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辰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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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辰喜景-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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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香听得糊里糊涂,什么一会儿用意,一会儿目的,什么不在此,不在此那会是在什么地方?

    陈妈妈也听得仔细,倒也听出了一些端倪,不过七小姐说到这突然就不往下说了,她琢磨了一下也没能琢磨的通透。

    苏喜妹端起茶碗抿了一口,抬起头来说道:“陈妈妈,帮我去打听一下三姐现在去了哪儿。”

    陈妈妈虽然不明白为何要打听三小姐的去处,但七小姐吩咐的事一定有她的打算。

    陈妈妈应了声是,捧着半桶蜂蜜,叫来一个粗使婆子提上一篮子雪梨,大大方方地出了院门。

    半个时辰后,陈妈妈和那粗使婆子两人端回院中一大锅蜂蜜雪梨汤,粗使婆子按照吩咐分给每人一碗,陈妈妈则回房中向七小姐禀话:“三小姐这会儿出府去了流云琴坊,说是要挑选一款上好的古琴,在下个月用于祭祀时献曲。”

    苏喜妹这才想起来下个月十五便是皇族的祭祀仪式,每年这一天当今皇上就会带着皇子皇孙前往皇陵外的天坛举行祭祀仪典。

    祭祀仪典开始前,太常寺依照惯例会安排九名才艺出众的小姐在天坛上舞一曲祭祀天舞。

    而仪典结束后,皇上便会在皇宫中的御花园设宴,朝中四品及四品以上的官员都会带上家眷赴宴,大家小姐们也会在宴会期间表露自己的才艺。

    苏喜妹清楚的记得大统十九年,她的二姐苏洛便是天舞中的领舞,当初一曲舞蹈惊为天人,才貌双全的名声也是那时一跃而起。

    炎有苏洛,复恃倾城姿。

    炎,就是指赤炎国。

    这句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苏洛是赤炎国的第一美人。

第六十一章 被揍() 
当时还是太常寺少卿的郑弘原本就是苏洛的外祖父,虽然郑府的嫡女嫁给的是平武侯府的李侯爷,但侯府的嫡长女早已嫁人,嫡次女李妙珊那时年纪还小,怎么也学不会祭祀的舞步,郑弘便想起了郑氏的长女苏洛,再怎么说,苏洛也是他的外孙女。

    肥水不流外人田,郑弘当然是把这个机会毫不犹豫地给了他这个外孙女。

    苏洛倒是没令他失望,一曲舞蹈名动京城。

    但也是这曲天舞,陵王韩子烨与苏洛暗生情愫。

    当初陵王来苏府提亲时,陵王必定是向郑氏表明过自己的心思,要不然郑氏也不会大着胆子对大姐旁敲侧击,一再念道今后在王府有姐妹照应才是最好。

    大姐大概也是知道陵王倾心苏洛才会答应下来。

    苏喜妹眯了眯眼,徐徐说道:“既然三姐在琴坊,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如何?”

    ————————————

    榆树胡同一处阔气的宅院,李大富偷偷摸摸翻进了其中的一间屋子,那屋子里的女子正在绣花,突然感到眼前的光线暗了暗,有个人影在桌前晃了一下,吓得手中的刺绣啪的落在了地上。

    “小红,是我。”李大富忙伸手捂住她的嘴,睁大眼神色急切地盯着她。

    尖叫声在小红的舌尖上打了个转吞了下去。

    抬头看清了来人,小红舒出口气抬高的眉梢便放了下来。李大富把手移开,兀自坐在了桌边。

    “大富哥,你怎么来这里了?”小红还心有余悸,轻轻拍了拍胸口,旋即又是一脸的惊讶。

    李大富是怎么知道她住在这里的?

    后又一想他毕竟是平武侯府的公子想要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也不是难事。

    “我是专程来带你走的。”李大富难得眼中带着严肃,这句话说的尤其认真,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来带她走?

