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外面的热闹和芷云无关,她年纪小,哪怕那些夫人们想要来串串门,顺便给明德说个媳妇,那也找不到芷云这么个小姑娘头上。
屋子外面布置一层静音法阵,把一切的喧嚣都搁在自己的空间之外。
芷云小心翼翼地将魔力注入那颗越来越亮的宠物蛋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晚霞的余晖开始透入珠帘的时候——
喀嚓一声。
宠物蛋裂成两半,一只湿漉漉的,只有巴掌大小的‘小猫咪’挪动着四只小短腿,磕磕绊绊地冲到了芷云的怀里,一股纯然的喜悦涌上心头,芷云吐出口气,轻轻地伸出手指,摸了摸雪豹柔软的,温暖的额头,看着小猫咪毫不设防地对着她露出脖颈,让她的手指可以轻易地在那脆弱的咽喉处徘徊。
芷云笑了,看来,这小东西会成长成一只好魔宠。
——分割——
“咦,哪来的猫?”
一个上午的忙碌,好不容易摆脱了登门造访的一批‘亲朋好友’,明德按了按有些酸痛的额头,刚考虑着要不要挂个闭门读书的牌子,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准备会试,就看见自家妹妹肩膀上挂着只小猫儿,手里拎着个食盒走进客厅。
“今天刚从蛋里孵出来……可爱吧。”
明德愣了:“……猫是……蛋里出来的……”自从妹妹有了一个神秘师傅之后,明德觉得自己以往的一切见识都成了浮云啊浮云……就算有一天妹子说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他也不应该觉得惊讶。
“不说这些,我的好大哥,现在没事儿了,您难道不该去和李大人、姜大人聚一聚?”芷云把食盒搁在桌子上,推到明德面前,笑道,“十月准备了些酒菜。也不知道合不合两位大人的口味儿。”
“啊。”明德一拍脑袋,“差点儿把正事儿忘了……还是团团想得周到,十月做的饭菜,姜大人可是喜欢得很,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要多带些去……”
话音未落,明德已经拎上食盒兴冲冲跑出了大门。
芷云只是莞尔,觉得自家大哥别看外表挺踏实稳重,实际上,性子颇有些急如风火,还是要磨上一磨才好,不过,也有好处,他这样的性子,才能让人觉得是忠臣,直臣,没有花花肠子,比较容易得到上位者的信任。
这一次复试之后,康熙其实也知道李蟠和姜宸英没有罪过,只不过,这事毕竟是闹得这么大,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康熙还是把李蟠和姜宸英叫去狠狠训斥一番,不过,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两人均只是降了一级,还原职留用。
能在朝廷上混出来的官员哪个都不是傻子,心里全有数,李蟠和姜宸英并没有失去圣心,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又寻个由头把他们升回去了,一下子,本来有如过街老鼠一般的两位状元探花,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风光。
只是,李蟠和姜宸英自此之后到有些心灰意冷,特别是姜宸英,他年纪本来已经不小,这么一折腾,又是气又是吓,要不是有芷云的营养剂调理身体,能不能过了这一关,还真不好说。
明德兴冲冲去见了两位大人,回来的时候,却是神色黯淡,精神也不大好。
“李大人的头发白了好多,像是老了十几岁的样子,姜大人……姜大人也瘦了,看着身上就像是只剩下骨头……还说,还说等风头过了,要告老还乡,回家调教调教孙子,安度晚年什么的……看得人心里难受……”
芷云听了,也没有怎么劝慰,明德既然要走官场这条路,如今这种事儿,以后还会遇见不少,他总要面对的。
不知道历史上的三十八年顺天乡试案后,李蟠和姜宸英到底是个什么结果,不过,如今这个结果嘛,对这两位来说,想来已经算是万幸,能在舞弊案里脱身而出的,整个清朝都不多见。
虽然心里不大舒坦,不过,关系到自己和妹妹的未来,对他人生有极为重大意义的,即将到来的会试和殿试,还是很快地就把明德的心神吸引住了。他果然挂了闭门谢客的牌子,安安心心地窝在家里读书用功。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五章 初长成
四年的时光转瞬而逝,如今已经是康熙四十二年了。
天上飘下朦朦胧胧的雨丝,明德走进书房的大门,身边的小厮帮他去了顶戴,换了一身儿宽敞的常服,又伺候他洗了脸,才小心翼翼地退下去,明德伸了伸腰,在椅子上坐下,随手拣了本书,拿在手里,当年稚嫩的少年,如今已经变成了稳重成熟的俊美青年。
这四年来,他可谓是官路亨通,从殿试被钦点为探花郎,做了翰林院编修,四年来虽说小波折有一些,却是稳稳当当地做到了如今的侍讲学士入值南书房,绝对是天子近臣,圣眷正隆……不过,最近康熙貌似露出一点儿把他外放锻炼的意思。
“老爷。”
明德一回头,笑着接过新婚三个月的妻子捧过来的茶杯,抿了一口,才道:“岳父大人如何?心情可还好?”
