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心里,又开始酝酿了一个非常狠毒的计划。
等她第三次,带着这个计划来探监时,她才真正发现自己低估了项恒和宇文子乔。
朱梦航第三次来探监时,宇文子乔和项恒两个人,竟然当着她的面,打破牢门越狱了。
项恒和宇文子乔已经在这牢房里住了十天,项恒对宇文子乔的佩服,又多了一点。
十天下来,项恒的衣服已经脏乱不行,和一个丐帮弟子几乎没什么区别。
可是宇文子乔的衣服,却和刚进来时一样白,一样干净。
宇文子乔和这脏乱的牢房,就好像一把一个雪球放在黑暗的碳堆上。
今天有人来探监。
来的人不是朱梦航,项恒和宇文子乔忍不住松了口气。
韩龙吟脸色凝重,就好像被人判了死刑一样,带着一个盒子和一壶酒,走进了牢门。
项恒笑了:“朋友就是韩龙吟?”
韩龙吟先是毕恭毕敬的做了个揖,然后才说话:“姓韩的今天来看二位,主要为了两件事。”
宇文子乔轻轻一笑,道:“说,第一件。”
韩龙吟放下手中的酒壶,在两人面前坐下:“因为小弟的粗鲁,让两位屈尊于这牢房之内,特地带上一壶酒,前来赔罪。”
项恒傲然一笑:“你应该知道,如果我们两个拘捕,就算全苏州城的捕快,也拦不住我们。”
韩龙吟点了点头:“但把你们送进来的人,毕竟还是我。”
“不是你,而是那讨厌的朱梦航!”项恒笑道:“这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主动入狱的人,一定有非常无奈的理由。”韩龙吟道:“我今天来,主要不是为了听你们说理由,而是为了交一样东西给你们。”
项恒道:“你要交一件东西给我?”
韩龙吟道:“是有人拜托我,让我转交给你的,这有就是第二件事。”
项恒道:“什么东西?”
韩龙吟道:“你看过后,就会明白一切。”
他缓缓的,把手里的盒子留下,然后什么话都不说,就马上起身离开了。
临走前,韩龙吟不安的最后看了一眼那盒子,神色比进来时更加凝重。
那是一个白银所铸的盒子,说的再确切一些,那一口由白银铸成的小小的棺材。
打开了棺材,里面还有一件东西,那也是一件由白银打造的东西,是一块比银棺材还小,只有一根中指那么大的灵牌。
牢房里的烛火闪烁,照亮了灵牌,灵牌的正刻着四个字:项恒之位。
宇文子乔和项恒这两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看见这个灵位后,脸色也有些变白了。
翻开灵位,后面还刻着两个字:亥时。
银色的棺材,银色的灵位,项恒的脸色却更白,一股寒意从会阴穴升起。
这棺材和灵位是什么意思?又是谁让韩龙吟交给项恒的?
