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时而一人行走,仪容优裕,打扮又颇显斯文,怎么看都是一只待宰的肥羊,让不少乞丐流民都动了转行的心思,干起了没本的买卖。
但谁人能想到,这么一个书生模样的青年人,竟是一位先天武者,一身武功登峰造极,根本不是常人可以揣度的存在。
些许个小毛贼到了沈度手里,实在是不值一提。但沈度一来不喜杀戮,二来觉得没什么威胁,纵然每每都是轻松制胜,却也常常放人一马,并未怎么下狠手。
直到后来遇到了一窝极为难缠的盗匪,死缠烂打不知天高地厚,连番冲撞之下,才终于惹得他动了怒火杀心,当场抽出中骁,砍瓜切菜一般地杀了七八个盗匪,鲜血飞溅,令其一众吓得屁滚尿流,跪地求饶,这才罢手而去。
说起来,这还是沈度第一次正儿八经地杀人。先前虽说将那金戟枭打落山崖,但终究没有这般血腥,倒是没什么感觉。
砍杀了七八个人,自己身上也溅了不少鲜血,饶是沈度先天宗师的功力,初经此事也难免一阵倒胃,几欲呕吐。
但男人终归要有见血的第一次,沈度倒也逐渐适应。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途漫漫虽有许多麻烦,但对于沈度来说,却也不失为一种修行。
就这般,一路上磕磕绊绊,数千里风尘仆仆,沈度在不知不觉间又有了些长进。
时值正午,烈日当空,城门外来往的行人疲惫之余,也难免有些焦躁,由此更显嘈杂。
入眼所见,宋京城墙巍峨高耸,足有七八丈高,俱由坚石厚砖紧密砌成,粗犷宽实,看上去极为厚重。
城门楼下站着两队士兵,披坚执锐,看气势也算精悍。
沈度定了定心神,随即迈步走来,跨过城门,入了京城繁景之中。
到底是宋国京师,非是一般城池可比,他一进京城,左右观望,尽是康庄大道,高门阔庭,路上砖石密砌,街边楼阁林立。
豪门巨府随处可见,雕梁画栋高低错落。街上行人来往,个个衣着光鲜,面带红光,尽是养尊处优的仪容。
沈度打量一番,渐有赞叹之意。
片刻之后,看了许多京师景象,他心中念及来意,便寻来一个路人,拱手问道:“这位兄台,不知皇城该如何去得?”
那人是个中年男子,他看了沈度一眼,目露几分诧异之色:“你可是外地来的?”
这人语气不算客气,沈度听了不禁眉头微皱,不过他还是说道:“不错。”
“果然。”此人点了点头,仿佛理所当然,只听他说道,“其实皇城所在,根本无须问询,随便找一条大路转下去,只要不出城门,不入死胡同,最终都会经过皇城。”
说着,此人不禁露出些许得意之色。
沈度闻言,稍一思量,却是觉得好笑。不出城门,不入死胡同,沿着大路一直转下去,肯定能经过皇城——这不是废话吗。
他面色如常,又说道:“在下有急事,不知兄台可否知道捷径?”
“急事?”那人听了,眉头一皱,这才不紧不慢地指明了道路,“你先沿路直走,而后左拐到了那万安酒楼,皇城便近在眼前了。”
知道了去路,沈度也不与他多说,当即便告辞离去,沿着所指路途,直奔皇城所在。
一段时间过去,行走间,沈度抬头一看,便见一酒楼矗立,分三层,有前庭后院,大门上有一牌匾,上书四个大字“万安酒楼”。
而在万安酒楼不远处,便是皇城所在,有红墙金瓦,坦途如削,内有高阁林立,金碧辉煌,虽隔得尚远,但皇家的气派却是扑面而来,令人折服。
沈度看了一会皇宫之景,随即便转身走进了万安酒楼。
一进酒楼,便有个小厮赶忙过来,笑容满面地上前招呼:“客官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要一间上房。”沈度说道。
“好嘞!”小厮笑容更盛,随即便领着沈度到掌柜处交付银钱、定了房间。
片刻过去,待沈度进到自己的房间之中,反手关上房门,便直接到床边双臂一伸,仰躺着舒了一口气。
几个月的风尘劳碌,在这一刻烟消云散。远离了丰州的沈度,终于抵达了他寻访仙道的第一个目的地。
想到此处,心神立时疏放。
就这般躺着许久,沈度忽然神色一动,似是想到了什么。
他当即重新坐起,伸手入怀,取出了一物。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九章 金刚护体神功()
沈度怀中取来的,却是一本泛黄古籍。
此书材质特异难辨,边角处则多有破损折叠,看上去颇有年月,封皮之上写着四个大字,却是“金刚护体”。
看着手里这本金刚护体,沈度不禁又想起了当日与陈破军青梅煮酒的情形,目中流露出几分惆怅。
当日被人抬到床上休息,深更半夜酒褪之后,他便直接从睡梦中醒来。这一清醒过来,沈度却意外地在那床上发现了一个暗格。几番摸索之下,拨动机关,将暗格打开,便得到了这本金刚护体。
那栋阁楼较为僻静,原本乃是金戟枭的一间静室,鸿帮占据之后却没怎么用到,大多闲置。
既然是从金戟枭静室翻出来的秘籍,而且一看名字就知道是护体类的功夫,多半也就是其本人修炼的那门古怪神奇的护体神功了。
待沈度稍稍翻看,这个想法也得到了印证。金戟枭练的功夫,正是这门“金刚护体神功”。
一般而言,护体功夫都是依靠运炼内气来达成刀枪不入的神奇效果,虽然看上去与铜皮铁骨无异,但身体依旧还是血肉之躯。
但这金刚护体神功却截然不同,竟是能够淬炼筋骨血肉,使得**凡胎真正成就金刚之躯,可刀枪不入,水火不浸。
这等神功实在是闻所未闻,其精绝玄妙之处,饶是沈度见多识广,也不禁有大开眼界之感。
神功分七层,一二层对应入门之境,三四层对应小成之境,五六层对应大成之境,第七层则对应先天之境。
按照书中所讲,修至第七层时:
力压巨象,迅比飞豹,十天不食不饥,半月不眠不倦,万箭如细雨,烈火似清风,铁针入眼而折,鸩酒进腹则化,纵伤即愈,想死不能!
