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怎么搞的,两个人都失去了过往的一切记忆,变成了彻头彻尾,纯白无暇的婴儿,就仿佛真正的轮回转世一样……
芷云按了一下额头,她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不那么相信主神了,看看人家无限恐怖里的那个主神,哪里会出这般离谱的差错?
那一次,她和欧阳都降生在西藏的玛旁雍错湖旁边,芷云成为了一名苯教徒,她的兄长,正是苯教的大巫师,而欧阳自幼被仁波切收养,长大之后,就做了佛教武僧。
说起来,两个人的相遇,颇有几分狗血的味道,当时,欧阳身为守卫圣湖的武僧,是仁波切最钟爱的小徒弟,还给他取了法号,为‘若必多吉’,意为欢乐金刚。
因为他年岁最小,所以仁波切和众位师兄便对他放纵了些,他便有很多空闲时间跑去美丽的圣湖玛旁雍错游玩,十四岁那一年,他遇见在莲花浴门洗浴的芷云。
那时的芷云,也是花一般的年纪,被娇养长大,一身肌肤,洁白无暇,欧阳一个从没见过女色的武僧,哪见过这样的情景,就不觉看直了眼,结果,被芷云当成色狼,追打了五里地,一直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这才作罢……
虽然相遇得有些诡异,可是,一个还没有什么佛心的纯洁少年,一个美丽的少女,又是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相遇,自然而然,由好奇,到互相吸引,便熟悉了起来,当然,两个人那时候可不懂什么情情爱爱的,他们只是觉得寂寞,喜欢在一起游玩打闹,也只能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吧。
但是,当个年代,佛教与苯教的宗教战争,差不多隔上三五年,就要进行一次,而宗教战争,却是最最残酷无情的。
于是,前一日夜晚,他们一双少男少女,才在月下湖畔,漫步歌唱,而第二天,却又喋血沙场,日复一日,直到苯教战败,芷云的父母兄长,被已经近于疯狂的佛教信徒杀死,而她,也不得不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当时正是兵荒马乱的日子,而芷云,不过是一个被兄长父母保护娇宠的少女,她一开始哪里又知道世事艰难,哪里又知道要怎么生活,她甚至不知道买东西要用银子,逃离了西藏,进入繁华的中原,一路上,因为买东西不知道给钱,被人疯狂追打,又因为不得不走那山野小径,而被野兽咬得遍体鳞伤,曾经眼睁睁的看到战场上千奇百怪的死亡方式,那时候,她一度觉得自己渺小如同蝼蚁,好几次不想再活下去了……
但是,她终究活了,而且一活,就是三十年,整整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苯教和佛教的战争结束,那一场毁灭了她一生幸福的大战,就像从来不曾存在过,她也远离了那一切,忘记了自己的家人,忘记了曾经曾经的一切,当然,更不可能还记得那个曾经在圣湖湖畔,一起骑竹马弄青梅的少年。
不过,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不可捉摸,芷云四十岁的时候,终究还是回到了家乡,回到了玛旁雍错湖,她到底还是想要叶落归根的。
就在那里,芷云用毕生的积蓄,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家,家门口,搭起了一个小小的棚子,给来朝圣的信徒们提供一些血肠,肉干,糌粑之类的小吃——这些信徒们,有佛教徒,也有苯教徒。
这样平平静静的生活,又过去了三年,然后,她便在大雪纷飞的时节,见到了已经成为活佛的‘若必多吉’。
很奇怪,本来已经浅薄的没有痕迹的记忆,居然在那一刻复苏——他也老了,一张本来单纯青涩的脸,变得刚毅,本来跳脱活泼的性情,也再也看不到,如今的他,温和慈悲,被无数的佛教信徒们敬仰着,芷云离得远远的,看着那些信徒亲切地喊他——仁波切,一声又一声……
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芷云的身体忽然失去控制,自己动了起来,她居然端了一碗奶茶,挤进了人群,亲手捧给那个人喝——站在那人面前的时候,芷云又不觉羞恼,她竟然把父兄教给她的那一点儿强身健体的功夫,用来和一大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抢道?