    小红愣了一下,张了张嘴,但很快她的脸上带起一丝苦恼。

    “大富哥,我不能跟你走。”她语气中透着一股无可奈何。

    李大富拧着眉,不死心地劝道:“小红,李贵是什么品行,你难道不知道吗?你跟着他,你这辈子就算完了,要是他真有这个心,直接就会把你带回侯府抬你做姨娘,他把你扔在这宅子里是什么意思你不会不知道,他不想给你名分却是要你服侍他,你是个好女人,不能就白白被那个混蛋糟蹋了!”

    小红拿起帕子压了压眼角,“大富哥,你不要再劝了,我是不会跟你走的,我跟着你大哥是心甘情愿,你不要在我身上花心思了。”

    她的眼中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虽然她说自己是心甘情愿,但她此刻的神情却是千万般不愿,似乎是在说她跟着李贵都是无奈之举。

    李大富心下一沉,“不就是因为你那年迈的母亲和三个哥哥,我也有钱,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你跟我走吧,李贵是不会真心对你的。”

    小红拿帕子再按了按眼角,低着头眼里闪过一丝厌烦,嘴上却道:“大富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心意已决,你不要再劝了。”

    李大富听她这么说,捏了捏拳头,心头一阵接一阵的气闷。

    小红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也不能被他大哥那样禽兽不如的东西祸害一辈子。

    这次不行,那他下次再来。

    说什么也要把小红带走。

    李大富站起身,对小红无比真切地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带你走的,我不能让你被我大哥欺负,要是他再对你动手,你就派人来侯府找我,我一定为你出头。”

    小红抽抽搭搭撑着扶手站起来,一边擦着眼角一边点了点头。

    李大富打定主意,顿时觉得自己一身正气凛然,就连他自己都被刚才这番毅然决然的话感动的痛哭流涕。

    他潇洒的转了个身,一跃跳出了后窗。

    “哎呀!”

    李大富倒栽葱似的栽了下去,一只脚挂在窗沿上还抖了两下。

    意外!完全就是意外好吗!

    他的身手可是很好的。

    李大富颤颤巍巍爬起来,在窗户外冲着小红甩了甩他自认为俊俏的脸,这才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红忙敛住心神,打开房门慌慌张张对门外守着的丫鬟低声哭诉道:“快,院子里进贼了。”

    那丫鬟闻言吓了一跳,但却是立即抖开嗓门大喊了一声:“有贼,院子里有贼!”

    护院们一听,眉梢眼睛里全是兴奋,操、起棍子一窝蜂似的抓起贼来。

    不一会儿就听见后院的一处墙角传来李大富“哎哟哎哟”的惨叫。

    “你们做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本公子是谁!你们竟敢……哎哟……轻点轻点……你们知不知道……”

    “知道个屁!我们管你是谁,天王老子也照打不误!”

    “我是平武侯府的九公子!你们胆敢……哎哟……胆敢打老子,老子回头就要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啊呸!你是平武侯府的九公子,老子就是玉皇大帝!敢在老子面前充老子,兄弟们给我铆足了劲儿狠狠的打,打的这毛贼屁股开花,我今晚就请大家喝花酒!”

    木棍噼里啪啦胡乱挥舞,李大富被揍的鼻青脸肿,满口老血……

    ————————————

    吴珍儿挎着药箱从仁春堂出来就往住在榆树胡同的童家来了,童老爷子如今虽然能下床走动,精神气儿也是十足,但他毕竟卧病在床多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痊愈,至少还需要大半年的调理才行。

    童海和童妈妈平日里要忙差事,而童老大痴痴傻傻,童老二腿脚不便,童老二的媳妇要忙着张罗一家子的吃食生计,虎头年纪又太小,吴珍儿秉着医者父母心,每隔三天便会亲自把药材送过来。

    榆树胡同距离仁春堂其实不太远,只隔两条街就能到。

    但榆树胡同是在背街上,所以相比其他街道较冷清,人流也少很多。

    住在榆树胡同里的人家大多都是外乡或是从京城郊外的县城迁居过来的,有家底殷实的,也有家境一般的,不过比起其余一些鱼龙混杂的市井胡同,榆树胡同却是坏境清幽、安静整洁。虽说住在这里的人不是大富大贵,却是没有哪家穷酸粗鄙。

