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平时,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传出去,不管公孙家有多得君王宠幸,那也至少是个夷三族的重罪。
不过现在国都灭了,国内的各种政党也没有心思内斗了,都在想办法寻找国灭后的出路。
高渐离也不参与这两个人对于燕王的痛骂,因为他知道,这两个都是属于恨铁不成钢的忠臣心态。
如果真是痛恨王室的话,不会废话这么多,早就联合几个主和的大臣,进宫控制燕王然后向秦军请降了。
归根结底,这两个人对于燕国还是有感情的。
但是高渐离就不同了,他只是单纯的想为某个故友报仇。
故友被太子丹逼入咸阳送死,作为至交好友,高渐离留在燕国的唯一目的,就是寻找机会,刺杀燕王喜。
虽然太子丹的人头已经被砍下来送给了秦国,但是依旧难平息高渐离心中之怨,对于太子丹的怨恨,已经慢慢转移到了整个燕王室,甚至整个权利上层群体。
公孙戈拿出来的美酒,与当年故友带回来的味道完全一样,可能会更加醇厚一些,毕竟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这些被公孙戈都成为陈年佳酿的美酒,高渐离记得当年自己都喝一碗倒一碗的,因为太子丹送来的太多了。
“听闻太子丹当年嗜好犬肝膋,不知道会做犬肝膋的厨子,有没有被成安君一同带回来?”感觉体内因为酒水而滋生的内火虚旺,高渐离停下饮酒笑着对已经喝的面红耳赤,赤身裸体的公孙戈说道。
正在跟乐叔痛骂燕王室的公孙戈微微挑眉,虽然喝的面红耳赤,但是双眸却并不浑浊,反而因为酒精刺激而显得格外明亮。
看了眼高渐离身边堆积成小山的酒坛子,公孙戈微微一惊,心道一声好酒量。
太子丹罹难时候,家产无人敢动,只有他天不怕地不怕全都给收拢带到了辽阳城,其中这些藏酒一直是他稀罕之物,作为收藏之物。
但是他并跟不喜欢喝,因为这些酒都太烈了,喝起来容易醉,没意思。
没想到这个看着柔柔弱弱的苦瓜脸男子,竟然能够喝下这么多坛,依旧面不改色,对他的身份越来越好奇了。
作为燕国最有威望,甚至堪比太子的纨绔,公孙戈能够从一众继承人中脱颖而出,自然有他的特殊之处,他的特殊之处,就是隐忍。
而这种品质,正是公孙家当前最需要的,所以才会选择今年刚刚弱冠的公孙戈为家主。
乐叔和高渐离的出现,公孙戈自然知道他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本来以为乐叔是主事人,但是喝了这么长时间,又扯了这么多蛋,公孙戈发现,乐叔这货真的是来喝酒的!
那么来找他的主事人,毫无疑问就是这个苦瓜脸了,公孙戈一直在等他主动开口,越等越疑惑,难道这两个人,真的是来骗吃骗喝的?
第143章 荆轲秘闻(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一章荆轲秘闻(求推荐票,月票~打赏~全订)
已经被乐叔吹牛吹吐了的公孙戈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两个等下要真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呈报,一定把他们活剐了!
不过好在,就在他的耐心到了临界点的时候,高渐离开口了。
不过开口就是询问太子丹旧事,让公孙戈下意识的皱起眉。
毕竟太子丹在燕国已经算是烂大街的名声了,所有人都无比痛恨这个爱作死的太子,大家都认为要不是他,燕国也不会沦落至此,所以这个名字基本上都属于禁忌,没人愿意主动提起。
“还未请问阁下姓名。”公孙戈挑眉笑道。
“失礼了,在下高渐离。”高渐离随手拱拱手。
公孙戈在脑海中迅速搜索了一个这个名字以及姓氏,似乎诸国内没有什么高氏,突然灵光一闪低声问道“齐国高氏?”