旭日东升,大地一片安详。
好美的晨阳,好美的世界。
十丈红尘中的一切,和平,充满了希望。
桌上有灯,在阳光充足的早上,灯竟没有熄灭。
因为这是间密室,一间四面都是石墙,密不透风的密室。
李墨香静静坐在木桌前,烛光照亮了他半张脸,另一张连,却埋在了黑暗中。
木桌上放着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还有一个手指那么大的银铸灵位。
东西是管家送过来的,李墨香却知道是冷云风送给自己的。
灵位上正面刻着五个字“李墨香之位”,灵位的后面刻着另两个字“酉时”。
李墨香在这棺材和灵位前,已经静静的坐了很久。
他从来不信神,也不信佛。
因为人,是一种比神佛更夸张,比妖魔鬼怪更可怕的动物。
他也很希望冷云风是个虚名的人物,只可惜这个设想太遥远。
“李墨香之位”这五个字,就好像是勾魂小鬼的爪子,在无形中扣住了他的脖子。
“酉时”两个字,就好像阎罗王的宣判,李墨香的表情,就好像是一个被阎罗王打进十八层地狱的魂魄。
许久的沉思和考虑后,李墨香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生命中最后的重大决定。
面对酉时来取自己性命的冷云风,李墨香只有两个选择——逃、战。
他做出的选择,却是第三个——认命。
密室中放置着李墨香所有的财富,地契、细软、金银和票据。
他用最快的速度,用毕生的财富,遣散了宅院里所有的仆役和侍卫。
又磨破了嘴皮子,编制了九个理由,分别送走了九个老婆。
等他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午时了。
离酉时还有三个时辰。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春风满面的走出宅院,谁也看不出他内心的绝望。
他甚至还挥着手,和周边邻居打着招呼。
只不过谁也看不出,他不是在打招呼,他是在诀别。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随意,步伐轻盈的走进留香阁的大门。
这里的舞娘和姑娘,笑的和往日一样灿烂和开心。
在李墨香身上喘息的若兰,和昨天一样柔软,和昨天一样饥渴。他也和昨天一样的满足。
留香阁的老板娘和往日一样妩媚:“李爷慢走,下次再来!”
李墨香的宅院里,除了假山花草以外,已经一个人都不剩了。
他用仅剩的十两银子,买了一件丝绸衣衫和一壶十年窖藏的女儿红。
李墨香伸展四肢,舒适的躺在浴池里,享受着人生最后的一次花瓣澡。
这件他每天都要做的事,现在却显得非常奢侈。
他闭上眼睛,开始忏悔自己罪恶的一生。
人,为什么总是在死前,才愿意真正的忏悔?
没有仙女给自己更衣,没有仆役给自己端茶。
李墨香脸上写满了无奈。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给自己穿衣服,竟然也是一种享受,他甚至舍不得马上穿好,穿的非常缓慢。
是不是因为这是他最后的一次花瓣浴的关系?
每一个宅院,往往有一张代表主人权威的椅子。
穿上新衣服的李墨香,现在就坐在大堂的太师椅上,他活着是这个地方的主人,就算死了,他还是主人。
他坐在嵌玉虎纹桌前,缓缓给自己倒酒。
他发现,自己已经很多年没给自己倒酒了。
最后见一面邻居,最后风流一次,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又喝下了最后一杯女儿红。妻儿也已带着钱财散去。
他不舍得的东西,现在都已经享受过最后一遍了。
如果时间允许,他可以将自己的后事安排的更好。
只可惜冷云风给他的时间太少。
太阳开始西沉,离酉时又近了一分。
李墨香理了理新衣服的褶皱,又固了固头上的发髻,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既然干干净净的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一定要干干净净的离开。
李墨香还不到五十岁,就已经和九十七个女人睡过觉,取过九个老婆,尝过一百年以上的美酒,杀过名声赫赫的大侠。
这一生虽然短暂,却辉煌和灿烂,他已经满足,已经没有遗憾。
如果有来世,他一定选择还做李墨香。
他看着桌上的银棺材和银灵位,很平静的笑了。
他觉得,自己是哭着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要笑着离开。
宅院的大门全开,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走进来,没有一点戒备。
