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童梦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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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童梦大亨-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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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模具厂是老厂长江华平的宝贝,可是传到了江晓雁的手里,却不得不面临被其他人兼并的命运,恐怕此时,江晓雁心中更多的是对老父亲的愧疚。

    “你再陪我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吧,以后恐怕我就没这样的机会了。”

    江晓雁看向童梦,向他发出了邀请,现在这座工厂,已经不在属于她了,离开前,她想再巡视一遍。

    “当然没问题。”

    童梦将合同放进他带来的文件箱,然后跟在江晓雁的身后参观起了这座带着一些历史沧桑感的工厂。

    “看到这个印子没有?”

    童梦跟着江晓雁的脚步,在工厂里漫步着,听着江晓雁用带着惆怅的语气介绍着她以前的点点滴滴,心中也有些感慨。

    江华平,江晓雁这对父女,是多少技术起家的企业老板的真实写照啊。

    这些技术型老板在事业起步之初,凭着自己精湛的手艺,或许可以发展的不错,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这些技术型老板的薄弱之处就完全的显露出来了,为人死板,如同加工图纸般墨守成规,社交关系也是他们的最大的短板。

    如果不进行改革,这种企业一般活不过两代。

    童梦跟在她的身后,从这些体会里面汲取着自己所需要的经验,却不防前边的江晓雁突然停下脚步,他差点装在了江晓雁的背上。

    江晓雁停住脚步,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伸出她细长的食指,指着一根钢构支撑柱上的一个深深的切口说道:“你看,这是我八岁的时候,用钢锯锯出来的,我爸发现了差点打了我,不过我知道,他只是吓唬我的。”

    说到这里,江晓雁的嘴角泛起了一丝温馨,似乎又回忆起了小时候父女俩在这座工厂里发生的点点滴滴起来。

    江晓雁在前面走着,不断的讲述这当年的趣事,童梦静静的跟在她身后,分享着她的喜悦,她的忧愁,她的哀伤

    “你看到这台旧车床没有?”江晓雁走到一个角落,指着一台锈迹斑斑的老式车床向童梦问道。

    “嗯。”童梦回应了一声,表示自己在听。

    说到这台大家伙,江晓雁似乎有些得意,伸手指了指自己丰满的胸脯:“我十岁的时候弄坏的,当时差点没把我绞进去。那次可真把我爸吓坏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哭了。”

    “你小时候也真够调皮的,连这些东西都敢碰”童梦对她的大胆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江晓雁伸出白皙的手,抚摸着那台老旧车床,丝毫不在乎那上面的锈迹和脏污,用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是啊,我真调皮”

    她一边抚摸着这台老式车床,眼泪却一边大颗大颗的从眼睛里掉落下来,坠在那台车床锈迹斑斑的表面,水光间隐隐透着点点殷红。

    童梦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从身上掏出几张纸巾,递给江晓雁。

    这一刻,他对这个执着而又骄傲的女人有了些新的理解。

    她之所以愿意将江南厂以如此低的价格出让给自己,除了实在难以继续经营下去之外,恐怕她的那些附加条件,才是她最重要的最重要的筹码吧。

    宁愿舍弃一部分自己的利益,也要保证将将父亲的意志保留下来,让以前的员工前程无忧,碰到这样的老板,既是这些员工的幸运,也是他们的不幸。

    因为这些忠厚仁慈的老板们,往往在商路上走不长远。

    商场如战场,一味的仁慈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杀出一条血路,并且将对手们远远的抛在身后,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只有赢家,才有资格仁慈和怜悯他人。

    就这一点来说,江晓雁这个商人远远算不上不及格。

    江晓雁从童梦手中接过纸巾,擦了干眼泪,红着眼眶朝童梦笑了笑,似乎已经将那些负面情绪都抛到了脑后。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童梦认真的向江晓雁问道:“你现在也算是我们丽飞公司的半个老板了,你是愿意继续在这边负责,还是去丽飞那边上班?”

    “我短时间内都不打算工作了。”

    江晓雁长出了一口气,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将她浑身的完美曲线展露无遗。

    今天的她没有穿她平时的那套工作服,而是换上了一件黑色修身风衣和蓝色牛仔裤,浑身上下充满了女性的韵味。

    脱掉了那身工作服换上便装后,江晓雁整个人似乎也也脱去了一层沉重的枷锁,无需再隐藏着情绪将自己深锁于江南厂这个桎梏里,她也开始变得有些多愁善感起来。

    “我想先去温城那边看看”江晓雁将手插进风衣的口袋里,从童梦身前走过,朝车间的外面走去。

    “温城?你去那里干什么?”童梦跟在她身后,有些不解。

    温城和湖城同属于江南省,距离有三百多公里,那里的人以会做生意而闻名,这些年站在各行各业巅峰的弄潮儿,有不少就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

