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童梦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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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童梦大亨-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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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了顿,他又说道:“虽然他的吉他弹得不错,但是这首歌的旋律有些过于简单了,估计也就是个音乐爱好者吧。”

    他的其他几个队友也纷纷点头,对队长的话表示了赞同。

    不过此时台上的童梦可听不到他们四个的窃窃私语,而是继续凭着脑海里记忆往下唱去,声音和情绪也渐渐高昂了起来。

    “回首依然望见故乡月亮

    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

    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

    汗水凝结成时光胶囊

    独自在这命运里拓荒

    单枪匹马与世界对饮

    历经磨难亦不忘初心

    做自己荣耀的骑士

    勇敢追逐梦想的红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童梦这几句歌一唱出口,刚刚还十分淡定的秦队长就浑身一震。

    然后他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台上的童梦,口中不住的喃喃念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种感觉,这句词简直是太赞了!作这首词的人不应该叫作词人,而是名副其实的诗人!”

    这句歌词,对于秦队长这种不老不少的文艺青年的杀伤力可谓是巨大的,简直是将他们这些坚持梦想的独立音乐人的心底话表达的淋漓尽致。

    他们乐队的四个好兄弟认识多年,一起组乐队也有好几年了,虽然都十分努力,可惜一直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只能一边在这附近的酒吧驻唱,一边进行创作。

    这么多年以来,要说他们没有想过放弃,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他们能一直坚持到现在,不就凭着这种永不服输的性子吗?

    纵然前路布满荆棘,也会一往无前,寻找属于自己的光明,为的就是一个不忘初心。

    太他妈赞了!

    乐队的几个文艺青年纷纷的被童梦唱的这首歌给震了,连带着台上的童梦,在他们眼里也变得愈发高深莫测起来。

    台下的不少观众也被童梦的这首歌给唬住了。

    不光是“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这一句,后面的那句“单枪匹马与世界对饮,历经磨难亦不忘初心”也让人深有触动。

    纷纷只觉得这首歌就是唱给自己的。

    几个下班后来消遣时光的上班族,听完这几句,用力的扯开自己的领带,狠狠的往喉咙灌了一大口酒。

    偶遇如此佳作,当浮一大白。

    人生路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行者,在不断行走的过程中慢慢变得坚强,但是我们往往只会向前看,却有意或无意的忘了身后的风景。

    好一个不忘初心!

    江晓雁不知不觉间已经喝了几杯鸡尾酒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喝这么多,只是觉得此时心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她用手臂撑着下巴,看着台上神采飞扬的童梦,想起他对自己许下的那些承诺,眼神里闪耀着莫名的神色。

    “唱得太好了!再来一个!”一个白领模样的男人起身大声的嚎了一句。

    “对,给大家再来一个!”观众们也都大声的附和起来。

    童梦笑了笑:“下面的这首歌,我要送给我的一位好朋友,她即将远行,去追逐她的梦想了,这首歌送给她,希望她此行一路顺风。”

    童梦看了一眼江晓雁的位置,熟稔的拨弄着琴弦,依然是一段悦耳的吉他旋律,然后他轻轻开口唱道:

    “那一天知道你要走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当午夜的钟声敲痛离别的心门

    却打不开我深深的沈默”

    ”

    歌声响起,一种淡淡的惆怅,顿时在不大的酒吧里弥漫开来,似乎每个人都感受到了一种即将离别时的哀愁。

    “秦哥这人真心牛逼啊。”

    这又是一首完全陌生的歌曲,那个小胡子贝斯手看向自己的队长,对着他感叹道。

    秦队长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他的来路,但是现在看来,这人应该也是个专业的音乐人了这两首歌,虽然称不上完美无缺,但是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所流露的情怀都十分的应景,绝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如果这两首歌真的是这个人写出来的,那么他真的太牛逼了!”

    听完队长的话,乐队的几个人齐刷刷看向台上的童梦,他们知道自己的队长一向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很少说出对某个人这么服气的话。

    “我知道你有千言你有万语,却不肯说出口

    你知道我好担心我好难过,却不敢说出口

    当你背上行囊,卸下那份荣耀

    我只能让眼泪留在心底

    面带着微微笑,用力的挥挥手

    祝你一路顺风

    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

    我只能深深的祝福你

    深深的祝福你,最亲爱的朋友

    祝你一路顺风”

    一曲终了,酒吧里的大部分人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之中,直到童梦归还吉他,走下台后,这些人才如梦初醒,纷纷起身用力的鼓起掌来。

    童梦走下台,重新坐到江晓雁的对面,替自己要了一杯酒,晃动着手中的酒杯,笑着对她说道:“怎么样,我唱的还不错吧。”

    “臭美!不过我还真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一手”

    江晓雁白了她一眼,此时她喝了酒,脸上微微有些酡红之色,这个白眼在童梦看起来反而有些别样的风情。

    “那当然,咱上大学的时候可是练过的。”童梦的语气十分得瑟。

    “哟,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一个辍学生,还好意思得瑟”