当时,芷云没想过欧阳还能认出她的,毕竟,那是三十年的距离,不是三年五年,她也变了,本来白皙的肌肤,变得粗糙,本来光滑的脸,长了皱纹,本来乌黑如墨的秀发,生了白霜……但是,很意外的,一向威严而有慈和的活佛,失态了,他直直地从肩舆上站了下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芷云,在众多信徒的注视下,一瞬间热泪盈眶……
芷云一下子傻了眼。
从那以后,芷云还是在自己的小家里,安安稳稳地生活,她早青春年华不再,爱情憧憬已无,颠沛流离早已习惯,一辈子没有男人,不是思恋着什么人,只是找不到罢了,虽然没有男人很苦,但她学会了孤独的活着。
虽然,生容易,活也容易,生活却很难。
只是时不时的,忍不住想那个人哀泣一般的吟唱——“入山投谒得道僧,求教上师说因明。争奈相思无拘检,意马心猿到卿卿。自恐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怕误倾城。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后来的后来——芷云都觉得很惊讶,她一个早就人老珠黄的女人,竟然毁了那位活佛多年的修行,不,也许,那个人的佛心,从来就没有坚定过吧,芷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总之,他居然放弃了一切,脱下了一身僧袍,离开了朗那寺,孤身来见芷云。
芷云也顺从地跟着他,定居在了玛旁雍错湖湖畔——也许,芷云要年轻二十岁,甚至是十岁,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地便做出这般离谱的决定,但是,她如今是四十余岁的老女人,而不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这一辈子的苦难,已经磨平了她的棱角,已经让她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最恰当的决定……
两个人在湖光山色里,度过了剩余的人生。
其实,一直到生命走到了尽头,芷云也不明白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因为爱情那种东西,在她经历过的波荡起伏的日子里,太过奢侈,她已经不敢想,但是,至少是快乐的,和那个人在一起。
因为冬日里,可以相偎相依着取暖,病了,有人端饭喂药,还可以舒舒服服地裹着毯子赏雪看夕阳……
四贝勒府到了。
芷云牵着欧阳的手,下了马车,心里却是一笑——当年在无限空间,出一个任务,花费六七十年的时候虽然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所以,他们被主神重新弄回无限,恢复了神智,也只是把这‘意外’确确实实地看成意外罢了,无论是谁,都不曾放在心上,不过,芷云还因为被伙伴们调笑得羞恼,故意用法术遮掩了这一段儿的记忆,来个眼不见为净
只是,昔年不在意的,如今到似乎成了两个人之间缘分的起始,芷云挑挑眉,心想:他们确实有缘分,要不然,为什么会在陌生的世界里一次又一次地相遇呢。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五十七章 请安
第五十七章 请安
清晨,芷云睁开眼睛,入目的便是大红的棉被。
她摸了摸身子,肌肤依旧洁白无暇,宛如细瓷,似乎没什么痕迹,周身舒爽,不觉笑了笑,昨天晚上,他们这一双新婚夫妇动了情,竟有些‘食髓知味’,还在生命泉水里洗了一个鸳鸯浴……本以为今天早晨有得难受呢,现在看来,欧阳那人,还挺细心体贴,还知道给她上药……
随手撩开帐子,芷云搭了七月的手起来,崔嬷嬷便招呼了一大群小丫头进来伺候洗漱。
简单用过早膳,坐在玻璃大插屏镜妆台前,就见镜子里倒映出欧阳那张漂亮的俊脸来。
这人到是越长越和他以前相似,也许是本来就长得像,现如今更是气质也有些转变了,芷云对他现在的相貌……当然,还有他的身体,还是极满意的……
欧阳挥挥手,几个丫头就连忙行了礼,退出门去,就连崔嬷嬷都一脸喜滋滋的走人,见到自家格格与四贝勒恩爱非常,崔嬷嬷这几天是笑得脸上都起了皱纹,又哪里会没眼色地阻碍自家主子培养感情?