张如燕闻言莞尔一笑,闭口不言,只是眼睛里的点点笑意,却是把明德的好奇心给勾引起来,听说昨天岳父老家的管家来了一封信,说是有一个姓叶的秀才,把家里给告了,具体情况虽然不清楚,但今天见自己的那位大舅子一说起此事就笑得前仰后合,差点儿背过气去,想来是一件儿挺有趣儿的事儿。
明德还待再问,就听张如燕笑道:“妹妹刚才来过,要老爷回来之后,到西厢去见她……”
明德一听,再也顾不得管别的,连忙站起身,匆匆而去,自家妹子已然憋在西厢半个月没有出门,明德早就心里发慌,只是因着芷云的西厢房一向不许人进——事实上,就是想进也打不开门,所以只能听之任之,这会儿听说妹子‘出关’,当然是喜出望外。
看着自家丈夫急匆匆的样子,张如燕还是有些不习惯,不过,想想夫家和自己娘家不一样,只有老爷与小姑两个人相依为命,感情比别家的兄妹好一些,也能理解。
如燕是大学士张英家的三小姐,按说满汉不通婚,如燕不应该嫁给瓜尔佳明德的,只是不知道张英为什么就是相中了明德这小子,竟然亲自去求了康熙,为他们两个人指了婚,本来康熙还有些犹豫,但耐不住张英厚着脸皮纠缠,哭笑不得之余,终究还是允了。
外面的雨丝还是淅淅沥沥,张如燕微笑了一下,便出去吩咐下人们摆饭,远远地看见七月和十月两个明眸皓齿,美丽得惊人的丫鬟身姿婀娜,盈盈而至,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戒备和忧虑。
三个月前,张如燕出嫁到瓜尔佳府,乍一见到小姑瓜尔佳芷云,登时被惊得几乎失态。
她本觉得自己德容言功样样也算拿得出手,尤其是容貌,很有几分江南女子的婉约秀美,却并不娇弱可怜,反而健康靓丽,京城满族的姑奶奶们大多身量高,容貌或者有好的,但到底比不上汉家小姐精致,可今日一见,方知大错特错,自家这位小姑年纪尚幼,身段还不曾长开,可她的美貌,已经清清楚楚地显露出来,那种美丽,用言语简直无法形容。
皮肤雪白,嫩得几可掐出水来,一丝瑕疵都没有,整个人就像是被上天精雕细琢,无一处不可爱,无一处不动人,偏偏还并不给人‘祸水’的感觉,反而有一股子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人们都说京城第一美女是年家的小姐年如玉,以前如燕也觉得年家的那位美丽迷人得很,可是现在看到了自家这位小姑,却觉得,年如玉的美,多少有些造作,远远不如芷云格格美得自然。
不光是瓜尔佳芷云,连她身边的两个丫鬟也俱都是罕见的美女,当时,张如燕难免有些心凉,总觉得明德天天见到这般美色,恐怕对自己……
不过,经过三个月的相处,张如燕终于无语地确定了,自家的老爷根本就没有美色的观念,在他眼里,只要不缺胳膊不少腿儿的,都是好的,对着七月、十月两个绝色的丫鬟,一点儿歪心思也不曾有……幸亏,他到底还知道自己的妹妹好看,没有瞎了眼睛。
想到瓜尔佳府三个月的生活,张如燕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真自在啊,虽然一开始因为小姑要自己签了一张看不懂的,古里古怪的契约,而多多少少有些别扭。
但是,不得不说,生活还是极为惬意的。因为没有长辈,所以不用立规矩,明德厚道又体贴,小姑也不刻薄,家里的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机关有用又可爱,奇妙的浴室厕所,生活方便,书房的藏书也是多得惊人,各种有趣的话本游记尽可以读个够。
