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叶息瘫倒在地,脑袋空荡荡的,一阵阵地发昏。
大汉则咂着嘴,品味一般微微晃着头,一副心旷神怡、回味无穷的样子。
“原来你是个游魂,将雪胤真正真正的弟子夺舍了。”他蹲下来好奇地打量着叶息。
叶息心中一凛,不知这人使了何种妖法竟看出自己的来历。夺舍是万万不能认的,一旦认了,就变成抢人身体的魔崇,到时候跳进黄河也说不清。
多亏他修炼了《灵识诀》,此时虽然昏沉,但并不是神智全无,断断续续地反驳道:“我、我才不是、不是夺舍,我是、是穿越!”
第31章 逗比魔尊()
叶息反驳道:“我、我才不是、不是夺舍,我是、是穿越!”
“……”大汉抚着下颌认真地想了想,问道:“什么是穿越?”
叶息闭着眼,喘了口气,努力组织语言,好半天才道:“就是人要死了或者还没死透,身体里面进了其他人的灵魂,这个灵魂是来自其他时空,也许是几千年后,也许是很久以前,懂了吗?”
大汉杵着下颌点头道:“就是借尸还魂。”
叶息只觉天旋地转,索性躺踏实了,闭着眼道:“算是吧。”
大汉:“你是从以前来的,还是以后来的?”
叶息动了动嘴,却懒得发出一点声音。
大汉自顾自地道:“看你先前的记忆,你肯定是从以后来的。”
大概是想起某些感兴趣的事,他拿脚踢了踢叶息,问道:“那个方方正正的盒子,上面可以看到好多字和图画的,是什么东西?你脑子里那《制霸修真界》又是什么?话本?你还练过《万象灵识诀》?牧溪散人这名字好熟,我怎么想不起来?”
叶息越听越心惊,终于忍不住硬提起一口气,发出微弱的质问:“你到底对我/干了什么???”
“我呀,”大汉得意地道:“我吸了你的灵识。”
“我的灵识?”叶息的眼珠骨碌碌转了好几圈,才惊讶地问:“我快死了吗?”
大汉蹲下来,歪着头左右上下将他细细打量了一遍:“哎呀,这么镇定,你不怕死吗?”
“当然怕,可如果真到要死时,怕有何用?”叶息用“你连这道理都不懂真傻”的眼光,很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大汉被他引出了兴致,干脆盘腿坐下,耐心地解释道:“被吸了灵识并不会死,可能会失去部分记忆或者意识,如果是比较弱的,最多就是彻底没有意识。”
叶息一怔,失去意识不就是变成植物人或傻/子吗?卧/槽,这简直比杀人还毒辣!
熊熊燃烧的怒火让他陡然生出力量,猛地从地上弹起来,扑过去扼住了大汉的脖子。可惜他的手太小,按在对方颈项上像对猫爪子似的毫无杀伤力。
他急红了眼,迅速改扼变挠,几下就把对方挠花了脸。挠还不解气,他又张开嘴去咬。
五大三粗的男人在他的爪牙下嗷嗷乱叫:“住手!再不住手我吸你血了!喂,不准咬!”
“你把老子变傻了,我、我挠死你!”胆怯恐惧早被叶息丢到虚空去了。他挠得热血沸腾,俩爪子都快抡成虚影了。
“你你你不会变傻!哎呦哎呦,《灵识诀》……你不会有事……”在一叠声的惨叫中,大汉终于吼出这句不完整的话。
叶息停下来,狐疑地瞪着他:“我不会变傻?”