    一到傍晚各家各户还会在门外挂上大红灯笼,供来回的路人照明用。

    榆树胡同偏僻是偏僻了点儿,但街坊邻里大多都是知书达理、客客气气。

第六十二章 挑琴() 
吴珍儿来过这胡同几次,听爷爷提过,榆树胡同因胡同里有棵百年老榆树而得名。

    据说相府大老爷当年还没金榜题名前便是住在这榆树胡同,高中拜官后,还回过这胡同吟诗一首,成为了一时佳话。后来便有无数赶考的秀才将这胡同当作风水宝地,在临考前纷纷前来对那老榆树诚心跪拜。

    再后来就有很多考生索性搬来这榆树胡同里住下,前后加起来也有十来个高中进士,榆树胡同便是名声大噪,越来越多的外乡人在这里开府建宅。

    渐渐地就形成了现在书香气息浓郁的幽静胡同。

    榆树胡同因为地域的关系,宅子屋舍都不算大,当然也不便宜。

    童海能租下胡同里一户两进的小院也是碰巧那家人的老爷急着调任官职,又见童海这一家子都是老实人,正好帮着看看家聚聚人气儿,就答应便宜些租给他。

    童海赚到了钱当然想头两房的人过上好日子,二话不说就把这小院租了下来。何况这里与仁春堂就隔着两条街,大夫上门诊治或是抓药都很方便。

    原本都是仁春堂的伙计帮忙送药,但吴珍儿性格洒脱,见医馆里忙不过来,就亲自前去童家送药。

    此时她正挎着药箱大步流星往胡同里走去。这会儿胡同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孩子学着大人的模样吟诗作对,拐过一道弯,便是颇有名气的百年老榆树。

    榆树上挂着满满的红色绸带,都是赴考的秀才或是他们的家人前来请愿高中榜首挂上去的。

    吴珍儿不自觉停住了脚步,抬头打量了一会儿。老榆树葱葱郁郁,枝叶繁茂,枝头有新长的芽苞,如同翠玉一般。

    清风徐徐,树叶飒飒,听着让人心神宁静。

    “哎哟喂……哎哟喂……”

    一个突兀的叫唤声打断了吴珍儿的思绪,低头一看就见一个衣衫破烂、头发凌乱的乞丐抖着一只乌黑的手正欲拉住她的裤脚。

    吴珍儿一惊,下意识一抬脚就把那乞丐踹飞了出去。

    砰——

    李大富趴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哆嗦着自己差点儿残废的手拨开挡住视线的散乱发丝,抬起头来望着几步远端正站立的英姿飒爽的女子,眼中闪烁着哀怨的泪光。

    “你、你……真是太没人性了……连老弱病残都下得了手!本公子不过是想你带我去附近的医馆瞧个病,你用得着下这么重的……脚吗?”

    李大富故意在“残”字上狠狠加重了语气,期期艾艾一脸的委屈。

    他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被人莫名其妙揍了一顿,连个好心带他去医馆的人都没有。

    方才他可是把一身骨头都抖散架了才勉强从树下爬过来,岂料刚一伸出手,还没想要怎么样,就被人一脚踹飞了去。

    他容易吗?

    他容易吗!

    吴珍儿皱眉着了看他,只见他一脸淤青,嘴巴红肿,眼圈青紫,看上去像是被人打成了重伤。

    难道这人是真的只想她带他去医馆而已?

    想着刚才那一脚确实有点儿狠了,吴珍儿便走到他身边蹲下来扶起他。

    李大富赶紧把整个人搭上去。

    “怎么样?还能走吗?”吴珍儿开口问道,也不拘泥于小节,把李大富的手搁在自己的肩上,扶着他往前走了几步。

    李大富疼的嗷嗷直叫,却是一步一步撑着她消瘦的肩骨往前迈步。

    看在你还有点儿良心的份上,我就暂且原谅你刚才的那一脚吧。

    李大富在心里腹诽一句。

    “前面就是童家,我正好要去给童老爷子送药,我扶你进去,再给你仔细瞧瞧。”吴珍儿也没多余的话,直接就说明接下来要做的事,要是他答应,她就带他去童家。

    李大富哪有不答应的,要是他能走,也不会在那榆树下苦思冥想大半个时辰。

    现在有人伺候他何乐而不为呢。

    李大富心里一阵偷乐,斜了她一眼,觉得这姑娘长的还真不错,不过看上去怎么有些眼熟呢?