    “听人说温城那边新开了一家江南皮革厂,老板和蓝翔那个王八蛋挺像的,我打算去看看,到底是不是那个家伙。”江晓雁咬牙切齿的说道,听她的语气,可不像是去看看那么简单。

    “就算你找到了他又能怎么样?你可别千万乱来,为了这种人可不值得。”

    童梦听出她语气里面的仇恨之意,赶紧劝住了她,生怕她一怒之下做出什么傻事。

    江晓雁拍了拍童梦的肩膀:“放心吧,我就是这么一说,都还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他呢,有的人跟我说他跑去了湖建,在那边开沙城小吃,还有人说他去了鲁东,改行做起了挖掘机生意,我也不知道到底该信谁的,可能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把以前那些想去有没时间去的地方都走儿上一遍。”

    “嗯,你出去散散心也好,不过你性子急,又受不得委屈,遇事可千万不要冲动,外面不比湖城,你人生地不熟的,尽量不要惹麻烦,安安全全的比什么都重要。”童梦对她提出了建议。

    江晓雁看着这个比自己小了几岁的家伙,听着他那些关切的话语,觉得他这人除了嘴硬,而且某些方面特别固执之外,似乎也不是特别的讨厌。

    而且他身上的那种无时无刻不存在的自信,不光让人很难判断他的真实年龄,而且还为他增添了一种别样的魅力气质。

    “呃,我这是怎么了,这小子嘴那么损,哪能有什么魅力和气质,一定是我的幻觉,对,就是幻觉。”

    江晓雁的脸红了一下,赶紧岔开了话题:“不说这些乱七八糟了,现在时间还早,咱们俩去找地方喝点怎么样,庆祝一下咱们的合作,也希望等我到时候回来的时候,你能让丽飞公司一飞冲天,我可是把所有的东西都交给你了,这辈子可就指着这点股份了,你可别让我空欢喜啊。”

    “你就放心的去吧!我不会让你这辈子没指望的。”童梦嬉皮笑脸的说道。

    好嘛刚觉得这家伙有了点正形,一转眼他又开始满嘴跑火车了。

    “去你的!”

    江晓雁推了童梦一把,嘴角却不知不觉间爬上了一道弯弯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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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幸福是什么?() 
湖城作为江南省的省会,市区内的繁华自然是不用多说,各种娱乐场所鳞次栉比,根本不愁找不到消遣的地方,西湖边上的山南路就号称酒吧一条街,要想喝点小酒,放松放松,那里是在合适不过了。

    童梦开着他那台雪弗兰,载着江晓雁来到了山南路,然后找了个车位,将车停在了一家名叫“几人”的酒吧外面。

    “几人酒吧,这个酒吧的名字起的真好在这世界上,过河拆桥的人有,见风使舵的人有,落井下石的人有,而能够真正给你雪中送炭的又有几人?”

    江晓雁先下了车,盯着酒吧的名字感慨道。

    一个服务员打扮的小伙子从门里走了出来,恰好听到江晓雁的话。他放下手中的东西,笑着向她解释道:“美女,虽然你的话挺有道理,不过有一点你可说错了,我们酒吧可不叫几人酒吧,上午刮大风把咱们的招牌刮坏了还没来得及修呢,咱们这叫凡人酒吧。”

    童梦将车停好,走到江晓雁的身边笑着说道:“凡人这名字也不错啊,这众生芸芸可不都是凡人嘛,总是认为自己有翻江倒海的本事,可实际上往往连个小水花都翻不起来,看来你们老板倒是个有故事的人啊,真的挺有个性的。”

    那服务员笑了笑:“那是,这世上谁又没点故事呢?”

    见江晓雁有些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童梦对她说道:“咱们两今天是来庆祝的,可不是来这里伤春悲秋的,走,咱们进去看看。”

    说完,他也不管江晓雁反应过来没有,直接一把抓着她的手,将她往酒吧里面带去。

    江晓雁身不由己的被童梦带领着,感受着手掌里传来的温热,一丝桃花般的嫣红也浮上了她白皙的俏脸,那颗沉寂多时的心似乎又开始不争气的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个酒吧的老板确实有些品味,酒吧里面的装修典雅而实用,既不过分的繁复花哨,也不会让人觉得过于单调。

    正前方的一个小舞台上,一只年轻的四人乐队正在卖力的表演这这个世界流行的一些曲目,几个顾客稀稀落落的散落在大厅里。

    两个人随意的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了下来后,童梦为自己和江晓雁一人点了一杯鸡尾酒,两人就听着音乐闲聊了起来。

    “其实你的想法也不错,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一摊子事,我倒也想出去走走。”

    童梦喝了一口酒,将杯子放在面前,看着对面的江晓雁感叹道。

    这个时候酒吧里的人也渐渐的多了起来,台上的乐队也渐渐的使上了几分力气,开始表演起了带着一些摇滚元素的歌曲,整个酒吧的气氛也渐渐的转变的有些热烈起来。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其实我从小就有走遍全世界的梦想,包括西疆,藏原,蒙原那边,我都想去转转,不过我爸一直不太支持我。”