他一松手,大汉立刻反客为主地扼住了他的脖子,边把他拎鸡仔一般拎起来,边答道:“你练过《灵识诀》,我吸你多少次灵识都没事,难过一会儿就好了。”
“真的?”叶息毫无落入魔掌的自觉,双脚在半空中伶仃地晃动,还在关心自己的意识问题。
可怜的小宝第三次醒来时,看到恶汉握着主人脆弱的脖颈,眼看命悬一线,它急得双眼一翻,第三次晕过去。
大汉其实也很郁闷。这臭小鬼居然敢挠本座满脸花,换以前早该下嘴吸干/他的血,但现在是落了平阳的老虎,既不能杀云绶山的人,吸他的灵识也没有多少用,最多只能揍他一顿解气。
可让他揍这么个小不点儿——尽管知道那皮囊里的魂魄岁数不小,但揍的是皮囊又不是魂魄——说出去实在有损他的威名。
摸了摸自己脸上的血痕,大汉松手放了叶息,无奈叹道:“大人不记小人过,本座不跟你计较。”
明知自己毫发无伤,但叶息的气血仍在翻江倒海,又拿准这厮伤害不了自己,于是十分胆大妄为、不识相地啐道:“呸,还‘本座’?你是个什么东西?!”
大汉气得要喷血,一只手捂住胸口做西子捧心状,一只手指着叶息,怒道:“你你你,竟敢口出狂言侮辱本座,我我我……”
叶息对他竖起中指,嘲笑道:“我什么我?!”
大汉有样学样也竖起中指:“你别仗着是雪胤的徒弟……”
竖起两个中指的叶息:“就仗着了,你敢怎么着?!”
大汉放平中指,指着自己道:“臭小鬼,你知道我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
叶息闹归闹,还是保持着理智的,早想知道这被囚禁在云绶山中的汉子是何许人,便顺水推舟反问道:“你是谁?”
“我嘛,”大汉抬手指着自己鼻子,骄傲地回答:“魔尊之一的血魔殷陌是也。”冲着叶息亮出虎牙做个狰狞鬼脸,他二头二脑地问:“有没有被吓到?”
叶息心中大惊,脸上却毫不变色,撇嘴道:“没听说过。”
殷陌急得要跳脚:“血魔!魔尊啊!怎么可能没听说过!”
叶息当然是听说过的。不过,不是从这修□□的任何人口中听说的,而是从《制霸》里看到的。
在小说里,这五个种族是魔界的生力军,另有一些小种族或类似散修的游魔。
五个种族分别是暗魔族、战鬼族、魅魔族、疫魔族、和血魔族,这五族的族长被敬为魔尊,共同号令魔界。
殷陌便是血魔族的族长。
叶息看到的部分中,主角韦毅行一直在九星界打拼,因为雪樱要坠入魔道才与魔界有接触。出场的都是战将级别,魔尊这样的boss还没露面,只是作为背景简单介绍过。
但任何一本玄幻小说,魔族都是表面邪恶,实际上充满复杂魅力的存在,比较吸引读者眼球,所以叶息对五位魔尊记忆深刻。
他万万真没想到,小说里人没出场已声震三境的血魔殷陌,居然是面前这个面貌普通、二里吧唧的大叔orz。
说好的邪魅狷狂呢?说好的腹黑多智呢?说好的战力逆天呢?就算他被囚禁能力发挥不出来,可这乱爆粗口的逗比,除了出场式,哪里具备boss气场了?!
这一刻,叶息感到了大道满满的欺骗。
一面暗自腹诽,一面摆出天真的好奇相试探道:“我是真没听说什么血魔。你在这里呆很久了吗?”
逗比殷陌先是为自家威名镇不住小僵尸而抓耳挠腮,听了这话,深以为然道:“是啊,我被困在这里时,雪胤才到云绶山两三年?那时还没有你呢!到如今怎么也有十多年了,你个小娃儿没听过本座威名也很正常。”
他一会儿称“我”,一会儿称“本座”,听上去根本没有上/位者的自觉。
叶息先前就不太怕他,现在更怀疑他这魔尊虚有其名,说起话来十分不客气:“魔尊应该很厉害,你怎的被我师尊困在这里?”
殷陌又要跳脚:“凭雪胤怎么可能困住我?!老子是被人骗了!”
大概是被触到了痛脚,吼完这一句,他忽然萎顿了,垂头丧气地一挥手,道:“还是好朋友呢……算了,不说这个,提起就来气!”