李墨香已经认命,他放弃了抵抗命运的念头。
他又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忽然有一个很有趣的疑问。
死了以后,会看见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问题,冷云风帮助他解答。
冷云风提着刀,脚步平稳的走到了李墨香面前。
李墨香脸上的平静,瞬间就被某种神奇的魔力敲的支离破碎。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二章)
冷云风穿着洁白的衣服,微乱的头发和虬髯须和衣服一样洁白。
须发已白,他却不是老人,他的皮肤还很细嫩,只不过苍白的就像他现在穿的衣服一样。
你永远不可能在冷云风的身上,找出除了白色以外的另一种颜色。
李墨香脸上的表情,并不是因为冷云风的外表,而是他一双比雪还白,比灯还亮的眼眸。
倒影着李墨香人影的双眸,仿佛看穿了这个人的一切,散发着永无边境,深沉萧然的肃杀之意。
李墨香现在就好像一只老鼠,已被逼到死角,没有退路,没有希望,只等待花猫戏耍宰割的老鼠。
冷云风的目光,比一只胜利花猫的眼睛,更亮,更狠,更冷。
杀意,仿佛也和他的人一样,洁白而平静。
李墨香甚至在冷云风的双眸里看见了自己的死装。
冷云风还没有拔刀,在心理上,却已经将李墨香杀死。
李墨香心如止水的状态,现在已经掀波涛汹涌,他感觉到这一生从未感觉过的恐惧和压迫感。
他想起了曾经风花雪月的朋友,想起了远方的娘亲和父亲。
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好。
李墨香忍不住又想起了九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想起了留香阁里的若兰,闻到了桌上传来的酒香。
本来他还想明年再娶一个老婆凑个整数的,看来是没机会了。
他还是留恋这个世界的。
人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会真正的留恋这个世界。
一个人若活的越好,就越舍不得。
李墨香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放弃生存的权利?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懦弱,胆怯到连挣扎都抛弃了。
只不过这些想法都已经太迟了。
因为那个替李墨香划分阴阳两界的人,已经站在了他前面。
冷云风目光冷淡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不是人,是目标,他缓缓的握紧了手里的刀。
桌上的酒壶已经见底了,李墨香依依不舍的喝下最后一口女儿红,长长的叹了口气,这杯酒,实在太珍贵,太奢侈。
他打破了沉静,李墨香淡淡的问道:“你的雇主是谁?”
一个杀手,会从无数人嘴巴里,听无数遍这个相同的问题。
冷云风当然也不例外,这是他第七十六遍听到这个可笑的问题,他也将要第七十六次拒绝回答。
没有得到答案的李墨香,并没有追问,他知道杀手的规矩,更了解冷云风的为人。
夕阳从外面照进来,将冷云风的影子拉的很长。
李墨香的脸已沉浸在阴影中。'TXT小说下载:。。'
酉时和死亡越来越近,冷云风的目光越来越冷,李墨香的内心越来越慌乱。
等死,永远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李墨香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压迫感,决定早一些离开这个不舍的世界,早一些摆脱冷云风看自己的眼神。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匕首和他的衣服一样华丽,鞘上嵌着六颗明珠。
这是他三十六岁生日那天,朋友送给他的防身之宝。
现在他却要用这附有防身含义的匕首,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多么无奈和残酷的一件事。
人,在自杀的时候,通常会比杀别人时更狠,更有效率。
李墨香闭上眼,在心里默许一声“红尘,永别了。”后,就用匕首往自己的喉咙刺去。
可惜他却没有成功。
“波!”的一声,尖锐的匕首被冷云风的刀弹开了,冷云风的目光比刀还尖锐。
李墨香怔怔的看着落在地上的匕首,惨笑道:“你为什么连自杀的机会都不给我?”