这等奇效,莫说临阵杀敌,便是被官差抓去砍头,也都浑然无惧,坐过大牢的沈度看了,当即便怦然心动。
只不过,待他一看金刚护体神功的修炼法门,却不禁皱起了眉头。
原来这门奇功的修炼之法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一言以蔽之,就是两个字:散功。
说白了,就是化去丹田内气,融入四肢百骸。
修至第七层的唯一途径就是在练成第六层之后,散去一身先天功力,且要散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否则练不成不说,更是极易走火入魔,凶险万分。
内力是武者的根基,这点乃是武林公认、毫无疑问的事实,没有内力,一个武者再强,也强不到哪去。
从入门到先天,境界划分的依据统统都是内功的火候,由此可见,内功对一个武者而言是何等的重要。
而这金刚护体神功竟是如此有违常理,不光不重视内功,反而好像巴不得内力散得一点不剩,实在是咄咄怪事。
这不禁让沈度的内心有些踌躇。
若仅此而已,且第七层真有那般神效,散尽内功也未尝不可。但偏偏这功法修炼还有个缺陷,那就是越练到深处,修炼时也就会越痛苦。
据说到了第七层散功之时,那感觉便如同千刀万剐一般,生不如死,甚至有人能活活被疼死。
如此一来,此神功就真的让人望而却步了。
知道了此神功种种,再想及金戟枭强得出奇的实力,沈度不禁有些恍然。
金戟枭的内力显然不够先天,金刚护体神功也肯定没到第七层,但他应该正好处在既有内功,又有金刚护体神功的一种状态,且内功大成,金刚护体也在五六层之间,是以其实力远超大成武者,直逼先天。
说到金戟枭,沈度又想起他喜食猛兽之肉的事迹,如今却也恍然。
原来按照金刚护体上面的说法,食用血气极盛的血肉有助于此神功的修炼,而世间血气最盛的血肉,一般而言,也就是虎豹猛兽之类的了。
将金刚护体翻看数遍之后,不得不感叹,这真是一门无上奇功。纵然第七层凶险难练,前几层练一练倒也无妨。
是以几个月以来,沈度稍有修炼,已练到了金刚护体神功的第二层,距离第三层亦是不远。
虽然只练到了第二层,但效果已是颇为明显。
别的不说,沈度若是用菜刀切菜,肯定是不会误伤到自己了。
又将金刚护体看了看,沈度正打算修炼一番,抬头看窗,却见已有傍晚时分。
忽然想到自己还没见识过京城的菜肴,他当即收了书册,起身推门而出,径直来到万安酒楼一楼。
他一过来,便有小厮赶忙招呼,笑容满面,问:“客官可是要吃些酒菜?”