    江晓雁回毫不留情的揭穿了他。

    “呃,是退学,不是辍学,创业者的事儿,能叫辍学吗”童梦端起酒杯啜了一口,狡辩道。

    “有什么区别吗?”江晓雁毫不留情的戳穿了他。

    那乐队的秦队长本来还准备过来与童梦结识一番,不过看他正忙着哄美女开心,也就没有过来自讨没趣。

    此时已经接近晚上,酒吧里的人愈发的多了起来,人一多就显得有些呱噪,童梦和江晓雁又稍微的坐了一会儿,就一起离开了酒吧。

    童梦虽然也喝了几杯酒,不过他只是微微的感觉有点头晕,看见江晓雁步履间有些蹒跚不稳,便上前扶着她的手臂,将她扶进了副驾驶,自己则发动汽车准备送江晓雁回家。

    二十几分钟后,童梦虽然有些头晕目眩的感觉,但还是稳稳的将车停在了江晓雁家的小楼底下。

    童梦正准备下车替江晓雁开门,却被江晓雁一把按住了打算打开安全带卡扣的右手。

    “谢谢你,童梦今天我很开心。你能把送给我的那首歌再唱一遍给我听么?”

    昏黄的路灯下映照下,江晓雁的俏脸显得有些模糊。

    “祝你一路顺风?”

    感受到手背上覆着的的温软,童梦停下了自己下车的动作。

    江晓雁咬着红唇,轻轻的点了点头,眼睛里反射着车窗外的点点灯光,显得夺目而明亮。

    童梦轻轻的点点头,随后开口唱道:

    “那一天知道你要走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当午夜的钟声敲痛离别的心门

    却打不开我深深的沈默”

    当他唱到这里时,江晓雁却突然凑了过来,然后童梦就感觉到自己的唇角遇上了一个温软的,湿热的东西。

    那是江晓雁的红唇。

    童梦身体一僵,感受到自己侧脸上的温热和江晓雁口鼻中的气息,整个人也开始意乱情迷起来。

    “我不要什么一路顺风,也不需要什么祝福,我就想在我走之前,再放肆一回就一回”

    江晓雁用脸紧靠着童梦的脸喃喃的低声说道,她的鼻息喷在童梦的脸上,痒痒的,麻麻的。

    童梦也不是什么柳下惠,上辈子他虽然算不上情场老手,但是也交过几个女朋友,对于美女也没什么抵抗力。

    江晓雁这么一个绝色美女主动说出这种话,再加上他也又喝了不少酒,哪里还受得了这样的刺激,一扭头就对着江晓雁的红唇印了下去,两个人唇齿相依,急不可耐的交换着彼此的热情。

    童梦一只手毛毛躁躁地解着自己的安全带,另一只手也毫不老实的对江晓雁上下其手来。

    两个被酒精引燃了**的男女就在这狭小的空间里享受着唇舌之间的缠绵碰撞,直到两个人都气喘吁吁,衣衫不整

    “别在这里”

    江晓雁竭力的保留着最后一丝清醒,抖抖索索按住了童梦到处乱伸的手,在他耳畔轻声呢喃。

    童梦也醒悟过来,两人还在汽车里呢,虽然江晓雁家的小楼比较僻静,但是难保不被经过的人看见。

    此时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是天王老子,也阻止不了这对动情的人儿了

    童梦心急火燎打开车门,将神色迷离的江晓雁拦腰抱起,然后从她的包里找出钥匙打开大门,在她恍恍惚惚的指引下,急匆匆的直奔二楼的卧室。

    一只花白的大母猫被二人弄出的动静吓的从墙头蹿下,竖着尾巴毛“哇哇”的低吼了两声,然后不满的对着二楼卧室的窗户叫了大半夜

    似乎和房间里面那对不知疲倦的纠缠着的男女较上了劲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4章 天才般的想法(第二更)() 
“我去看世界了,别找我!”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写在一张轻飘飘的纸条上,却让童梦的感到有些沉甸甸的。

    呵,这还真是符合江晓雁的性子。

    童梦半躺在床上,捏着这张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江晓雁用钥匙压在床头的纸条,心中一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捻了捻自己的手指,指尖上似乎残留着一丝腻滑,空气里也似乎还散布者江晓雁的气息,昨天晚上的缠绵似乎就发生在刚才。