    江晓雁一边和童梦聊着天,一边好奇的四处打量着,看得出来,她以前应该是没来过这种地方。

    “你爸那是怕你吃不来那个苦,不过有梦想人才有目标和动力,真的挺好的,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童梦向江晓雁微微举了举杯子。

    “还没定呢,不过估计也就这两天吧,越快越好,再过段时间天气就热起来了。”

    江晓雁轻轻抿了一杯酒,皱了皱眉头,她很少接触这些稀奇古怪的酒精饮料,不过今天她却十分的想试试。

    “走的时候跟我说一声,我送送你。”

    “嗯”

    江晓雁看着台上正在表演的乐队,晃荡着自己手里的杯子,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

    “我是一只迷路的鸽子,

    孤零零的翱翔远方。

    白雪覆盖了我回家的痕迹,

    只留给我一片空旷”

    舞台上的乐队表演着这个世界的一首流行歌曲,大概是因为酒精的因素,看着那位主唱手中的吉他,童梦忽然有一种冲动浮上了心头。

    一曲终了,趁着台上乐队喝水的间隙,童梦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在江晓雁诧异的眼神中走上了小舞台,对着乐队的主唱耳语了几句。

    那主唱也是个二十几岁的长发小伙儿,人也挺爽快,对着童梦爽朗的笑了笑,然后就让自己乐队的吉他手把吉他交到了他的手中。

    童梦提着吉他走到麦克风前面,轻轻的试了试麦克风,然后看着台下的观众们缓缓说道:“每个人肯定都有自己的梦想,这与拥有的金钱,所处的地位无关”

    酒吧里的其他顾客见台上的乐队变成了一个年轻人,纷纷将目光投了过去。

    童梦丝毫看不出一点怯场,仍然用十分自信的话语说道:“有的人的梦想可能是得到更多的金钱,更高的社会地位。而有的人的梦想可能只是一顿饱饭、一口水罢了,但总的来说,梦想往往是和幸福相依相存,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什么是幸福?”

    听到童梦的话,底下的顾客们纷纷陷入了思考。

    江晓雁用手支着下巴,看着侃侃而谈的童梦,也不由的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幸福?”

    她这几年以来远远算不上幸福,父亲的离世、丈夫的背叛、工厂的困境,无一不让她感觉被某种东西勒住了脖子,喘不过气来。

    但是比起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来说,她绝对是幸福的。

    “幸福是什么?”童梦顿了顿,缓缓说道:“我饿了,看到你手里拿着个肉包子,那你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见你穿了件棉袄,那你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可是就一个坑,你先蹲那了,那你就比我幸福!”

    话糙理不糙,大家都能理解。

    童梦说到这里,顾客们纷纷发出一阵爆笑,甚至有人站起身体大声为他这段话叫好。

    “所以说,每个人所感觉到的幸福都不一样,幸福就是一种付出后收获的满足感,比方你饿的不行了,却捡到了一块钱,买了个包子吃了,那么这一刻你就很幸福。你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你的老婆孩子过上了好日子,你认为你完成了你的梦想,那这一刻你就很幸福。”

    “幸福不在于大小,而是靠着不断地完成一个一个小小的梦想而积累的。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心里给自己确定一个一个小小的梦想,为这个理想而努力。”

    “只有这样,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才不会因自己虚度了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羞耻,当别人问你的时候,你才可以大声的对他说:‘我这辈子是幸福的。’”

    江晓雁如同大部分观众一般,看着舞台上的童梦,一时竟有些痴了

    “下面的这首歌曲,献给我们曾经、现在和将来的梦想,希望大家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童梦朝台下微微鞠了一躬,调整好吉他,轻轻的弹奏起来。

    上一世,他对音乐也比较感兴趣,在大学的时候也玩过几年乐队,对于各种乐器,不说是十分精通,但也称得上比较熟练,弹一些简单的旋律自然是不在话下,此时喝了点酒,看到了台上乐队的精彩表演,所以他忽然也有了些表演的**。

    “你听远处的声声汽笛

    勾勒出梦境中的岛屿

    在清晨慢上岸的海浪

    是世界尽头的回响”

    童梦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低沉的声音里似乎有着一股魔力,酒吧里一时万籁俱寂,大家对这个妙语连珠的小伙子的表演也都挺惊奇。

    江晓雁也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台上的小男人。

    她可是完全没有想到童梦竟然还有这一手。

    这家伙究竟是有多少本事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3章 那一夜(第一更送到)() 
“秦哥,他唱的这首歌我怎么从来没听过?难道是刚出来的吗?”

    童梦才唱了没几句,在酒吧驻场的四人乐队中的那留着漂亮小胡子的贝斯手就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的队长,眼神里满是疑惑。

    “嗯,我也没听过。”乐队的队长摇了摇头:“或许是人家自己写的也说不定呢,不过这歌写的确实不错。”

    顿了顿,他又说道:“虽然他的吉他弹得不错,但是这首歌的旋律有些过于简单了,估计也就是个音乐爱好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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