欧阳自然而然地一手拿起牛角梳,一手掬起芷云的秀发,开始给她梳头,当然梳不了什么复杂的头型儿,但梳一个简单的小两把头,欧阳还是做得到的,他动作有些生疏,但很稳,半根儿头发也不曾扯下来……
“福晋,李侧福晋,宋格格,耿格格来给您请安了。”
“今天她们到早?”芷云笑了笑,由着欧阳给她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却是再不肯让他学人家为娇妻‘画娥眉’了。
对着镜子看了看,芷云挑了挑眉,以自己的健康红润的肤色,根本不必化妆,只简单地在嘴唇上涂了一点儿纯天然的胭脂,喊了七月和十月进来,然后推着欧阳出去工作,“明天是归宁的日子,你可别忘记了,今天早些把事情忙完……我有点儿想念岚珏了。”
的确,那个软绵绵的小包子,虽然才几日没见,芷云就想念得厉害……欧阳一边儿向外面走,一边儿用眼角的余光溜了芷云的肚子一眼……
七月和十月见着四贝勒和福晋的互动,低下头偷笑,心里却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她们两个虽然被芷云教导了有些日子,如今又开始修习魔法,平日里也越来越放得开,但到底是古人,这男尊女卑的思想,是烙印在心底深处的,总觉得如果自家主子不得丈夫喜爱,那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过得快活。
芷云也没想打破她们这样的思想,她可不是势要推翻封建主义的战士,再说了,做魔法师做久了,用魔法契约束缚别人的事儿那是常做,哪还好意思谈什么‘人权’?
欧阳刚走,崔嬷嬷就捧着衣裳走进屋,但芷云却不想穿那厚重的大红的正装,只是随意指了件宝蓝色镶银边儿的旗袍,又从首饰匣子里选了一对翡翠耳坠子,发上簪了支金凤缵珠的簪子,一边带了朵和衣裳相配的淡蓝色的珍珠攒成的珠花,另一边带了支点翠金鱼嵌珠耳挖簪。
对着镜子整理一番,毕竟是和欧阳的‘后宫’见面,不好太简朴,于是又点了另外几样造型简单优雅的簪环,挑了对翡翠手镯并翡翠戒指,襟口挂了串翡翠手串儿。
“福晋,今天那李侧福晋第一次来请安,您是不是应该好好打扮一下,好压一压她的气焰……”七月皱了皱眉道。
那李侧福晋一连几日都称病不出屋门,根本没来给芷云请过安,这第一天露面,总要让她知道知道以后谁才是贝勒府后宅的主人……
芷云还没说话,崔嬷嬷就先翻了个白眼,轻斥道:“你个小妮子胡咧咧什么,咱们福晋是何身份,用得着跟一个汉女较劲儿?我看,福晋的眼光极好,穿这个正正合适。”
七月一缩脑袋,乖乖充当木头人了,这孩子的性子活泼,又在芷云面前得宠,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但崔嬷嬷来了之后,看不惯府里丫头的散漫,好好得整治了她们一番——崔嬷嬷是什么人,那是在皇宫里历练过的,收拾几个黄毛丫头,还不是手到擒来?