叶息识相地换话题,继续套话:“我又没见过血魔,怎么知道你是真的血魔?”
殷陌不满地睨了他一眼,突然站起身旋转一圈,嘭地从后背上支棱出两只硕大的翅膀,头上长出两只尖尖的耳朵,口鼻都变作蝙蝠的样子,两颗尖尖的獠牙从嘴里呲出来。像一只巨型蝙蝠。
据说血魔族首领乃血蝠王化身。
叶息眨了眨了眼,假装无知地吐出两个让殷陌巨不爽的字:“蝙蝠?”
“不是蝙蝠,老子是人!”殷陌变回人形,又盘腿坐下,强调道:“我原来是人,不是天生的血蝠。”
看叶息一脸不明白的神情,他开始娓娓叙述自己的经历:“我原来是修士,因为从小身体不好,家里人送我到横澜派拜师。我殷家那时也富裕,只得我一根独苗,并没打算让我去修真,只想炼炼体,求一世平安而已。”他冷笑了一下,爆粗口道:“平安个屁!在家种田、做生意只怕都比修真平安。”
“……”
“那年横澜派和无相门联手诛杀血魔族,原来的血蝠王被打得只剩一口气。我运气不好,被误伤也只剩一口气。血蝠王碰巧落到我旁边。我俩都不想死,要活命就只有一个方法……”
可能那段记忆很不堪回首,说到这里,殷陌有些说不下去,蹙着眉沉默几息之后,方道:“为了活下去,我们就合体了。他进入我的身体,融入我的灵魂,而我获得他的力量。然后,我成了新的血蝠王和魔尊。”
“或许是血蝠王当时太虚弱,或许是我的灵力不够强大,总之血蝠王并没有完全侵入我的魂魄,尽管力量变强了,但我仍保留着原先的记忆和思想。我曾想过远离血魔族,在凡间或三境里找个地方躲起来,但是我小觑了魔性。修士尚且有心魔,何况那是魔族的族长、魔界的尊者,魔性何其强大,岂是我一个小小体修可以抵抗的?!”
叶息:“你入魔了?”
殷陌:“是的。我开始变得嗜血,心性也日益残暴,越来越像魔。这样的我岂能为三境修士所容?我只能在魔界安身……”
说到这里,他重重地叹一口气,似乎有千般的不情愿,和万般的愁绪遗憾。
叶息暗自腹诽他矫情。去魔界有啥不好呢?又不是去当马仔或奴隶,是去当魔尊耶,一呼百应高高在上啥的,多牛掰!
殷陌当然看不到他的心理活动,在眼中,小娃子仰着脸,睁大眼睛,听得津津有味,是个认真的好听众。他也是好多年没说过这许多话了,难得有人愿意听他絮叨,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
做了魔尊的殷陌在魔界自然是横着走的主儿,相应的恶事也干了不老少。
但作为一名被正统修真思想洗脑的修士,他依然良心未泯,每每夜半无人之际,总会有些许后悔,因此他与血魔族族人以及其他魔尊始终有隔阂,在魔界过得很是孤单寂寞。
不管在三境的名声如何狼藉,但魔王内心还是不愿成为残暴恶魔,只想隐匿山林逍遥江湖而已。
听完他一番婆婆妈妈堪比裹脚布的内心独白,叶息起了一身鸡皮。没想到前一刻还叫嚣要吸他血的大魔头,竟有如此细腻婉转的心思。
问题是“啊,我的人生为何如此灰暗?”“啊,我的爱人你在何方?”这种类似舞台剧的台词,从一个壮硕如牛、须发似飞蓬的汉纸嘴里说出来,那种让人违和感不是一般的强烈。
叶息及时更换话题,问道:“血魔族的族人除了吸血都吸灵识吗?”我在小说里可没看到这类描写。
“他们才不吸,”殷陌沉郁的脸上露出一点得意神情,“那我是独创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哦。”
叶息:“你干嘛要吸人灵识呢?可以增加力量吗?”
