没来。”
马一翎问宇文子乔:“酸秀才,你可知道老大去哪了?”
宇文子乔苦笑道:“不知道。”
京四爷见项恒没来,兴致很高昂,这一桌敬一杯酒,那一桌说一句客套话。
然后所有人都停住了,有人把举到一半的酒杯停在空中,有人把伸出去的筷子停在盘上,有人想站起来的也半站蹲住,有人想笑的没有笑出来。
京四爷正想给唐婆婆敬酒,此时却好像被一根看不见的钉子给钉住了,手中酒杯里还是满的。
不但他们的动作,他们的目光也停住了,停在大堂的门口,他们的呼吸几乎也停住了。
他们看见一个美到“人间不见,天上无缘。”的人,这个女人绝对不是凡世的人,凡世哪来这么美的人?
她也不是天上的仙女,仙女也不可能有这么美。
众人看见忆柔时,却看不见她身边的项恒,因为他们的眼球已经全部被忆柔吸引。
忽然间,所有人就好像全部被点了死穴一样,甚至已经有些人已经暗中决定终身不娶了。
唐婆婆的脸色沉了下去,她看见忆柔的那一刻后,就知道自己的孙女已经不再是“天下第一美女”了。
流星七血刀在叹息,他们在叹息为什么怎么漂亮的女人,却偏偏是自己的嫂子?
唯独宇文子乔和单无言的脸色没有变,因为在单无言的眼里,李若雪永远是最美的,同样的道理,在宇文子乔眼中,留星雨永远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萧楚文叹了口气,喝下了一杯高粱酒,义帮中人才济济,美人也不少,江湖美女排名第五的苏冰是义帮中最美的人,但和忆柔比起来,却连她的指甲边都碰不着。
他忽然发觉这杯酒都是苦的。
京四爷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自己活了几十年,交了那么多朋友,杀了那么多人,也逛过不少次妓院,却偏偏直到现在才看见这么美的女人。他原本兴致是很高昂的,不但是因为通过了今天的第一场比试,还杀了霹雳堂的王雷电。
他杀人后兴致都是很高昂的,唐婆婆对他说了一番恭维的话后,他兴致就更高昂了,所以在这场宴席上不断的敬酒,这桌敬一杯,那桌敬一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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