如燕相信,再也没有哪一个从爹娘的女儿,变成人家的媳妇儿媳的姑娘,能比自己更幸运了。
明德来到西厢的时候,芷云正在自己的半位面里往外搬那些泛滥成灾的‘人参果’,喜马拉雅雪豹阳阳正在魔植园里疯狂地上蹿下跳……
芷云是在两年前打开自己的半位面小窝的,这个半位面当初兑换时候贵得离谱,自己的加上自家队长存了大半年的所有积分,才把它据为己有,不过,也算物有所值,虽然当初只有二十亩左右的面积,但它属于成长型的活半位面,如今已经高达五百亩了。
里面有一个魔法植物园,一个炼金实验室,三个储藏室,一个大型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除了有关神秘学的资料书籍是芷云搜罗的以外,其它的各种各样的资料,全是队长欧阳的功劳,芷云随便翻了翻,居然还翻出一本淑女养成手册来,弄得芷云哭笑不得,你说,那家伙一个大男人,还是在无限那种地方生活的大男人,要这种书干什么,玩萝莉养成?
队长他简直是有收藏癖,见什么就想要什么,储藏室里大多数无用的垃圾,全是他弄来的,以前芷云每一次清理储藏室的时候,都要把自家那位英明神武的队长大人在心里臭骂一顿……可是现在,看着堆得满满的,施加了空间魔法的储藏室,却忍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队长大人啊,您真是个大好人。
至于住的地方——就是芷云在地球上生活了好些年的海边儿别墅复制品,生活起居物品一应俱全,环境也一样,连海都有,当然,是迷你海。
“团团?”
“……等一下,大哥。”芷云一只手抱着个黄玉匣子,另一只手揪住阳阳的尾巴,拖拖拉拉地打开门,笑道,“哥,今天请你和嫂子吃点儿特别的……”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十六章 人参果
芷云喀嚓一口,把一个嫩嫩的,金黄色的‘肩膀儿’咬了下去,明德看得眼皮子直跳。
张如燕也很纠结,手里捧着五官齐全,除了颜色不大对,其它怎么看怎么像个‘婴儿’的果子,哭笑不得,闻着香气扑鼻,引得人肚子里的馋虫咕咕乱叫,可是——这又怎么吃得下去?
不过,她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果子,心里也是惊讶不已,天底下居然真的有‘人身’果儿?这么神奇的东西要是让外人看见……如燕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忧色,欲言又止地看了芷云一眼。
芷云却只当没注意,乐呵呵地看着他们,自顾自地吞了两颗果子,让七月侍候着漱漱口,擦擦手,才笑着让七月把果子收了,换上一盒子形状正常的——椭圆形,金色,如雪梨……“咳咳,大哥,大嫂,既然您二位享受不了极品的‘人参果’,那就吃点儿一般的凑合一下算了。”
如燕一愣,明德也松了口气,不过,一抬头看着妹妹似笑非笑的眉眼,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你这孩子,真是越大越调皮,看哥哥嫂嫂出丑,就如此有趣?”