    ————————————

    流云琴坊与顺风票号隔着一条街,在京城中颇有名气。

    一般高门大宅的小姐都会首选流云琴坊挑琴,京城中的勋贵公子们都称道流云琴坊的琴匠心独运、别具一格。每一把琴的样式都是天下独一无二。

    但这家琴坊的琴价值不菲,大家小姐们也不是想要就能买下来的。

    真正出得起价钱的都是家底颇为丰厚的。

    蒋绮蔓看着满铺子巧夺天工的古琴,眸光闪亮。

    这可是流云琴坊的琴啊!样样都是珍品。这么多年她也只有一款这家琴坊的琴。

    再多她可是想都不敢想的。

    她的手轻轻抚过青鸾火凤雕案上的鸾凤和鸣古琴,心尖儿抖了一下,指尖也跟着抖了一下。

    蒋家虽然是大户人家,父亲也是太子颇为器重的朝官,但祖父为官时清廉刚正,蒋家人便是秉承家训节俭清正。

    看似偌大的蒋府实则外干内空,根本就没几个钱。

    她一心想攀上苏家或是潘家,也不过是想着以后能有个好日子过。

    潘家虽然只是世袭三代的忠勇伯,但却是家大业大,腰缠万贯,吃喝几辈子也不用愁。

    况且潘大公子乃是后起之秀,说不定几年后就能在朝堂中站稳脚跟。

    而苏家自是不必说,当初赵国公嫁嫡女光是嫁妆都是二百八十大抬,还有数不清的庄子铺子良田,赵国公几乎把整个国公府都陪嫁给了赵氏。

    苏馨不过是一个姨娘的女儿却也是有好几款流云琴坊的琴,赵氏一死,苏大小姐一死,所有的嫁妆都落在了郑氏和苏侧妃的手中。

    她不甘心!凭什么苏馨就这么好命!

    难道她一个堂堂蒋家的嫡女还比不上一个姨娘生的女儿?

    她都要妒忌死了。

    她不能再这么下去,她要好好为自己今后谋划谋划,她要好好为自己博一个前程!

    蒋绮蔓心思转的飞快,挂着一脸的笑回头对苏馨说道:“馨姐姐,你过来看看这款鸾凤和鸣是否合你的心意?”

    正看着别的琴的苏馨听见蒋绮蔓的话头也没抬,不以为意地回了一句:“那鸾凤和鸣上次来琴坊时已经见过,是用香柏打造,但这种琴较重,琴面较厚,音律稍欠松透,与我不大合适,而我眼前这款飞泉就不一样了,木纹有绢丝光泽,纹理细腻而软,音质清润圆厚。”

第六十三章 雪莺() 
蒋绮蔓听着这话就像一盆冷水兜头浇了下来。

    她的好心、她的好意就这么被苏馨一句话给抹掉了。

    这明明就是鸡蛋里挑骨头,鸾凤和鸣可是流云琴坊十大名琴之一。

    当着琴坊掌柜和其他挑琴的小姐们的面这么说,不就是故意让她下不了台!

    蒋绮蔓余光瞄到铺子里的人似乎都把视线聚在她这边,顿时觉得脸颊火辣辣烧的疼。

    既然你这么会挑琴,为何还要我来陪你挑!

    说到底还不是想在她面前彰显自己有多么的金贵,嘲讽她有多么的不懂琴。

    蒋绮蔓暗暗捏住拳头又松了开,整顿好脸上的神色,抬步缓缓走到苏馨的身边,眯缝着眼笑了笑道:“馨姐姐果然是好眼光,这把飞泉的确不错,琴面看上去宛若玄月流光溢彩,且小巧轻盈,适合女儿家用。”

    苏馨却是叹了口气,神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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