现如今,七月一见到崔嬷嬷,那简直就如耗子见了猫,听话得很……
芷云也不理憋着嘴不敢说话的七月,搭了十月的手,径自去暖阁里等着四贝勒府的一众美人前来请安,说实在的,对这样一个可以正大光明欣赏美女的活动,哪怕让芷云睡不成懒觉,她也并不觉得辛苦,不过,哎,要是美人们的恶念少一点儿,别让她老是脑袋疼就更好了。
“给福晋请安。”
那嗓音酥软娇柔,若是男人听了,身子骨一准儿要软掉一半,怪不得这个李氏能这么得宠,生下胤禛的一大堆子女呢。
可惜,她今天却穿错了衣裳,李氏是典型的江南美人,身段儿婀娜,如今似乎真的生了病,到有几分病西施的动人之处,如果她穿上色彩浅淡的衣服,表现一下自己的若柳扶风,说不定还能与芷云比上一比,可是,她今天偏偏穿了银红色的旗袍,满头的珠翠,故意往端庄富贵大气上打扮,可她本来就是个小家碧玉,硬装大家闺秀,不免让人觉得有几分不伦不类。
所以,这会儿见了李氏的真面,七月、十月、崔嬷嬷,都忍不住不屑地翻了个白眼儿。
李氏也并不是一个笨人,她抬头一看舒舒服服坐在主位上的芷云,就知道自己失算了,本以为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恐怕身段儿都没长开呢,哪怕众人都称赞她容貌出众,大概也只是看在她有个好哥哥,又得圣上看重的面子上罢了,但如今一见——眼前这个人,哪里又是区区一个‘出众’能够形容的。
李氏暗自叹了口气,心里一阵难受,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凭什么把所有的好处都给了她一个人?越想,李氏越是恨不得喷出一口心头血来。
耿氏规规矩矩地跟在李氏身后,给芷云见礼,面上丝毫不显,但眉宇间,却有几分幸灾乐祸,平日里李氏仗着得宠,没少给她穿小鞋儿,如今见到她吃瘪,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芷云却像是根本看不出这些人的小心思,只笑眯眯地道“李侧福晋不用多礼,你身子不好,快坐下吧,几位妹妹也坐。”
免了她们的礼,芷云伸手揽过看起来大约只有四五岁,虽然瘦弱,但很精致漂亮的小阿哥弘昀,又把二格格静柔叫到身边儿来,至于另外的小阿哥弘时,因为太小了,用不着来请安。然后就开始和这几个女人拉家常,说说孩子,聊聊衣服首饰,像是丝毫感觉不到李氏殷切的眼神儿……
嗯,虽然知道这些花花草草的这么早就来请安,肯定是怀着想见四贝勒一面的心思的,毕竟自从欧阳来了之后,这些女人们大概很久没有见到自家爷的人影儿了,心里肯定忐忑难受,如今欧阳好不容易到后宅,哪有不动心的道理?那李氏还算沉得住气的,另外两个,一个气质娴静的宋氏,另一个天真活泼,娇蛮开朗的耿氏,可在几日前就沉不住气,打扮得漂漂亮亮,一大早跑来逮人了。
可惜,四贝勒这会儿正和一堆名单奋斗,为了自己将来那群学徒的质量,芷云可不敢在这时候存了那看戏的心,故意把欧阳叫出来,演一出‘妻妾争风吃醋’的戏码。
不过,除了这些,还是有戏好看的——随着芷云的手在弘昀小包子身上一拍一拍的,那小包子也点着脑袋,很亲热地偎依在她的怀里,像只小猫咪一样舒服得眯着眼儿,那李氏的手却是越攥越紧,一条漂亮的帕子简直要给拧碎了,她面上也扭曲得厉害,好像生怕芷云伸出黑手,害了她的宝贝儿子,可是,偏偏还不能表现出来,那种憋屈的模样,到比一开始的假脸好看得多了。
芷云来了兴致,也是真喜欢小孩子,低下头自顾自亲热热地与弘昀说话,小孩子其实本能地能感觉到别人的善意,而身为一个法师,芷云本身的魅力值也是极高,所以,得到小阿哥的喜爱,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一会儿工夫,弘昀就乐呵呵地爬上了芷云的膝盖……当然,二格格年纪大一些,已经懂事儿了,平日和李氏也算亲近,到还矜持些,不过,神色间对芷云也渐渐没了戒备。
眼睁睁看着自个儿的儿子女儿和‘敌人’越来越亲热,李氏气得脸色发白,她平日里还没怎么抱过自己的宝贝儿子,皇家向来忌讳母亲和儿子太过亲近,四贝勒府以前是那拉福晋当家,她又是个很重规矩的,府里的小阿哥从小就是奶娘带着,亲生母亲一日内也见不到几次面,彼此难免疏远……
看到李氏的脸色几乎变成了青灰色,芷云终究还是良心发现了,也许是怕气死了李氏?又交代了奶娘几句,要她们好好照看小阿哥小格格,就由着奶娘把弘昀抱了回去。然后端起茶杯,也送走了早已经坐立不安的李氏。
走到花园里,冷风一吹,耿氏低下头,悄悄地抹了一把汗,看了李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