“只身无门无氏,赤民一个。”高渐离摇了摇头。
“既然高兄不愿多说,我也不会追问,贵祖高傒乃是与齐国上卿,齐桓公曾言齐国有高傒与管仲足以称霸中原,果不其然,齐国为霸主,高氏世代归为齐国上卿。”公孙戈笑吟吟的说道“而且论起来,高氏也算是与我公孙氏同出一脉,齐惠公之子,公孙虿之后高强也算是高氏族长。”
“但是公孙氏最后将高氏驱出齐国,高强投奔晋国,晋国被灭后又逃亡燕国,至此无话。”高渐离声音毫无起伏的说道。
“公孙虿算他是姜氏,怎么能是公孙氏呢。”公孙戈笑呵呵的说道“看来阁下是渤海高氏无疑了,怎么与太子丹有故?连太子丹喜食犬肝膋如此秘事都知道。”
“是一个故友告诉我的。”高渐离目光微微一颤,轻叹道“他说太子丹的藏酒虽味美,但是太过阳烈,而犬肝膋正好可以消火安神,配之绝佳。”
“犬肝膋?是周八珍的那道黑狗肝?”喝的有些多了乐叔吞着口水问道“还真是没吃过呢,怎么小高你尝过?”
“就是因为没吃过,才想要尝一尝。”高渐离眯起眼“想要尝一尝,什么样的美味,能够恩重千钧。”
公孙戈也眯起眼,暗自瞄着高渐离的微表情最后轻笑道“虽然现在城围民困,人都活不了,更别说狗了,还是黑狗,不过我府上倒是确实有一条黑色猎犬,今日见两位心生欢喜,这就宰了下酒!”
“好兄弟!”乐叔揽着公孙戈的肩膀咋咋呼呼的说道。
“那就多谢成安君,成人之美了。”高渐离笑着拱拱手,然后又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高兄还有什么遗憾?”公孙戈又问道。
“有酒有肉,但是无歌确实不美。”高渐离笑道。
“哦,我说怎么缺了点什么,缺了你唱曲儿啊。”乐叔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对公孙戈说道“成安君有所不知,小高的击筑作歌乃是天籁之音,人间难觅。”
“哦?”公孙戈挑眉惊讶道“没想到高兄还是个手艺人,来人,去取几把筑!”
下人拿上来几把筑,高渐离选了个顺手的,修长的手指试了下音,拿起筑尺,对着公孙戈点点头“献丑了。”
公孙戈坐直身子,披上外袍,俨然一副尊敬艺术的模样。
筑是华夏传统弦乐器,形似琴,有十三弦,弦下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
可能因为构造像是古琴古筝,但是演奏方式又是打击乐类似扬琴,所以发出的声音不似古琴悠扬,也不似古筝清脆,更不似嘹亮。
但是弹奏出来的声音,却兼具三者特色,时而低沉时而嘹亮,转换间又透着一股缠绵的悲鸣,这是一种生来就悲壮的声音。
高渐离的击筑技巧确实高超,从他指尖和竹尺拨弹出来的靡靡之音,一下子就将所有人的耳朵和心跳抓住了,让人不知不觉就沉浸在他营造出的悲伤氛围中。
音乐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一样东西,只要你有听觉,只要你有感情,它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带动你的情绪,当然,是指真正的好音乐。
高渐离弹奏了不一会儿,殿内伺候的下人都不自觉的发出低声抽泣的声音,连公孙戈都莫名的有些悲伤起来。
乐叔拍着大腿给高渐离的和声虽然有些辣耳朵,但是却并不影响大家欣赏,反而增添了另外一种凄凉。
随着高渐离的音乐越演越烈,密集的音乐像是一道道冷箭一样刺入所有人耳中,钻进心口,堵的发闷,仿佛如鲠在喉。
强行与音乐中情绪对抗的公孙戈脸色越发的涨红,额头也渗出了冷汗,紧紧的盯着脸色依旧无悲无喜,保持着苦瓜脸的高渐离。
“呵!”乐叔突然大喝一声,彻底兴奋了起来,随手抓起桌案,开始舞戈。