按牧溪散人的观点,灵识是一种强大的能量,如果好好利用,不但可以创造出新的功法,对修剑、炼器、炼丹等各类修炼都有帮助,甚至可以将其当做灵力的补充。
这种观点叶息以前闻所未闻,只在《灵识诀》上看到,他心里多少有一点疑惑。而今发现殷陌这位魔界大能也钟情灵识,便想好好请教一下。
殷陌:“喔,那倒不是。虽然灵识确实可以增强力量,但我吸取灵识的初衷却不是为了这个。”
叶息:“不为力量,那为什么?”
殷陌忽然露出又羞涩又得意的神情,“这个嘛,嘿嘿,是为了写话本。”
叶息:“……”
殷陌:“我在魔界很无聊嘛,没事就开始写话本玩。我的法衣叫‘落拓天涯’,听过没有?‘落拓天涯’在话本界是很有名气的喔,我被关在这里之前,还得过最畅销话本奖呢。碍于身份,我没亲自去领这个奖,好可惜。”
叶息把双眼瞪成铜铃,纳尼!“落拓天涯”不是花无暇的女(男)神吗?那位专门写狗血虐/恋小黄蚊、被自己鄙视了一千遍的雷话本作者?!
这是一个怎样颠倒的世界啊!
“《徒儿太生猛》是不是你写的?”前段时间叶息偶然看到这篇话本,大肆嘲笑了一番,结果和花无暇打了一架,因此印象十分深刻。此刻见到作者真人,他有种被雷劈的生动感觉。
“呀,你看过啊?”殷陌惊喜地嚷道。
叶息木着脸点头。
殷陌:“如何?好看么?”
叶息如实回答:“不知道写的什么。”
殷陌把脸笑成一朵向日葵,自吹自擂道:“我写的都是十六禁,小孩自然是看不懂的,等你长大了就知道那是多么玄妙动人的故事。”
叶息:“呵呵呵呵。”
殷陌已经把叶息划为自己的读者。而此时,这仅有的一名读者,就代表着三境、魔界的千千万万读者。他想象着自己坐在高台上,修、魔两类势不两立的读者,因为对自己的喜爱而共聚一堂,聚精会神地倾听自己的创作历程和经验——
“你也知道啦,像我这样有(毁)节(三)操(关)、又受欢迎的作者,每年都要有新作品,要不然读者不答应的,对不?所以,我为了收集更多的素(八)材(卦),就自创了吸收灵识的功法,这样我就可以看到很多很多故事、思想和感情。创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还有什么比真实的人生更曲折、更丰富、更激动人心的呢?”他打着手势兴奋地侃侃而谈。
而唯一的听众叶息只觉得不可思议。
在这个人人挖空心思修炼的修□□里,人生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升力量、得证大道。老天给这货开了如此大的金手指,他不好好珍惜利用,自创一套厉害功法竟是为了去偷/窥别人,然后写黄/暴狗血小白文!
他绝壁是让血蝠王的力量冲坏了脑子,还没吃药。
殷陌讲得口干舌燥,并没有收到想象中的掌声,只有叶息犹如看傻缺似的眼神。
他糙脸一沉,不虞道:“怎么?”
叶息看他神色不善,连忙夸张地赞道:“说的好!我对你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殷陌面色稍霁,道:“你这小娃有些意思,以后有空过来陪我聊天。你灵识里有好多话本,嗯,有趣。”
叶息听到这话,瞬间脑补了无数猪脚因缘巧合拜师学艺的梗。他倒不想拜雪胤之外的人为师,但学艺嘛自然多多益善,管他正道魔道,修到本领就是王道!
于是,他摆出无限向往又十分为难的矛盾表情,迟迟疑疑地道:“……我不认识路。”
殷陌一指地上的小宝:“它认识。你让它按着今天的路线走就行了。”
“可是……”叶息欲言又止地瞟了殷陌一眼。
殷陌急道:“到底怎么嘛?有什么为难的尽管说就是!真是急死个人!”。
叶息小声道:“我还要练功,没时间老跑出来。”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