“不错。”沈度点了点头,道,“给我上几样京城名菜,再来一壶上品温酒。”
小厮笑应:“好嘞!客官稍等便是。”说罢便转身离去。
沈度随即坐到一张僻静桌子前,等着上菜。
过了一会,便有酒楼小厮陆续端菜上酒,摆到桌上,递来碗筷酒杯。
热腾腾的菜肴端上来,色鲜香浓,样式各异,素菜青翠如透,荤菜油光晶亮,汤或清或厚,衬着香气四溢,让人禁不住食指大动。
沈度有极品灵石在身,无须饮食,但口腹之欲却不是说断就断的,如此佳肴近在眼前,他也不禁口中生津,当即拿起筷子便吃了起来。
万安酒楼临近皇宫,自是少不了各路达官贵人的光顾,如此其后厨的本事定然不差。
是以这些菜肴不光看上去绝佳,吃起来也足味美,配一壶上品佳酿,纵然沈度口味颇挑,也是大感快意。
沈度一个人坐在这吃菜饮酒,心神舒畅,不远处却忽然传来一阵言语,听来颇有意思。
沈度侧耳倾听,却是有个纤细清脆的声音说道:“店小二,给我拿壶酒来,烈酒,最烈的酒。”
“烈酒?”那小厮闻言似有些惊疑。
“对呀,就是烈酒,好像是叫女儿红对吧。”
小厮一阵沉默无言,随即才犹豫着说道:“那个这女儿红烈酒可都是男人饮的,姑娘你”
话未说完,便听“砰”的一声,碗筷俱震。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章 江飞燕()
“喝酒要分男女吗?女儿红既然叫女儿红,本姑娘又如何不能喝了?”这却是个少女把桌面一拍,如此说道。
“不是而且一壶女儿红要”店小二登时犯了怵,磕磕巴巴地说道。
“一坛女儿红陈酿。”不待他把话说完,少女便打断说道。
“这好的,客官稍等。”店小二狼狈而去。
沈度心里觉得好笑,不禁扭头看去。
这一看,却见在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前,正坐着一个清秀苗条的少女。
这少女大概十六七岁模样,青丝简束,五官精致,素衣白净如雪,纤而不瘦的身姿尤为动人,形容清秀宛若出水芙蓉,让人不禁眼前一亮。
少女所在离沈度不远,也是个僻静的角落,其桌上摆着数样菜肴,任由她持箸挑拣。
沈度看了少女一会,却忽然眉头一动,喃喃说道:“这小姑娘似乎武艺不俗啊。”
第一眼看去,便是这少女的纤纤身姿,其身段虽然苗条,却分毫不显瘦弱,反倒给人以一种轻灵柔美之感。
若非是习练武艺,寻常女子纵然天生丽质,也绝难有如此身段。
再者,这少女举止轻捷灵活,浑不似常人一般迟钝,十有**乃是颇精武艺之人。
只不过,沈度如今也算是绝世武者,除了江湖之中了了几个近乎传说的老古董,他也不会逊了谁。
这少女看上去颇有几分武艺,但还入不得沈度法眼,是以他看了一会之后便重新转回,不再多想。
片刻之后,店小二手中捧着一小坛女儿红,小心翼翼地走过来,放到少女桌上,恭敬说道:“客官请慢用。”说罢便转身而去。
少女接过女儿红,拿下盖子,有些好奇地闻了闻,琼鼻轻动。
“咳咳咳”不料酒气一涌,少女登时呛住,连忙放下小酒坛,面色微红地轻咳几声。
待脸色平复,她再看向女儿红之时,却不禁有了几分犹豫,抿着嘴唇,仿佛正在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
沈度自知酒量不盛,也不愿刻意化酒解酔,一壶酒下肚,腹中温热却刚好不醉,就着几样味美佳肴,这一顿吃得也算痛快。
不一会过去,将这一桌酒菜用完,酒足饭饱,将碗筷放下,他便要喊话结账。
“小二——结账。”
沈度刚要说这一句,那坐在他不远处的少女却抢先一步喊道。
沈度一怔,不禁又转头看去。
“来了,来了!”
这时,一个店小二便小跑着过来,到少女身前问:“客官是要结账?”
少女点了点头。
店小二看过她桌上酒菜,当即说道:“一共九百零三文钱。”
少女闻言顿时愣住:“九百零三文钱?”
这店小二迟疑了一下,随即说道:“一坛女儿红陈酿八百文钱,加上剩下几样,正好九百零三文。”
“酒这么贵啊”少女登时脸颊绯红。
店小二见了,不禁脸色一拉,一副“贵你还点”的模样。
少女脸上发烫:“这坛女儿红我就喝了一点点能不能退了?”
店小二眼一瞪,道:“盖子都拿了,喝都喝了,还怎么退?”
少女大窘,只好从怀中取出银钱。
将全身家当取出,摆到桌上一看,却是两块小碎银和百来枚铜钱,再无其它。
店小二看了看,眉头一皱,说道:“这至多也就四五百文钱,你这小姑娘莫不是想耍赖?”
“我我就这么多了。”少女面色通红。
店小二脸色一沉,久久不语。
他看了看少女,随即说道:“你是谁家的姑娘?”
“我”少女欲言又止,随即低下了头,有点伤感地说道,“我没有家”
“没有家?!”此言一出,那店小二登时跳脚,“万安酒楼可不是善堂!无家可归难不成就能来这白吃白喝!”
少女听了,眼眶微微泛红,一脸委屈,默不作声。
她抬起头来,抿着嘴说道:“我明天来补上行不行。”
“不行,本店非常客不得赊账!”店小二严词拒绝。
见如此场景,沈度不禁有些惊异于这店小二能如此不怜香惜玉,说起话来竟是分毫不客气。
可他转念一想,这店小二既不富贵也不求仙,焉能像他一样视金钱如粪土,几百文钱挥之即去,全不在意。
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除了看戏看得动情的时候,小老百姓哪来那么多诗情画意。
不过沈度身为鸿帮副帮主,身家丰厚,自然不是常人可比,举手之劳,他也不会吝惜。
随即他便招了招手,说道:“小二,结账。”
那店小二见少女分明拿不出钱来,听沈度一喊,便先几步过来,笑问:“客官结账?”
沈度点了点头,随便扔出一块银子,说道:“这是三两银子。”
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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