    童梦在床边找到自己的衣服,上面还残留着轻微的酒气。

    都说酒能乱性,但是昨天晚上他们两人间的缠绵,却并不全是因为酒精刺激的原因,更大的原因,则是两人互相之间那感同身受的相似感

    同样的孑然一身,同样的孤立无助,同样怀揣梦想。

    童梦能挺过这段时期的困境,只不过是因为作为重生者的先知先觉罢了,要是换做之前的童梦,此刻他的境遇怕是比江晓雁更加糟糕,毕竟江晓雁好歹碰到了自己

    童梦将衣服穿好,起身走到窗台前,“哗啦”一声拉开窗帘,感受着外面的阳光对全身细胞的刺激,不由的舒服的长吐了一口气。

    “既然你实在不想留下来,那么就等着到时候对我刮目相看吧”童梦看向远处的天际,眼神里满满的全是自信。

    童梦将江晓雁的房间收拾干净,走出了卧室。

    江晓雁的家是一栋有些年头的两层小楼,是在他们家以前的老房子的基础上修建的,在湖城这座大城市里闹中取静,再加上周围的散落的一些菜园子,生活起来十分的舒适。

    家里面的装饰都还比较新,装修大概还没多久,不过同童梦的新家一样,有些过于清寂了。

    江晓雁住在这样的房子中,想必也不会太快乐,所以她总是喜欢呆在嘈杂的工厂里,童梦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他也是如此。

    童梦下了楼,在客厅里发现了江晓雁和他父亲的合影,照片里的江晓雁大概十二三岁,顽皮的趴在她父亲宽阔的背上,笑的十分灿烂,这和她平时冷冰冰的模样完全不同。

    看来这几年来的事情,对她性格上的改变实在是太大了。

    想到这里,童梦的心头浮现出一些怜惜。

    童梦放下相框,叹了一口气,然后轻轻锁上了这栋小楼的大门,开车往公司那边赶了过去。

    “童总,咱们公司现在的产量和质量已经基本上趋于稳定了,产品的库存也在不断的增加,各部门的人员也基本补充完毕,是不是可以考虑销售渠道的问题了?”

    看见童梦懒洋洋的走进车间,在生产现场抽查产品质量的何思寒放下手中的东西,走上来问道。

    “嗯,是该考虑考虑这些问题了。”童梦点点头。

    由于车间里机器的运转声比较大,童梦示意何思寒和自己去办公室里细谈。

    两人坐定,童梦看向何思寒问道:“何总你有什么想法没有?说来听听。”

    何思寒将椅子稍微往前挪了挪,开口说道:“就咱们公司以前的哪些销售渠道来说,远远不能消化咱们厂现在的产能,更别说咱们将来还得扩大生产规模,而且这些经销商主打的是小玩具批发业务,他们的客户主要是一些路边摊,杂货铺等低端市场,以前就不说了,但是他们的经营方向与咱们现在最新产品的定位明显不太相符。所以我认为这方面的渠道基本上已经可以舍弃掉绝大部分了。”

    何思寒说的有理有据,童梦也不断的点头,对他的观点表示赞同。

    “既然咱们厂的产品是有具专利和注册商标的独家产品,而且质量上咱们也有足够的信心,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把眼光放的更高,例如大型超市,百货商场,母婴连锁等比较有档次的地方,也不是不能考虑。一方面这些地方的受众更加的高端,再一方面,在提高咱们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方面,也有很大的帮助。咱们之所以花这么大的力气成立市场营销部,不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吗?”

    何思寒诉说着他的一些想法,言语间展露着他的头脑和才能,让童梦感慨自己的1000块钱路费没白花。

    “嗯,你说的这些都可以让市场部的人着手进行实施,毕竟他们工资的大头可是销售提成,想必他们也很乐意去开辟新的市场。不过我要补充一点。”

    “你请说。”何思寒知道这位比自己还小几岁的老板十分有想法。

    “销售的方面咱们就不说的,你刚才说的很好,我就来说说咱们公司未来的方向,毕竟这里就咱么两人,我的意思是,未来咱们公司除了布局线下、深耕传统市场外,其他新兴的市场也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童梦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说

    何思寒有且不确定的问道:“新兴市场?您是指国外,还是指广大农村?”

    童梦摇了摇头:“这些具体来说,还是属于传统市场的范畴,我所说的新兴市场,是指互联网线上。”

    “互联网线上?”何思寒有些不解了。

    其实也不能怪他,这个世界的互联网的互联网还远没有后世那么发达,只是有一些互联网商业的萌芽罢了,何思寒整天忙于处理大大小小的各种事物,对这些不相干的领域不了解也是情有可原。

    “对,就是互联网线上。”

    童梦接着解释向他解释道:“这几年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想必你也有所了解”

    何思寒点了点头,最近新闻上那些估值高的吓死人的公司,不都是互联网公司吗?说起来,这种公司可是最会玩概念和数字游戏了。

    “传统的商业模式,除了要负担基本的仓储,运输,房租,水电等一系列的费用之外,最大的局限性就是受众,无论你的店铺开在哪儿,能辐射到的范围,也只有周边有限的区域,而互联网则不一样,它的受众是不受限制的,只要你能够接通互联网,都可以无视距离和时间,来浏览互联网上的信息。”童梦靠在椅背上说道。

    “如果进行互联网线上交易,那么除了物流成本稍有增加之外,几乎不用负担其他费用,这种优势是传统线下商业模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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