“因为时辰还未到。”冷云风的回答简单而明确。
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李墨香对冷云风的了解又深了一些。
每个人都有等待的经历,有一种等待,却是最痛苦,也是最平静的。
等死。
没有人能形容李墨香生命的最后一刻,是怀着何种心情度过的。
李墨香身上,还残留若兰的发香。
夕阳更浓,大堂上多了一种颜色。
鲜红的血色。
洁白的刀,轻轻的划破了李墨香的喉咙。
染红了新衣服,染红了嵌玉虎纹桌。
刀,却依旧干净,白的发亮。
冷云风从未割下过目标的头颅,在他看来,给别人留一具全尸,是他一生中,唯一对生命保持尊敬的一点。
人已归,酉时正。
雾似云,云若雾。雾比云白,却没云那么浓。这朦胧的雾就静静的飘荡在小镇的路上,让这小镇看似仿佛是云间的仙境。
白色的雾有朦胧的美,凄凉的宁静和飘逸的潇洒,以及和雾一样雪白的杀意。
杀气是从这个从雾里走出的杀手所散发的。雾和云虽然很白,但这个杀手更白,当你见过这杀手时,便会认为世上最洁白的事物不是云或雾,更加不是雪。
雪不能形容他,只能用他来形容雪。雪就好像是他的脸,洁白,无瑕疵和刺心的冰冷。
杀手身着的衣衬是洁白的,长靴也是白色的,就连他的头发、眉毛和绕颊的虬髯亦是雪白。但他看起来并不像老人,因为他的皮肤很细腻,皮肤也是雪白的,嘴唇也是雪白的。
那种消沉的杀气,是从他一双眸子里发出的,他的眼珠和瞳孔也是雪白的。他手上提着一柄刀,刀就插在白蛇皮所制的刀鞘里,比雪还白。
他像雾一样的走在街道上,全身看不见除白色以外的第二色。衣衬、发须、眉毛、刀、眼睛和嘴唇都是白的,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时,也看不见因衣衬褶皱而显出的阴影。
他白的看起来仿佛是云和雾所凝滞成的人,也好像是雾里忽然飘出来的仙人。
他和雾真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行走的速度和雾一样缓慢,和雾一样的无拘无束,和雾一样的潇洒。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看起来没有雾那么稀薄,他全身充满着无穷的劲力和深沉的杀气。
这个“他”,就是冷云风。
外号“袂不血”的冷云风。
冷云风从来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要去杀一个人。
他停在了杜云秦的宅院外,冷云风不认识杜云秦,就好像杜云秦不认识冷云风一样
冷云风把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交给了杜府的管家。
杜云秦是一个刚满五十岁却全身带劲的人,以前也是武林中的佼佼者,一招“长虹贯日”的剑法练的出神入化,曾和孙华通大战过一天一夜不分胜负。
自从败给孙华通后,杜云秦就成了一个珠宝商人。
钱赚的越多,生意上的仇家也自然越多。
当杜云秦接到管家交给自己的银棺材时,他就知道,做了一辈子的缺德生意,赚了钱,却赔了命。
他颤颤惊惊的打开了棺材,看见了棺材里的灵位后,整个人就像泥鳅一样软在了桌子前。在冷云风的刀前,他知道自己已难逃一死!
只有一根中指那么大的灵牌,正面写着五个字:杜云秦之位
灵牌的背后写着另外两个字:申时。。。杜云秦清楚的知道,申时就是冷云风对自己下手的时辰,也是自己向阎王报道的时辰。
杜云秦很清楚,灵牌后面的时辰简直比阎王的生死簿还准确。
冷云风就是一个这样恐怖而正大光明的杀手,他会告诉你他下手的时间,让你有所准备,却又让你在准备的时间里为之恐惧。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离申时只有不到五个时辰,这段时间将是杜云秦颤抖和恐惧的时刻。
这也是冷云风的无情之处。
银棺材和银灵位冷冷的躺在桌子上,棺材和灵位比雪还白,杜云秦的脸色更白。他茫然的看着冷云风送来的这两件东西已经很久了,他在琢磨一件事:是谁雇冷云风来杀我的?是牡丹楼的朱老板?是财源钱庄的陆老板?是四海赌庄的万老板?还是悦来客栈的叶老板?
杜云秦一向是一个敢冒险的人,无论是商场还是战场。面对催命符,他选择了战斗。
必须要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无论付出多少代价!
他拿出了几乎接近他一般的家产,雇了全城所有会武功的武师,不管武功高低,他全雇来了。
仅用了一个时辰不到,全城都会武功的人已聚集在了杜云秦宽大的宅院内,加上杜府内的侍卫,少说有三百余人。
这三百余人的使命只有一个: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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