舞戈和舞剑一样,都是从神权祭祀舞蹈中,延伸出来的一种舞蹈,主要用于用肢体表达情绪。
而舞戈或者舞剑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彰显自身的武力和能力。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看热闹的看舞戈舞剑,就像是看猴儿戏,但是内行人,凭借舞戈者的步伐,手臂力量的控制,就能够看到对方的武功如何。
二十多斤重的桌案在乐叔手中像是木板一样轻松,挥舞时的破空爆裂之声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刻意,竟然与高渐离击筑声交相辉映,为高渐离的愁苦的音乐增添了一份肃杀激昂之气。
公孙戈下意识的握紧拳头,感觉浑身的肌肉都不自觉的紧绷起来,死死的盯着这两人,眸中精光闪烁。
直到乐叔不小心将手中的桌案掰断,连同打断了高渐离的击筑声后,殿内紧绷到窒息的氛围却戛然而止。
公孙戈松了口气,扫了眼周围都已经哭的蹲在地上的吓人,有些不悦的皱眉,但是依旧起身称赞道“高兄神乎其技,在下佩服。”
“让成安君见笑了。”高渐离放下筑,走过去踢了一脚还在兴奋中的乐叔“这檀木桌案被这莽夫弄坏了。”
“区区一个桌案,能够换来两位的震撼人心的表情,又何足道哉,来,我敬两位一坛。”公孙戈抓起酒坛子,豪气的仰头痛饮。
乐叔也不甘其后,也开了一坛酒对饮。
高渐离则慢慢悠悠的倒了一碗,以礼而敬。
这时刚好犬肝膋也上来了。
所谓犬肝膋,就是在狗肝外面包上这条狗的网油,再用面糊或者米糊上浆,完了在火上烤熟,并不耗费太长时间。
只不过给周天子的犬肝膋会配上其他珍贵的配酱,所以会比较麻烦。
但是单吃犬肝膋的话,并不花费多少时间,也就一个烤腰子的时间。
公孙戈摔碎空酒坛,打了个酒嗝,双目赤红的对着高渐离说道“请。”
高渐离看着青铜簋(gui)上的焦黑之物,双手有些顫抖的伸过去,原本面无表情的苦瓜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紧张情绪。
“贵人小心烫。”举着簋的下人好心提醒道。
高渐离身子一颤,神色恢复如常,拿起铜箸夹起一片犬肝膋,放入口中品味了一番,眼角却莫名的有些湿润,低声叹息道“这犬肝膋,还不如屠檀做的水煮狗肝。”
“嗯?”公孙戈微微挑眉。
“这犬肝膋的味道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烹饪者是谁。”乐叔突然轻嗤道“不管是太子丹还是屠檀,最后他都会去的,这是他追求的义气。”
“燕丹凭什么?”高渐离原本有些暗淡眸子突然变得凌厉起来,甚至让人感受到一股浓烈至极的杀意“既无过命情又无再造恩,他凭什么。”
“或许,是知遇之谊呢?”乐叔耸着肩反问道。
“卫君曾聘他为客卿,齐王也邀他为上将,魏王也久闻侠义之名,聘为太子师,为何要受他一个燕国太子的知遇之谊?”高渐离身子微微颤抖着,在压抑着体内的怒火。
“嗯,这个问题,你为什么不早点问他?”乐叔有些尴尬的抓了抓头“毕竟我不是他,我怎么知道。”
“你们,说的是荆轲?”一直被忽略的公孙戈,突然开口。
乐叔和高渐离同时转头看向他。
公孙戈咧嘴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夹了一块儿犬肝膋放进嘴里,嚼了两口吐掉了“真的不好吃。”
高渐离微微皱眉。
“荆轲我见过,是个英雄,所谓英雄惜英雄,果然与两位交好。”公孙戈笑着拱拱手“高兄是不解,荆轲为什么会接下太子丹的委托?”