芷云眯了眯眼睛,也不反驳,只示意明德和如燕赶紧尝尝,这一次,两个人都没有拒绝,由着十月帮他们两个把果子切开,含了一片儿,刚一入口,明德的眼睛顿时放光,一股子清爽的滋味儿一下子从咽喉蔓延到肚子里,疲惫了一整日的身体,居然轻松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其实,芷云特意把人参果培养成婴儿形状,让人一见惊心,不自觉就认定它们肯定不凡之处,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吓一吓自家的大哥大嫂,虽然的确是想着将来计划进行的时候,拿它糊弄人用,但,糊弄的却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位。
这人参果不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常见的那种‘茄瓜’,而是队长在无限世界里购买到的奇异种子,又让芷云在魔法植物园里栽培成功,当然,效果不可能像《西游记》里那么逆天——
《西游记》里说,人参果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
若真如此,芷云哪还有耐性去培植?一万年之后,她早化成灰了。至少芷云在魔植园里栽培的人参果,一日就有大约五六百颗成熟,除了一部分入药,一部分食用,芷云还挑了一些好的酿酒用了,可是,还是有些泛滥成灾。
还有什么——“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要真如此神奇,那自家队长也没本事搜罗来这么多种子。
目前这人参果确实有延缓衰老,美容养颜的功效,但是,这都是因为它是用魔植园里的生命泉水,配合魔法培植出来的。
当年芷云的魔植学总是没什么进境,魔法植物园里稍微娇气些的药材植物就是种不活,不是魔法注入太多,就是不够用,所以,芷云一狠心,背着队长,拿自己攒下来的点数,换了一口生命之泉,结果,让队长给骂了一顿。
这生命之泉虽说名字好听,也有很强的增强生命力,疗伤止痛,治疗疾病的作用,可是,当时他们确实用不着,无限世界有很多又便宜,又有效的疗伤药,对于一个法师来说,延长生命的法子更是数不胜数,再说,只要剩下一口气,哪怕缺了胳膊,少了腿儿,任务完了,回到空间,照样能恢复如初,这生命之泉除了昂贵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那时候芷云挺后悔,可是,现在却无比地庆幸自己的一时迷糊。如果没有生命之泉,魔植园就算废了,那样的话,想在如今这个地方找到可以炼制药剂的植物,绝对千难万难。
明德和如燕满意地各吃了两颗果子,虽然还想吃,可是马上要吃饭了,两个人都不是不知道节制的那种人,还是依依不舍地让十月拿了下去。
用过饭,芷云便回了房间,明德却没去书房,反而拉着如燕回了卧室。
“老爷?”如燕见自家老爷在房间里绕来绕去,脸上似有疑难,不由好笑,她这个相公在外'文'向来稳重,总是摆出一'人'副严肃模样,就连圣上也夸'书'赞他年纪虽小,却无丝毫浮'屋'躁之气,可堪大用,可是,在家里,他却喜怒形于色,心里想什么,面上就表现什么,嘴上就说什么……这样的性子,她虽然觉得不大好,心里到是喜欢的。
“团团今年十二岁,明年就要选秀……是不是该请个嬷嬷来教教她规矩,她身边儿现在的崔嬷嬷虽然好,但对她过于溺爱,我瞧着在崔嬷嬷眼里,从来不觉得我们团团的规矩有什么不对,可是……还有,那什么女红啊,管家之类,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该上上心……”
扑哧……
“如燕?”
“咳咳,老爷喝口茶,歇歇气,妾身明白老爷的意思。”如燕挽着明德坐下,从床头拿了个小巧玲珑的荷叶荷包递过去。
明德接过一看,见荷叶绣得栩栩如生,做工好的连针脚都看不见,不由惊讶道:“夫人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妹妹做的。”如燕摇摇头,她也觉得奇怪,平时总见自家小姑窝在西厢里鼓捣些看不懂的东西,根本不见她练习女红,可是,她那双手,却是巧得惊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异禀?
不多想,如燕又拿了明德的腰带,鞋子,帽子,小配饰,一个个摆给自家相公看,“看看吧,你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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