“他不会被名利所固,我想不通。”高渐离有些痛苦的皱起眉。
“我公孙戈虽然不是什么名将大夫,但是敬佩的人也不多。”公孙戈咧嘴笑道“敬你们二位是英雄,是敬你们有晏婴之风,事之以恭俭,君子也!但是敬荆轲,全是敬他为人。”
高渐离眉头紧锁,一瞬不瞬的盯着公孙戈。
“太子丹以千金许荆轲,荆轲一笑置之,太子丹闻荆轲喜爱投瓦掷鱼,便予金珠掷鱼,闻荆轲好食马肝,杀自己爱马墨风,取肝予食,荆轲都一笑置之。”公孙戈眯着眼,似乎在缅怀什么“但是燕丹以田光性命相挟,荆轲又如何不理?”
“田光是自杀的。”乐叔声音低沉了几度,透着一丝冷意。
“鞠武拿着燕地数千游侠性命作伐,说田光是自杀不冤。”公孙戈叹息着摇摇头。
“老匹夫!”乐叔一拳砸裂三尺厚的木桌,双目赤红太阳穴上青筋暴起,英俊的脸如同厉鬼般狰狞。
“我知道了。”高渐离垂下眼睑,似乎放下了什么心事。
“除此之外,听说燕丹在招待荆轲的时候,都是妻妾侍奉,荆轲曾经赞叹过他某一位爱妾手巧,技艺精湛,然后燕丹转手就将那爱妾的双手砍下来,送给了荆轲。”公孙戈笑的满脸怪异,目光放在再次沉寂的高渐离身上,一字一顿的说道。
“听说碰巧,那位可怜的女子,也擅击筑呢。”
高渐离猛然抬起头,因为用力过猛,头上玉簪脱落,一头长发散落,遮掩了他阴鸷赤红的眸子。
乐叔一步跨到高渐离身边,不动神色的按住高渐离的肩膀,冲着公孙戈笑道“酒也喝了,犬肝膋也吃了,该谈点正事儿了。”
“愿闻其详。”公孙戈勾起嘴角,笑容神情像是变了个人。
第144章 侠者,俜也(求订阅~)()
第一百四十二章侠者,俜也
侠,俜也。——《说文》
所谓俜,就是孤独的意思。
所以侠这个词诞生的时候,就是孤独的。
孤独者自然是小众,可以曲解成中二,也可以作清高,或者说是遗世。
总之侠就是一个,让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群体。
所以在侠这个群体中能交到一个朋友,那是真正可以性命相交的朋友。
而这个群体之所以诞生,是由于同志街阶级的腐朽,社会秩序的崩坏,因此才会出现侠这个群体。
侠者首先做到独善才能够称之为侠,因为独善者不惘,不惘者才可以有属于自己正确的三观与信念,并且能够秉持相信,坚韧的遵从着自己的信念,并且愿意为其付出一切。
而最开始侠,都是秉承着‘义’的信念而与整个世界对抗的。
管仲在为华夏社会秩序定下,礼义廉耻这四项基础方针后。
当社会中的‘礼’崩塌,那么就会有一群人秉持着‘义’来治理世界。
但是让‘礼’崩塌的那群人,已经成为了不可撼动的强权集体。
所以秉持着‘义’的这群人侠是混乱秩序的推翻者,侠是自身有力量,有能力的,所以他们有能力站在强权的对立面,但是他们不足以一下子推翻强权,所以他们无家可归,四海流浪。
所以这些人被称之为,任侠,游侠。
而第一批拥有任侠之名的,就是深受墨家思想的贵族子弟。
任侠的三大特点:重承诺、讲义气、轻生死。
《墨子·经上》:“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
《墨子·经上》:“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
但是随着社会秩序崩塌的越快,侠的发展趋势也开始加快,不只是墨家,还有其他诸子百家的子弟,也都开始走上任侠的道路。
但是他们所秉持的‘义’却都是不一样的。
任何一个群体开始遍地开花后,就会产生矛盾,冲突。
出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于是用武力解决,成了任侠们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于是任侠这个集体水平偏向了野蛮。
所以韩非子在《五蠹》中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大肆贬低了任侠的社会地位,当然,韩非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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